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林业局2017年秋季乡镇造林绿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4163

来源:公共英语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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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

 以公告数字编号为准

 南充市顺庆区 林业局 7 2017 年秋季乡镇造林绿化

 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中国·四川·南充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印制

  采购单位:顺庆区林业局

  2017 年 年 12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7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28

 第五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29

 第六章

 评标办法…………………………………………………30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35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顺庆区林业局的委托,拟对“南充市顺庆区林业局 2017年秋季乡镇造林绿化”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以公告数字编号为准

 二、招标项目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林业局 2017 年秋季乡镇造林绿化。

 三、预算金额:3 671.33 万元 ,财 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第六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质要求: (1 1 )造林营林施工单位二级及以上资质;

 (2 2 )林木种子 生产经营许可证 ;

 (3 3 )森林植物检疫登记 证;

 以上特 殊资质须提供原件查验。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报名时间、地点:

 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 9:00-12:00,15:00-17:30。报名地址: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10-9。

 报名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所委托的报名经办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报名后其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8 年 年 1 1 月 月 2 12 日 日 0 10 时 时 0 0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川北大厦 10-8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 采 购 人:顺庆区林业局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781704195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川北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28456

 2017 年 12 月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 购 人:顺庆区林业局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781704195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名

 称: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花园川北大厦10-9室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5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 份;副本4份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671.33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671.33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8 低于成本 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项目完成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9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 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 8%-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对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小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给予 8%的价格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中,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或扣分的方式进行惩戒。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0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1 投标保证金 金

  额:陆万元(在招标人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供应商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开标的前一天提交,并由招标人盖章确认)

 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

 收款单位: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四川天府银行南充花园支行 帐

 号:

 050400732000005646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 17 时前 保证金退还时供应商须提供:1、退款申请书(包括1、收款单位,2、公司开户行全称。3、开户帐号)

 2、退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加盖公司鲜章)3、附履约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咨询电话:0817-2228456

 联系人:何老师 12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 5% 。

 交款方式:

 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收款单位: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开 户 行: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庆支行

 银行账号:46980120000010965

  13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28456 14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28456 15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人民花园川北大厦 10 楼 10-9 室)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7-2228456 16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答复供应商对除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文件中的格式性条款(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和投标文件格式)和开标过程、中标结果以外的询问。

 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28456。

 地址: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人民花园川北大厦 10 楼 10-9 室 采 购 人:顺庆区林业局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781704195 17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质疑由采购人答复。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文件中的格式性条款(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和投标文件格式)和开标过程、中标结果以外的质疑由采购中心答复。

 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817-2228456。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人民花园川北大厦 10 楼 10-9 室。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采 购 人:顺庆区林业局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78170419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8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为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人电话:青先生

 联系电话:0817-2231781。

 地址:南充市果城路 13 号。

 19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备案编号,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联系人:徐红

 联系电话:0817-2238068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南充市顺庆区农牧业局 。

 2.2 “集中采购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是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9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5.1 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 2 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 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 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 2 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0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招标项目及要求; (6)评标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6.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11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必须是打印体,不接受手写体报价)。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2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苗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

 (1)苗木品种、规格;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苗木及有关项目技术参数表; (5)苗木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项目验收清单。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全国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6)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7)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9)商务应答表; (10)投标人提供 2015 或 2016 年度非本单位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

 13 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验资证明);提供 2016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续期计算); (11)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形式。

 16.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出具的收据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中标人出具的收据全额退还。

 16.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

 14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8.5 投标文件内的投标日期必须与开标日期(年

 月

 日)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8.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7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 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投标截止日期)。

 19.2 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应分别封装于四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投标截止日期);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不得到投标现场进行密封包装。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 19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现场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审查,或申请公证机构审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16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监标人员和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监标人员当众宣布审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唱标结束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 .中标通知书

 24. .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24.4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根据川审会【 2016 】5 5 号 文件的相关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向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成交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见招标文件后),不提供的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若

 17 成交人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将视为主动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7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要求重新组织招标。

 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7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一份送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

 26.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分包 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9. 履行合同

  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18 定进行处理。

 30. 验收 30.1 采购货物最终完成供货后,由采购人全权负责组织专业人员会同中标人共同验收,是否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故刁难,超过验收期限的,视同验收。

 30.2 验收合格采购人应签署《验收报告》。

 30.3 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顺庆区财政局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办理退款手续时,中标人需开具收据)。

 七、投标纪律要求 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或者向监督审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售后 服务

 32.1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规格和质量供苗,并包栽植、包管护和包成活,管护期从栽植完工验收后满 1 年,管护期内 成活率达 95% 以上。

 九、支付货款

 中标人在栽植完成验收后由采购人支付 65%工程款,审计结束支付至 90%,余款 10%

 19 作为质保金。

 十、质疑和投诉

  33.1 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与要求,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3.2 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33.3 根据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与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对资格和资质、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等方面的询问、质疑和因未按顺序确定评审结果的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抄送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不能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不清楚质疑对象的,提出质疑前须向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清楚向谁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20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7、投标有效期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2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22 三、开标一览表

 序号 苗木名称 规格 数量 投标单价 (元)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时间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苗木供苗、运输、栽植和成活管护、售后服务、税费保险、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用打印体报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3 四、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苗木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万元)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 3、 、“分项报价明细表”需用打印体报价。

 4、 报价包括苗木供苗、运输、栽植和成活管护、售后服务、税费保险、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4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5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6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7 八、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

  序号 包号

 苗木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8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9 十、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30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2015 或 2016年度非本单位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验资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公司情况一览表、专业人员资格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6 年或 2017 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特殊要求:

 (1 1 )造林营林施工单位二级及以上资质;

 (2 2 )林木种子 生产、经营 许可证 ;

 (3 3 )森林植物检疫登记 证;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 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全国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原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6 年或 2017 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5 或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复印件; (二)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 1 、造林营林施工单位二级及以上资质证复印件;

 2 2 、 林木种子 生产、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

 3 3 、森林植物检疫登记 证 复印件 ;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二、应当提供的 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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