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罗坝街生态农业园区智慧农业物联网系统监控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3537

来源:四六级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招标编号:

 黑公资采谈判〔 2018 〕0 10 号

 黑水县 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罗坝街生态农业园区智慧农业物联网系统监控设备 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 黑水 )

 黑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印制 2018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3 第二章

 供应商投标(报价)须知………………………………………………6 第三章

 采购项目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18 第四章

 供应商报价文件组成与编制要求………………………………………20第五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25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31第七章

 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文书格式…………………………………………3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黑水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黑水县 农业畜牧和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拟对 罗坝街生态农业园区智慧农业物联网系统监控设备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通过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编号:

 黑公资采谈判〔 2018 〕0 10 号 二、项目名称: : 黑水县 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罗坝街生态农业园区智慧农业物联网系统监控设备 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

 1、预算控制价:共一个包,¥8.8343 万元。

 2、主要规格参数,其他技术、配置要求详见第三章。

 3、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 0 10 日内。

 4、付款方式:质保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具体比例由合同约定。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进行支付结算。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 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 1:

 、报名起止时间:

 北 京时间 8 2018 年 0 10 月 9 9 日 0 10 时 0 00 分至 2018年 年 0 10 月 月 2 12 日 日 1 17 7 时 时 3 30 0 分, 2 2 、报名方式:填写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司鲜章扫描传至我办 hscgzx@163.com 邮箱中,邮件主题填写为“ 黑公资采谈判〔 2018 〕0 10 号 号 X XXX 公司

 联系方式(手机)”,我办公室将直接邮件回复,上班时间(9:00——12:00 时,14:30——17:30 时)三小时后未收到回复的请拨打 0837-6723660核实,报名截止日报名的请及时联系核实。

 3 3 、询价文件售价(¥):

 免费领取,但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 4 、询价文件获取: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获取询价文件。

 八、谈判保证金

 1 1:

 、金额:按项目预算价的1%以内缴纳,本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8 80 80 元。

 2 2 、交款方式:通过 开户许可证账户以网银转款方式交纳,不得以非投标人名义代理转账交费,否则投标无效。

 收款人:黑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黑水县支行 开户账号:22—603101040016443; 交款内容填:

 黑公资采谈判〔 2018 〕 10 号 保证金。

 3 3 、交款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2018 年 10 月 12 日 1 17 7 时 3 30 0 分 ,逾期转账交询价保证金的,拒绝其参加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 8 2018 年 年 0 10 月 月 6 16 日 日 13时 时 0 00 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把投标保证金资料和投标资料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 9 999 号金牛市民中心 B B 座 座 2 2102 号。( ( 成都一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黑水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83703462

 2、招标人:

 黑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水县芦花镇彩林路 1 号

 联系电话:0837-6723962、6723660

 电子邮箱:hscgzx@163.com

 黑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10 月

 第二章

 供应商投标(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采购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黑水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83703462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黑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水县芦花镇彩林路 1 号 邮编:623500 联系电话:0837-6723962 传 真:0837-6723660 电子邮件:hscgzx@163.com 3 项目名称 黑水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罗坝街生态农业园区智慧农业物联网系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4 采购编号 黑公资采谈判〔2018〕10 号 5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8.8343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将被拒绝。

 6 资金来源 已落实。

 7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8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9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扣除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节能产品

  1、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产品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列入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投标人所投环境标志产品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 、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11 失信供应商管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2 交货时间(工期)及项目实施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

 项目实施地点:按合同约定。

 13 质量要求

  1、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

 2、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本给采购人确认,在发包方出具样本确认书并封存成样本外观尺寸后,并以此样本作为验收样本;每种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成交供应商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

  4、货到现场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管,安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验收标准

  验收由采购方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进行。

  1、货物在成交供应商通知施工完毕后 10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20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10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方在谈判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5、验收需请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参加验收,对质量进行检验。

 15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谈判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前来办理退款手续次日时间起算);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前来办理退款手续次日时间起算)。谈判保证金均以支票、转账方式退款,一律不退现金、不退回非供应商账户。退还谈判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谈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成交供应商适用)。

 16 履约保证金 双方合同约定。

 17 询问和质疑

  1、询问和质疑的对象: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的特定资格条件、项目要求和评分细则提出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人受理并按规定作出答复;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除特定资格条件、项目要求外)、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按规定作出答复。

  2、质疑期限: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在谈判文件公告

 之日内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质疑的,将视为完全认同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结果的质疑,应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提出。

 18 投诉 受理单位:黑水县财政局 地 址:黑水县正街 联系电话:0837-6721156

 19 报价有效期

 报价截止之日起90 天

 20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符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单一式两份。

 21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2 投标文件的装订

 资格和符合分别装订,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23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包号(如有)”字样。

 24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包号(如有)”字样。

 25 付款方式

  质保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具体比例由合同约定。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进行支付结算。

 二、总则

 1 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要求。

 2 2 、定义

 2.1“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黑水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2.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的委托依法办法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黑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4“货物/工程/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工程/服务供应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3.2 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备案并在规定时限内交纳谈判保证金; 3.3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3.5 采购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6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9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3.9.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最终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 3.9.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

 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3.9.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 4 、知识产权

 4.1 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的,应当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附带可能牵涉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3 供应商欲在项目交付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4 如采用供应商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保证采购人今后在使用本采购项目的过程中不再支付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费用。

 5 5 、签字、盖章及资料真实性保证

 5.1 本谈判采购文件所称“鲜章”,是指供应商加盖的印章原始印痕(印迹)。如无特殊说明, 本采购文件所指复印件盖“鲜章”中的“章”均指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采购文件中凡是要求 投标单位盖章的地方,均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章、税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否则投标无效。

 5.2 投标资料(文件)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正确、真实地签字、盖章,尤其是同一单位的印章和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签字(或盖章)笔迹(或印迹)必须吻合、相互一致,否则评标委

 可以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由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6 、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采购文件

 1 1 、采购文件的构成

 1.1 本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供应商采购须知发出的补充文件和答疑会议记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投标(报价)须知 第三章

 采购项目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报价文件组成与编制要求 第五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章

 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2 采购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1.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 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1 供应商有权要求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2.2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天前按采购文件中的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并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公示。供应商应在开标前时刻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3 任何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采购文件的澄清与采购文件有矛盾,以日期后的为准。

 3 3 、采购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

 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3.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公示,采购文件的购买人应在开标前时刻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更正后,供应商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3.3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采购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日期,并发布延迟公告。

 3.4 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4 4 、答疑会

 4.1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组织答疑会,供应商提出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

 4.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3 所有问题的答复,将迅速以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方式公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5 5 、保证金

 5.1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提交文件规定的保证金。

 5.2 保证金交款方式、收款单位、账号、开户行、交款截止时间等详见供应商采购须知前附表。

 5.3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保证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5.4 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退还时不计利息。

 5.5 谈判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前来办理退款手续次日时间起算);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前来办理退款手续次日时间起算)。(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退还延迟,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

 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5.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6)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谈判与最终报价

 1 1 、谈判

 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采购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 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1.3 谈判开始前将由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谈判。

 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盖供应商公章; (3)未缴纳保证金; (4)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供应商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1.5 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已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的技术、商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之谈判。

 2 2 、最终报价

 2.1 谈判后,供应商须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作出最终报价,

 该报价须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为有效。对符合供应商采购须知前附表第 10 条的要求报价给予规定比例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3、评定成交供应商( 详见第五章)

 4 4 、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采购代理机构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4.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4.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本款第(3)项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但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合同的授予

 1 1 、成交供应商确定标准

 合同将授予提供的服务、货物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且最低的合格供应商。

 2 2 、成交通知书

 2.1 采购人按服务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3 3 、履约保证金:双方合同约定。

 4 4 、签订合同

 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双方约定地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逾期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4.3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4.4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

 4.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谈判中的最终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5 5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力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6 6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和分包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7 7 、采购终止

 竞争性谈判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予以终止: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2)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供应商

 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答复。

 七、保密条款

 1、有关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任何情况均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的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的人。

 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供应商。

 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审活动,否则其报价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评审过程中的全部联系工作。

 八、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定义及责任

 1、定义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谈判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谈判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报价(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报价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承担责任 如果供应商在本项目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不仅其报价将被拒绝,相关人员和单位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采购项目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

  1、本采购项目共一包。

 2、项目内容:黑水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罗坝街生态农业园区智慧农业物联网系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3、控制价:¥8.8343 万元。

 4、参数要求 项目分类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

 单位 工程

 数量 设备参数 监控设备 1 高清球机 套 8 400 万高清摄像头 红外球机支持夜间工作带控制台;具备萤石云功能;含3.5 米立杆 2

 监 控 伴侣

 套

 1

 1、设备带有两个 100 兆网口和两个电源口,可以同时连接两路网络摄像机(枪机或者球机); 2、动态监测每路网络摄像机运行状态,实时提供摄像机到云服务器的网络状况,摄像机到基地路由器的网络状况,摄像机供电电压; 3、当摄像机网络及供电出现异常,及时提供报警信息; 4、内置锂电池,当摄像机断电后,摄像机在线监测设备可持续工作不少于2小时,继续将网络和供电状态数据上传到云服务器; 5、设备配置远程智能控制器,可以远程控制摄像机外围设备; 6、设备自身的数据参数(内部温度、无线信号质量、内置电池电压)实时上传到云服务器; 7、可远程复位重启摄像机; 8、支持微信端或者手机 APP 端进行远程监控; 9、支持 NB-IOT 传输。

 3

 拼接屏

 台

 1

 一组 4 张屏幕;三星面板 1920 高清;包括 46 寸拼接屏 2*2、支架和线材等辅材

 4

 VGA 分配器

 台

 1

 二进八出

 5

 计算机

 台

 1

 I3 因特尔 4G 内存 500G

 6

 机柜

 台

 1

 1 米全钢机柜

 7

 硬 盘 录像机

 套

 1

 16 口支持双硬盘储存

 8

 POE 交换机

 台

 1

 16 口千兆级交换机

 9

 硬盘

 台

 2

 存储 4T/台

 10

 网 络 视频线

 箱

 2

 CT6 六类网线支持千兆级传输

 备注:

 (1)所投产品如为国家强制节能产品,需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提供证明。

 5、验收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 货物在成交供应商通知施工完毕后 10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20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10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方在谈判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5)验收需请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参加验收,对质量进行检验。

 第四章

 供应商报价文件组成与编制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投标文件组成

  供应商参与谈判竞标必须提供的报价文件包括:“资格性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技术和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经济标(采购项目清单投标报价表)一式两份”。资料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下表,若有格式请按格式样板填写:

 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料列表

 说明:正本每一页盖鲜章,副本可采用盖有鲜章正本的复印件,但复印 的副本需加盖骑缝鲜章。

 序号

 投标资料名称

 资料内容及评审要求

 一

 资格性证明文件

 资料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 1

 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 1】

 2 2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谈判而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而非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授权代表人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单位鲜章)。(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格式见附件 2】

 3 3

 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3】

 4 4

 投标保证金回单

 提供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盖鲜章。

 5 5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注:经营范围涵盖本采购项目内容。

  【格式见附件 4】

 6 6

 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

 7 7

 承诺函

 【格式见附件5】

 8 8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格式见附件 6】

 二

 技术和服务性投标文件

 资料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 1

 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声明函

 若涉及【格式见附件 7】

 2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涉及【格式见附件 8】

 3 3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格式见附件 9】

 3 3

 技术响 应偏离表

 【格式见附件 10】

 5 5

 质量保证和后续服务

 【格式见附件 11】

 6 6

 项目实施方案及施工计划安排

 【格式见附件 12】

 7 7

 供应商近年服务情况

 提供类似业绩,至少 1 个。【格式见附件 13】

 三

 经济标:

 报价表壹套( 一式两份 )

 (1)第一轮报价,一式两份,单独密封,在投标时与资格相应文件和技术相应文件同时递交。【格式见附件 14】

 (2)之后的报价按谈判小组确定的轮次报价填写一式两份,密封递交【格式见附件 15】

 (3)密封袋封套格式见【附件 16】

 二、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 1 、报价语言

  1.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2 2 、计量单位

  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3 、报价要求

  3.1 项目承包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由供应商参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除合同条款中确定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和

 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应包括承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3.2 供应商应以采购文件内容作为报价基础,同时可结合自身实力,考虑项目实施因素及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自主确定报价。

 3.3 本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4 供应商须提交项目总报价及报价说明。

 3.5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费用均应计入总报价。

 3.6 报价货币 报价函、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4 4 、报价有效期

  4.1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5 5 、投标文件组成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包括但不仅限于本章上表所列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分类如下:

 文件一:

 资格性投标文件 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声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回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材料等。

 资格性投标文件制作成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文件二:

 技术、服务性文件 技术、服务性文件用于谈判,技术及商务响应偏离、质量保证和后续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施工计划安排、供应商近年服务情况等。

 技术、服务性文件制作成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文件三:

 经济标文件 经济标文件为投标时第一轮报价和谈判确定的轮次报价。第一轮报价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单独封装。之后纶次的报价按谈判小组确定的次数每轮填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封装递交。

  6 6 、投标文件的印制与签署

 6.1 供应商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封面格式见 【附件 17】。

 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均需盖鲜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盖有鲜章正本的复印件,但复印的副本需加盖骑缝鲜章。

 6.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报价。

 6.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

 6.5 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7 7 、投标文件的包装、标记和密封

  7.1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件包装内。技术、服务性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件包装内。每件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类型、供应商名称、包号。封套格式见 【附件17】。

  7.2 所有投标文件袋必须密封完好,封口处应粘贴牢固、贴上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

 7.3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2018 年*月**日**:**(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7.4 供应商第一轮报价单需填写一式两份单独密封递交;谈判后的报价单按谈判小组确定的轮次每轮一式两份密封递交。

 7.5 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不予纳入评审。

 7.6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投递与修改

 1 1 .报价截止时间

  1.1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谈判邀请”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规定地点。

 1.2 出现“第二章供应商采购须知”中“三、采购文件第 3.3 条”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3 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4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章分“第二条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第 8 款”和“第三条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投递与修改”“第 1 款”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报价”字样。

 2.3 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

 2.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章供应商采购须知”中“第三条采购文件5.保证金第 5.6 条”的规定被没收。

 2.5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2.6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细则。

 1 1 、评审原则

 1.1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 1.2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下一轮评审; 1.3 对所有供应商的报价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4 评审过程中遵循物有所值及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原则。

 2 2 、评审标准

 2.1 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2.2 已缴纳足额保证金; 2.3 报价合理,并且最大限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4 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文件技术方面的要求; 2.5 有能力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3 3 、评审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

 4 4 、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谈判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有效地签字。

 5 5 、投标文件的澄清

 5.1 在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5.2 供应商对谈判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亦视为对谈判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将按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认定。

 5.3 除按本章规定的澄清,供应商不得就与其报价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违规联系。

 5.4 谈判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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