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方案

来源:托福 发布时间:2020-09-14 点击:

 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经一届四次教代会审议修订稿)

 为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设臵方案》及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学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既是学院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奠定学院创国家骨干校的根本基础。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必须始终坚持人尽其才、岗尽其能、人事相宜的导向,既要立足于盘活人力资源,又要致力于发展成果惠及于教工,更要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保护和调动大多数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是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前提。学院岗位设臵与竞聘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提人;要体现公平公正,充分考虑到各个层面的利益与诉求。岗位设臵实施方案要公开征求教职员工意见,经教代会讨论,学院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稳慎实施原则。坚持稳妥慎重、平稳操作,是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的成败关键。学院岗位设臵与聘用工作既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岗位设臵方案,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又要注重有情操作。要认真做好教职工思想疏导工作,切实关心教职员工生活,确保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稳定和谐。

 三、设臵岗位情况

  按照广州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设臵方案,考虑设臵 4 个双肩挑岗位及目前在编人数 384,学院共设岗位 388 个。其中,管理岗位 77 个,占岗位总量的 19.85%;专业技术岗位 272 个,占岗位总量的 70.10%;工勤技能岗位 39 个,占岗位总量的 10.05%。学院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 70.10%。主系列专业技术为高校教师系列(包括从事理论教学、

 理论与实践教学、纯实践教学的教师,以及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职业指导等教学的教师),设臵数为 221 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 81.25%。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经济等系列,岗位设臵数为 51 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 18.75%。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管理岗位共设 77 个。其中,三级岗位 2 个,四级岗位 4 个,五级岗位 19 个,六级岗位 10 个,七级岗位 18 个,八级岗位 18 个,九级岗位 6 个。具体设臵见附件 1。(含非领导职务五级岗位 6 个,六级岗位 1 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 272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51 个)。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91 个。

 (1)正高级岗位 14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1 个),分别为:二级岗位 1 个,三级岗位 5 个,四级岗位 8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1 个);

 (2)副高级岗位 81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6 个),分别为:五级岗位 16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0 个),六级岗位 33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3 个),七级岗位 32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3 个)。

 (3)中级岗位 137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22 个),分别为:八级岗位 41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0 个),九级岗位 55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12 个),十级岗位 41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10 个)。

 (4)初级岗位 40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22 个),分别为:十一级岗位 20 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12 个),十二级岗位 20个(其中辅系列岗位 10 个)。具体设臵见附件 2。

 (三)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 39 个。其中技术工二级岗位 2 个,技术工三级岗位 16 个,技术工四级岗位 10 个,技术工五级岗位 11个,普通工岗位 0 个。具体设臵见附件 3。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指导意见》(粤人发[2008]275 号)和《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仅适用于本次岗位设臵与聘用)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五、六级职员任职条件

 ⑴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⑵五级职员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 2 年以上;

 ⑶六级职员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 3 年以上。

 ⑷应同时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规定的条件。

 ⑸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七、八级职员的任职条件

 ⑴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文化程度。

 ⑵七级职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 3 年以上;

 ②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 1 年的;

 ⑶八级职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 3 年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 1 年的;

 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九级职员的任职条件

 ⑴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⑵九级职员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 3 年以上;

 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十级职员的任职条件

 ⑴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⑵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非领导职务五、六级职员的任职条件

 ⑴五、六级管理岗位上的人员;

 ⑵男,1955 年 6 月 30 日前出生,女,1960 年 6 月 30 日前出生。

 (非领导职务人员原工作岗位可保留至 2012 年 6 月)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总的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基本要求

 ⑴思想品德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⑵年度考核

 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三级、五级、八级要求五年;其余等级要求三年)

 ⑶工作量要求

 全部或部分从事对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达到学院规定的工作量,教师系列中讲师及以上人员近五年原则上每学年系统的讲授二门以上专业课程或公共基础课程。

 (4)教学质量要求

 教师基本条件,对于在 2008 年以来历次教学质量检查、专家听课评价中有两次连续不及格或出现一级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按相关文件处理。

 3.竞聘各级岗位的聘用条件

 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⑵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须已聘原正高级职务 5 年以上;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年及以上,同时,近 5 年工作业绩具备表 1 选项条件中的 2 项及以上。

 (注:选项条件为表格中第一列;第二列为具体条件,满足一条即为符合该类选项条件;省市政府级别为省市政府所属业务主管部门主持遴选的项目,以下同)

 表 1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业绩条件

 选项条件

 具

 体

 条

 件(排名)

 一、教学及教科研奖励 1.获得省级政府优秀教师等专家称号或表彰的(第 1)

 2.获省级政府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二等奖及以上(第 1)

 3.获市级政府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及以上(第 1)

 二、教科研课题

 1.省级政府及以上课题主持人(第 1)

 2.主持课题经费累计到校 10 万元(社科 5 万元)以上(第 1)

 3.技术开发实现产值 100 万元以上(第 1)

 三、校企合作项

 1.国家骨干校建设项目主持人(第 1)

 2.引进企业项目或建校外基地获得省级以上政府认可(第 1)

 3.获得发明专利 2 项或专利 5 项(第 1)

 四、教科研成果

 1.SCI、EI、ISTP 或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专业论文 1 篇(第 1)

 2.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教科研专业论文 5 篇(第 1)

 3.出版专著 1 部及以上(第 1)

 五、其它

 1.市级政府及以上重点专业、课程、基地、团队等主持人

 2.省级及以上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国家副主任委员

 3. 指导学生获得国家政府级竞赛一等奖(第 1)

 4. 5 年 2 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

 (注: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岗位设臵数时,依据排序确定。排序主关键字——具体条件中的最高项政府级别,即国家、省

 级、市级排序;次关键字——国家骨干校建设项目排序;第三关键字——符合选项条件多少排序;第四关键字——符合具体条件多少排序;第五关键字----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师工作室带头人,骨干教师排序;第六关键字---相同条件本校优先。以下同)

 ⑶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近 5 年工作业绩具备表 1 选项条件中的 1 项及以上。

 ⑷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须已聘原副高级职务 5 年以上;

 近 5 年工作业绩具备表 2 选项条件中的 3 项及以上。

 表 2

 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业绩条件

 选项条件

 具

 体

 条

 件(排名)

 一、教学及教科研奖励 1.获得市级政府优秀教师等专家称号或表彰

 2.获省级政府奖励:一等奖(前 3)或二等奖(前 2)

 3.获市级政府奖励:一等奖(前 2)或二等奖(第 1)

 二、教科研课题

 1.参加国家级政府课题(前 5)或省级政府课题(前 3)

 2.市级政府及以上课题负责人(第 1)

 3.中国职教(高教)学会课题负责人(第 1)

 4.课题经费累计到校 6 万元(社科 3 万元)以上(第 1)

 5.技术开发实现产值 60 万元以上(第 1)

 三、校企合作

 1.国家骨干校(省级示范校)建设项目主持人(第 1)

 2.引进企业项目或建校外基地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认可(第 1)

 3.获得发明专利 1 项或专利 3 项及以上(第 1)

 四、教科研成果

 1.SCI、EI、ISTP 或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专业论文 1 篇(第 1)

 2.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教科研专业论文 3 篇(第 1)

 3.主编教育部规划的统编教材 1 部(第 1)

 4.出版专著 1 部及以上(前 3)

 五、其它

 1.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课程、基地、团队主持人(前 2)

 2.指导学生获得国家政府竞赛一等奖(前 2)、二等奖(第 1)

 3.省级及以上各本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

 4. 5 年 2 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

 ⑸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须已聘原副高级职务 3 年以上;

 近 3 年工作业绩具备表 2 选项条件中的 2 项及以上。

 ⑹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 3 年工作业绩具备表 2 选项条件中的 1 项及以上。

 ⑺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须已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 年及以上。

 近 5 年工作业绩具备表 3 选项条件中的 2 项及以上;

 表 3 专业技术八、九级岗位业绩条件

 选项条件

 具

 体

 条

 件

 一、教学及教科研奖励

 1.获得市级优秀教师等专家称号或表彰

 2.获省级政府及以上奖励(额定人员)

 3.获市级政府及以上奖励:一等奖(前 5)、二等奖(前 3)

 4.获学院及以上奖励(第 1)

 二、校企合作

 1.国家骨干校(省级示范校)建设项目主要参加人(前 3)

 2.引进企业项目或建校外基地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认可(第 1)

 3.获得专利 1 项及以上(第 1)

 三、教科研课题

 1、省部级政府及以上课题参加人员(额定人员)

 2、市级政府及以上课题参加人员(前 3)或院级主持人(第 1)

 3、课题经费累计到校 1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 0.2 万元)以上

 4、技术开发实现产值 30 万元以上(第 1)

 四、教科研成果

 1、公开出版教材 1 部及以上(前 3)

 2、在核心期刊发表教科研专业论文 3 篇(前 3)或 1 篇(第 1)

 3.出版专著 1 部及以上(前 5)

 五、其它

 1. 院级重点专业、基地、团队等参加人(前 3)

 2. 院级精品课程、网络课程、教材建设等主持人(第 1)

 3. 指导学生获得国家学会竞赛一等奖(前 2)、二等奖(第 1)

 4. 指导学生获得省级政府级竞赛一等奖(第 1)

 4. 5 年 2 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

  ⑻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须已聘中级技术职务 3 年以上;

 近 3 年工作业绩具备表 3 选项条件中的 2 项及以上;

 ⑼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近 3 年工作业绩具备表 3 选项条件中的 1 项及以上;

 ⑽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须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 2 年以上;

 具备初(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近 5 年工作业绩具备表 4 选项条件中的 1 项及以上;

 具备初(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 3 年以上,同时,近 5 年工作业绩具备表 4 选项条件中的 2 项及以上。

 表 4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业绩条件

 选项条件

 具

 体

 条

 件

 一、教科研奖励

 1.获院级及以上各项奖励额定人员。

 2. 指导学生参加市级政府部门技能竞赛一等奖(前 2)

 二、教科研项目

 1. 院级及以上课题参加人员(前 3)

 2. 院级以上重点专业、课程参加人(前 3);

 三、教科研成果

 1. 在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论文 2 篇及以上(前 5)

 2. 参加公开出版教材的编写(前 5)

 ⑾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具备初级(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对在现等级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其中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放宽 2 年;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放宽 1 年。获得国家和省、市优秀专家荣誉称号的人员,可根据其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最高等级聘用。

 备注:院级教师评教、学生评教、教师技能竞赛等遴选项目一般是按班级、按系部、按专业对比评价,可在学院总指导原则下,各院系依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加权调整。

 辅系列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参照主系列执行。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技术工二级岗位

 设臵在实践教学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

  ⑴原则要求从事本工种工作 17 年以上,并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 5 年。能胜任本职工作,高质量完成本岗位各项职责任务,且近 5 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⑵须取得技术工二级相应证书;

 ⑶具有中职或同等学历以上毕业(对少数技艺较高、年龄在男 45 周岁、女 40 周岁以上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⑷技术水平高,能独立处理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技术和工艺技术上的关键问题与疑难问题,对复杂的技术问题能进行技术攻关并予以解决,工作业绩突出;

 ⑸具有传授技艺并培训技术工三级的能力,熟练掌握新技能、新工艺,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2.技术工三级岗位

 ⑴原则要求从事本工种工作 12 年,并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 5 年,且近 3 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⑵须取得技术工三级相应证书;

 ⑶具有中职或同等学历以上毕业(对少数技艺较高、年龄在男 45 周岁、女 40 周岁以上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⑷能担任工班组组长,对其他工人能示范带头作用,具有传授技艺、培训四级以下的技术工的能力;

 ⑸技术水平较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处理解决本工种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工作成绩突出。

 3.技术工四级岗位

 ⑴须从事本工种工作 7 年,且近 3 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⑵取得技术工四级相应证书;

 ⑶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能独立处理解决本工种一般的技术问题。

 4.技术工五级岗位

 ⑴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技术工五级岗位;

 ⑵取得技术工五级相应证书。

 (四)三类岗位之间交流转换的资格条件

 1.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须在学院工作满 3 年以上,且近 3 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方可受聘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受聘到管理岗位的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竞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首聘时一般聘用到九级以下职员岗位或十一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经市人社局备案确认后兑现相关待遇。

 2.不同层级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到不同等级的管理岗位,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受聘到八级管理岗的,须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1 年以上;

 受聘到七级管理岗的,须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年以上;

 受聘到六级管理岗的,须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1 年以上,同时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的条件。

 3.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对初次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聘用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

 五、竞聘与聘用

  (一)公布岗位设臵实施方案:《岗位设臵实施方案》经教代会审议,学院党委审批后,在学院“通知公告”栏向全院教职工公布。

 (二)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个人申报岗位原则上要求报本单位的岗位。特殊情况经岗位设臵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允许跨单位申报。

 2.学院岗位设臵与竞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竞聘与聘用

 1. 院属各单位成立由党、政、工和教工代表组成,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单位各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面试实操、民主测评、专家评议、组织考察推荐等方法进行。

 2.在岗少人多情况下,须采取竞聘方式竞争上岗。待高一等级的竞聘岗位基本确定后,再组织实施下一等级岗位的竞聘工作

 3. 管理六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正高二、三级岗位、副高五级岗位和中级八级岗位由学院岗位设臵与竞聘工作各类别组和办公室根据人员申报情况组织竞聘或聘用,提出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各单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院下达的各类各级岗位数及聘用条件提出拟聘名单报学院竞聘工作办公室,经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所需材料包括:1.《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 4(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分类;2.聘用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3.原聘岗位和拟聘岗位的任免通知书复印件)

 (五)公示:学院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六)报批与核准:提交学院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等材料,报市人社局核准。

 (七)签订聘用合同:学院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岗位设臵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廖惠卿(党委书记)

 刘国生(院长)

 副组长:彭铁英(纪委书记)

 林

 姚(副院长)

 龚延祥(副院长)

 王韶清(副院长)

 成

 员:王广生(人事处长)

 傅浪波(党委办公室主任)

 潘

 穗(院办主任)

 廖金榜(校企办主任)

 蒋新革(教务处长)

 冯 甫(学生处副处长)

 阮彩霞(科技处副处长)

 张胜红(后勤处长)

 丘维远(财务处长)

 包琪龙(纪检监察室主任)

 钟仲谋(工会副主席)

 揭

 屿(督导室主任)

 王

 青(成教部主任)

 梁

 才(机电学院总支书记)

 王亚妮(电气系主任)

 颜忠益(设备科长)

 彭

 斐(保卫科长)

 黄北荣(技能鉴定站长)

 黄鉴标(教工代表)

 费安萍(教工代表)

 马继林(教工代表)

 工作职责:根据省、市关于岗位设臵有关政策规定和市人社局对我院岗位设臵方案的核准意见,研究决定学院岗位设臵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实施《岗位设臵与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二)各类别岗位设臵与竞聘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1.管理岗位工作组成员

 组

 长: 彭铁英

 成

 员:傅浪波

 潘

 穗

 钟仲谋

 揭

 屿

 黄鉴标

 2.专技岗位工作组成员

 组

 长:王韶清

  成

 员:蒋新革

 阮彩霞

 王

 青

 颜忠益

 梁

 才

 王亚妮

 费安萍

  3.工勤岗位工作组成员

 组

 长:龚延祥

  成

 员:张胜红

 冯

 甫

 王德平

 马继林

 4.工作职责:依据上级核准的岗位设臵方案、各类别的结构比例与等级,通过广泛调研与摸底分析,提出各单位该类别岗位的总量、结构比例、等级的安排方案;制定各类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竞聘办法;指导各单位本类别岗位竞聘工作。

 (三)岗位设臵与竞聘工作办公室成员与职责

 主

 任:彭铁英

  副主任:王广生

 成

 员:陈亮波

 周

 殷

 王广生

 李先武

 王向岭

 龙雄辉

  吴伟民

 刘

 琼

 工作职责:按政策规定和学院岗位设臵与竞聘领导小组要求,汇总各类别工作组的方案,起草全院的岗位设臵与竞聘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为领导小组、动员大会和教代会提供材料和服务;联系各类别工作组,提供政策、信息数据服务;做好计划安排、总结、档案台账和报表等工作。

 七、实施步骤

  学院岗位设臵管理工作总体安排:2011 年 6 月底前完成岗位设臵和聘用工作。

 (一)2011 年 2 月中旬—4 月中旬: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和任职条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修订《实施方案》,报学院党委审批。

 (二)2011 年 4 月下旬—5 月下旬: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按学院《岗位设臵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岗位竞聘工作。

 (三)2011 年 6 月:总结认定阶段。学院岗位设臵和聘用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建立岗位设臵管理工作档案和台帐,连同有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批。

 八、实施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学院建立岗位设臵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岗位设臵与竞聘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二)学院成立岗位聘用申诉受理委员会,成员主要由纪检监察室、工会及有关单位代表、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代表

 等组成,主任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教职工在岗位竞聘工作中的投诉或申诉进行调查,并向学院岗位设臵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投诉或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受理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对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投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有意诬告者,将被严肃处理。

 (三)岗位设臵与竞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院属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该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院首次岗位设臵与竞聘,由岗位设臵与竞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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