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办事处2017年园林绿化秋季增量提质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6556
来源:导游资格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采购编号:6 5101052017000796 号
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办事处 7 2017 年园林绿化秋季增量提质项目(第二次)
磋
商
文
件
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 年 十一月 月
目 目
录
一、采购邀请 ...................................................................................................... 2 二、 磋商 须知 ...................................................................................................... 3 三、确定邀请参加 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数量 ..................................................... 8 四、供应商 及采购项目 的资格条件要求 ......................................................... 8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9 六、采购项目技术 和 商务要求 ......................................................................... 9 七、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 实质性 要求 ........... 11 八、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11 九、采购项目报价要求 .................................................................................... 12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评审程序及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 、响应文件相关格式内容 ..................................................................... 17 十三、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29 十四、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33
一、采 购邀请 我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办事处2017 年园林绿化秋季增量提质项目进行采购,欢迎贵厂(公司)按照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前来磋商。
1.采购编号:5101052017000796 号 2.采购项目: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园林绿化秋季增量提质项目(第二次)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17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4 日 17:00(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联系电话:028-85256572。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购买磋商文件公司名称、包编号与参加磋商公司名称一致)。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5.开启时间: 2017 年 12 月 8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6.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天府二街 138 号蜀都中心 2号楼 1103 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于当日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8. 采 购 人: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天府二街 138 号蜀都中心 2 号楼 1103 联 系 人:陈昊翔
联系电话:028-85256537
传
真:028-85256537
二、磋商须知
(一)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预算 213820元。
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最高限价 21382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审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2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 报价有效期 磋商之日后90天。
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一份;其他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6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 5% 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收款单位: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开 户 行 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651001532000002162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到财务部办理。
电话:028-85256572 7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为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 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的作为资格性审查,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9 对采购文件中资格条件,技术指标、参数,评标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0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8-85256537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2.磋商双方 (1)
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有关专家和用户代表参加的磋商小组。本次磋商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有关要求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报价有效期 (1)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 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
5. 响应文件的印制
(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一份;其他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2)
响应文件正本需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在规定签盖章处逐一签署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3)
响应文件需逐页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不得使用合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
(4)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
6.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
(2)
在规定的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由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递交。
(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7.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 1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 全额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需提交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2 2 )磋商保证金退还。由保证金交款银行自动退还或按照供应商填写的“保证金
退还申请表”中的开户信息办理退还手续,因供应商填写信息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办理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28-85256572。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导致采购活动终止的;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资格、放弃成交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5)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的行为。
9.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依照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供应商出具货物发票,采购单位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10. 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质量验收合格,购买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履行合同,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响应文件中主要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磋商的,应作为一个响应人计算,以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响应人。
12.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13.除非采购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报价竞争。
14.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响应文
件无效或取消成交资格。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7.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8.供应商拟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的; (3)除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财库[2014]214 号、财库[2015]124 号),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0.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原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6000 元。
收款单位: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651001532000002162
三、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 3 家。
邀请供应商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供应商。
四、供应商及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要求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装订成资格性响应文件:
1、承诺函原件(见格式五)。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6、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以上资料各提供一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必须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磋商报价的项目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六、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投标。列入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评分明细表中没有单独评分的,每提供一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总分增加 1 分。
(四)环保产品享受优先采购政策,投标产品中有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政府优先采购产品,评分明细表中没有单独评分的,每提供一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总分增加 1 分。
(五)进口产品采购。除非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七、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苏坡地栽花卉:3250平方米
苏坡立体绿化:800平方米
二、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办事处2017年园林绿化秋季增量提质项目数量明细表 序号 品种 密度 面积(㎡)
数量 苏坡地栽花卉:
3250 平方米
1 花甘蓝 24 盆/㎡ 1300 31200 2 石竹 44 盆/㎡ 650 25960 3 三色堇 44 盆/㎡ 650 25960 4 金盏菊 44 盆/㎡ 650 25960 苏坡立体绿化:
800 平方米
爬山虎
800 2000 三、售后服务:养护期 3个月 四、付款方式:项目完工时,支付95%合同款。
五、供货时间:7个日历日。
八、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供货时间。
九、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十、采购项目报价要求
供应商的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见第五项“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其他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供应商简介。
2. 有关证明文件。
2.1 报价函原件; 3.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1 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所报总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
3.2 以人民币报价。
3.3 供应商可以不在响应文件中报价,但现场报价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填写。
4. 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5. 评分办法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6.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以上要求资料应据实提供,不得虚假响应,如磋商文件中提供了统一格式,应按格式要求准备文件。
十二、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竞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 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竞争性磋商程序
1. 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2. 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3. 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4. 供应商现场抽签排序。
5. 磋商小组按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磋商。
6.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对产品或服务等情况作简要陈述。
7. 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
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然后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评审报告。
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三家,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0.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评审办法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最后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推荐。
4、综合评分表
三、磋商内容及相关要求 1. 磋商小组对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的评定,以相同的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一 价格 20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100%(评标基准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 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 45 针对该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共 45 分,评审小组横向比较,综合评比,第一名得 45 分,依次递减 5 分,扣完为止
三 服务承诺及响应情况 1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应急响应方案进行综合评比:第一名得 16 分,依次递减 4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四 投标人综合实力 15 投标人能提供近类似项目案例。每个 5 分,最多 15 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 磋商文件编制的规范性 4 磋商文件制作规范,没有非实质性偏离情形的得 4 分;有一项非实质性偏离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3. 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响应的响应文件)
5.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评审委员会。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其书面材料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书面材料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书面材料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6.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
7.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可以在磋商结束后现场报价,而不在响应文件中报价。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其报价单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报价单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报价单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8.复核。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进行复核。
四、磋 商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1. 评审委员会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2.磋商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3.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5.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6.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
四、其他情形 1.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履约放弃成交或者被依法取消成交资格,采购单位可以从其他成交候选人中依照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
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发布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三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式 格式 1 报价函 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1.我单位全面研究了你单位“
”项目磋商文件(
号),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报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磋商报价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报价的有关事宜。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对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我方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6.本次磋商,我方报价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
天。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收款单位:
日期:
式 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号“
”项目磋商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式 格式 3
报价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交货时间 及地点 是否 进口产品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注: 1.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所报总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式 格式 4
承诺函
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一、我公司作为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承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承诺不存在 2 家以上的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我公司(单位)承诺没有失信行为记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诚信档案。
五、我公司(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备注: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 万元执行。
格式 5 5
技术要求应答表
分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 6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分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意:1.本表只填写报价文件中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的内容,报价文件中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内容,不用在此表中逐一列出;2.报价文件中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内容必须在此表中列出,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 7 7
项目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以上项目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 8 8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号:
)
竞争性磋商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后 2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中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一次性支付全额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651001532000002162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格式 9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格式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格式 11
结果公告信息表
(仅用于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主要内容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
主要成交标的的规格型号
主要成交标的的数量
主要成交标的的单价
主要成交标的的服务要求(如:交货期、质保(维保)期、售后服务等等)
1、.... 2、.... 3、.... ...... 注:
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1、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 XXXX。
格式 12
质量验收合格 证明书
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兹证明
(20
)
号项目采购履行完毕,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经
.(使用单位名称)使用(运行),质量良好,请将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角
分)支付给:
。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帐
号:
谢谢合作!
采购单位(签字、盖章)
供应商(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供应商退履约保证金时提供。(不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十四、合同主要条款 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盖章):
供应商(乙方,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HYC[
]
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
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 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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