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错配,性爱“受罪”] 错配

来源:托福 发布时间:2019-04-01 点击:

  在别人看来,谭女士和爱人老宋,是让人羡慕的一对,家庭幸福,子女孝顺。而且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其实,回到家里,他们经常会为鸡毛蒜皮的事而吵架。老两口甚至还有了闹离婚的念头。为这事,不但儿子儿媳不理解,就连邻居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这老两口矛盾不断呢?最终还是谭女士向医生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有件事已经困扰了谭女士几十年,那就是和老宋在性生活上总是无法和谐。     年轻时,谭女士是中学教师,整天早出晚归,还要伺候老人、孩子,再加上对性生活本来就没什么兴趣,所以对丈夫的性要求总是能推就推,实在推不掉就敷衍了事。而老宋的“性”致则很高,三天两头就要过一次性生活,这让谭女士很难招架应付。两口子就为这事没少怄气。可如今年纪大了,两个人在这方面的矛盾依然存在,且越来越深。
  从谭女士与老伴的情况看,这就是我们在临床上碰到的典型的“性错配”现象。
  众所周知,人的性欲有高有低,从医学上来讲,婚姻双方可以有多种组合。两个性欲高的人或两个性欲低的人结婚,都可以拥有稳定、美满的婚后性关系;但是,一个性欲高的人和一个性欲低的人组合,则会带来许多麻烦。所以,若是“性错配”的人结成夫妻后,就难免会出现性生活的不和谐。     造成性错配的原因有很多,但生理和心理却是重要原因。
  首先,是生理原因。人的性行为主要受体内激素分泌影响,而激素分泌的多少又与遗传有关。所以,就像每个人的高矮胖瘦不同一样,人天生的性欲高低、性活动能力也有很大不同,这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     其次,是心理原因。每个人生活环境和受教育程度不同,也会造成性观念的不同。有人因此而比较保守,故把夫妻性生活只看成是一种生育手段,抑或是一般意义上的向对方尽义务,有此心理的人,肯定对性生活的欲望不高;反之,有人则相对开放,故把性生活看成是一种享受,一种快乐,这样的人自然会对性生活要求高,乐此而不疲。
  生理和心理因素的共同影响,让看起来十分般配的一对夫妻,在性欲上却存在着很大差别。了解这些差距,将是男女双方相互体谅的前提,无疑也是性生活和谐的一个因素,而要想获得美满协调的性生活就需要男女双方的共同投入:即双方都要有性的欲念与冲动,不可勉强;双方都要注意力高度集中,不要分心应付。倘若做不到上述几点,任何时候的性生活都不可能达到一种完美的境界。
  拥有美满和谐的性生活,不仅有助于婚姻的稳定,也有助于增进夫妻感情,而且对夫妻双方的健康也大有好处。对于结婚后才发现性欲不同步的夫妻而言,可以请教心理医生,同时还要知道,融洽和谐的性生活是男女生理的需求,双方都有密切配合的义务,也都有共同获得满足的权利。还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情感上的沟通、语言上的交流等都是性生活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责编:赵继才zhaojic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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