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汇编

来源:思想汇报 发布时间:2020-09-17 点击:

 吉林省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汇编

 景区名称

 申报单位

 负 责 人

 负责人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人电话

 填报日期

 吉 林 省 水 利 厅

  一、申报表

  吉林省水利风景区申报表

  水利风景区名称:

 申报景区所在地政府(县级以上)(盖章):

  填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吉 林 省 水 利 厅

 填报说明

 总

 面

 积:指景区所在地政府(县级以上)批复同意的水利风景区范围面积。

 景区林草覆盖率:指景区实有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比例。

 景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指已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占景区内水土流失总面积的比例。

 水文化遗产:指在一定历史时期,人类对水的利用、认知所留下的文化遗存,以工程、文物、知识技术体系、水的宗教、文化活动等形态存在。

 景区地址

 省

 市

 县(市、区)

 景区管理机构名称

 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通讯地址 省

  市

  县(市、区)

  街 (路、道)

 号 管理机构负责人

 职务

 办公电话

 管理机构联系人

 职务

 办公电话

 E-Mail

 传

 真

 申报景区现有等级 (

 )省级水利风景区

 (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批准时间:

  年

  月 批准文号

 景区类型

 水库型 (万立方米)

 自然河湖型 (平方公里) 城市河湖型

 (平方公里) 湿地型 (万亩)

 灌区型 (万亩) 水土保持型

 (万亩) 其 它

 景区依托水利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景区总面积 (平方公里)

 其中:水域面积

 (平方公里)

 景区林草覆盖率(%)

 景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标准(√)

 ( )一类区 ( )二类区 ( )三类区 景区内污水处理达到标准(√)

 ( )一级标准 A ( )二级标准 ( )三级标准 ( )一级标准 B 水质(级)

 负氧离子含量(个/立方厘米)

 依托城市名称及距离 1.

  (公里)

 2.

 (公里)

 景区可进入性(√)

 ( )高速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其他 2016 年游客总量(人次)

 日最高接待量(人次)

 水文化遗产

 代表性(√)

 ( )全国性 ( )省级

 景区概述: (500 字以内)

 景区位于××市××县,依托××工程而建,属于××型水利风景区。景区面积××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平方公里。

 景区依托工程简介;水利风景资源特色简介;景区在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弘扬等方面的所做的工作及成效;景区在自然、人文等方面资源突出特色;景区建设管理情况;已被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景区等级等。

 景区范围(与批复文件所明确的水利风景区范围一致):

 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号:

  水 利 风 景 区 面 积 :

  (平方公里)

  景区四至范围:

 东至 ××市××区 A 路(E=0°0′0″,N=0°0′0″); 南至 ××市××区 B 路(E=0°0′0″,N=0°0′0″); 西至 ××市××区 C 路(E=0°0′0″,N=0°0′0″); 北至 ××市××区 D 路(E=0°0′0″,N=0°0′0″)。

  图例:

 申报理由:(如景区资源禀赋、规模、特色,保护措施,开发利用条件,申报目的以及对于提升当地社会、生态、经济等方面的意义和作用, 500 字以内。)

 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规划)概述:

 规划编制单位:

  (水利风景区规划水平年、发展目标,景区功能分区及空间布局,专项规划,保障措施, 1500 字以内。)

 景区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景区所在地政府(县级以上)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流域管理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二、 证明材料

 (一)

 县以上 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文件应对申报景区的以下情况进行说明:

 1.水利风景区范围是否明确,管理权属是否清晰; 2.水利工程设备及游憩设施有无安全隐患; 3.水利风景区设立是否符合《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594-2010)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要求; 4.水利旅游项目设立是否符合《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及《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要求; 5.水利风景区规划(或规划纲要)成果是否符合《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471-2010)要求; 6.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二)

 其它景区批准文件 及证明

 ( 三 )

 景区 规划( 或 规划纲要 )

 文本及批复 文件

 景区规划(或规划纲要)应由景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规划需按照《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编制。规划纲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 (1)区域发展环境概况(包括区位、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建设情况); (2)水利风景资源开发历史及现状;

 (3)水利风景资源描述(包括水文、地文、天象、生物、工程、人文等资源类型的种类、数量、规模、观赏性、价值等方面)及评价(参照《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风景资源评价部分); (4)水利风景资源综合整体评价。

 (5)水利风景资源开发与保护建议。

 2.水利风景区的发展目标和范围; 3.水利风景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4.水利风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5.水利风景区效益分析; 6.专项规划; 7.相关附图。

 规划编制人员中应包含水利、环保、林业、经济、旅游、生态及城建等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规划纲要(或规划)应提供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明及规划编制人员配置表。

 ( 四 )水利风 景区范围批复文件

 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件应由景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批复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景区面积。

 2. 通过行政区界、地名、经纬度坐标或交通线路等,对水利风景区四至范围进行准确文字描述(见申报表中景区四至范围描述)。

 3.在景区示意图中勾勒景区轮廓,并在图上标注四至界限(界

 限说明应与文字描述一致,见申报表中景区范围图例所示)。

 4.水利风景区由多个景区组成时,要分别标注各景区四至范围。

 5.水利风景区范围的确定应依据以下原则:(1)水利风景资源的连续性及生态环境的完整性;(2)历史文化与社会的整体性;(3)地域单元的相对独立性(地形、行政区划等);(4)保护、开发、管理的可行性。

 ( 五 )水利风 景区管理机构成立 批准 文件

 1.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成立批准文件应由景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

 2.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可为水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或具有一定编制、机构职能明确的管理机构。

 ( 六 )

 申报景区水域水质检测证明及采样点位置图

 申报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检查项目出具监测报告,报告日期不超过 6 个月。

 ( 七 )

 水工程安全运行证明

 证明由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上级专业管理部门出具。

 三、景区自评报告 及介绍材料

 (一)

 景区自评报告

 根据《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13)附录 A 内容逐项内容赋分,说明赋分理由,另附图片说明情况,作为景区现场考察核

 实的重要参考。

 景区自评报告另附自评表。

 (二)景区文字介绍材料

 包括景区概述,资源特色,区域开发条件,景区范围内社会经济情况,景区管理权属,景区规划建设情况,水利工程设备及游憩设施,文化科普设施,水文化遗产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文字介绍材料尽量不要与自评报告内容雷同)。

 (三)

 景区管理制度、规章等 相关经营管理文件目录(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自评表中管理评价相关评价内容应当在景区管理制度、规章中有所体现。

 2.文件目录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景区介绍 照片

 1.数量要求 10~20 幅,能全面真实反映申报景区现状。以自然风光为主,其中景区鸟瞰图、全景图、广角图 3~5 幅,景点或风光照片 5~10幅,其他突出景区特色照片 2~5 幅。也可附带提供反映景区建设发展历程、景区节事活动、景区历史人文旅游资源,以及景区在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图片资料,张数不限。

 2.质量要求 (1)应达到专业图片水准,即主题突出、图像清晰、色彩鲜艳,

 力求一定艺术性。

 (2)图片像素达到 1000 万像素以上,以最高像素保存,照片分辨率应满足常规宣传工作需要(如做宣传册、画册等);不得进行技术处理,图片版面上不得有拍摄时间、取景介绍等内容。

 (3)报送照片的电子版为 jpg 格式,每张照片长边不低于 1000像素,不得报送通过扫描或翻拍形成的照片电子版。

 (4)另附照片名称和文字说明材料,每幅照片的说明不超过100 字,用于介绍照片反映的主题内容。

 (五)景区介绍 影视 片及解说词

 1.规格:影像比例 4:3,图像质量以高像素保存,时间:8-10分钟,按 DVD 格式刻录光盘。

 2.视频需配背景解说,文字解说内容与画面一致,并提供完整解说词及电子版单独上报。

 3.图像请勿插入字幕、特效、水印等。

 4.拍摄内容须为申报景区实景。

 5.内容要求:

 (1)景区概况(地理面貌、区位情况、风土人情、依托水利工程、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2)景区风景资源介绍(水利特色、特色景点、人文历史遗迹、文化元素等);

 (3)景区资源开发及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情况(水资

 源和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成效);

 (4)经营管理等情况(含景区安全、卫生、旅游服务、基础设施、规划设施理念等)。

 注:视频材料摄制可选用连续长镜头, 尽量避免过多使用变焦、距离过近或过远 等。

 四、申报材料制备要求

 (一)文字材料排版要求: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体字(不加粗),正文使用 3 号仿宋体字,正文中的小标题用 3 号黑体字。顺序参照《申报材料清单》。

 (二)《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应为原件,单独装订,一式两份。其中的景区范围图需为清晰、分辨率不低于 300 像素的彩图(包括底图、规划红线、图例、四至范围及经纬坐标)。

 (三)《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和批复证明文件原件扫描后转成 pdf 格式。

 (四)视频、照片资料另附光盘,按要求寄至水利厅景区办。

 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纸质( ( √) )

 电子( ( √) )

 一、 申报表 吉林省水利风景区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证明材料

  (一)

 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二)

 其它景区批准文件

  (三)

 规划纲要(或规划)

 规划纲要(或规划)批复文件

  (四)

 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件

  成立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批准文件

  (五)

 水域水质等级的检测证明

  (六)

 采样点位置图

  (七)

 水工程安全证明

  、 三、

 自评报告及介绍材料

 (一)

 景区自评报告

  (二)

 景区文字介绍材料

  (三)

 管理制度及办法(目录)

  (四)

 景区介绍照片 /

 (五)

 景区介绍影视片 /

 影视片解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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