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评议办法|2019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

来源:思想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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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2019年度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定如下考核评议办法。 一、考评对象 县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部门、县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公共服务单位(详见表1)。 二、考评内容 考评围绕考核指标和改革任务,区分两种情况分别实施。(一)承担专项指标考核任务的单位 1.“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60分)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共涉及11项指标,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各项指标考核细则(详见表2),7月10日前将考核实施方案报县营商办备案。对同一责任单位在不同指标考核中存在多个得分的情况,以该单位各项指标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专项考核的最终得分。 2.考核指标(重点环节)日常办理评价(20分) 7月份起,实行考核指标(重点环节)办理情况月报、公示制度。当月5日前,各牵头单位将上一月度相关指标办理情况报送县营商办(报送要求及表格样式见通知)。人行涟水支行将上一月度各商业银行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存量房贷款审批、存量房抵押登记等业务的办理情况,分别在政务大厅企业登记窗口、不动产登记窗口公示,生态环境局将年初以来已经审查通过的环评报告拟制持续时间、审查持续时间在政务大厅环评窗口公示,年底公示全年情况。 3.综合评议(10分) 由县营商办负责,主要围绕淮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六践行六严禁”相关内容落实情况,采取政企通平台回复质量检查、网络评议、短信评议、电话调查、邮寄评议、现场跟随、深度访谈、暗访等方式进行评估。 4.领导评价(10分):年终邀请县领导进行评价。 以上考核项目中,单项扣分不大于该项分值。 (二)未承担专项指标考核任务的单位 1.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考核(30分)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考核细则,7月10日前将考核实施方案报县营商办备案。 2. 市场综合监管考核(30分) 市场综合监管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考核细则,7月10日前将考核实施方案报县营商办备案。 3.综合评议(30分) 由县营商办负责,主要围绕淮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六践行六严禁”相关内容落实情况,采取政企通平台回复质量检查、网络评议、短信评议、电话调查、邮寄评议、现场跟随、深度访谈、暗访等方式进行评估。 4.领导评价(10分):年终邀请县领导进行评价。 (三) 加分、扣分 1.加分 (1)对达到“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并实施进一步优化举措的单位给予加分。基础工作扎实,考核成绩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或在市对县(区)专项考核中进入前两名的牵头单位、核心环节单位自动获得十佳单位、优胜单位称号;积分相同的单位,专项指标考核成绩排名最前的牵头单位、核心环节优先获得十佳单位、优胜单位称号。具体加分内容在各项指标牵头单位出台的考核细则中予以明确,总计加分不超过该项设定分值的5%。 (2)对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落实有力有效的单位给予加分。本办法实施时限内每出台1项审批服务优化方案(经有关部门正式印发)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的,负责方案拟定单位加4分,由多部门联合拟定的,牵头单位加4分,协同单位分别加2分。审批服务事项全流程涉及多个部门的,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绿色通道”(涉及部门审批服务窗口全部进驻大厅,办公区域集中,设置“XX事项绿色通道”、 “XX事项办理窗口”等标示牌)的牵头单位加4分,其他单位加2分;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集成窗口”(窗口须有审批服务流程图、审批服务办事指南、有专人负责、实施一窗受理、全程代办、统一出件)的牵头单位加4分;实现“一表填报”(以主要环节的申请表信息为主表,其他环节申请表信息为附表,将各部门申请表整合成一张表,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使用)的牵头单位加4分,其他单位加2分;实现“信息共享、网上推送”的,在现有条件下,牵头部门每协调增加一个与办理事项有关的共享单位加2分,参与单位加1分。 (3)对各级通报表彰的给予加分。对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执行有力、落到实处,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一次加4分,被县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分。 部门(单位)加分总计不超过10分。 2.扣分 (1)对未达到“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扣分。专项指标考核成绩为全市最后1名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专项考核成绩按及格(60分)计算,取消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十佳单位、优胜单位评选资格,具体扣分内容在各项指标牵头单位出台的考核细则中予以明确。 (2)对考核制度落实不力的进行扣分。未按要求制定考核细则的单位扣5分。未按时报送考核指标月报、公示业务办理情况的,每出现一次扣牵头单位2分,报送、公示数据经查有弄虚作假情况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牵头单位2分。若牵头单位指出具体责任单位,并经县营商办核查属实,扣除责任单位4分,不扣牵头单位分值。 (3)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进行扣分。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不力被上级部门通报曝光的,有一件扣4分;问题整改不力被再次通报曝光的加倍扣分。 (4)行政诉讼败诉的,有一件扣4分;涉及行为经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确认无效的,有一件扣2分。对县营商环境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督办信访投诉件不认真对待、调查不清楚、办理不及时、漏报、不报的,有一件扣2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1.优化营商环境考评结果折算分值计入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总分。 2.评选先进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部门按综合得分排名评选十佳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公共服务单位按综合得分排名评选优胜单位。 3.营商环境建设较差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列为较差单位:严重损害营商环境、产生恶劣影响的;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较差单位由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在新闻媒体公布,并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本办法由县政府办公室商县营商环境优化办负责解释。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对营商环境评价有最新要求,由县营商环境优化办负责动态调整。

 表1 考评对象分类表 类别 单

 位 单位数 县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部门 发改委、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卫健委、退役军人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外办、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保局、信访局、金融监管局、气象局、人行涟水支行、税务局、人民法院、消防大队、公积金中心 36 县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公共服务单位 供电公司、涟缘水务公司、天达燃气公司、环评中介、刻章企业、工行、农行、农发行、中行、建行、农商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邮储银行、太商村镇银行、江南银行、南京银行 17

 表2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事项 考核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开办企业 普通企业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到正常运营,所需办理环节数、办理时间、申请材料数、经办部门、优化审批措施等内容 县市场 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人行涟水支行、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 2 不动产 交易登记 不动产交易登记过程中自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至买方领取不动产权证,所需办理环节数、办理时间、申请材料数、经办部门、优化审批(核)措施等内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人行涟水支行和各商业银行 3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程建设项目自立项至办理首次产权登记,所需办理环节数、办理时间、申请材料数、经办部门、优化审批措施等内容。考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其他系统互联互通情况 县行政 审批局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消防大队、县生态环境局 4 用电报装 申请新装等业扩的高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工程(不含临时用电报装),所需办理时间、申请材料数等内容 供电公司

 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 5 用水报装 企业申请新装自来水办理所需办理时间、申请材料数等内容 县住建局 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6 用气报装 企业申请新装天然气办理所需办理时间、申请材料数等内容 县住建局 县行政审批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7 纳税 企业通过一般注销程序办理清税证明,二类、三类出口企业获取出口退税,所需办理时间、申请材料数等内容 县税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人行涟水支行、县行政审批局 8 “不见面审批”事项及办件量占比 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数量占本行政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比重、“不见面审批”事项办件量占本地区总办件量比重 县行政 审批局 “不见面事项清单”所涉职能部门 9 获得信贷 完成有抵押物贷款的企业获取贷款情况,所需办理环节数、办理时间、申请材料数、经办部门、优化审批措施等内容 人行涟水支行

 县财政局、县金融 监管局、各商业银行 10 知识产权 保护 商标侵权案件所需办理时间、申请材料数和保障保护力度等内容 县市场监管局

 11 企业破产 环境 企业破产案件债权清偿率指数、审理周期指数、配套保障机制建设,结合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量情况,考查企业破产办理的便利程度和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力度等内容 县人民法院

  表3 “放管服”基础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事项 考核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政务服务 体系建设(30分) 对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审批服务标准化、“证照分离”改革、“一网通办”线上线下融合等工作情况并结合政务大厅绩效评估进行督查考核 县行政 审批局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县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部门 2 市场综 合监管

  (30分)

 对相关责任单位使用省监管信息平台情况以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跨部门联合检查、“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县市场 监管局 承担市场监管职能的县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部门 3 综合评 议考核

  (30分)

 对相关责任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六践行六严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县营商办 参评对象 4 领导 评价

  (10分)

 年终邀请县领导进行评价 县营商办 参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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