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说明

来源:公共英语 发布时间:2020-08-26 点击:

 《上海 市 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 说明

  一、 修订理由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轨道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运营服务标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依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的内容,结合上海轨道交通服务现状及有关管理要求,对《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自 2020 年 2 月初启动修订,期间征询了企业及相关机构的意见,主要修订条款 7 条,新增条款 1 条,修订后共有条款 16 条,4 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 、 修订 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法律依据的调整,增加了新的上位法依据,2018 年交通运输部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规范,乘客应当遵守。拒不遵守的,运营单位有权劝阻和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调整超时乘车的处罚要求。

 (三)新增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经运营单位查验后,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磁浮线除外)的规定。

 (四)调整乘客免费带领儿童乘车人数。

 (五)新增“动火”“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携带有严重异味、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和携带充气气球进站乘车”等乘客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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