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工商局数据质量检查实施方案

来源:公共英语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伊宁市工商局 数据质量检验实施方案

 为了强化信息化工作意识,深化、规范业务工作信息化应用,全方面提升市局工商业务系统数据质量,依据工商总局《相关认真开展“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通知》(信〔 〕2 号)、自治区工商局《相关印发<全疆工商系统 数据质量检验实施方案》(新工商信〔

 〕173 号)及《伊犁州工商系统 数据质量检验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现就继续在本局开展“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数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

 经过自查、纠错、数据补录、整改等多个方法实现市场主体数据、行政执法案件数据、12315 消费维权数据、非公党建数据、食品安全监管数据、网络市场监管数据、农资市场监管数据、广告监管数据等完整率达成 99%以上、数据正确率达成 99.5%以上。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今年系统数据质量检验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在去年基础上对 “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建设督导组、协调组情况深入明确:

 组

 长:苏文革 伊宁市工商局党组书记 伊力亚尔·卡德尔

 伊宁市工商局局长 副组长:李剑峰 伊宁市工商局副局长

 潘虎 伊宁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昆剑 伊宁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成

 员:由机关各科、室、队及工商所责任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 8 个数据质量建设责任组和一个数据质量建设协调组。具体职责分工以下:

 数据质量建设 督导。

 组。依据活动进展情况,法规科、市场科、商广科、监管科、企业注册科、经检队、消保科、食品科分别成立数据质量建设督导组,组长由各科室关键责任人担任,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具体职责是:1、负责督促本业务条线(含本科室和工商所,下同)相关人员提升认识,主动投身于“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中,深入加强数据质量建设及数据采集标准工作; 2、负责本业务信息系统在全局推广及规范应用,督促本业务条线相关人员做好源头数据采集工作;3、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局本业务现有业务数据清查、校准、补录工作,同时组织完成本级业务数据清查、校准、补录工作;4、负责组织对全局条线业务数据质量进行检验;认真搜集、掌握、解答和反馈各单位在数据质量建设和检验中出现各项情况、进展、问题和需求,负责数据质量建设及检验工作中其它包含具体业务工作相关事宜。5、负责和州局对口检验督导组工作联络,配合州局业务处室数据质量检验。

 。

 数据质量建设协调组。办公室负责数据质量建设协调和技术支持工作,并成立数据质量建设协调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

 具体职责是:1、负责统一协调数据质量建设工作,加强和各责任组沟通,不定时组织各组联络人召开情况通报会;2、负责牵头完成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起草、制订工作;3、负责做好信息化技术支持工作,组织相关方案和技术研究;4、负责定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测、通报,对各部门业务数据质量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督办;5、负责和州局协调组工作联络。

 三 、检验范围和内容

 (一)检验范围 1、内资(含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检验范围为全量存续数据, 1 月 1 日以后注销、吊销等数据。

 2、行政执法案件数据检验范围是立案日期在 1 月 1 日以后数据,12315 数据检验范围是登记时间在 1 月 1 日以后数据。

 3、非公党建、食品安全监管检验范围为全量数据。

 4、网络市场监管、农资市场监管、广告监管数据检验范围待数据汇总工作开启后另行通知。

 (二)检验内容 1、年度数据全量检验

 ,对内资企业(含私营)、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执法案件、12315、非公党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农资市场监管、广告监管等实施年数据全量检验。除网络市场监管、农资市场监管、广告监管新增检验指标项外,

 其它业务检验指标项范围基础不变,在 数据完整性、正确性、规范性检验基础上,只增加正确性、规范性检验规则(详见附件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数据质量检验数据项范围》)。

 2、专题检验

 年检工作完成后,对各地 年检数据、存续市场主体注册号15 位标准实施检验; 8 月对行业代码、注吊销数据、内外资业务合规性、常驻代表机构黑名单、非公党建、关键字段、迁入迁出数据冗余等进行专题检验(详见附件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数据质量检验数据项范围》)。

 3、数据联网应用情况检验 根据《相关深入做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要求实施工作通知》(工商企字〔 〕82 号)和《相关规范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责任企业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工商个字〔 〕39 号)要求,继续检验黑名单任职限制和自然人投资一人这两类数据联网应用情况。

 4、数据标准符合性检验 关键对市场主体、行政执法案件、12315、非公党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农资市场监管及广告监管数据中实际代码是否和上报代码一致、上报代码是否符合总局数据标准两部分。

 5、问题数据纠错情况检验 关键检验问题数据纠错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针对每次数据中

 心公告错误数据列表及《数据质量检测和评价》系统中错误数据,为问题数据纠错情况检验。

 三 、检验方法立即间

 自治区工商局将于9月1日起对全疆工商系统数据质量进行检验,依据州局、区局检验工作时间安排,本局数据质量检验工作分五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 7 月 5 日至 8 月 6 日)

 由协调组牵头,各业务科室亲密配合,主动根据自治区工商局适时工作安排做好数据标准符合性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实施方案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数据管理措施》,制订切实可行实施细则,确保组织到位,方法到位,责任到位,增强数据质量建设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工商数据标准宣传落实工作,统一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做出具体安排,确保数据质量检验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集中纠错阶段。(时间为 8 月 8 日至 8 月 20 日)

 由建设督导组按业务条线分别牵头,分别做好市场主体数据、行政执法案件数据、12315 消费维权数据、非公党建数据、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商标广告协议数据、市场经济检验数据集中纠错工作,要集中清理、关键处理部分数据质量问题。如:内、外资企业注册号实施 15 位统一标准问题;市场主体数据、行政执法案件数据、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和书式档案同时性问题;统计报表数据和电子数据一致性等问题。

 各建设督导组要认真依据总局、自治区工商局数据质量建设和检验相关文档要求,制订科学有效方案,对本组业务数据进行认真梳理,逐项排查问题数据产生原因,对需要经过技术手段完成修正、检测关键数据和批量性数据,要立即在本阶段时限内向协调组反馈,由协调组依据权限进行批量检测或向上级部门提交批量修正请求。努力争取在要求时间内纠错到位。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阶段。(时间为 8 月 21 日至 8 月 30 日 由协调组牵头,各建设督导组主动配合,共同做好相关数据质量考评验收工作。检验验收以科所为单位进行,检验验收方法包含:现场抽查、督促整改、评分验收等。检验结束后,各检验验收组依据评分标准(附件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数据质量检验评分细则及评分表》)进行评分。对综合评分合格单位经过验收。对存在问题较多单位,不予经过验收并要求限期整改。检验验收结果分为优异、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结果在内网公布。

 各建设督导组要在 8 月 30 日前根据区局检验评分项目完成本组考评验收标准、范围、评分依据等具体工作,并将考评文档提交协调组,并经过数据质量检验工作联席会议共同交流讨论达成一致后实施。

 考评验收具体组成人员由“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到时依据工作情况进行确定。

 第四阶段:迎接州局、区局检验阶段。(时间为 9 月 1 日至

 10 月 30 日)

 认真总结、梳理前四阶段工作,扎实做好各类数据质量建设档案整理、问题排查和工作提升,深入查漏补缺、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努力形成数据质量建设良好长久有效机制,全方面做好迎接州局及自治区工商局数据质量检验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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