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杭州市行政复议应诉情况通报

来源:成人英语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2017年度杭州市行政复议应诉情况通报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复议情况

 2017年度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760件,同比增长6.2%。申请人总人数为4191人次,正式受理3411件。受理后审结3247件(含结转),其中维持1292件,占40%;驳回484件,占15%;经协解后撤回等终止833件,占26%;撤销266件、责令履行73件、确认违法273件、变更1件,计613件,占18%,其他处理25件,占1%。定纷止争率约为66%。

 1、被申请人情况。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占7%,县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76%,市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8%(见下表)。

 被申

 请人 乡镇

 政府 县级

 部门 县级

 政府 市级政府部门 其他 总计 数量 239 2452 131 284 305 3411 百分比 7% 72% 4% 8% 9% 100% 2、行政复议机关情况。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40%,市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60%(见下表)。

 复议机关 县级政府的部门 县级政府 市(地)级政府的部门 市(地)级

 政府 总计 数量 183 1209 1525 494 3411 百分比 5% 35% 45% 15% 100% ? 3、案件涉及领域和事项。案件基本涵盖行政管理各个领域。工商、公安、房屋征补(拆迁)、土地、食品药品、城乡规划、劳动与社保、质检等10个领域的案件较为集中,占案件总数的80%。案件涉及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征收、行政确权、行政确认、行政不作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等事项,行政处罚类案件所占比重最高,为35%,主要集中在公安治安管理和交通处罚类;其次是举报投诉处理,所占比重为20%。

 下表: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领域

 行政管理领域 公安 工商 房屋征补(拆迁) 土地 食品

 药品 城乡

 规划 劳动与社保 质检 发改 不动产 其他 总计 数量 1090 656 210 210 153 135 78 65 35 35 744 3411 百分比 32% 20% 6% 6% 5% 4% 2% 2% 1% 1% 21% 100% 下表: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事项

 事项 行政处罚 举报投诉处理 行政不作为 信息公开 行政强制 行政确认 行政许可 行政征收 行政确权 其他 总计 数量 1205 685 410 471 217 103 60 29 20 211 3411 百分比 35% 20% 12 % 14% 6% 3% 2% 1% 1% 6% 100% ? (二)市政府本级复议情况

  市本级共收到复议案件666件,较去年略有增长,申请人总人数为833人次,正式受理494件,不予受理80件,回复告知39件,受理前申请人撤回及通知补正而未补正的53件。作出复议决定464件(含结转),其中维持165件,占35.6%;驳回74件,占15.9%;经协调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178件,占38.4%;撤销26件、确认违法12件、责令履行9件,共47件,直接纠错率为10.1%,调解率为38.4%,定纷止争率约73.1%。

 (三)全市行政应诉情况

  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全市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919件,同比增长4.5%,其中复议机关共同应诉533件,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951件,复议机关单独应诉435件。市政府本级共收到各类应诉应议案件239件382次(含一二审再审),同比增长4%。其中到省政府复议24件,到各级法院应诉215件357次,国家赔偿案件1件。

 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度全市负责人出庭应诉共656件(含 一二审),同比增长16.1%。以开庭数为基准计算,出庭应诉率约为38.9%。其中,区县政府负责人共出庭9次(江干、临安、桐庐较多),基层部门负责人出庭386次(桐庐、建德、萧山、淳安的部门排在前列),街道、乡镇负责人出庭193次,市级部门负责人出庭68次(国土、人社、财政、公安等相对较多)。总体而言,各级部门负责人出庭率高于各级政府负责人出庭率,基层部门负责人出庭情况好于市级部门。

 二、主要特点

 (一)热点领域变化趋势比较明显

 城建领域类的行政案件增长174件,同比增长46.8%,这主要与城镇综合整治工作大力推进有关。公安交警处罚类案件同比增加33.7%,这与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处、严罚以及禁摩政策颁布等有关。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数量锐减586件,同比下降40%。这与市场监管部门和网商平台加大了源头规制等有关。另外,因房屋征收、违建拆除等引发的信息公开类案件增长82件,同比上升21%。

 (二)“两高一低”状况仍未改观

 从全市复议应诉情况看,“复议纠错率高、诉讼败诉

 率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的“两高一低”情况尚无明显改观。全市复议纠错率为18%,虽同比下降8个点,但仍处高位运行。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约10%,同比增长3个点。同时,复议诉讼协调撤诉率达20-30%,而这些案件大都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经协调自纠后才予撤回。这些被纠错行为主要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强制拆迁等方面,重点涉及国土、住保、规划等城建领域及市场监管、物价等市场监管领域。说明这些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亟待加强。同时,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我市各级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量有所增长,但是出庭应诉率仍然较低,在全省排位较后。

 (三)复议监督、保障、调和作用发挥明显

 行政复议机关积极履行复议监督和调解职能,复议再诉率有所下降。复议办结3596件,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起诉968件,复议再诉率26.3%,同比下降约15%。各级复议机关坚守法律底线,严把质量关,积极纠正违法或不当行为,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同时又积极运用行政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实质性化解争议,近三分之一的行政争议得以协调解决;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申请人坚持复议的,复议机关坚决维持,以维护和保障依法行政;对于申请人滥用或不当运用复议权的案件,依法予以驳回复议申请。通过积极履职,复议监督、保障、调和等功能进一步有效发挥,增进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保障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亟待加大。有的区县、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相关问题研究得不多不深,个别存在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任务不落实、法治观念淡薄、执法力量配比不足、执法规范化程度低以及行政纠纷化解不力等问题。同时,行政审批权下放后行政执法标准也有待统一和规范。相关领域下放行政审批权后,基层部门执法标准和程序不一,一旦进入复议诉讼程序,败诉风险较高。

 (二)集中复议办案压力依然较大。按2017年案件测算及目前人员配比方案,市本级集中复议应诉案件量将达150件,人均办案量远超全省复议办案平均水平,也超过审判机关行政审判办案平均水平。目前,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正紧锣密鼓地推进,余杭区复议局已正式运转。但随着复议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市本级和各区县复议局都将面临较大的集中复议办案压力,编制人员划转能否及时到位、办案能力能否适应新要求、复议职能作用能否有效发挥等问题凸现,亟待研究解决。

 (三)对权利滥用现象有待进一步甄别和规制。房屋征迁、举报投诉等行政纠纷中的部分当事人不能理性维权,通过滥用申请权、复议权或起诉权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所谓“维权”,不仅加重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破坏了社会和谐,也使得有限的行政、司法资源遭到严重浪费,有待进一步加以甄别和规制。

 (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各地各单位负责人对此重视程度不同,参与度参差不齐,落实力度不平衡。有的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应诉效果不够明显以及基层多于上级、部门多于政府、副职多于正职”和应诉量大的市级部门负责人出庭率偏低等现象,都有待尽快改变。

 四、几点建议

 一是以源头预防为重点,全面提高规范化水平。

 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增强各级法治理念。推动各级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签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状。进一步开展对不适应“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健全优化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建设,从严落实执法规范化要求,创新和谐执法机制,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实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努力将行政案件降下来。强化“一府两院”联动,定期召开府院会议、复议审判联席例会,加强行政案件的分析总结,力促执法难题、边界性模糊性问题达成共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败诉案件。

 二是以监督考核为抓手,倒逼执法水平提升。

 抓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优化细化考核指标,强化刚性考核,进一步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配合人大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督查工作,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机制,研究制定负责人出庭应诉考评办法。落实《杭州市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败诉案件定期剖析分析机制,加强败诉案件的总结和分类指导,努力降低纠错率和败诉率。

 三是以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大力推动复议能力建设。

 继续抓紧推进全域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统筹谋划抓好开局工作。围绕集中办案的现实需求,抓紧配齐配强复议队伍,强化指导培训,建设一支讲政治、懂法治、顾大局的复议队伍。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创新复议办案机制,加强府院联席、复议诉讼联动,从严落实复议责任,推动复议提质增效,增强公信力,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内,有效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借鉴杭州市互联网法院的成功经验,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构建便民、高效的“智慧复议”智能管理系统,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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