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五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

来源:高中作文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全市公安机关“五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为扎实开展“五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从现在开始到 201X年 X 月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抓好消防、道路交通、危化品、校车及渣土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底数,强化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坚决防止我市发生群死群伤的公共安全事故,维护我市公共安全监管形势平稳,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治林同志任组长,市局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直有关单位和各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指挥中心。成立消防、道路交通、危化品、校车及渣土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五个专项小组,具体负责“五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全力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针对当前火灾防控形势,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整治,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严防

 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一是突出重点场所隐患排查。对火灾高危单位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特别是以食品、药品、鞋帽、纺织生产加工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进行集中排查,要做到“五清”:即隐患单位底数清、具体隐患清、整改措施清、整改时限清、整改责任清。既要盯住重大火灾隐患不放,也要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火灾的小苗头,防止小隐患引发大事故。二是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坚决落实“五个一律”,即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未经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法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三是强化联合排查整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重点扶持单位等建设工程的管控,明确相关部门审批责任,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配合住建、文化、卫生、工商、安监等部门,重点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排查整治,确保公共安全;联合发改、住建、国土、安监、城管等部门,查验建设工程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加大对非法建设工程的联合查处力度;推动政府各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跟踪执法,严防因执法不严格、不彻底留下安全隐患。

 (二)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以“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三

 长”负责制和“九大流程”工作措施,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一是集中开展隐患路段大排查。会同交通运输、城建、安监、工商等部门,重点围绕施工路段、乡村道路、临水路段、乡村道路与国省道交叉点,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缺乏路段、易发事故路段,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对正在建设和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施工路段,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责任,及时设置相关安全提示标志,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严禁车辆通行。对未断路施工的,要加强现场疏导指挥,严防发生事故。与“春运”工作紧密结合,及早谋划部署,积极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止“春运”期间突发安全问题。二是集中开展重点驾驶人排查。对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对 3 年内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或一般以上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有酒后驾驶、超速 50%以上、客车超员 20%以上、货车超载 50%以上、驾驶校车有违法记录以及使用假牌假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疲劳驾驶被查处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近 3 年内有满分记录的,一个记分周期内有 5 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客货运驾驶人,列为重点监管驾驶人强化管理。三是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密切掌控农村重点时段、路段,严厉查处微型面包车、短途客车超员载客,低速货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三)全力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全面分析当前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监管上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狠抓源头排查管控。深入危化品从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现场,采取交叉检查、专项检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清退等环节的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危化品从业单位落实

 生产购买运输许可、治安防范及企业主体责任的督导检查,加强对从业人员、储存库房的清查,最大限度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狠抓综合整治。督导危化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和监控制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化缉枪治爆、硝酸铵专项治理、矿区爆炸物品专项治理等系列专项行动,加大对流散社会的危化品清查收缴力度,保持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危化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线索,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公安检查站要把危化物品和车辆列为检查重点,及时发现消除隐患。三是狠抓重点领域排查整治。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坚决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违禁烟花爆竹,以及违规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和超标产品等行为,加强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实名收寄”、“开包验视”制度,阻断非法贩运、携带危险物品的渠道。

 (四)全力开展校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群死群伤校车事故的发生。一是全面排查所有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积极会同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详细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全面摸清校车和私人提供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逐一建立安全台账,全部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和建议,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校车许可审查制度,做好校车登记和标牌核发工作,定期排查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情况,及时追究所有人、管理人责任。二是全面排查通行线路安全隐患。会同交通运输、安监

 等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偏远乡镇道路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立即做好登记,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素,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集中排查校车行驶线路和校车停靠站点,设置完善标志标线,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问题,完善交通信号灯、车辆减速设施,划定校车专用停放区域,为学生上下校车创造安全、便捷的“绿色通道”。三是大力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设置检查点,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要重点整治,严厉查处。加大对乡镇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

 (五)全力开展渣土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明确责任、主动作为,把渣土运输车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实。一是加大源头管理力度。深入摸排辖区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底数及交通违法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备的渣土运输源头管理工作台帐,提高管理针对性、实效性。对在建工程,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监管责任,督导开展内部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和无牌套牌、非法改装等问题,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作用,加强同住建、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深入分析渣土运输存在问题及原因,抓住工

 地源头、运输企业、承运车辆、路面整治、宣传教育等环节,严格治理措施,落实部门责任,推动治理工作常态长效。二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会同住建、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夜晚 9 点至次日清晨为重点时段,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路段检查,对驾驶未年检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以及渣土车密闭不严、超载撒漏随意倾倒、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闯红灯、超速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从严打击、从重处罚。对车辆曝光记录定期抄送渣土运输企业,限期接受处理。对不按期接受处理或缴纳罚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通行证发放等方面予以限制,直至扣留车辆。三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深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建筑工程运输企业,召集企业安全负责人、工程运输车驾驶人,讲解野蛮驾驶行为的危害及处罚规定、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驾驶技能以及守法文明驾驶的基本规定。深入村居社区,设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牌,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故让群众切身感受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主动邀请新闻单位和记者参与联合整治和日常管理,及时曝光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警示案例,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市局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亲自研究安排、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分工负责、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加强调度。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市局模式,分别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五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责任单位在“五项整治”行动中的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指标,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名责任

 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盯住不放,坚决整改,跟踪问责。

 (三)深化综合治理。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要求,推动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加强统筹协调,针对公共安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支持,落实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要深化信息化建设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加强对公共安全基础数据的摸底排查和整合共享,切实做到“底数清、信息活、动态准”,把各类安全隐患纳入视线之内、管控之中。要加强社会宣传,指挥中心牵头精心策划宣传方案,深入报道“五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及成效,及时曝光重大隐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纪检监察室要制定督导考核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交叉互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整治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问题的,严肃责任追究。

 (五)加强情况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定期调度工作情况,针对涉及全局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提请市局党委审议研究、加强调度。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情况信息报送,分析研判公共安全监管形势,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重要信息随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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