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安全管理体系

来源:小学周记 发布时间:2020-08-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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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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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总则 ....................................................................................................................................... 1 1.1.编制说明 .............................................................................................................................. 1 1.2.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 1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 1 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1 2.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2 二、安全管理制度 ....................................................................................................................... 5 2.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 5 2.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 5 2.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 7 2.4.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 7 2.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9 2.6.高空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 10 2.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 10 2.8.雷管、炸药等火工材料管理制度 .................................................................................... 11 2.9.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 12 2.10.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 13 2.11.安全奖罚制度 .................................................................................................................. 14

 精选文库 — 一、总则 1.1.编制说明 为加强和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根据国家、行业、建设管理单位、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程总干第二标段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参加本工程的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从组织、制度和措施上把关落实,诚恳接受业主、监理的指导监督,努力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当本体系文件与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不一致时,按国家法规、制度和标准执行。

 1.2.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本标段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本标段安全管理目标:重大事故为零,年事故频率<6‰,年重伤率<2‰,年死亡率<0.4‰,实现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达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样板工程标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组织机构框图如图 2-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如图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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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2-1 安全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经理

 安全部

  施工机械安全 后勤安全 施工班组安全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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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2-2 工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 2.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本标段工程施工中,项目部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领导到施工工人层层落实,分工负责,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到实处。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⑴.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工作保证 组织保证 施工过程检查 开工前检查 收尾工程检查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落实责任制 制度保证 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程 我公司十二项安全制度 ⒈经理部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⒊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⒋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⒌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⒍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

 ⒈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⒉施工机械机具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

 ⒊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⒋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⒌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交底。

 ⒍各级各类人员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⒎是否制定安全预防措施。

 ⒏对不安全因素是否有控制措施。

 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后是否人人明白,心中有数。

 ⒉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是否得到控制。

 ⒊施工机械是否坚持安全挂牌。

 ⒋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认真执行。

 ⒌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⒍“班前”安全讲话是否正常执行。

 ⒎安全隐患是否限期整改。

 ⒏信息反馈是否准确及时。

 ⒈总结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经验,对于成功的控制方法总结推广。

 ⒉找出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⒊做好总结,评比工作。

 安全生产目标三无:

 无工伤死亡事故;

 无交通死亡事故;

 无火灾、洪灾事故。一杜绝:

 杜绝重伤事故。

 一达标:

 创安全达标工地。

 ⒈安全生产责任制

 ⒎安全教育制 ⒉班前安全讲话制

 ⒏交接班制 ⒊周一安全活动日制

 ⒐安全操作挂牌制 ⒋安全设计制

 ⒑安全生产检查制 ⒌安全技术交底制

 ⒒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 ⒍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

 ⒓安全生产奖惩制

 精选文库 — ⑵.认真组织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

 ⑶.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措施的落实。

 ⑷.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⑸.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作用,保证其行使检查工作的职权。配齐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区段、班组兼职安全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⑹.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发放安全备品和防护用品。

 ⑺.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如实上报。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⑻.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强班组和个人,加强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制度。

 2.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⑴.项目总工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令、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组织、编制、审定本项目关键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预防措施。

 ⑶.组织、编制、审定施工技术组织方案、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标准,向施工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⑷.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⑸.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⑴.负责协助项目经理负责日常施工安全生产,对各部门、各班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及上级指示、决议,结合工地生产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检查执行情况。

  ⑶.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⑷.现场检查施工进度情况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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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⑸.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专职安全检查员 ⑴.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

 ⑵.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负责职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监督安全备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确保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⑶.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特种设备检验工作。

 ⑷.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反馈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议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⑸.指导区段、班组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⑹.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⑺.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安全生产提出奖惩意见。

 ⑻.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按程序上报并参加调查处理。

 5.施工员安全职责 ⑴.对分管工作负直接主要安全管理责任。

 ⑵.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

 ⑶.对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⑷.对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安全交底的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⑸.落实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接受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⑹.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组织上报。

 6.班组长安全职责 ⑴.对班组人员作业安全负责。

 ⑵.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⑶.严禁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

 ⑷.遇有不安全的情况出现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待查明情况并确认无安全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⑸.安排生产任务时,向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精选文库 — ⑹.因施工需对技术措施作某些变动时必须经原措施制定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

 ⑺.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区段负责人。

 7.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⑴.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技能,坚持标准化作业,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⑵.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班组长。

 ⑶.坚持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⑷.作业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通知相邻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注意现场保护。

 二、安全管理制度 2.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本工程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2.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⑴.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⑵.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⑶.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

 3.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4.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机动车司机、爆破工)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

 5.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2.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制度落实、查机械设备、查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整改情况、查施工现场当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

 精选文库 — 2.项目经理每月、项目副经理每旬组织技术、安全、施工、劳资等有关人员对工地进行一次检查,每月举行一次安全排查会由专职安全员填写安全检查台帐及会议纪要.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全员下达安全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5.对专业性很强的安全技术问题,由项目总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6.根据季节性变化对施工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⑴.雨季安全大检查 雨季安全大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雨季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部、质量技术部、设备物资部、计划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以及施工队等派员组成,主要检查防雨防洪的各项准备和应急措施;检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规程要求;检查架子和材料堆放及土方工程是否有下沉、倒塌的现场;现场的道路、排水设施等是否保持畅通等。

 ⑵.冬季安全大检查 项目副经理带队,由安全生产部、质量技术部、设备物资部、计划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参加,主要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7.专业安全大检查 由工长负责组织架工、使用工种班长、安全员参加。按照表列的检查项目、内容、标准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重大危险隐患,基本达到规程要求,检查组长签字正式验收。

 8.节前安全检查 由各级领导带队,保安组、安全生产部等派员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前,对现场、车间、库房、食堂等进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等大检查和节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9.经常性安全检查 各级领导和专职安全员等,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生产车间、库房,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电设备运行状况,施工工程周围高压线路的防护情况,以及管理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工人有无违章作业行为等,进行随时的检查。

 精选文库 — 2.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前,由项目主管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领工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技术交底。

 3.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实行逐级技术交底,并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5.安全技术交底应填写交底单,交底双方相互签字留档备查。

 6.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内容:计划施工项目的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2.4.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现场用电应设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础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必要的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进行复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5.临时配电线路及设备应按规范架设、安装,绝缘良好、布置整齐。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对地距离不得小于 2.5m,通行车辆的地方不得小于 5m。确保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

 6.对施工现场变压器、配电室等,要建房屋或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栏,并设安全警识牌。

 7.直埋电缆的埋深应为 0.2-0.8m,车辆通行地区应穿管保护,地面有明显标志,沿建筑物架空敷设的电缆其高度不得小于 2m。

 8.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均采用防雨措施。

 9.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灯具或投光灯。

  10.防雷接地 ⑴.各种用电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极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到户系

 精选文库 — 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

 ⑵.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别使用,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熔断器。

 ⑶.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静电接地,以免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⑷.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做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0Ω。

 11.漏电保护 ⑴.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⑵.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N6828—86)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 30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0.1s。

 ⑶.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设置负荷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⑷.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隔离电源开关的负荷侧。

 ⑸.使用场地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潮型产品,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0.1s。

 12.使用和维护。

 ⑴.施工现场内设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符合规定,开关电器表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维修、停用回路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⑵.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核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⑶.施工现场所用的 220V 电源照明及洞内 36V 电源照明,要按规定布线和安装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漏电保护器,移动灯具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皮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必要时使用安全电压。

 ⑷.电焊机要单独设开关,外壳做接零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 5m;二次线长度小于 30m,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⑸.当电器设备采用了超过 24V 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13..安全防火 ⑴.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器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现场电器防火消防队

 精选文库 — 并加强职工教育、培训。

 ⑵.导线架空安装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要求,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合理选择熔断气熔体,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⑶.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连线要牢固、可靠,绝缘良好,严禁超载使用电气设备。

 ⑷.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电砂箱或灭火剂要选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器(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按规定定期检修;配电室用电设备周围无易燃物。

  ⑸.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动火制度,有人监护。

 ⑹.旦发生火灾时要先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使用绝缘用具,防止发生短路和人员触电。

 14.安全检查

  ⑴.电气工程应在开工前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⑵.每月由项目部用电管理人员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动作参数,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⑶.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对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监护人员、验收人员作好记录。

 ⑷.按规定应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2.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每个施工现场制定详细的防火安全细则。

 2.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编制消防安全具体措施。

 3.施工作业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间距离以安全防火规定为准。

 4.施工现场及驻地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材料。

 5.建立上至工区长、下至职工的安全防火责任,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6.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掌握气象预报,随时加强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精选文库 — 2.6.高空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⑴.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⑵.高处作业时,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⑶.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⑷.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全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⑸.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⑹.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⑺.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⑻.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 1.1KN。

 ⑼.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⑽.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⑾.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2.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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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 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2.8.雷管、炸药等火工材料管理制度 1.雷管、炸药等火工材料是国家统管物资,我项目部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关《爆破安全规程》和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以及水利部部标准《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第五篇“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用制度,禁止个人自带、私存爆破器材。

 2.爆破器材库应选择在人烟稀少偏僻独山隧洞出口,爆破器材分类库应有安全距离;库房容量以及库房建筑防火等级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建库。

 3.库房采用砖砌围墙,处围清除 15 米以内的山草,库房内利用自然采光不安装电源电气设备。

 4.仓库建立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禁止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5.仓库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爆破物品分类分库存放的规定,做到先进库的先发放,并建立进发料台帐,做到物、帐相符。

 6.当天领出的爆破物品没有用完应办理退库手续。

 7.搬动爆破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

 8.库房区应安装避雷针,设置消防器材和消防用水。

 精选文库 — 2.9.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

 2.严格控制火源,加强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3.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4.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防爆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5.火灾预防 ⑴.项目经理部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各工区都有一名防火责任人,对项目部消防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⑵.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项目经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建立义务消防队。

 ⑶.要及时整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用火设备和电器设备,做好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的导除静电工作,安装必要的避雷设施。

 ⑷.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根据各工区及工程特点制定消防规则;经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进行消防训练。

 ⑸.把防火安全巡逻值班作为护厂的任务之一,检查火源电源管理情况。

 ⑹.定型期进行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⑺.各工区生活区要按“安全文明生活区”的规定做好防火工作。

 ⑻.开展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使每个施工人员都有防火的义务和责任,对于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要培训教育。

 6.火源管理 ⑴.用火要谨慎,做到人离火灭。不要乱丢未熄灭的火柴枝、烟头,以免引起火灾。

 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在生活区内倾倒瓶内残渣。

 ⑶.用火设备要良好,如炉灶、烟囱要符合防火要求,发现年久失修、裂缝窜烟等现象,要及时检查修好,以免引燃可燃物品。

 ⑷.电气设备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规定,特别是用易燃材料装修的天花顶棚的线路应采用金属管布线,如安装不合格,绝缘不良、超负荷、电气短路、灯泡贴近可燃物、乱接乱拉电线都会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而发生火灾。

 ⑸.防止静电、放电、雷击起火,易燃、易爆地方和住宅楼的避雷装置检测每年不应少

 精选文库 — 于一次,由电工班负责联系检测,并做好检测资料存档。

 7.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⑴.对存放保管易燃易爆物品要做到防燃、防爆、防热、防晒、防潮的“五防”措施。

 ⑵.健全出入库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进入仓库人员必须遵守库内制度。

 ⑶.安全检查制度。警卫人员、保管人员负责安全检查,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整改,消防隐患。

 ⑷.禁止烟火制度。不准任何人将火种带入库内,要定期清除库区杂草。

 ⑸.清点帐物制度。保管人员每月清点仓库,数量是否与帐目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⑹.安全操作制度。搬运装卸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撞击。

 ⑺.汽车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要专车专运,专人押运,严禁人货混载,严禁超载、超高开快车,注意防止丢失。

 9.动火规定 ⑴.严格遵守“三级动火”规定:一级动火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二级动火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经车间或工地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⑵.严格遵守“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即:⑴、设有经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下严禁动火。⑵、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禁动火。⑶、容器和设备内部未经清洗、置换和检查合格,严禁动火。⑷、不把周转易燃物清除严禁动火。⑸、不事先和按时作防火分析,严禁动火。⑹、没有有效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

 10.火灾、爆炸的抢救原则 ⑴.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要立即报警打“119”电话和报单位领导,并积极组织扑救工作。

 ⑵.对伤员立即组织救治,清点物资,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上报工作。

 2.10.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按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处理。

 2.发生重伤及以下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等级向监理、业主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必须逐级在四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并通过集团公司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精选文库 — 4.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项目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11.安全奖罚制度 1.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 50 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 200 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 500 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20 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20 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 100 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 50 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 20 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 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 20 元。

 7.对制止安全事故发生或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按照贡献大小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8.对在项目部安全检查中表现突出的施工区段按照评分进行奖励或者处罚,奖励前两名并同时处罚后两名。

 9.在检查中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以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视情况下发安全检查通知书或罚款通知书。违反安全生产控制要点其中一条,可对责任人处罚 50 元至 200 元。

 10.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按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和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行使工作职责的,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必须督促其行使管理职能,并做好督促记录,再次检查发现其还不作为的,要对其进行罚款,每次罚款金额 50-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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