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最新)

来源:托福 发布时间:2020-08-23 点击:

  2020年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最新)

 开学返校工作方案

 开学时间

 根据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准,确定复学复课的具体条件和时间,印发开学通知并以报纸、电视、手机、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开学排查

 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组织落实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复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加强对确诊人员、疑似人员、发热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和近期有共同生活的从境外返回亲属共五类重点师生的排查管理。对进出校园人员和车辆做好检查登记、体温监测、车辆消毒,确保不漏一车一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开学报到

 (1)实施分批、错时返校报到。根据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实施分批、错时返校报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学生入校前需携带由家长签字的《体温记录表》。

 (2)学生返程管理。做好在外地师生返程登记,提醒师生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的,要提前掌握师生选择的交通工具(如车次、座位等),指导师生保存好相关凭证,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师生返校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交通乘务人员的指挥要求,途中要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基础。

 (3) 校门口安排防疫消毒人员负责逐一体温检测、登记。所有返校人员入校时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并纪录,设立检测通道,防止因检测通道和检测设备数量少形成人员聚集、拥堵。执勤领导和保安负责维持学生安全距离、检查学生的口罩佩戴情况等。入校当日,在校门前,学生按顺序排队,间隔至少一米。学生进入教学楼前,按一米间距有序排队,在检测点接受测温。若体温超过正常范围,将由防疫保障人员引导至隔离室,进行登记、复测、消毒,并按照应急方案规范、妥善处理。

 日常防控方案

 开学后,严格执行学生和教职工晨、午检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实行小班教学,采取单人单桌形式,学生左右间隔1米,同向上课,教职工、学生均佩戴口罩。同时,实行学生、教职工错时错峰就餐制度。严格宿舍管理,按照每4名学生一间宿舍安排住宿,并做好消毒、通风工作。暂停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实验、体育教学分散进行,达到规定距离。做好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教研室、体育馆等场所定期消杀灭菌、通风工作。专门设置废弃口罩回收处置桶,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消毒记录,坚持垃圾日清理、日消毒。

 (一)关于走读学校师生健康检测。对于非寄宿制学校的走读师生,实行“一日两检”。即师生每天早晨和中午入校前,在学校门口逐一接受体温检测。

 教职工日常检测,由年级组和所在处室负责,与学生执行同一检测标准。

 (二)关于寄宿制学校师生健康检测。对于寄宿制学校的师生,实行“一日三检”,即由班主任在学生早晨和下午进班前,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和体温检测,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每2间宿舍配备1名教师进行包联。学生就寝前以宿舍为单位,由包联教师和宿管员对学生体温状况进行检测。

 教职工日常体检,由年级组和所在处室负责,与学生执行同一检测标准。

 (三)关于既有走读又有寄宿的学校师生健康检测。对于既有走读又有寄宿的学校,走读学生和寄宿学生的健康检测方式分别按照(一)(二)项标准执行。

 (四)实施错时上学放学。各学校师生全部报到返校后,师生每天报到时间、上课时间和放学时间分年级采取错时方式,以10—20分钟或更长时间为间隔,尽量减少学生、家长的高密度聚集。待疫情完全解除后,恢复常态。

 (五)注重师生自我防护。走读师生在上下学过程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师生在教学区、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六)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走读学生,及时向家长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对于寄宿制学生,及时安排患病学生到临时隔离室观察,并通知监护人,根据学生病情决定转送医院还是居家治疗。如有怀疑出现新冠肺炎等传染病情况,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安排人员护送学生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七)严格校门进出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寄宿制学校实行封校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出校。非寄宿制学校的走读学生,只有在学校规定的上、下学时间,经体温检测后方可进校、离校。

 (八)开学后校园环境消毒和通风措施。开学后,每天在学生上午放学和下午放学期间,对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运动场馆、图书馆等重点场所消毒至少2次。具体消杀方案,参照市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工作技术指南》执行。

 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日常通风换气。利用大课间、体育课、学生课外活动等时段,对教学区域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每天至少安排食堂开窗通风2小时;宿舍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小时。

 (九)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学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把好学校食堂的进货关、储存关、操作关、追溯关,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坚持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对进入校园的从业人员和供货商配送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检测,配送车辆在校门口处进行严格消毒。食堂从业人员复工、返岗前,按学生返校健康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并要出具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复工返岗。从业人员上岗前需戴好医用口罩,并用浓度75%酒精进行手部消毒。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餐具用品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学生错时就餐、分散就餐,延长错时时长,尽量避免人员过多聚集,确保食堂学生就餐人员密度适中。学生就餐区和其他公共区域每天不少于2次消毒,垃圾堆放地每天不少于2次消毒。

 (十)加强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宿舍楼门口要配备红外体温测量仪,对进入宿舍的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建立健全报告制度,每日要向校医室通报宿舍人数及健康状况。每天及时清扫楼内公共区域卫生,宿舍室内地面湿式清洁二次,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垃圾。对于个别有咳嗽、感冒症状的宿舍,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

 (十一)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在开学后组织“三个一”活动,即邀请疾控专家开展一次师生疫情防控知识讲座;悬挂一副疫情防控宣传条幅标语;组织一次师生疫情防控知识问卷答题。宣讲活动尽量减少聚集,采取视频、网络等方式进行。让师生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三、物资保障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测算、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同时,提醒家长为学生提前备好充足的口罩、体温计等必备物品并科学准确使用。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会重点保障。

 标准如下:

 1.配备10箱消毒液。(标准84消毒液每箱30瓶)。

 2.每名教职工配备口罩30个。

 3.每班配备1个红外体温检测仪。

 4.学校设立5个临时隔离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室的基本条件是:(1)通风良好,独立设室,与教学区、生活区相隔离,一般设立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用以暂时留观、转送身体不适的师生。(2)进入临时隔离室观察室应做好防护,佩戴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帽子、鞋套等防护用品。(3)不同宿舍或不同教室的多名发热学生要收入不同的临时隔离观察室。(4)收入临时隔离观察室的教职工和学生均需戴口罩、严格隔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离开临时隔离观察室。(5)加强临时隔离观察室消毒。使用后的防护用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存放容器必须加盖,避免可能的污染。发热学生、教职工出校园或转入医院后,临时隔离观察室应当进行终末消毒。

 四、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制定本预案。

 一、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理”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指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疫情监测体系

 建立学生--教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建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开展全员全日健康监测。教师发现学生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疑似病例以及因病缺课/缺勤等情况时,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进行排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三、疫情报告

 学校的医疗卫生人员、分管校长、校长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学校内的班主任、年级主任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发现疫情应即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1.根据以往经验学校可能发生的流行性疾病:新冠肺炎、禽流感、H1N1型肺炎、流感、腮腺炎、猩红热、痢疾等,学校对以上症状的长备药品、器械、有效氯浓度为 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医用酒精、体温计等,当疫情报告人或者校医发现一天内有3例及以上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且有相同流行病学史,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迅速联络,做好应对处理。

 2.流行性疾病的确诊

 当学校出现疑似病人时,应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确定是否是流行性疾病。病人一旦确症患有流行性疾病,应立即将病人进行隔离并由学校疫情报告人在第一时间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XX教育局报告。

 四、校内隔离观察要求

 (1)发热咳嗽病例、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尽量安排在最 短的时间内由家长或学校送到医院诊治。

 (2)(临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设置:应有足够的空间且相对独立,不得设在紧靠教室、食堂以及学生易到达的场所,采光、通风良好,最好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要设立提 醒标识,要有专人管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

 ⑶ 被观察人员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禁止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临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不得同时安排不同病例。

 (4)定期常规消毒,若有可疑病例或发热人员进入,需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学生的呕吐物、腹泻物、垃圾、接触过的物品应及时、严格消毒处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五、健康教育与信息发布

 学校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各种宣传形式,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的正面宣传。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学习环境的空气流通;根据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多参加锻炼,增强身体抵抗力。利用宣传窗、黑板、散发资料、网络等形式进行禽流感等知识宣传,消除家长、教师的恐惧思想,懂得防范知识。

 学校按正常的渠道上报有关信息,不得擅自向家长、老师和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六、学校预防措施

 (1)通过健康教育与宣传,使全校教职员工对流行性疾病的预防有足够的科普知识,既重视又不恐慌。

 (2)向教职工、家长宣传餐具和活动空间的科学消霉方法。

 (3)搞好晨检(午检、晚检),坚持一看。二间、三摸、四查。

 (4)学生的活动场所保持空气流通和清洁。

 (5)学校原则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学生所到的场地需环境清洁、空气流通。

 (6)追踪追查疑似学生情况,做好记录。

 (7)如有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学校应安排病者到人少安静的地方休息,联络其家人安排回家或到附近医院就诊。尽量减少与疑似人员接触。

 (8)遇生病缺勤人数增加,有流行病相似的病症应立即报告卫生机构。照顾疑似人员的职工应带上日罩,以防传染。

 (9)食堂坚持消毒制度,采用消洗灵液侵泡或煮沸所用物品,所有食具消毒后方可使用。

 (10)疾病流行季节严禁学生从家带食品入校。

 (11)预防性服药,须取得防疫部门、卫生局、教育局、上级主管部门等的正式通知后方可执行。

 (12)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除了初次报告,完成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五、教育教学工作方案

 为做好中小学开学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中三年级安全开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开学指导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确保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开学。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按照《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要求,压实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保障防控物资,切实做到精准精细防控。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防止麻痹厌战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

 、高度重视师生心理疏导

 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积极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在认真开展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特别是对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师生,重点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重视学校整体环境创设,帮助师生尽快调整好状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教学工作和学习生活。

 、普遍开展战“疫”专题教育

 充分用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形成的宝贵教育资源,认真组织开展以“普及防疫知识、弘扬抗疫精神”为主题的战“疫”专题教育,针对学生年龄特点,注重教育效果,给学生上好一堂“人生成长大课”。加强防疫知识和生命教育,增强学生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战“疫”先进典型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增强学生家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让广大师生深刻认识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疫情防控所展现出的中国力量、中国速度、中国精神和中国担当,充分激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

 、精心做好教育教学衔接

 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摸底和诊断,精准分析学情,区别不同年级、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切实做好教学衔接。没有开展新课程线上教学的,实施“零起点”教学;已开展新课程线上教学的,认真进行串讲复习,在确保每名学生都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再进行新课程教学。

 、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切实加强教学保障,确保教材及时发放。科学有效安排教学时间,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稳妥开展校内文体活动,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更多关爱特殊学生群体

 切实做好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学习上有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关爱帮扶工作,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对在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不能按时返校或尚在隔离期的学生,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继续指导做好居家学习;返校后要通过专门的个别辅导,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程。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做好对学生的辅导帮扶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全覆盖。

 、注重加强毕业年级指导

 统筹考虑初三和高三年级学生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特殊情况,切实增强毕业年级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序安排好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努力保证复习时间,提高复习效率。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考试升学有关政策和工作安排的宣传解读工作,有效缓解毕业年级学生和家长焦虑情绪。

 、坚决落实控辍保学任务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开学后,对学生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按照辍学工作台账,认真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应返尽返。要通过个别辅导、单独编班、普职融通等方式,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帮助学生更好融入校园,确保劝得回、学得好、留得住,坚决防止辍学反弹反复。

 、持续发挥线上教学作用

 认真总结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的有益经验,深入分析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线上教学资源开发和运行维护工作,着力搭建常态化的线上学习平台,供学生自主学习选择使用。充分发挥线上教学对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作用,加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广运用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创造的成功案例,保护好、发挥好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热情,改进课堂教学方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

 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报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争取理解支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及时相互沟通学生学习生活和身体状况,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和成长指导。要严格落实关于精简检查考核评比项目的有关规定,切实减少干扰,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疫情期间违规行为处置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和等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校长第一把手为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的组织和决策。如果决策失误,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设疫情报告人1名。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把疫情上报给县疾控中心和教育疫情防控专班,对疫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班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全体行政领导为责任报告人。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对缺勤的学生要及时问清情况,如是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如知情不报或留学生继续上课,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学校的学生、教职员工发现自己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主动向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报告,班主任和年级组长要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学校所有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发现发热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报告责任报告人或疫情报告人。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各岗位的责任人如果不按要求做好预防工作,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学校的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确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稳定。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

推荐访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疫情 防控 工作方案
上一篇:单位2016年党支部工作总结
下一篇:立足实际积极探索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