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食品安全、卫生防病制度

来源:思想汇报 发布时间:2020-08-17 点击:

 项目部食品安全、卫生防病制度

 食品安全、卫生防病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信息化”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的相关要求。其指导思想:加强事前防控,预防疾病发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作业队)员工的卫生防病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安全、季节性疾病预防、员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和员工个人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是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工作的主责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指导项目部卫生防病各项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三)监督检查项目部卫生防病各项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四)为领导对卫生防病管理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工程经济部负责工程中标后的交底工作。

 第七条

 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保卫,组织安全用电、环境因素的监督检查并按照不同地区、不同季节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高原病预防。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

 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部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定编定员。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九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三工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条

 物机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

 资料室负责建立员工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害员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一节

 卫生流行病学调查

 第十二条

 新建铁路施工前,项目部应组织人员对沿线进行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其目的是:通过调查,形成严谨、周密的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提交项目部负责人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为卫生防病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

 调查的主要内容:沿线附近地区的概况、环境、生活饮用水、饮食卫生状况、疾病情况、医学动物、卫生资源等内容。

 第二节 食品安全

 第十四条

 项目部(作业队)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员工食堂管理人员为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项目部(作业队)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办公室)。

 第十五条

 项目部(作业队)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物中毒隐患。

 第十六条

 员工食堂选址、炊管人员配备、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贮存、销售等环节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七条

 员工食堂应依法取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挂于餐厅明显位置;炊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餐厅应张贴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挂图。

 第十八条

 项目部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并揭挂公示以下管理规定。

 (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管理规定。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向供货方索要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食品质量验收合格后,并做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二)食品加工管理规定。粗加工、烹调应分区域操作,严格按照合理的加工流程作业,执行“生熟分开”的原则,生熟食品及加工、贮存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冷藏设备均应有明显标记,严禁混用混放,洗切后的半成品不得落地存放。

 (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规定。对公用餐饮具和熟食容器,应实行餐次消毒并妥善保管,没有热力消毒柜的食堂,应采取煮沸消毒的方法。各类炊事用具、机械要保持洁净、无油泥、无积垢、无异味,加盖布防尘,保持清洁,定位使用和存放。

 (四)食品贮存管理规定。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建立出入库鉴定登

 记制度,防止误用误食。主、副食品、添加剂分类存放,要离地、隔墙 10公分;与药物、杂物隔离;存放场所要有完善的防鼠、防蝇、防潮设施。

 (五)备餐及供餐管理规定。1、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2、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3、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4、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0℃或低于 10℃的条件下存放。

 (六)食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地面、灶台、案板、柜橱、售饭窗口要保持清洁,无油泥、无积垢、无积水,做到物见本色。

 (七)炊事员“二要、四勤、六不准”工作要求。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封存食品、进行自救等控制措施,适时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见附件 1)。

 第三节

 季节性疾病预防

 第二十条

 项目部(作业队)应做好夏季防暑降温、预防中暑和冬季防寒保暖、预防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的有关制度,按照季节性特点,按照不同地区及时发放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在高温现场作业的员工,一要配备防暑降温常用必备药品及清凉含盐饮料,保证开水供应;二要根据情况调整高温作业时间。对于在室内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员工,要采取通风、隔热、安装降温设备等措施防

 暑降温。

 第二十二条

 采用室内燃煤取暖的单位,室内必须正确安装烟筒、通风装置并保持烟道畅通、通风装置良好,并保持定期开窗通风的习惯,有条件的可安装煤气报警器,防止一氧化碳(煤气)中毒。

 同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尽量减低对身体健康的伤害程度。

 第五节

 员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

 第二十三条

 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的诊疗行为。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便于员工及时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各单位根据不同地区,应制定相应的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一)可采用多种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为员工体检服务。员工健康体检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按照员工性别、年龄,确定健康体检标准,建立员工健康体检档案,并及时更新员工健康体检资料。确保体检员工的个人隐私。

 (三)员工健康体检项目应以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为主确定体检项目,在了解员工上一年体检项目的阳性率及目前社会上高发疾病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或调整体检项目。

 第二十四条

 预防接种是指:把疫苗(用人工培育并经过处理的病菌、病毒等)接种在健康人的身体内使人在不发病的情况下,产生抗体,获得特异性免疫,例如,接种卡介苗,预防肺结核。

 (一)预防接种要根据所在地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免疫计划,按计划接种疫苗。

 (二)项目部员工均要进行乙肝疫苗注射。对做过全程、足量注射的,但已到需要加强时限者,应及时进行加强接种。

 第二十五条

 员工的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在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员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人次及费用,按照不同的用工类别(详见附表 2《年度员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统计表》)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如员工中发生传染病,应及时转诊治疗和采取防疫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第六节 员工个人卫生

 第二十八条

 员工应遵守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一)洁身自好、行为检点、注重道德。外出时不要在无证照旅店住宿和使用公共盆池洗澡,提倡淋浴,预防性病感染。

 (二)注意个人饮食卫生:

 1、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

 2、喝开水,不喝生水。

 3、个人餐具应注意保洁,不混用,使用前要冲冼。

 4、生吃瓜果要洗净食用。

 (三)不下河、湖、池塘游泳,以防自然疫源性疾病发生。

 (四)不逗引猫狗等动物,以免被误伤导致狂犬病等疾病的发生。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劳务队伍、作业层实体队伍的卫生防病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

 行。

 第三十条

 本卫生防病管理办法自 2015 年 3 月 5 日起试行。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 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的控制食物中毒,保护公司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国

 副组长:金虎

 组

 员:陈智义、张涛、刘政、刘宁、呼少平、吴维立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涛兼任,负责抢救食物中毒人员的组织指挥、通讯联络、值班等综合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陈智义、呼少平兼任,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医院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3、外围警戒组:由刘宁兼任,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禁止所有人员(除

 救护人员外)入内。

 二、常用电话

 火

 警:119

 报

  警:110

 急救中心:120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010-88248199

 三、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2、办公室职责: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事故应急处理

 办公室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该详细向报告人询问有关情况,如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可疑食品、患者状况,是否有其他人员有类似情况。并告诉报告人要保护好现场,特别是可疑食品。一般疑似食物中毒事故(3人以下)轻度症状的,负责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故发生现场救助疑似食物中毒人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应急处理情况。较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 3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再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及当地卫生部门,同时立即启动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开展如下工作:

 1、配合临床医生迅速抢救和安置病人,或拔打 120 进行紧急抢救。

 2、立即划定警戒区,疏散现场人员,封闭所有就餐场所和食堂操作间,禁止所有人员(除工作人员和 120 救护人员外)入内。

 3、派专人把守,保护好现场,封存所有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对已带出现场的应及时追回。

 4、流行病学调查:向发生中毒的单位有关人员及治疗医生或家属初步询问发病经过、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病人分布、首例病人发病前 48 小时以内的进食食谱,及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5、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

 6、根据调查结果,最后确定中毒性质、引起中毒的食物、造成中毒的原因。

 7、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五、总结报告

 食物中毒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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