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成立大会上讲话

来源:初中周记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在区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在区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经过区纪委监察局及组织、财政、编制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区纪委监察局21个区直部门派驻纪检组、1个区直部门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今天正式成立了。在此,我谨代表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正式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反腐倡廉建设第一线的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实行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改革,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

  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省纪委在今年4月印发的《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五年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各市州都要确定一个县(市)开展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工作,并力争用4年左右的时间使市、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基本完成。其目的就是要通过纪委监察局对派驻(出)机构的业务工作、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全部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整合力量,强化监督职能,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家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完善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有荆州特色,符合实际的反腐倡廉新路子,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的职能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区委、区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原则,突出重点,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了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由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区纪委监察局积极主动地向区委、政府的汇报,加强与组织、财政、编制等部门的沟通,较好地解决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地等重点难点问题,全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确保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天区区直部门派驻(出)机构授牌成立,这必将对区的反腐倡廉建设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理顺工作关系,强化监督职能,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

  实施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理顺工作关系,强化监督职能,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实行机构改革后,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发生了相应变化,派驻(出)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增强,任务更加繁重,因此:

  一是各派驻(出)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实施监督。改革后,区派驻区直部门纪检组21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人员定编5人,是一支不小的力量。要按照统一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纪委、监察局领导分工联系派驻(出)机构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各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把加强监督作为首要职责,通过建立健全与负责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建立健全负责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机制和制度,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要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部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感受到新体制的新活力、新变化、新成效,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是要切实加强派驻(出)机构的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实行机构改革后,派驻(出)机构的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方式方法都会发生重大变化,必须把派驻(出)机构的自身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重点加强对派驻(出)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派驻(出)机构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和依纪依法执纪办案等方面的能力。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绩效考核以及强化监督、信访处理、案件查办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派驻(出)机构的干部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体制、新机制下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学习所负责部门的相关业务知识,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开展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三是所驻单位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所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纪检监察派驻派出工作的文件,充分认识到派驻派出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从根本上消除抵触情绪,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坚决支持、全力配合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的正常

 工作。所驻单位和派驻(出)机构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理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所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要倒查责任,逆向追究,是驻在单位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驻在单位的责任,是派驻(出)机构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派驻(出)机构的责任。

  三、认清严峻形势,努力提高素质,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作有了新进展。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差距。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要做大量的工作,还需要长抓不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一是要解放思想,做开放型干部。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支持保护创业者,关心帮助失误者,严肃惩治腐败者。二是要勤学敏思,做学习型干部。要有较为前瞻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性,在处理事情上要综合考虑政治、社会、经济效果。三是要严肃执纪,做正义型干部。在办案过程中,必须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办案要求,把好案件的事实关、定性关和量纪关。四是要雷厉风行,做果断型干部。查处腐败分子一定要坚持“快查、快立、快处、快结、快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要及时进行调查并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对策并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是要淡泊名利,做廉洁型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耐得住寂寞,要比别人做出更多的牺牲。在办案工作中要铁面无私,讲公正不讲人情,讲原则不讲关系,以执行纪律为天职。在平时交往中要有节有度,要管住自己的嘴、手和脚,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慎交友等,不求声名,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六是要相互理解,做团结型干部。一个纪检监察机构就是一个战斗的团体,每位干部只有互相支持,和衷共济,形成合力,才能增强集体的战斗力。要在工作中加强沟通,互相理解,自觉地维护集体团结,以大局为重,注意搞好各个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纪检监察事业。

  同志们,区的区直部门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虽然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但成立之后的任务将十分艰巨,你们肩负着为我市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积累经验的神圣使命,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庄严职责,需要大家做的工作还很多。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的部署,深入扎实地做好区直部门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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