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赁合同

来源:小学作文 发布时间:2020-11-06 点击:

 南京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所在在地: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甲方须到房管机关纳税费)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

 房管部门备案)。

 六、甲乙双方如共同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照顾公共利益。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中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之费用。

 八、租期届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有优先权,但须另订租赁合同,方能生效。

 九、房地产各项税金由甲方负责。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结清应缴水电费及房租,并将装修及附属设备向甲方点清,如有短少或人为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一、退租时甲乙双方应会同至区房管机关缴销租赁合同。

 十二、如双方因租赁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议定补充事项。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半年房租¥整。

 2、乙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整。

 3、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房押金整,此款将于租赁期满后由甲方返回乙方。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温馨提醒: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请结合实际情况为准;本文档发布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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