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测绘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7323

来源:小学周记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招标编号:

 华资交采〔 2017 〕6 96 号

  华蓥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测绘采购项目 (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华蓥 )

 华蓥市国土资源局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华蓥市分中心

 印制

 二 〇 一 七 年 十 一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8

 第四章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32

 第五章

 招标项目详细要求………………………………………………33

 第六章

 评标办法…………………………………………………………37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范本)…………………………………………45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华蓥市分中心受 华蓥市 国土资源局委托,拟对“ 华蓥市 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测绘 采购项目( ( 第二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华资交采 〔 2017 〕6 96 号 (本项目招标编号以此为准)

 。

 二、 招标项目:

 华蓥市 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测绘 采购项目 (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四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实行最高综合单价控制价,即:

 征地红线内测绘费最高单价:230元/亩; 被征地组幅员耕地面积测绘费(按幅员耕地面积扣减征地内耕地面积计算)最高单价:160元/亩; 征地红线边桩放线及木桩界桩制作 、运输埋设和开挖界沟最高单价:5000元/公里(按周长计算); 征地红线边桩放线及水泥界桩制作、运输埋设和开挖界沟最高单价:7500元/公里(按周长计算)。

 五、 采购人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可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附件(即招标文件)或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流程注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

 七 、 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八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 7 年 年 1 12 2 月 月 5 5 日 日 14 :

 3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 7 年 年 1 12 2 月 月 5 5 日 日 14 :

 00- -1 14 4 :

 30。

 (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 、 开标地点: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华蓥市分中心 本项目开标室。

 十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5 5 个工作日。

 十二 、 采购人:华蓥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华蓥市红星路 129 号 ; 联 系 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826-4833907。

 十三、 采购代理机构: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蓥市分中心

 地

 址:

 华蓥市新华大道四段(华蓥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招标文件联系人:赵先生、李女士;联系电话:0826-4898779、4838779 开评标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26-4858288 质疑受理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826-4896008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 购 人:华蓥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华蓥市红星路129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蓥市分中心 地

 址:华蓥市新华大道四段(华蓥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638600 3 最高限价 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实行最高综合单价控制价,即:

 征地红线内测绘费最高单价:230元/亩; 被征地组幅员耕地面积测绘费(按幅员耕地面积扣减征地内耕地面积计算)最高单价:160元/亩; 征地红线边桩放线及木桩界桩制作 、运输埋设和开挖界沟最高单价:5000元/公里(按周长计算); 征地红线边桩放线及水泥界桩制作、运输埋设和开挖界沟最高单价:7500元/公里(按周长计算)。

 各单项综合单价报价超过对应控制单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 法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8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另行公告通知。

 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澄清和更正全部通过网络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更正公告造成的后果自负 。

 10 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12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必须以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方式转款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注意: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3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5 履约保证金 根据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10

 % % 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待本项目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经验收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6 项目招标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7 签到说明

 (不符合签到说明要求的,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签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2、投标人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一份。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一份。

 18 合同分包 □允许

 ☑不允许 19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 20

 服务期限 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1

 付款方式 详见第五章 22

 资格审查 采购人负责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公布并签字确认;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23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供应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到 采购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方式: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 %(范围为6%-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属于财库〔 2017 〕 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5

 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小微企业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评标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26

 评标情况公告 评审情况及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华蓥市国土资源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蓥市分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8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项目详细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6.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不足 15 日的,顺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自行登录 四川政府采购网、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 (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自行登录 四川政府采购网、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更正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另行公告通知)。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1 13 3. .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0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4.2 服务 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技术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计划、工作方案、项目人员安排、服务管理目标、服务管理措施等内容); (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及其他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服务工作和产品(如涉及)环境条件; (4)服务应答表( 按招标文件 第五章第 一 条服务要求 逐一应答);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3)投标人服务承诺书原件(若公开招标文件有服务要求的,按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服务承诺;若招标文件没有服务要求的,按行业规定及所采购服务的特定服务要求作出服务承诺);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14.5 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1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一次性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12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一副)、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二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中若有分包的,投标文件 应分包进行制作,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资格审查文件 亦 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但投标人须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单独 印制 装订成册 、 签署、 封装等。

 未单独封装资格审查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副本也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二份)应为原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报价以此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均须装订开标一览表。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 胶装 成册,禁止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 。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所盖印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图、 表及证件可以除外)。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四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一副)”、“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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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资格审查 和中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监督人员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

 22.5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检查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唱标完毕后投标人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会现场原地等待,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审情况及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询。

 24. 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 25 5 .中标通知书

 25. .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25.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六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和华蓥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

 2 27 7 . 合同分包、合同转包 (实质性要求)

 27.1 本项目拒绝分包履约形式履行合同。

 27.2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28 8 .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 29 9 . 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

  16

 退还。

 30. .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31 1 . 验收 31.1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及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31.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根据与采购人的约定方式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支付货款 3 32 2. .

 申请支付

 32.1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八 、投标纪律要求 3 33 3 .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33.1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7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 1 )- - ( 10 )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 、 询问、 质疑和投诉 34.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 、其他

 3 35 5.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六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18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19

 一、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分别为:征地红线内测绘费为人民币

 元/亩(大写:

 元/亩);被征地组幅员耕地面积测绘费为人民币

  元/亩(大写:

 元/亩);征地红线边桩放线及 木桩界桩制作 、运输埋设和开挖界沟为人民币

  元/公里(大写:

  元/公里); 征地红线边桩放线及 水泥界桩制作、运输埋设和开挖界沟人民币

  元/公里(大写:

 元/公里)。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照招标要求及合同约定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一副)、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7、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8、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天(短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20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21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 :1 1 、 委托代理人 投标 签到须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和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2 2 、 法定代表人投 标 签到须 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原件 一份 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 (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22

 四 、 相关资质

 根据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注:此部分仅 用于 资格审查使用,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 印制、签署、密封标注及递交 。

  23

 五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数量 综合单价(元)

 备注 1 征地红线内测绘费

 1 亩

  2 被征地组幅员耕地面积测绘费

 1 亩

 按幅员耕地面积扣减征地内耕地面积计算

 3 征地红线边桩放线及 木桩界桩制作 、运输埋设和开挖界沟

 1 公里

 按周长计算

 4 征地红线边桩放线及 水泥界桩制作、运输埋设和开挖界沟

 1 公里

 按周长计算

 注:1、各“综合单价”顺序应与“投标函”中“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顺序一致。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各项综合单价应是本项目验收合格后的结算单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使用、管理、利润、保险、协调、税金、验收以及完成本项目安全和责任风险等一切费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4

 六、 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序号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服务应答 偏离及其影响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条服务要求”内容列入此表(偏离及其影响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可填正偏离、负偏离或完全满足)。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5

 七 、 投标人 2012 2 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6

 八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27

 九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28

 十、风险控制措施

 (本节格式自定,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9

 十 一 、 项目技术实施方案 及服务承诺

 (本节格式自定,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30

 十二、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产品名称 产品生产厂家名称 企业类型 (小型/微型)

 投标产品价格总额(元)

 规定扣除的价格(元)

  规定扣除的价格总额(元)

  对小微企业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的价格(即投标人投标总价- -)

 规定扣除的价格总额)(元)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注:

 1、进行价格扣除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规定扣除的价格=投标产品价格总额×采购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

 3、此表只需列入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产品并按规定进行价格扣除,不符合的不需列入此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

 5、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31

 十 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华资交采〔2017〕96 号第二次)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无论是否是其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投标产品非本身生产的,且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小企业的,还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32

 十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招标编号:华资交采〔2017〕96 号第二次)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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