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高中作文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动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经党委研究同意,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各社区、各内设办公室、派出所等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二、联席会议组织领导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社区、各内设办公室、派出所为成员单位,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委员、副主任担任联系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各成员单位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共同做好联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三、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四、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讲话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有关决定决议。

 (二)研究部署全年或阶段性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敏感时期、敏感问题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工作。

 (三)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动态,研究应对存在的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重大问题,排查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和工作举措,形成分析研判专题报告报党委。

 (四)通报、交流成员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组织成员单位在本系统本领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

 (六)协调成员单位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专题督查、巡察和考核等工作。

 (七)积极向党委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落实的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在业务上相互支持、在信息上相互沟通、在组织上协同配合,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和强大工作合力。

 (二)要主动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问题,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党政办公室每半年汇总一次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并向党委报告。

 (三)要务求工作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问题导向,围绕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突出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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