年产20万平方米玻璃马赛克、铝塑板马赛克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来源:思想汇报 发布时间:2021-03-06 点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日期:

 2019 9 年 年 1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生态环境 部制

 项目名称 :

 年产 20 万平方米玻璃马赛克、 铝塑板马赛克项目 :

 建设单位(盖章):

 沙河市开发区艺术玻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20万平方米玻璃马赛克、铝塑板马赛克项目 建设单位 沙河市开发区艺术玻璃 法人代表 张国启 联系人 张国启 通讯地址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经七路3号 联系电话 8857 传真

 邮政编码 054100 建设地点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经七路3号 立项审批部门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批准文号 沙审批投资备字【2019】159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54 日用玻璃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 方米)

 1333(2亩)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环保 )

 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 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审美观不断提升,对装饰越来越重视,特色装饰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艺术玻璃制品以其晶莹剔透、时尚典雅的特点成为礼品市场的潮流,并以豪华、美观、立体感强、形态各异、色彩丰富等优势,成为营造精彩纷呈生活环境的理想素材,利用玻璃材质制成的艺术品,通透性好、光泽度高、造型别致,于玻璃的光景变幻中蕴含无限意境。由于艺术玻璃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沙河市开发区艺术玻璃位于邢台市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经七路3号,主要从事马赛克玻璃的加工与销售。根据市场需求,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20万平方米玻璃马赛克、铝塑板马赛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1号令)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2、玻璃及玻璃制品,其他玻璃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沙河市开发区艺术玻璃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安排有关环评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2 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 1 、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平方米玻璃马赛克、铝塑板马赛克项目 (2)建设单位:沙河市开发区艺术玻璃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 (5)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项目占地面积1333㎡(2 亩),年产20万平方米玻璃马赛克、铝塑板马赛克项目。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区域及其他辅助设施等总建筑面积 1300 平方米。购置安装自动铺贴机、手动刀台、自动切割台、液压冲机、剪板机、分条机、空压机、揉网机等设备。原料工艺玻璃、铝塑板、防水粘胶、网布、纸箱、胶带。

 (6)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经七路3号。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4′45.51″,北纬36°53′54.78″。项目南侧为沙河市常发玻璃厂、西侧为经七路、北侧为纬四路、东侧为成品玻璃销售库。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侧750 米处的西杜村。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30人,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300天。

 2 2 、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占地1333㎡,总建筑面积1300 ㎡。设有生产车间、办公区域及其他辅助设施等。具体情况见表1。

 表 表1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工程分类 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 结构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1000m2

 钢结构 办公室 建筑面积300m2

 砖混 公用工程 供电 由沙河经济开发区电力系统提供 供水 由沙河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提供 供暖 车间不供暖,办公室采用空调 环保工程 废水 生活废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废气 烘干和粘背胶工序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噪声 选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 固废 废活性炭、废胶桶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 废玻璃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 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3 3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见表2。

 3 表 表2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自动铺贴机 11 台 外购 2 手动刀台 4 台 外购 3 自动切割台 3 台

 外购 4 液压冲机 5 台 外购 5 剪板机 1 台

 外购 6 分条机 6 台 外购 7 空压机 1 台 外购 8 揉网机 1 台 外购 合计

 32 台 外购 4、 、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3。

 表 表3

 原 原 辅 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 1 工艺玻璃 ㎡ 22万 外购 2 铝塑板 ㎡

  3.45万 外购 3 水性胶水 吨 30 外购 4 网布 吨 5 外购 水性胶水:项目使用胶水为水性胶,主要成分为丙烯酸混合树脂,并添加其他活性成分化合而成,具有极强粘接力,干燥速度快,渗透封闭力强,防水,抗老化性能优越,耐酸、碱、腐蚀性能良好。零上 80℃不流淌,零下 30℃不龟裂,无毒,无异味,对人体无害等优点。

 5 5 、产品规模

 本项目年产20万平方米玻璃马赛克、铝塑板马赛克项目。

 6 6 、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由沙河市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提供,水质、水量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均为附近村民,不在厂区食宿,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13/T1161.3-2016)生活用水的标准,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生活用水量为1.5m³/d。

 项目用水部位用水定额一览表见表4。

 4 表 表4

  项目用水部位用水定额一览表 序号 用水部位 用水定额 数量 用水量(m3 /d)

 1 生活用水 50L/人•d 30人 1.5 3 合计

  1.5 (2)排水 项目产生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按用水量的 80%计,产生量为 1.2m³/d,生活废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项目园区不设水冲厕所,建有防渗旱厕,由专人负责清扫,定期打捞外运用作农肥。

 (3) 项目给排水平衡表及平衡图见表5和图1。

 表 表5

 项目给排水平衡表 项目 总用水量 (m³/d) 新鲜水量 (m3 /d) 循环水量 (m3 /d) 损耗量 (m3 /d) 排放量 (m3 /d) 生活用水 1.5 1.5 0 0.3 0 合计 1.5 1.5 0 0.3 0

 图1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 /d 6

 (4)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沙河市经济开发区电力系统提供,全年耗电2.5万kwh。

 (5)供热:

 本项目生产车间冬季不供暖,烘干工序为电加热,办公室供暖采用单体空调。

 (6)其他:

 本项目职工为附近职工,不设立食宿。

 7 7 、 选择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经七路3号。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4′45.51″,北纬 36°53′54.78″。项目东、南、西、北均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侧750米处的西杜村。

 项目厂址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属于沙河市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因此,该项目选址合理。

 生活用水 泼洒抑尘,不外排 新鲜水 1.5 1.2 损耗量 0.3

 5 8 8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 修正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不属于《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中规定的禁(限)批类建设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冀政[2015]7 号)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

 本项目已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在沙河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沙审批投资备字【2019】159号。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9 9 、 “ 三线一单 ” 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沙河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36.91km 2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50%,占邢台市国土面积的1.90%。本区域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水土保持,其次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同时还包括少量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和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红线区内包含的各类保护地有白云山-小西天省级风景名胜区、秦王湖-北武当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王硇省级风景名胜区和一级公益林。

 沙河市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该市的西部,零星分布在中部和东部。生态红线西起梧桐沟村、华木村,东至小仓村、朱庄村。中部生态红线分布在西九家村、张峪村、岗冶村、西苏庄村、东苏庄村、后坡村的北部,赵册村、綦阳村的西南,贾庄村的东北,西毛村的西部及养儿河村的东部和西部。西部生态红线沿大油村、高点村、上郑村、北掌村、侯庄村成一带分布,其他零星分布。

 6

 图 图2 沙河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2017年沙河市例行监测点常规污染物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O 3 、CO 24小时平均浓度及PM 10 、PM 2.5 年均值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SO 2 、NO 2 年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各地下水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项目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项目不会明显增加对区域环境的压力,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控制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用热;新鲜水用量为 1.5m 3 /d,不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由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供水系统统一提供;本项目能源消耗较低,其新增量在可承受范围内,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原则。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园区负面清单见表6。

 项目位置

 7 表 表6 环 规划产业环 境准入负面清单 产业分类 行业清单 工艺及设备清单 其他清单 制订依据 建材产业 普通平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筑陶瓷生产线项目等 批建不符,如批小建大、批气建煤、批电建煤项目; 不能实现总量控制要求或取用地下水的项目 《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年版)》 炭黑产业 白炭黑(气相法除外) ①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②1.5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 不能实现总量控制要求或取用地下水的项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项目为玻璃深加工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废水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项目,同时满足该区环控措施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赁闲置厂房,不存在原有设备,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和环境问题。

 8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 1 )

 地理位置

 沙河市地处太行山南段东麓,地势西高东低,自西向东依次为山区、丘陵、平原。山地分布在西部,海拔在300~1437m 之间,面积414km2 ,占全市总面积43%;丘陵区多分布在中部,面积263km2 ,占全市总面积27%,海拔在100~300m 之间,自西向东以2%~3%的坡度倾斜,地表多为松散沉积物,也有零星岩石出露,局部形成孤山残丘,冲沟阶地较发育;平原地形位于京广线两侧,面积292km2 ,为洪积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地面坡度为2.5‰。

 项目位于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经七路3号。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4′45.51″,北纬 36°53′54.78″。项目南侧为沙河市常发玻璃厂、西侧为经七路、北侧为纬四路、东侧为成品玻璃销售库。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侧750米处的西杜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

 (2 2 )

 气候气象

 项目所在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一年四季分明,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昼暖夜寒,冬季寒冷少雪。近二十年气候气象参数统计结果见表7。

 表 表7

 气候气象参数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值 年平均气温 ℃ 14.2 极端最高气温 ℃ 44.0 极端最低气温 ℃ -21.0 年平均降雨量 mm 665.8 最大降雨量 mm 1397.4 最小降雨量 mm 235 年平均无霜期 d 207 最大冻土深度 cm 50 年主导风向 / 南风 最大风速 m/s 24.0 全年平均风速 m/s 2.6

  (3)

 )

 水文特征 澧河主河道全长 180 公里,河面平均宽 50 米左右,是沙河市境内最主要的河流。澧河发源于内邱、邢台和沙河三县西部山区的六条大川,流经内邱、邢台、沙河、南和、任县、隆尧、宁晋七县,流经途中先后有沙洺河、溜垒河、顺水河、牛尾河、午河汇入。澧

 9 河上游称作大沙河,入南和,进任县至九河汇流处环水村段称作沙河,经隆尧到宁晋史家嘴与滏阳河、北沙河汇流,称作北澧河。

 沙河市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主要分为五类:一是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分布在平原地带、丘陵河谷及丘陵上覆盖有第四纪松散地层、砾石层地带,单眼水井出水能力在10~120m3 /h;二是碎屑岩裂隙水,主要分布在丘陵地带,岩性以石炭系、二叠系砂岩、页岩及砂页岩,蓄水性不均,单眼水井出水能力在10~30m3 /h;三是碳酸盐岩溶裂隙水,分布在丘陵大部分地区,岩溶较发育,蓄水性强;四是岩浆岩裂隙水,单眼水井出水能力在1~5m3 /h;五是变质岩裂隙水,主要为浅层风化裂隙水,只分布在地形低洼带。

  (4 4 )

 植物多样性

 沙河市植物品种繁多。全市有木本植物 88 种,分属 37 科,其中用材树 36 种,经济树25种,灌木27种,林木覆盖率13.7%。用材树主要有:刺槐、油松、杨、柳、椿、槐、侧柏、橡栎、泡桐、合欢、楸树、苦栋、黑叶树、本地桐、白腊树等;经济树主要有漆树、桑、花椒、核桃、栗、梨、苹果、柿子、萄葡、枣、杏、桃、花红、奈子、海棠、沙果、槟子等;灌木类主要有荆条、酸枣、山榆、胡枝子、榛子、六道木山豆蔓等。

 沙河市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谷子、黍子、红薯、高粱、大豆、小豆、绿豆、荞麦等;经济作物主要有棉花、花生、芝麻、油菜、线麻、烟叶、扫帚等;蔬菜类主要有白菜、马铃薯、北瓜、东瓜、黄瓜、葱、茄子、蒜、辣椒、西红柿、菜豆角、眉豆角、白萝卜、胡萝卜、蔓菁、君达、菠菜、韭菜、芹菜、茴香苗等。

 据不完全统计,沙河市草本植物约有54科,180 多种,以山区为多。野草类主要有:白草、麦草、茅草、蒿类、沙蓬、马唐、狗尾草、王不留、莎草、马兰草、绣根草、抓地蔓、鬼圪针、苍耳、蒺藜、刺儿菜、灰灰菜等;花木类主要有丁香、牡丹、紫薇、指甲草、干枝梅、菊、火石榴、夹竹桃、木槿、蔷薇、月季、玫瑰、葵花、山丹、鸡冠、茉莉、蝴蝶花、兰花、荷花、冬青等;药材类主要有生地、柴胡、黄芩、桔梗、山豆根、当归、黄莲、瓜蒌、山芝麻、细辛、四瓣草、车前子、茵陈、兔丝子、蒲公英等共69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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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河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

 ① ①一级保护区 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为100m 的周围区域,或以井群外缘井中心连线为基线向四周外延100m 的区域为一级保护区。增加境内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工程管理范围边线两侧外50m区域为一级保护区,面积约为0.055km²。

 10 ② ②二级保护区 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东、南、北为1000m;西为2000m周围,或以井群外缘井中心连线为基线向东、南、北外延1000m;向西外延2000m周围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增加境内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工程管理范围边线两侧外50~1000m区域为二级保护区,面积约为6.75km²。

 ③ ③准保护区 位于二级保护区以西、以北,东边界以京广路为边界,向北至纬三路;向南至与永年交界处;以纬三路为北边界,向西至赞孔路,西边界为沿赞孔路至赞南路,沿赞南路至北掌、南掌、侯庄;南边界为沙河市与永年县交界处侯庄交汇点到京广路交汇点,面积约为52.35km 2 。

 本项目 厂址位于路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经七路3号 号 ,位于沙河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外,不会对沙河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

 (6 6 )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规划

 ①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概况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位于河北省沙河市区东北部,京珠高速公路、京广高铁及329 省道从区内纵横交叉而过,距北京400公里,距石家庄130公里,交通便利、区位优越。2008年经河北省政府批准为“省级产业聚集区”。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 48.47 平方公里,以优质玻璃和玻璃深加工制品为主导产业,集陶瓷、炭黑、装备制造、食品和饲料加工于一体。园区发展目标为打造全国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中国玻璃科技工业城”、全国知名的“中原生态瓷都”和“中国新材料基地”。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善。以纬三路为景观大道共十八条道路构成了顺畅的交通体系;园区内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2座,35千伏变电站5座;天然气主管道长达 36 公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站已投入运行;另外供水、供暖、通讯等各种配套设施齐全,实现了“九通一平”。

 本项目位于路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经七路3号 号, , 项目为 玻璃深加工 项目, 沙河 经济开发区以优质玻璃和玻璃深加工制品为主导产业, 项目建设符合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 规划要求。

 。

 11 ②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简述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已于2018年3月13日通过专家评审,对原规划环评的规划目标、总体布局、规划期限等不做变化。仅对规划范围及规划定位进行调整,调整后,东区范围与原规划一致,西区范围调整为“大沙河保护带以南,京珠高速公路以西,翡翠路以东,北环路以北”,调整后西区面积为3.68平方公里。规划定位在原主要产业不变的情况下适当增加轻工行业、机械加工行业、化工行业。

 ③ 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情况 根据园区规划,区内将建设给水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集中供热站及相应的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园内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与本项目的衔接关系、对项目投产的制约因素、解决途径及其可行性分析如下:

 a供水 规划在工业开发区东区西北部西杜村附近,建设一座给水厂,远期供水规模为10.0万m³/d,占地4.0ha。沿主要道路布设给水干管,形成环状和枝状相结合的配水管网。

 跟踪评价建议以南水北调地表水作为开发区生产及生活水源,控制开发区新水用量。

 有 目前,开发区东环路以东现有1 座地表水厂,该水厂位于西杜村西,该水厂于2016年 年11调 月建成投运,供水来源为南水北调为 地表水,水厂日供水量为3.6 万m 3 /d ,为开发区东环路以东企业工业用水水厂。本项目位于该地表水厂供给范围内,且园区供水管网已经敷设完毕,可以为本项目供应自来水。

 b 排水 规划在大杜村附近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污水处理能力为5.0万m³/d,远期为6.0万m³/d,占地约8.0ha,于2013年建成投运,用于收集东区企业的生产及生活废水。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近期用于工业开发区内绿化及道路喷洒,其余排入沙河。远期用于沙河市电厂冷却水。规划2015年,再生水回用规模不低于1.5万m³/d,2020年再生水回用规模不低于3.6万m³/d。

 跟踪评价指出2020年底开发区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均全部回用。

 。

 目前,沙河市新环污水处理厂已通过验收,正式运行。

 生活废水产生量少 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c供热 规划在开发区内建集中供热锅炉房四座,热媒为蒸汽。单座锅炉房容量为300t/h。占地面积5公顷。管网采用直埋敷设。工业生产用蒸汽管道采用直接连接,各建筑采暖热媒

 12 采用95~70℃热水,由各街区二级换热站制备。

 跟踪评价指出开发区内不再建设集中供热工程,生活用热优先使用太阳能、电能作为热源,有条件企业可以利用炉窑余热(开发区内玻璃、陶瓷企业)作为生活热源。

 本项目 无生产用热,冬季生活取暖使用空调 和电暖气。

 ( (7)

 )

 沙河市新环污水处理厂 沙河市新环污水处理厂位于大杜村东北,辛寨村西,占地面积7.5公顷,建设单位为沙河市新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投资11554.22万元,项目同时配套建设33.6公里的排水主干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万m 3 /d,采用百乐克处理工艺(悬挂式曝气链),污水经水解酸化、厌氧、好氧、过滤、超滤、消毒工艺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 A 标准,出水最终排入沙河。现已建成投入运行,进出水水质见表8。

 表 表8

 沙河市新环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一览表

 单位:mg/L 项目 COD BOD 5

 SS NH 3 -N pH(无量纲)

 进水 400 200 200 35 6~9 出水 50 10 10 8 6~9 本项目不在其纳水范围内,生活废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不会对沙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产生影响。

 13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 等): 1、环境空气:本次评价采用沙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统计的2018年自动监测站全年24小时平均值进行分析判定。判定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相关规范进行判定。判定结果详见表10。

 表 表10

 2018 年沙河市环境空气达标判定一览表 点位名称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μg/m 3 )

 现状浓度(μg/m 3 )

 最大浓度占标率(%)

 达标情况 沙河市自动监测点 SO 2

 24小时平均 第98百分位数 150 87.72 59 达标 年平均 60 28.47 47 达标 NO 2

 24小时平均 第98百分位数 80 89.98 112 不达标 年平均 40 45.89 115 不达标 PM 10

 24小时平均 第95百分位数 150 310.6 207 不达标 年平均 70 144.06 206 不达标 PM 2.5

 24小时平均 第95百分位数 75 192 256 不达标 年平均 35 79.96 228 不达标 O 3 (8h)

 日最大8小时平 均第90百分位数 160 202 126 不达标 年平均 / / / / CO 24小时平均 第98百分位数 4000 3200 80 达标 年平均 / / / / 根据表10可知,2018年沙河市PM 2.5 、PM 10 、O 3 、NO 2 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SO 2 、CO年平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沙河市环境空气质量属于未达标区。

 根据《邢台市2018空气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沙河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本期指数较上年同期下降5.99%,PM 10 较上年下降12.05%,PM 2.5 浓度较上期下降15.38%,空气质量达到

 14 及好于二级天数131天,较好的完成了相关污染源削减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随着《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沙河市环境空气质量能够得到逐步改善。

 2、水环境: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指标良好,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声环境:评价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 类区,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所在区域无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重点保护目标。本次评价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

 表 表1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大杜村 114°35"59.07" 36°54"31.50" 居民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东北 2150 西杜村 114°34"19.00" 36°54"25.97" 居民 大气环境 北 750 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声环境 厂界外1m处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标准

 15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准

 1、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标准值限见表12。

 表 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项目 标

 准 来源 环境空气 SO 2

 年平均 60µ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日平均 150µg/m3

 小时平均 500µg/m3

 PM 10 年平均 70µg/m3

 日平均 150µg/m3

 NO 2

 年平均 40µg/m3

 日均值 80µg/m3

 小时均值

 200µg/m3

 CO 日均值 4mg/m3

 小时均值

 10mg/m3

 O 3

 日最大8小时均值

 160µg/m3

 小时均值

 200µg/m3

 PM 2.5

 年平均 35µg/m3

 日平均 75µg/m3

 非甲烷总烃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2.0m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

 2、区域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3-2017)Ⅲ类区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3。

 表 表1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pH 除外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单位 标准来源 1 pH 6.5~8.5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2 色 15 铂钴色度单位 3 嗅和味 无 — 4 浑浊度 3 NTU 5 肉眼可见物 无 — 6 总硬度 450 mg/L 7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8 硫酸盐 250 9 氯化物 250 10 铁 0.30 11 锰 0.10

 16 12 铜 1.00 13 锌 1.00 14 钼 0.20 15 挥发性酚类 0.002 1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 17 耗氧量 3.0 18 氨氮 0.50 19 硫化物 0.02 20 钠 200 21 总大肠菌群 3 CFU/100mL 22 菌落总数 100 CFU/mL 23 亚硝酸盐 1.00 mg/L 24 硝酸盐 20.0 25 氰化物 0.05 26 氟化物 1.0 27 碘化物 0.08 28 汞 0.001 29 砷 0.01 30 硒 0.01 31 镉 0.005 32 铬(六价)

 0.05 33 铅 0.01 34 三氯甲烷 60 μg/L 35 四氯化碳 2.0 36 苯 10.0 37 甲苯 700 3、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表 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声环境 功能区类别 适用区域 昼 间 夜 间 Leq[dB(A)] Leq[dB(A)] 3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 65 55

 17 污染物排放标准 准 1、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 中其他行业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80mg/m³和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他企业标准:非甲烷总烃≤2.0mg/m³。

 2、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第36 号)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及修改单要求 表 表15

 污染物排放评价标准一览表 项目 评价因子 标准值 标准名称 废气 非甲烷总烃 80mg/m 3

 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 2.0mg/m 3

 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 A 中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 运营期噪声 昼间 65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夜间 55dB(A) 施工期噪声 昼间 70dB(A)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 夜间 55dB(A)

 总量控制指标 标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对COD、NH 3 -N、SO 2 、NOx、VOCs五种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同时给出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设燃煤等锅炉,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总〔2014〕283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其执行标准上限核算。结合本项目的排污特点,因此确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0t/a、氨氮:0t/a、SO 2 :0t/a、NOx:0t/a、非甲烷总烃:1.44t/a。

 18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项目产品分为玻璃马赛克与铝塑板马赛克,其工艺流程分别如下:

 ①玻璃马赛克工艺流程:

  图 图3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玻璃马赛克工艺流程说明:

 1、 裁大片:厂家采购工艺玻璃板原料后,将其切割成固定大小的玻璃板。

 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切割机噪声( N1 );玻璃下脚料( S1 )。

 2、小片分条成型:将裁大片之后的玻璃板进一步进行切割,成为小块。小片分条过程同样采用湿式加工,不产生粉尘。

 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切割机噪声( N2 );玻璃下脚料( S2 )。

 3、铺贴:利用网架将成小块的玻璃铺贴在托板上。

 4、上网(粘背胶):将铺贴在托板上的小块玻璃进行上网(粘背胶)。

 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上网(粘背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G1 );废胶桶( S3。

 )。

 5、烘干(上保护膜):利用电加热,将铺贴好的马赛克进行烘干固定。

 此 工序产生的污染源为:

 烘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G2)

 )。

 。

 6、包装装箱:烘干后即为成品,包装入库待售。

  工艺玻璃 小片分条成型 图 图 例:

 N噪声

 S固废

 G废气 W废水

  裁大片 N1 S1

 N2 S2 铺贴 上网(粘背胶)

 烘干(上保护膜)

 G2 包装装箱

 G1 S3

 19

 铝塑板马赛克工艺流程说明:

  图 图4

 本项目铝塑板马赛克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铝塑板马赛克工艺流程说明:

 1、裁大片:厂家采购铝塑板原料后,将其切割成固定大小的铝塑板。

 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切割机噪声( N3 );下脚料( S4 )。

 2、小片分条成型:将裁大片之后的铝塑板进一步进行剪切,成为成型的小块。

 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切割机噪声( N4 );下脚料( S5 )。

 3、铺贴:利用网架将成型的小块铝塑板铺在托板上。

 4、上网(粘背胶):利用双面胶将铺贴好的小块铝塑板进行固定。

 5、烘干(上保护膜):对成型的铝塑板马赛克拉一层保护膜。

 此 工序产生的污染源为:

 烘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G3)

 )

 。

 6、包装装箱:包装入库待售

 原料铝塑板 小片分条成型 图 图 例:

 N噪声

 S固废

 G废气

 W废水 裁大片 N3 S4

 N4

 S5 铺贴 上网(粘背胶)

  S4 烘干(上保护膜)

 包装装箱

 G3

 20

 主要污染工 序:

 一、 施工期污染工序 项目租赁闲置厂房,仅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无施工期污染工序。

 二、 运营期污染 工序 1、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按用水量的80%计,产生量为1.2m³/d,生活废水水量小,且水质简单,直接泼洒抑尘,不外排。

 2、废气:项目在上网(粘背胶)、烘干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自动铺贴机、自动切割台、液压冲机、剪板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80~85dB(A),工程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并布置在厂房内隔声。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是下脚料、废活性炭、废胶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见表16。

 表 表16

 污染物的产生情况一览表 类型 序号 排污节点 主要污染物 治理措施 废气 G1-G3 烘干、粘背胶

  非甲烷总烃 集气罩+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废水 W 职工生活废水 COD、BOD 5 、SS、氨氮 泼洒抑尘,不外排 噪声 N

 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基础减震、布置在厂房内 固废 S1 下脚料 外售废品回收站 S2

 废活性炭 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 S3 废胶桶 S4 职工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 排放量(单位)

 大 大 气 气 污 污 染 染 物 物 烘干、上网(粘背胶)

 非甲烷总烃 118.75mg/m³,1.425t/a 12mg/m³,0.143t/a 生产车间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0.075t/a,0.031kg/h 0.031kg/h,0.075t/a 水 水 污 污 染 染 物 物 生活废水 COD 500mg/L,0.18t/a 水质简单、泼洒抑尘 不外排 BOD 5

 250mg/L,0.09t/a SS 230mg/L,0.0828t/a NH 3 -N 35mg/L,0.0126t/a 固 固 体 体 废 废 物 物 生产工序 下脚料 5t/a

 不外排 上网(粘背胶 )工序 废胶桶 0.5t/a 活性炭 吸附 废活性炭 0.5t/a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4.5t/a 噪 噪 声 声 项目噪声主要自动铺贴机、自动切割台、液压冲机、剪板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80~85dB(A),工程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并布置在厂房内隔声。

 其 其 他 他 无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22

 23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租赁闲置厂房,只涉及设备的安装,无土建工程。因此,施工期环境污染主要是设备安装噪声。为了减轻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所有安装设备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以保证其在正常工况下工作; ③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一定要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④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

 采取上述措施后,设备安装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只要严格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措施,其影响可以弱化或避免,随着施工工程的结束,其影响就会逐步消失。

 营运 期环境影响分析:

 1 1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源强核算 项目在上网(粘背胶)、烘干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在上网(粘背胶)、烘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至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类比同类企业数据分析,非甲烷总烃挥发系数按 0.05 计算,本项目水性粘胶使用量为 30t,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1.5t/a。集气罩收集效率为 95%,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风机风量为5000m³/h,年生产2400h。

 则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1.425t/a,产生浓度约为 118.75mg/m³,产生速率为0.594kg/h,经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为 0.143t/a,排放浓度为 12mg/m³,排放速率为 0.059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要求。

 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经车间无组织排放。未收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31kg/h,总排放量为0.075t/a。

 24 根据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加强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544 号),对排气筒 VOCs 排放速率大于 2.5kg/h 或排气量大于 60000m 3 /h的固定排放源,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对符合上述条件企业的车间及厂界,安装环境在线监测设施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对未达到上述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条件的重点行业固定污染源,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车间及厂界视无组织排放情况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根据排气量分析, 上网( 粘 背胶)装 、烘干工序废气需安装VOCs。

 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划分依据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 A 推荐模型中的AERSCREEN估算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1)P max 及D 10% 的确定 根据项目污染源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 i (第 i 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 10% 。其中 P i 定义如下:

 式中:

 错误! ! 未找到引用源。——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错误! ! 未找到引用源。——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 错误! ! 未找到引用源。——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

 2)评价等级判别表 如污染物数 i 大于1,取 P 值中最大者 P max 。评价等级按表15 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 表17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 max ≥10% 二级评价 1%≤P max <10% 三级评价 P max

 <1% ②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评价标准和来源见下表18。

 25

 表 表18

  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功能区 取值时间 标准值 (μg/m 3 ) 标准来源 NMHC 二类限区 一小时 2000.0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的相关要求 ③污染源参数 主要废气污染源排放参数见下表:

 表 表19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 点源)

 污染源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o )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排气筒参数 污染物名称 排放速率 单位 经度 纬度 高度 (m) 内径 (m) 温度 (K) 流速 (m/s) 排气筒 114.57937 36.89859 61 15.0 0.4 20 11.058 NMHC 0.059 kg/h 表 表20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 矩形面源) 污染源名称 坐标 海拔高度/m 矩形面源 污染物 排放速率 单位 X Y 长度 宽度 有效高度 生产车间 114.57930 36.89855 61 40 30 10.0 NMHC 0.031

  kg/h ④项目参数 估算模式所用参数见下表。

 表 表21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人口数) 100000 最高环境温度 44.0°C 最低环境温度 -21.0 °C 土地利用类型 城市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 考虑海岸线熏烟 否 海岸线距离/km /

 26 海岸线方向/ o

 / ⑤估算模型计算结果 项目废气污染源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P max 及D 10% 的估算结果统计见下表。

 表 表22 最大Pmax 和D10% 预测结果表(点源)

 下方向距离(m) 排气筒 NMHC浓度(ug/m 3 )

 NMHC占标率(%)

 43.0 8.49 0.42 50.0 7.12 0.36 100.0 4.76 0.24 159.0 4.16 020 200.0 3.13 0.16 300.0 2.70 0.14 400.0 2.28 0.11 500.0 2.01 0.10 600.0 1.79 0.09 700.0 1.62 0.08 800.0 1.49 0.07 900.0 1.39 0.07 1000.0 1.29 0.06 1200.0 1.17 0.06 1400.0 1.07 0.05 1600.0 0.97 0.05 1800.0 0.88 0.04 2000.0 0.81 0.04 2500.0 0.69 0.03 3000.0 0.60 0.03 3500.0 0.58 0.03 4000.0 0.61 0.03 4500.0 0.55 0.03 5000.0 0.55 0.03 10000.0 0.39 0.02 11000.0 0.35 0.02 12000.0 0.32 0.02 13000.0 0.29 0.01 14000.0 0.27 0.01 15000.0 0.25 0.01 20000.0 0.18 0.01 25000.0 0.14 0.01 下风向最大浓度 7.17 0.36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47.0 47.0 D10%最远距离 / / 表 表23

 最大Pmax 和D10% 预测结果表(面源)

 下风向距离 (m)

 车间 NMHC浓度(ug/m 3 )

 NMHC占标率(%)

 26.0 1.21 0.06 41.0 1.14 0.06

 27 50.0 1.12 0.06 100.0 0.84 0.04 200.0 0.52 0.03 300.0 0.39 0.02 400.0 0.33 0.02 500.0 0.30 0.02 600.0 0.28 0.01 700.0 0.26 0.01 800.0 0.25 0.01 900.0 0.24 0.01 1000.0 0.23 0.01 1200.0 0.21 0.01 1400.0 0.19 0.01 1600.0 0.18 0.01 1800.0 0.17 0.01 2000.0 0.16 0.01 2500.0 0.13 0.01 3000.0 0.12 0.01 3500.0 0.11 0.01 4000.0 0.10 0.00 4500.0 0.09 0.00 5000.0 0.08 0.00 10000.0 0.05 0.00 11000.0 0.04 0.00 12000.0 0.04 0.00 13000.0 0.04 0.00 14000.0 0.04 0.00 15000.0 0.04 0.00 20000.0 0.03 0.00 25000.0 0.02 0.00 下风向最大浓度 1.21 0.06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26.0 26.0 D10%最远距离 / /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P max 最大值出现为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

 ,P max 值为0.89%,C max 为9.58ug/m 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⑥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根据 AERSCREEN 计算排放源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得到本项目污染源一次贡献值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8 ⑦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污染物的排放源所在单元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

  D cmcL r L BA CQ   50 . 0225 . 01 式中:C m ——标准浓度值;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面积S(m2 )计算r=(S/π)1/2;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根据所在地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查取;

 Q c ——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

 根据上述方法对本次无组织排放源卫生防护距离进行核算,然后给出比较合适的卫生防护距离,核算结果见表22。

 表 表24

 卫生防护距离核算结果一览表 项目 Q C (kg/h)

 C m (mg/m3 )

 A B C D L(m)

 生产车间 0.031 2.0 400 0.021 1.85 0.84

 1.186 根据表22 计算得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L=1.186m,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 以内时,极差为50m;超过100m 但小于或等于1000m 时,极差为100m,计算的L 值在两极之间时,取较宽的一级,故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 50m。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侧750米处的西杜村,符合生产区距离卫生防护的要求。建议规划建设部门在该项目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2 2 、 水 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2m³/d,生活废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综上所述,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 、声环境影响分析

 29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自动动铺贴机、自动切割台、液压冲机、剪板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 80~85dB(A),工程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并布置在厂房内隔声,主要噪声源及源强情况详见表25。

 表 表25

 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

  单位:dB(A) 序号 噪声源 位置 数量(台)

 噪声强度 治理措施 降噪效果 1 自动动铺贴机 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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