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导游资格 发布时间:2020-12-16 点击:

XX县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规范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现制定2020年XX县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实施随机抽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进一步促进监管方式转变,努力营造我县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对象范围和比例 全县律师事务所,抽查比例为33%。

三、抽查事项 律师事务所法定设立条件情况;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情况;
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四、组织实施 (一)随机摇号阶段(12月11日前)。县局按照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形成《随机抽查检查表》(一企一表,每个检查对象对应一张表格,内容包括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单位和人员)。

(二)检查实施阶段(12月20日前)。县局根据“一企一表”组成检查组,实施抽查工作。检查组应当提前与被检查单位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待查材料。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按照执法检查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不能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应及时移交办案部门。

(三)结果公开阶段(12月25日前)。检查结果共九种,分别为: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及其他。

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一企一表”中检查结果内容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向社会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后续对检查对象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等查处结果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公示。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31日前)。建立一企一档检查卷宗,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实地检查记录表、实地检查照片、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等检查工作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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