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省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单一来源结果更正公告2730

来源:公共英语 发布时间:2020-10-15 点击:

 采购项目编号:

 510201201807991

  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省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政府采购项目

 ( ( 川政采单〔 2018 8 〕5 5号) )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中国·四川( 成都 )

 )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 2018 8 年 7 7 月 月

  目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邀请 .............................................................................................................................. 4

 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须知 ....................................................................................................................... 5

 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 9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11

 第五章

 报价商定程序 ............................................................................................................................ 19

 第六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0

 第七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22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31

 第九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35

 单一来源 采购 须知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

 86653171 采购人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 37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名

 称: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网

 址:www.spprec.com 3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第 1 包采购预算:371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 1 包最高限价:338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7 构成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的其他文件 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单一来源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 单一来源采购 有效期 期 报价响应文件开启后90天。

 9 保证金 无 无 10 报价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1 履约保证金 的 合同总金额的 5% 。

 交款方式:

 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收款单位: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开 户 行 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39900188000057342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和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往来票据到财务部办理。

 联系电话:028-61323012、61323025 1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制及咨询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61323019

 1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3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5 评审情况 公告

 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6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86942669 地址:人民中路三段 33 号一楼受理处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8 信用记录查询 资 格 审 查 时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4

 第一章

 单一来源邀请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 拟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对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省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单[2018]

 5 号)进行采购,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邀请深圳市龙图软件有限公司前来参与单一来源采购。

 一 、采购项目编号:

 510201201807991

  二 、 招标项目名称:

 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省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单〔2018〕5 号)

 三 、获取 采购文件 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自 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 17:00,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报名、下载。(网址:http://www.scggzy.gov.cn/)。

 报名方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www.scggzy.gov.cn/)上报名,请供应商按照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启用网上报名、网上标书下载等功能的通知》中的要求,及时下载通知后附的《数据库申报操作手册》,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在网上完成招标项目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6752259,86744466(信息处)

 为 网上支付金额为 0 0 元。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凭报名成功后的截图(截图上应显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称、报名包编号、报名成功的时间),作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报名依据。

 四 、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报名成功 2.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供应商名称、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可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 、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5 日 10:00(北京时间)。

  5

 六 、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 35 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七 、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八、 本竞争性 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 - sichuan.gov.cn )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http://www.scggzy.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6

 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须知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单一来源采购仅适用于本采购邀请中所述的货物采购。

 2 2. .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

 2.3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单一来源采购 方式

 3.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报价响应并进行洽谈。

 3.2 评审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

 4 4. .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 不收取保证金。

 5 5. . 单一来源采购 有效期

 5.1 本项目有效期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首次开启之日后 9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6 6. . 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

  7

 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询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全权代表,负责参加采购中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 7.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7.1 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投标。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其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 2 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2.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8 8. .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凡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环保标志产品清单附件 2 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不得作为环保产品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及加分。

 9 9 .进口产品采购

 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具有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

 1 10 0 . 知识产权

 10.1 参加单一来源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提供单一来源产品的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

 10.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10.3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0.4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0.5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

  11. 付款 成交供应商依采购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送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履行完毕后,供应商出具货物发票,采购单位通过“财政综合业务网”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省财政厅政府支付中心根据采购单位的支付申请和采购中心审核后的合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自筹资金由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12. 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账号:39900188000057342,户名: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2.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质量验收合格,购买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采购中心在收到《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及收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履行合同,采购中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1 3.

 合同履行及 验收

 13.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3.2.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13.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

  9

 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13.4. 合同分包 13.4.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13.4.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3.4.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13.5.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参加 单一来源 供应商及产品应具备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资格 要求

 1.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 ( 二 ) 参加 单一来源采购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 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提供 的 证明材料

 1.1 本采购文件中第六章“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中“附件 6 承诺函”原件; 1.2、企业法人:

  10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1.3.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5.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以上第 1.5 条资料。

  注:1.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投标。

 2.以上资料各提供一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必须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项目的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11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背景 为了更加充分发挥四川省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大平台”)建设的成果,全面保障大平台的稳定运行、保证财政基础数据的可用性,选择在财政领域大型信息应用系统和综合数据维护管理方面具有运行维护成功经验的软件企业,以标准化运维体系结合派专业队伍常驻四川省财政厅现场服务和为全省各市(州)及县(市、区)预算单位用户提供远程服务的方式,利用科学的、统一的运维管理规范、运维服务流程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供应用支撑平台基础数据、业务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服务,从而保证业务系统的可用性和基础数据真实、完整、可用、可看、可管,提高财政部门的社会服务水平。

 二、运维服务概述 (一)运维 服务 目标

 1.保障系统数据安全 保障大平台系统数据安全,防范系统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

 2.实现系统对业务的良好支撑 随着财政业务的改革变动,要求系统不断升级并能够及时响应各项改革需要,对各项财政业务提供良好的支撑。

 3.确保系统良好、稳定运行 大平台使用频率高、时效要求强,必须确保系统良好、稳定运行。

  12

 4.形成运维管理规范 为规范大平台运维流程、提升运维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必须制定详细的运维管理规范。

 (二)运维 服务 范围

 运维服务范围包括四川省本级及全省 20 个市(州)(不含成都市本级及所辖区县)所辖 180 余个区县、高新区所有预算单位和银行用户,具体运维的系统如下:

 序号

 系统名称

 服务单位范围

 1 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 全省 2 基础库管理系统 省本级 3 项目库系统 省本级 4 指标管理系统 全省 5 空转指标管理 省本级 6 计划管理系统 全省 7 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 省本级 8 工资管理系统 全省 9 公务卡管理系统 全省 10 支付管理系统 全省 11 银行管理系统 全省 12 财政专户管理系统 全省 13 电子支付管理系统 省本级 14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 全省 15 大额支付在线监控系统 省本级

  13

 16 银行账户管理系统 省本级 17 收入管理系统 省本级 18 住房补贴系统 省本级 19 财政账务管理系统 全省 20 年终结余处理系统 全省 21 综合报表查询系统 全省 (三)

 运维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即 2018 年至 2020 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在每年运维服务合同期满后对供应商的运维服务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三、运维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运维 服务 内容

 1.系统升级

  (1)系统功能修改完善 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业务需求,对系统已有的功能进行修改完善,实现对各项财政业务的良好支撑。

 (2)系统性能提升 供应商需按采购人的要求,不断优化系统、提升系统性能,进一步提高系统用户的工作效率。

 (3)系统缺陷修复 供应商需负责及时发现系统运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并进行有效修复。

 2.年终结转及年初初始化

  14

 年终结转是财政年度切换的重要环节,供应商需要协助采购人完成年终结转、新年度初始化及对账工作。

 3.日常运维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完成日常一切运维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基础数据变更 基础数据信息变更要求规范化管理,所有变更均需书面变更材料,且经采购人确认并备案后,方可进行相应的调整,变更内容包括收支分类科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

 (2)业务流程及用户权限变更 根据业务管理要求及人员变更管理,完成大平台相关业务工作流程、用户权限等变更维护工作。

 (3)日常业务及系统操作咨询 包括业务人员对系统的操作应用,相关特殊业务办理咨询,各类单点故障(如无法访问、无法登陆、业务无法办理或数据无法查询等)的跟踪排查,对于无法远程解决的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到用户现场解决。

 (4)配合系统运行环境维护 配合采购人做好大平台系统应用、数据库、中间件等的日常维护、故障排查。

 (5)资料归档 为了确保系统运维工作的连续性及可追溯性,供应商必须完整记录日常运维资料,并定期进行整理归档。

 (6)制作报表

  15

 根据采购人要求定制各类业务报表。

 4.系统健康检查 大平台是一套综合财政业务系统,系统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为了排除系统运行隐患,保证大平台长期稳定运行,供应商必须提供定期巡检服务。

 5.数据查询和处理 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查询及处理数据,并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以报表和数据接口等多种形式对数据进行提取挖掘、加工和分析,及时发现、跟踪接入系统出现的问题,并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对数据进行修正或退回处理。

 6.突发情况排查及处理 因系统涉及面广,运行环境复杂,在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突发故障,对于出现如断电、设备故障、更换服务器或其他原因导致系统瘫痪,供应商必须给予及时响应,并配合采购人排查故障,确保系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尽量降低突发情况造成的损失。

 7.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具体培训需求由采购人提出,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并实施培训。

 (二)

 运维服务 方式

  大平台运维工作采用“大集中”的运维服务方式,即驻场四川省财政厅为大平台提供集中的运维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多种运维方式,包括:省厅现场服务,市(州)、县(市、区)远程服务。

 1.现场咨询和操作指导

  16

 (1)服务范围:省本级。

 (2)服务地点与时间:常驻四川省财政厅提供 5×8 小时现场服务。

 (3)服务内容:供应商需要提供日常及操作咨询的服务。日常咨询包括业务人员对系统的操作应用,相关特殊业务办理咨询,各类单点故障(如无法访问、无法登陆、业务无法办理或数据无法查询等)的跟踪排查,对于无法远程解决的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到用户现场解决。

 2.远程服务 (1)服务范围:全省 20 个市(州)(不含成都市本级及所辖区县)所辖 180 余个区县、高新区。

 (2)服务地点与时间:常驻四川省财政厅提供 5×8 小时远程服务,响应时间不得高于 15 分钟。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将充分利用互联网(网站、即时通讯等)和服务电话方式,提供对系统的日常维护、诊断、性能优化等专业的远程服务,按照规范的远程运维服务流程,协助解决日常运维中出现的问题。

 (三)运维 服务 要求

 1.保密要求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系统所含数据内容或数据结构及其他信息擅自备份、修改或泄露给第三方,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如出现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承担责任。

 2.运维人员要求

  17

 一线人员(实施服务团队)必须常驻四川省财政厅工作,且常驻人员不得少于 15 人;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不得低于 70%;具有 1年以上四川省财政系统运维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得低于 80%;项目经理必须具有 3 年及以上四川省财政系统运维工作经验;1 名专职系统安全审计员;至少有 1 名 Oracle 数据库认证专家(OCP)。

 二线人员(研发支持团队)不少于 5 人,包括研发经理 1 名,需具有 5 年以上研发工作经验;研发工程师不少于 4 名,需具有 3年以上研发工作经验。

 为保障大平台稳定运行,在采购人未确认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调换或变更运维人员;如需调整人员(除采购人要求外),须提前 1个月通知,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再正式调换,并做好接替人员的上岗培训和交接工作。

 3.系统升级要求 每次系统升级前,供应商须按照软件研发的标准流程进行全面的系统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和漏洞,并做好程序版本管理和源代码移交管理。

 4.文档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系统运行维护过程中形成的一切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测试用例、测试报告、工作日志、系统优化建议、工作总结等,并定期更新归档提交给采购人。

 5.运维响应要求 供应商常驻现场人员的手机 7×24 小时开机,全天候为采购人提供周到的服务。工作时间应实时响应运维服务,非工作时间 2 小时内响应。

  18

 供应商应根据故障级别为采购人提供应急响应服务,进行故障诊断和恢复。应急响应结束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报告。

 针对故障等级及对应响应时间要求如下:

 (1)一级故障:最紧急,指服务中断、业务停止、数据丢失的故障,要求 4 小时内恢复业务,24 小时内解决故障。

 (2)二级故障:紧急,指业务未完全中断,但业务功能或服务能力部分丧失,或系统响应大幅下降,或具有潜在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要求 8 小时内恢复业务,48 小时内解决故障。

 (3)三级故障:一般,指除一、二级故障外,业务功能未丧失,或业务性能轻微下降(性能降低小于 20%),或软件缺陷,且关键业务不受影响的故障为三级故障,要求 72 小时内解决故障。

 以上解决故障时间的要求中不包含因修复软件缺陷进行研发所需的时间。

 如出现特殊情况需加班时,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人员加班并协助采购人解决问题;所有外派工作必须由采购人指派。

 6.重点保障服务要求 为保障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缓解系统高峰期内因业务发生量增大而带来系统压力风险,要求供应商根据财政业务周期性特点,如法定节假日、重大会议和岁末年初财政工作比较集中等时期,加大运维保障力度,增加驻场服务和值班人员,保证在财政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法定长假期间,供应商应在长假结束最后一天安排技术人员对大平台进行检查,保障应用系统在长假结束后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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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服务要求 ( ( 一) )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2018 年。

 交货地点:四川省财政厅。

 (二)

 服务期(服务类项目填写)、付款方式、 验收标准

 经费预算为 338 万元/年,采购 1 次,服务期为 2018 年至 2020 年,合同一年一签。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款项;项目年度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款项。

 验收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进行验收。

  第五章

  报价商定程序

 (一)

 报价 商定 程序。

 1.供应商现场递交报价响应文件; 2.供应商对本次报价作简要陈述; 3.采购小组按照采购需求与供应商就产品的技术指标、售后服务、价格等洽谈。

 4.采购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

 (二)报价原则

 1.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满足需求原则。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报价邀请中所规定的参数要求、售后服务及交货时间等要求。对于没有满足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视其为无效报价。

  20

 3.低于市场平均价原则。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低于同期同类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所报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将视其为无效报价。

  第六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报价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分别装订成册)。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二 )

 响应文件编制

 1 1 .响应文件的语言

 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单位就有关事项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2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 投标货币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4.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4.1 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2 4.2 技术、服务 响应文件:

 4.2.1 供应商简介。注明公司办公地址、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以及公司优势等内容。

 4.2.2 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1

 4.2.2.1 货物详细技术指标和配置; 4.2.2.2 生产厂家印制的彩页资料; 4.2.2.3 项目实施方案; 4.2.2.4 保证货物正常存放、使用和常规保养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专用工具以及设施清单,需要专门购买的,列出其单价和数量; 4.2.2.5 售后服务方案; 4.2.2.6 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网点和技术人员; 4.2.2.7 培训计划,交货和验收方案; 4.2.2.8 产品在工艺、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2.2.9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

 4. 3. 报价 文件:

 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供应商本次采购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以上要求资料必须据实提供,不得有实质性遗漏,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单一来源的项目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三)

 响应文件 的印制

 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须注明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需逐页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响应文件应密封送达单一来源采购地点,在规定的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由递交。

 (五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如此时再行撤回响应文件,有保证金的则不予退还。

 第七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附件一:

  报价函格式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采购文件编号:XXXX)采购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其中投标产品 XXXX 为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XX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有效期为 XX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23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24

 附件二 :

 政府采购报价表 (货物类)

 分包号:

  注:1、所报价格为买方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含所有费用;2、除价格外的优惠折扣和承诺可在备注栏中或其他地方注明。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报价一览表( 服务类)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服务地点 备注

  25

 合计金额(大写):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26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报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川政采单[

 ]

 号“

 ”项目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附件四:

 制造商家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 国 名 )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的 , 其 主 要 营 业 地 点 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

  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参加川政采招[

 ]

 号“

  ” 项目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公章)

 日期: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授权的文件复印件。

 附件五:

 项目要求(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分包号: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1.本表只填写报价文件中与采购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与报价文件完全一致的内容,不用在此表中逐一列出;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附件 6 6

 承诺函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有( )没有( )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 )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注: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项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7 7

 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兹证明川政采

 (20

 )

  号政府采购履行完毕(合同编号:SCZC(20

 )

  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经

  .(使用单位名称)使用(运行),质量良好,请将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角

 分 )

 支 付给:

 。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帐

 号:

 谢谢合作!

 购货单位(签字、盖章)

  供应商(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供应商退履约保证金时提供。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在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盖章):

  供应商(乙方,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川政采谈[

 ]

 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算内 预算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

 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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