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县安监局对于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来源:职称计算机 发布时间:2021-04-14 点击:

 海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一体两翼的总体思想,突出宣传教育、突出监管执法,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可控。现将我局开展“百日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召开会议,统一思想。

 5 月 3 日,我局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通报了近期海宁县发生的 6 起事故情况,传达 5 月 2 日海宁县第 2 次安委会例会暨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并就百日执法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从 4 月 28 日由杨运宏副局长和黄华总工程师牵头,要求各科室队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根据行业企业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排查重点。

 (二)制订方案,部署落实。

 我局紧密结合县安委办的百日行动方案制订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扎实开展百日整治行动。

 (三)严管执法、狠抓落实。

 5 月以来,各中队认真开展监管执法,排查安全隐患 138处,下达执法文书 30 份,立案 4 起,结案 2 起,实施行政处罚到帐 6000 元。危化中队在汇隆物流园取缔非法油漆储存点一处,转移危险化学品 1 吨左右;在黄兴镇长株高速公

 路出口附近查处一处非法油漆储存点,扣押油漆、稀释剂等危化品共 444 桶。烟花矿山中队在安沙镇一家非法经营店收缴烟花爆竹 71 桶(盘)。在春华镇查获烟花爆竹运输车辆 1台,正移交给执法局进行核实。

 (四)扎实开展四类场所排查工作。5 月 3 日下发《关于继续开展“四类场所”摸底排查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全面摸底排查,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挡的要求,查清安置小区、物业小区、物流市场和废旧厂房仓库等场所底数,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储存、流转行为,以有效整顿规范四类场所“散乱差”的无序状态。

 二、工作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

 1、重点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醇基燃料油经营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四类场所(安置小区、物业小区、物流站场、市场和废旧厂房仓库等四类场所)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2、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全程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

 3、严厉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工作。

 (二)烟花爆竹:

 1、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活动。

 2、重点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规定。

 3、重点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规定。

 (三)非煤矿山:

 1、重点督查企业是否落实好“十条规定”、“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2、非煤矿山治超、职业健康防护、应急救援预案修正、汛期安全生产等工作。

 3、查处图纸不齐、基础资料不齐(尤其是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等问题。

 (四)工贸企业:

  1、重点排查整改工贸企业电力、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高温、高空、高粉尘及有毒有害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2、深入开展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高危作业专项整治,监督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高危作业“警示标识、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

 三、主要措施 1 、加强暗访巡查。本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局党组将组织各科室成员进行暗访巡查,对各中队工作开展情况、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并适当通报。

 2。

 、加强监管执法。有关科室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园区规模以上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执法检查、专家把脉、专项排查、回访检查等方式,有效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屡督不改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予以上限处罚。

 3 、加强宣传教育。宣教科牵头,跟市、县主流媒体加强联系,开辟专栏,加大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现有“星沙安监”

 微信、短信平台,将安全知识、温馨提示等推送至相关企业;向县电视台、星沙时报、省市等合作媒体加大“三大行动”、“百日执法”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

 4 、定期总结通报。为了切实确保百日行动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局实行监管工作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汇报的工作机制。每周各中队、各科室将本周的重点工作以小结的方式发送到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呈报给主要领导。在每周的工作例会上,局长对上周工作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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