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职业生涯设计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来源:网络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职业生涯设计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一、课程性质和目标 ⒈“职业生涯设计”属实践教育课程模块,计 3 个学分; ⒉“职业生涯设计”的教学目标是贯彻学校“以学生为本、学术为魂”的办学理念,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启发他们的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其未来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二、教学对象 全校各专业本科生。

 三、教学内容 ⒈“职业生涯设计”按照课程内容,分为职业规划、求职准备、入职能力、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五个模块:

 ①职业规划模块:旨在帮助学生思考自身发展方向,探求职业生涯发展路径(针对一、二年级学生开放); ②求职准备模块: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应聘面试等环节,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针对三年级学生开放); ③入职能力模块:旨在帮助提升学生通用职业能力,尽快成为一名出色的员工(针对二、三年级学生开放); ④创业教育板块(创业精神模块):旨在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及创业者素质(针对一年级学生开放); ⑤创业教育板块(创业能力模块):旨在帮助学生掌握创业所需的特定知识及提升创业技能(针对二、三年级学生开放)。

 ⒉“职业生涯设计”的所有课程全部突出素质和能力培训。

 ⒊“职业生涯设计”的所有授课教师全部来自企业界或政府部门。

 ⒋电子商务专业和物流管理(中澳合作)专业纳入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基地,其“职业生涯设计”教学内容由国际与继续教育学院与国际经贸学院共同决定。

 四、教学安排与组织 ⒈“职业生涯设计”的教学从一年级第一学期开始至三年级第六学期,分批安排,贯穿于学生三年的学习过程中。

 ⒉每一学期,学生从教务处公布的“职业生涯设计”课程中按照规定学分自主选读,每门课程为 2.5 小时讲座一次(按 3 课时计),计 0.5 学分,四年学生总计应修满 3 个学分。职业规划、求职准备、入职能力和创业能力四个模块中,每位学生每个模块须至少选修一门课程,每门讲座 0.5 学分,总计须修满 2 学分;创业精神模块每位学生须至少选修两门课程每门讲座 0.5 学分,总计须修满 1 学分。

 五、教学管理 ⒈“职业生涯设计”的 3 个学分为必修学分,不可用其他学分替代; ⒉“职业生涯设计”课程的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学分绩点分别记

 为 3 和 0。学生按规定修读课程并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⒊缺课或成绩不合格者,须按规定重新学习,重新学习时间由教务处和国际与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⒋“职业生涯设计”教学由国际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 ⒌“职业生涯设计”的选课由教务处和国际与继续教育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⒈本实施方案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 2016 级起施行。

 ⒉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和国际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七月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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