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远程传输实时对讲指挥平台和数据库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726

来源:职称计算机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更正情况

 项目名称:宜宾县地质灾害远程传输实时对讲指挥平台和数据库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5115212018000074 更正事项 1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六)

 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 地点及费用:

 招标文件自 2018 年 04 月 11 日 09:00 至 2018 年 04 月 17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 3 栋 2 层 13 号现场发售。

 现更正为 :

 (六)

 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 地点及费用:

  招标文件自 2018 年 04 月 11 日 09:00 至 2018 年 04 月 19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 3 栋 2 层 13 号现场发售。

 更正事项 2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交款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 招标编号 及用途)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东支行

 帐

 号:5105 0161 0046 0000 0018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04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各投标人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第九章 附件 2)

 现更正为 :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交款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 招标编号 及用途)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东支行

 帐

 号:5105 0161 0046 0000 0018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04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各投标人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第九章 附件 2)

 更正事项 3 3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2 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招标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表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编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 2018 年 04 月 17日 17:00 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1-7193268。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 3 栋 2 层 13 号。

 邮编:644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现更正为 :

 12 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招标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表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编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 2018 年 04 月19 日 17:00 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1-7193268。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 3 栋 2 层 13 号。

 邮编:644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更正事项 4 4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9

 项目实施进度

 9.1 项目建设期

 根据上级要求 2018 年 6 月要达到试运行要求的目标,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工作量、工作难度、项目管理能力和项目风险控制等各种因素,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 4 个月。

 现更正为 :

 (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9

 项目实施进度

 9.1 项目建设期

 根据上级要求 2018 年 7 月要达到试运行要求的目标,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工作量、工作难度、项目管理能力和项目风险控制等各种因素。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70 日。

 更正事项 5 5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三)

 商务要求

 3.1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后 20 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现更正为 :

 (三)

 商务要求

  3.1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后 70 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0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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