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水域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四六级 发布时间:2020-11-16 点击:

 三门县水域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三招采- - 20 20- - GK

 8 158 号

 采 购 人 :

 三 门 县 水 利 局 代 理 机 构 :

 浙 江 科 胜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 二 ○ 年 十一月

 2 目

 录

  一、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二、

 投标人须知

 三、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四、

 公开招标需求

 五、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六、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 第一章

 公开 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招采-2020-GK

  158号

 项目名称:三门县水域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最高上限价:

 100 万元 简要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进度要求:2021年8月底前提交规划送审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水利水电)的工程咨询单位。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0年112月

 3

 日9时00分00秒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gzs://login.zcygov.cn)网上报名后下载 。

 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售价(元):0

 项目概况 三门县水域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gzs://login.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后可免费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112 月

 3 日 9:0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2 月

 3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gz://zfcg.czt.zj.gov.cn/)”在线递交

 开标时间:2020 年 112 月

 3 日 9:00 时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 7 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及时办理。

 4.投标文件制作:

 4.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gz://www.zc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5 5.其他事项:

 5.1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c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5)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6、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gz:// www.zczjzfcg.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www.zcsmztb.com)。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科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谢银芳 联系电话:0576-83318599

  (二)采购人

  采购人:三门县水利局 地址: 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 1 号

 项目质疑人联系人:李秉

  联系电话:17858257199

  0576-83326376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 1 号 联系人:柳方妙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三门县水利局

 6 浙江科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2 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2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不组织 3 电子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 年

  12 月

 3 日09:00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北京时间 2020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00 地点:三门县广场路 22 号交通大楼四楼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 投标保证金 无 7 履约保证金 无 8 实质性条款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8 10 补充条款 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11 本项目投标上限价 人民币100万元。

 12 开标顺序 本次招标采用先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9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是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3.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10 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采购组织单位将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 件

 (一)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1 1 、资格证明 文件 的组成: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或法定代

 11 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供应商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电子标书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签字的可线下签字后再将其放入线上投标文件内)

 3)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专业包含水利水电的工程咨询企业证明(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网页打印页);(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4)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最近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新成立公司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最近年度是指 2019 年度以来的最新的)

 5)2020 年最近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可以为税务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和 2020 年最近季度社保费缴纳的证明(可以为税务或社保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查询结果截图;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时间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8)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7 日前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gz://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注:资格审查资料应包含以上所有内容,投标人的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 2 、 商务 技术文件的组成:

 ( 1) 商务部分:

 (1) 投标声明书; (2) 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 (3)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4)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5) 相关证书一览表; 注:以上资料涉及证书、合同等证明资料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以便核查。

 ( 2) 技术部分:

 (6) 技术需求响应表;

 12 (7) 商务需求响应表; (8) 投标方案描述:

 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项目功能设计完备、对系统各组成部分等功能进行准确的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等)。

 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期、确保项目供货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

 (9) 售后服务描述及承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技术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时间、技术培训方案等)。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3 3 、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的组成:

 ①开标一览表; ②小微企业等声明函(如有); ③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2)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3)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涉及本项目实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交通、差旅、各种设备、人工、材料、服务、评审、成果、验收、售后服务、安全、保险、利润、关税、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项目实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报价中。

 总报价以人民币元计,保留整数。

 (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5)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3 (二)

 投标文件的 制作、封装及 递交要求

 1 1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拒收、扣分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A CA 签章。

 (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

 2 2 、投标文件的上传要求

 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开标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开标

 (一)开标事项 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线上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

 14 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并由供应商代表对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时间到后,招标项目负责人准时组织开标; 2、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投标人如不在线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资格审查; 4、符合性评审; 5、商务技术评分; 6、商务技术评分汇总; 7、商务技术结果公布; 8、进入开标记录(报价); 9、报价评审; 10、得分汇总; 11、结果公布。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评审代表组成。

 ( 二 )

 评标程序

 1 1 、资格 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2 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3 3 、 综合比较与评价

 15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 、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 (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

 5 5 、评价

 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16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

 7、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

 8、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9、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 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 七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

 17 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 八 )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 、 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

 18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

 19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商务与技术文件为80分,报价文件为20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其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与报价文件得分之和,即综合得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报价文件得分。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第2位四舍五入)。

 (二)各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核查)、《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如投标人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核查);(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0 具体优惠: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资信部分得分较高者为先。均相同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五、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总分80分。

 21

 注:

 (1 1 )以上相关证书、业绩材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要求提供,相应类项不予评分。

 (2) 如在投标文件中未涉及上述有关评分内容的,则相应得分按 0 0 分计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企业综合实力 资信实力 0-2 分 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乙级的得 1 分,甲级的得 2 分。

 (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

 业绩 0-7 分 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以来:

 (1)承担过县、市级水域、岸线保护(或管理)等规划每项得 1 分,省级及以上的每项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2)承担过水域调查、水域(岸线)保护规划等水利管理与保护类相关导则、规范等编制的,每项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提供合同、报告封面和扉页扫描件)

 获奖情况 0-3 分 2015 年 1 月 1 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水利类科技进步奖或创新奖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项目团队 项目负责人 0-5 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1 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得 1 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的得 1 分。

 (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 扫描件近 和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2)2015 年 1 月 1 日(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以来主持或参与过水域调查、水域保护规划、岸线保护(或管理)规划等项目的,每项得 1 分,最多得 2分。

 (提供合同、报告封面和扉页扫描件)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0-12 分 项目组成员配置(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水利规划、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资源、工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或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个专业得 1 分,中级职称的每个专业得 0.5 分,最高得 6 分;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所著专业为准。项目组成员自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厅(局)级及以上水利类奖项的,每项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同时提供奖项复印件、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

 扫描件近 和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对项目的理解 0-9 分 对项目背景和资源现状情况认识较为充分,对存在的问题理解到位。

 优秀(6.1-9 分),良好(3.1-6 分),一般(0-3 分)

 方案总体思路及工作方案 0-16 分 根据投标单位对实施方案需求分析到位,解决问题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思路符合实际且具有先进性;工作方案周密,可操作性强,响应招标人要求。

 优秀(11.1-16 分),良好(5.1-11 分),一般(0-5 分)。

 对方案重点和难点的认识 0-16 分 根据投标单位对方案重点的认识准确、全面,对方案难点认识清晰并有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

 优秀(11.1-16 分),良好(5.1-11 分),一般(0-5 分)。

 方案成果及进度安排 0-4 分 根据投标单位方案成果及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有完善的章节安排及工期管理措施的。

 优秀(2.1-4 分),良好(1.1-2 分),一般(0-1 分)

 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保障 0-6 分 根据投标单位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关键点分析及应对合理、得当的。

 优秀(4.1-6 分),良好(2.1-4 分),一般(0-2 分)

 带 格 式 的: 非突出显示

 22 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一、 项目背景 鄂竟平部长在 2019 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工程补短板行业强监管奋力开创新时代水利事业新局面》中明确了当前及今后水利工作的总基调之一就是水利行业强监管,并把河湖强监管作为“六大”强监管之首,提出全面监管“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既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水域岸线,又管好河道湖泊中的水体”。2019 年 5 月 1 日,为加强河湖水域监管,顺应“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的需要,浙江省开始施行《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75 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域保护规划”,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未依法编制或者修改水域保护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依照职权责令改正”,从法规层面将水域保护规划作为落实《办法》的硬性规定,要求各地及时组织开展水域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2008 年起浙江省水利厅在全省布置开展了第一轮水域保护规划的编制任务,三门县同年完成了《三门县水域保护规划》的编制,该规划对于市域内水域管理和监督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随着近年来三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区域内的水域本底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随着国土空间管控及水利行业强监管等新要求的提出,原《三门县水域保护规划》已难以适应三门现阶段水域管控工作的实际需求。因此,亟需按照《办法》要求,在水域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新一轮水域保护规划。明确水域总体布局、水域功能、水域范围和水域保护措施等内容,并科学合理确定区域的基本水面率。

 二、主要工作内容 1、现状调查与评价 在水域调查基础上,总结梳理域内不同类型的水域现状,包括:名称、数量、长度、水域面积、水域容积以及功能等信息。根据水利规划、水利普查、水域调查、主体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统计年鉴与公报、已建在建工程情况等基础资料,考虑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调查建立统一的水利规划基础数据,明确已建、在建水利基础设施用地空间范围。

 根据现状水域情况和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情况,结合防洪排涝、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等水域功能需求,对现状水域进行分析评价。

 23 2、区域总体布局与水面率确定 (1)区域总体布局 根据区域总体规划、流域规划与相关水利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不同水域功能需求,确定水域总体规划布局。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红线成果,复核规划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布局的协调性,明确重大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2)不同分区布局 分区包括行政分区、流域分区、功能分区(新区、特色小区、经济开发区等)。在总体布局的基础,衔接区域相关规划,在复核已批复的区域水域调整方案的基础上,确定各分区布局。

 (3)规划临水线与管理线划定 在总体布局和各分区布局的基础,结合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等成果,划定水域的规划临水线和管理线。明确各类重大规划水利设施的工程名称、工程位置、工程类型、规模、线路走向、占地范围等。

 (4)现状水面率及基本水面率 根据区域总体布局和分区布局,确定全区域以及各分区的现状水面率、水域容积与基本水面率、水域容积。

 3、岸线保护与利用 (1)岸线现状调查与评价 针对三门县 2 条市级河道与 6 条县级河道(不含珠游溪),调查现状岸线的保护与利用,分析岸线开发利用程度以及岸线的管理现状。

 (2)岸线功能区划分 根据岸线现状及保护目标,结合河道开发利用现状、水环境水功能区域、生态功能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等,合理划定岸线功能区。

 4、重要水域名录的划定 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和《浙江省重要水域划定工作规程》的要求,划定县级需公布的重要水域。结合省、市公布的在三门县区域内的重要水域,形成三门县重要水域名录。

 5、水域保护措施 根据河湖强监管、幸福河建设的要求和三门实际需求,提出重要水域和岸线管控的措施;

 24 从管理主体及职责、水域占补平衡、动态监控等方面提出水域保护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从水域空间数据库、水管理平台、年度调查统计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等方面提出水域信息化管理建议内容。

 6、其他有关工作。

 三、成果形式及时间要求 成果形式:(1)《三门县重要水域划定成果》报告及图表。

 (2)《三门县水域保护规划》报告及图表。

 成果要求:《三门县重要水域划定成果》符合《浙江省重要水域划定工作规程》,《三门县水域保护规划》满足《浙江省水域保护规划技术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水利厅最新要求。

 时间进度:(1)重要水域划定成果提交时间为 2021 年 1 月底,具体进度以省水利厅要求为准。(2)2021 年 8 月底前提交规划送审稿,规划审查通过后一个月内提交报批稿。具体进度要求以省水利厅要求为准。

 四、验收要求 通过专家评审验收或委托方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若委托方在顾问方提交规划送审稿三个月内未组织审查或未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则视同委托方认 同本项目符合合同要求。顾问方负责按本合同第一款所列要求进行答辩,并进行修改,提交报批稿。。

 五、 付款方式:采用分期支付; (1)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的 30%; (2)规划报告通过审查后一周内付至合同价的 80%; (3)提交报批稿后 30 日历天内支付全部尾款。

 2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所在地:

  乙方:(中标供应商)

 所在地:

 甲、乙双方根据三门县水利局(采购组织机构名称)关于三门县水域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招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更正补充文件。

 4.招标文件。

 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6.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服务主要 内容:

 :

 1、现状调查与评价,2、区域总体布局与水面率确定,3、岸线保护与利用,4、重要水域名录的划定,5、水域保护措施,6、其他有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三 、合同金额 (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合同类型:总价合同 。

 四、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五、 保密与知识产权

 26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成果文件等,该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后有权在本项目中使用。

 (2)

 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一方提供的资料虚假、错误、或侵犯第三方权利而造成另一方误工、赔偿等损失(包括律师费)的,应当给予充分有效的赔偿。

 (3)

 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专用于本项目,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可将设计文件用于该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4)

 甲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后,乙方所有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均不退回。

 (5)双方都应保护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所有任何有关的资料,任何一方均有义务限制其员工、代理人等仅在为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必须且承诺严守保密义务时方可获得和使用上述资料。因一方未尽到此项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六、验收要求 通过专家评审验收或委托方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若委托方在顾问方提交规划送审稿三个月内未组织审查或未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则视同委托方认同本项目符合合同要求。顾问方负责按本合同第一款所列要求进行答辩,并进行修改,提交报批稿。

 七、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保密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须无条件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乙方须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

 九、乙方如有知识产权转化费用的,应包含在本合同价中。

 十、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

 27 的违约责任。

 十一 、 进度要求 、 服务地点 1、进度要求:(1)重要水域划定成果提交时间为 2021 年 1 月底,具体进度以省水利厅要求为准。(2)2021 年 8 月底前提交规划送审稿,规划审查通过后一个月内提交报批稿。具体进度要求以省水利厅要求为准。

 2、成果要求:《三门县重要水域划定成果》符合《浙江省重要水域划定工作规程》,《三门县水域保护规划》满足《浙江省水域保护规划技术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水利厅最新要求。

 3、服务地点:三门县。

 十二 、款项支付:

 :采用分期支付; (1)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的 30%; (2)规划报告通过审查后一周内付至合同价的 80%; (3)提交报批稿后 30 日历天内支付全部尾款。

 十三、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 四 、质量保证及 后续 服务 14.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项目成果提交并通过验收后,提供 1 年免费技术咨询服务期。

 14.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解除合同。

 14.3 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

 28 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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