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商务局2020四川电商年货节暨川渝新春欢乐购启动仪式展示展销、平台推广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152

来源:小学周记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1 1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H NJZH 磋 磋 2019- -9 029 号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内江市正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内江市商务局共同编制

 9 2019 年 年 2 12 月

 2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二)总

 则 ............................................................... 9 (三)磋商采购文件 ........................................................ 12 (四)响应文件 ............................................................ 13 (五)评定程序、评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 14 (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 14 (七)采购纪律要求 ........................................................ 16 (八)质疑和投诉 .......................................................... 17 (九)其他 ................................................................ 17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8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各包相同)...................................... 19 (一)参加磋商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 19 (二)本项目产品要求的资格条件 ............................................ 19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各包相同).............................. 20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20 (二)提供本项目产品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21 第七章 体现满足磋商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磋商项目实质性要求................... 23 第八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4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25 (一)响应文件须知 ........................................................ 25 (二) 响应文件的组成(各包相同)

 .......................................... 26 (三)响应文件格式 ........................................................ 27 (四)响应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 27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 28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 28 (七)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28 第十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30 格式 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31 格式 2 报价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32 格式 3 响应函.............................................................. 33 格式 4 承诺函.............................................................. 34 格式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5

 3 3 格式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6 格式 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37 格式 8 报价一览表.......................................................... 38 格式 9 分项明细报价表...................................................... 39 格式 10 技术偏离表......................................................... 40 格式 11 商务偏离表 ......................................................... 41 格式 12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 42 格式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43 格式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4 第十一章

 磋商采购及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45 (一)总则 ................................................................ 45 (二)评审方法 ............................................................ 45 (三)磋商及评定程序 ...................................................... 45 (四)评审标准 ............................................................ 50 (五)项目终止 ............................................................ 53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 53 (七)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54 (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54 第十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55 一、合同货物 .............................................................. 49 二、合同总价 .............................................................. 50 四、交货及验收 ............................................................ 50 五、付款方式 .............................................................. 51 六、售后服务 .............................................................. 51 七、违约责任 .............................................................. 51 八、争议解决办法 .......................................................... 52 九、其他 .................................................................. 52 第十三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58

 4 4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内江市正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内江市商务局委托,拟对 2020 四川电商年货节暨川渝新春欢乐购启动仪式展示展销、平台推广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ZH 磋 2019-029 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0 四川电商年货节暨川渝新春欢乐购启动仪式展示展销、平台推广服务 3.采购人:内江市商务局

 4.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市正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150 万元

 (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

  2020 四川电商年货节暨川渝新春欢乐购启动仪式展示展销、平台推广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 5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19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 月 2 日 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内江市东兴区格调酒店金海沸城写字楼 13 楼 15-18 号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6 日 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 2020 年 1 月 6 日 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 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格调酒店金海沸城写字楼 13 楼 15-18 号

 。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市商务局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 49 号

  联 系 人:张培

  联系电话:

 0832-8324091 采购代理机构:

 内江市正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格调酒店金海沸城写字楼 13 楼 15-18 号 联系人:雷玲 联系电话:13398118387

 6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5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50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7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本次投标产品型号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但属于优先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等),否则不予认定。

  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6 投标保证金 金

  额:30000元 缴纳方式:转账 账户名称:内江市正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内江东兴支行 账号:125307633975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 2

 日17 时 00 分 7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约定

 8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雷玲

 联系电话:

 13398118387 9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雷玲

 联系电话:

 13398118387 10 考察现场 标前答疑会 无。

 11

 供应商询问与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 由内江市正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法定时间内答复。

 联系人:雷玲

  联系电话:13398118387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格调酒店金海沸城写字楼13楼15-18号 邮编:6411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邮编:641100 1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后柒个工作日内,过期不予受理。

 14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内江市正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

 雷玲 联系电话:

 13398118387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格调酒店金海沸城写字楼13楼15-18号

 15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9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6 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规定验收。

 17 投标限制 本项目拒绝联合投标;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18 分包履约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28 条)。

 1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0年 1 月

 6

 日 14 时 00 分 2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60 天。

 22 备选投标方案 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请对照采购清单测算报价,以免过高偏离超预算投标无效。如流标重新组织项目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投标方案没有实质性调整的,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投标报价(确遇市场变化成本上涨,须提供厂家等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23 签字盖章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用于唱标的“报价一览表”l 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1 份(光盘)。(以上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装订 正本、副本及“报价一览表” 、电子文档分别装订。

 26 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内;外层密封袋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编号、所投项目及包号(如有分包)、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 “副本”、 “报价一览表” “电子文档”字样。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围,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 。

 每 一 密 封 件 上 应 注 明 “ 于 2020 年 1 月

  6 日 14 时 00 分前不准开启的字样 27 递交标书 开标地点 参加开标现场会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并不得迟到。

 2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备案。

 29 特别提醒 1 1 、凡要求具体详细描述规格、型号、参数、功能、技术及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完全粘贴招标文件内容或只笼统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可视为没有作实质性响应。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投标文件格 式制作标书,以免贻误!

 2 2 、招标文件的更正、延期等事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

 10 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布。

 3 3 、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二)总

 则

 1 2.1 适用范围

 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2.2 有关定义

 2.2.1 “采购人”和“甲方”系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西林街道办事处。

  2.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内江市正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2.4 “供应商”系指已报名参加磋商采购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3.1 本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3.3 向内江市正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了磋商采购文件。

 2.4 磋商采购费用(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参照计价格

 [ 2002] ]0 1980 号执行,按成交金额的 1.5%收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磋商采购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2.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

 11 11 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响应产品品目数量超过 50%皆为同一品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2.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2 12

 (三)磋商采购文件

 3.1 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3.1.1 磋商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采购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第七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八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第十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第十一章

 磋商采购及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第十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三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第十四章

 附 件。

 3.1.2 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形,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3.1.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2

 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1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3 13 3.2.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

 3.2.3 任何对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均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2.4 供应商要求对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无。

 (四)响应文件

 4.1 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相关要求(详见第九章内容)

 4.2 磋商采购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4.2.1 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时,必须提交所响应包件相对应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将提供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4.2.2 磋商采购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凭成交通知书和有效采购合同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2.3 未成交人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并交纳足额成交服务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4.2.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14 14

 (4)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1. (7)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3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4.3.1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3.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3.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五)评定程序、 评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详见第十一章内容。

 (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1 6.1 签订合同

 6.1.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1.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1.3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5 15 6.1.4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1.5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6.2 合同分包 ( 实质性要求)

 6.2.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6.2.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6.2.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6.3.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4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6.5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6.5.1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按本章前附表相关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 16 6.5.2 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时全额无息退还;如果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证金将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不予退还。

 6.5.3 只有在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免除履约保证金条款。

  6.6 履行合同

 6.6.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6.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 6.7 验收

 6.7.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7.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验收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6.8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采购纪律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7 17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质疑和投诉

 8.1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8.2 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且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及质疑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单位鲜章,同时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4)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响应单位鲜章。

 8.3 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其他

 本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审方法、3.评审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

 18 18 第三 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19 19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本项目产品要求的资格条件

 无

 20 20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6、投标人 2018 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二、 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1 1 、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 2 、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21 21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0 四川电商年货节暨川渝新春欢乐购启动仪式展示展销、平台推广服务 二、基本情况、内容及要求

 (一)基本情况

  2020 四川电商年货节暨川渝新春欢乐购启动仪式将于 2020 年 1 月 9 日至 19 日在内江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二)项目内容

  活动以“电商惠全民•川货迎新春”为主题,以电子商务、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精准扶贫、两岸文化交流为主要内容,通过线上推广,线下展示双平台模式展开。第一阶段 1 月 9 日-12 日,设电商平台展示区、民俗年味体验区、时尚新年货体验区、“甜城味”公用品牌展区、“四川扶贫”好产品迎春年货大集(内江站)、市外特色年货展销区等展区。第二阶段 1 月 13 日-19 日,为两岸文化创意美食嘉年华活动。

  (三)项目要求

  1.在充分了解项目内容、详细勘察场馆和周边环境的基础上,拟定项目服务方案并执行。

  2. 时间要求:2019 年 1 月 8 日前完成客商组织、展商搭建、氛围营造等,1 月20 日完成撤展。

  3.负责展览期间展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含安全风险管理。

 22 22

  九、付款方式

 1.展会结束后,展位均无质量安全事故,采购方(内江市商务局)按成交价格一次性付清。

  2.供应商方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十、 安全管理要 求及法律责任:

  1、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拟定详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及安全防卫措施。

 2、法律责任:

  (1 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 2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承担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安全事故。

  十一、验收考核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指标评价内容 分值 1 项目要求 制定项目的计划、方案明确,重点突出,符合采购人需求。

 20 2 项目实施 能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开展项目,且必须在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

 10 3 项目完成 能按时完成项目设定的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并通过验收。

 20 4 项目管理 建立有相关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有明确分工,人员配置合理,能确保服务工作程序合法化。

 20 5 项目范围 内江国际会展中心 20 6 社会效益 通过以线上推广,线下展示双平台模式,不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内江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成渝城市群中的新内江”的区域影响力。

 10

 23 23

 第七章

 体现满足磋商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的磋商项目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资格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除外),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

 24 24

  第八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采购项目的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

 2、合同草案条款。

 25 25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须知

 1.1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参加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2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在磋商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响应货币 ( 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4 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政府采购。

  5 1.5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5.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5.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5.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5.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6 26 (二 ) 响应文件的组成(各包相同)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

 2.1 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 详见第五章内容。

 2.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2.2.1 供应商简介;

 2.2.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7);

 2.2.3 技术服务应答: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技术、质量保证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主要内容应包括:

 (1)提供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以及响应产品本身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环保节能产品优先;

 (2)售后服务相关资料:磋商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说明响应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等。

 (3)技术偏离表(格式 10);

 (4)商务偏离表(格式 11);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 12)

 (7)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13);对小型和微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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