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400

来源:网络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0-13 点击:

 更正公告

 现有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编号:ZYZFCG(2018)130 号【资财备 406】,有如下更正:

 一、 将第一包、第二包评分细则更正为:

 第一包评分细则 项目 分项名称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分 备

 注 筹资标准 (共30 分)

 投标报价 30 本分项按单价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精确为角。报价最高不超过60元/年/人,以本次最低投标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保险赔付 (共35 分)

 净赔付率 30 本分项按净赔付率投标,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投标区间为95%—100%,不在区间内的视为废标。以本次最高赔付比例为基准,赔付比例得分=(投标赔付比例/基准赔付比例)×分值。

 项目 分项名称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分 备

 注 分摊比例 5 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等政策性原因给商业机构带来亏损时,因政策调整增加的支出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商业保险机构分摊,商业保险机构分摊50%及以上,得5分;分摊40%(含)—50%,得4分;分摊30%(含)—40%,得3分;分摊20%(含)—30%,得2分;分摊10%(含)—20%,得1分;分摊10%以下不得分。

  服务能力 (共33 分)

 机构设立 6 在资阳市本级、雁江区、安岳县内设立有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资质机构的,每个区域得2分(最高不超过6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服务网点 5 在雁江区、安岳县街道、社区、乡镇设有服务网点(营销服务部),以本次投标最高服务网点为基准数,投标服务网点得分=(投标网点数量/基准数)×分值。

 没有服务网点的不得分。

 提供服务网点(营销服务部)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偿付能力 7 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17年度末偿付能力进行评比,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00%(含200%)以上得7分,达到150%(含)-200%(不含)得5分,达到100%(含)-150%得3分,偿付能力低于100%不得分。

 提供经审计的总公司2017年度末偿付能力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 分项名称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分 备

 注 人员配备 3 投标方为市本级和各县(区)各配备专职服务人员5人以上,总人数在15人(含)以下不得分,15人以上每增加1人,得0.6分,最高不超过3分。(注:专职服务人员需具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不少于 6人,财务、计算机各专业不少于3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明、近半年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联合办公必须的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建设等保障 6 承诺与资阳市本级、雁江区和安岳县医保经办机构联合办公,按以下承诺事项打分:承诺配备电脑、摄像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联合办公设施设备得2分,承诺建立信息系统得2分,承诺承担联合办公场租等其他相关服务保障得2分。

 1、信息系统提供书面说明。

 2、配备电脑、摄像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联合办公设施设备等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与政府合作开展医疗保险业务经验 6 投标人总公司系统2015年以来与市(州)政府基本医保经办单位开展大病保险合作的,与一个市(州)合作加0.5分,累计不超过6分。

 投标人需提供市州项目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2 )

 分)

 投标文件规范性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的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二包评分细则 项目 分项名称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分 备

 注

 项目 分项名称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分 备

 注 筹资标准 (共30 分)

 投标报价 30 本分项按单价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精确为角。报价最高不超过60元/年/人,以本次最低投标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保险赔付 (共35 分)

 净赔付率 30 本分项按净赔付率投标,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投标区间为95%—100%,不在区间内的视为废标。以本次最高赔付比例为基准,赔付比例得分=(投标赔付比例/基准赔付比例)×分值。

 项目 分项名称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分 备

 注 分摊比例 5 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等政策性原因给商业机构带来亏损时,因政策调整增加的支出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商业保险机构分摊,商业保险机构分摊50%及以上,得5分;分摊40%(含)—50%,得4分;分摊30%(含)—40%,得3分;分摊20%(含)—30%,得2分;分摊10%(含)—20%,得1分;分摊10%以下不得分。

  服务能力 (共33 分)

 机构设立 6 在资阳市本级、乐至县内设立有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资质机构的,每个区域得3分(最高不超过6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服务网点 5 在乐至县街道、社区、乡镇设有服务网点(营销服务部),以本次投标最高服务网点为基准数,投标服务网点得分=(投标网点数量/基准数)×分值。

 没有服务网点的不得分。

 提供服务网点(营销服务部)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偿付能力 7 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17年度末偿付能力进行评比,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00%(含200%)以上得7分,达到150%(含)-200%(不含)得5分,达到100%(含)-150%得3分,偿付能力低于100%不得分。

 提供经审计的总公司2017年度末偿付能力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人员配备 3 投标方为市本级和乐至县各配备专职服务人员4人以上,总人数在8人(含)以下不得分,8人以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注:专职服务人员需具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不少于 3人,财务、计算

 项目 分项名称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分 备

 注 机各专业不少于1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明、近半年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联合办公必须的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建设等保障 6 承诺与资阳市本级、乐至县医保经办机构联合办公,按以下承诺事项打分:承诺配备电脑、摄像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联合办公设施设备得2分,承诺建立信息系统得2分,承诺承担联合办公场租等其他相关服务保障得2分。

 1、信息系统提供书面说明。

 2、配备电脑、摄像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联合办公设施设备等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与政府合作开展医疗保险业务经验 6 投标人总公司系统2015年以来与市(州)政府基本医保经办单位开展大病保险合作的,与一个市(州)合作加0.5分,累计不超过6分。

 投标人需提供市州项目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2 )

 分)

 投标文件规范性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的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二、 开标一览表更正为: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服务期限 1 筹资标准

  2 净赔付率

 3 分摊比例

 三、由于以上变动,将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延期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的时钟显示为准)。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推荐访问:资阳市 公告 大病
上一篇:卫生法规,jy0101
下一篇:北京市固定期劳动合同书范本(固定期限)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