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公安科消防专干职责
来源:托福 发布时间:2020-11-19 点击:
旅游景区公安科消防专干职责
一、消防专干在公安科领导下,在上级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院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专干要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我院消防委员会的指导精神,落实本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制度、规定及方案。
三、制定本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职工消防知识培训计划,落实消防安全实施方案,制定检查计划,落实检查制度。
四、定期检查全院的消防设施情况,会同后勤部对消防器材进行维修、更换等,负责指导各部室义务安全员,实施各区域的消防监督。
五、指导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防培训及演练。
六、如发生火情,应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积极组织扑救,并配合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及时在内勤处存档。
七、建立健全全院消防器材台账,对新建、扩建项目实施防火监督,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上报防火部门批准备案。
八、及时、定时向领导汇报消防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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