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兴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导游资格 发布时间:2020-07-27 点击:

 市十八届人大

  ( 二次会议文件(13)

 )

  关于兴平市 市 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 和 2018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8 年 年 1 月 月 17 日在兴平市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局 兴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兴平市 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和主要工作情况

  2017 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我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作为,奋力拼搏,全市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经济较快增长的基础上,财政工作克服各种减收、增支因素的影响,狠抓收入征管,严格支出管理,增强保障能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收入情况

 2017 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3.7 亿元,占调整预算 3.55 亿元的104.2%,较上年同口径(剔除非税收入等不可比因素)增长 5.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 2.98 亿元,较上年的 3.02 亿元减收 400 万元,下降 1.4%,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 80.5%,较上年提高了 5.1 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完成 16210 万元,占调整预算 16100 万元的100.7%,同比增长 0.5% ,增收 78 万元;地税部门完成 16462 万元,占调整预算 16400 万元的 100.4%,同比下降 1.8%,减收 300 万元;财政部门完成 4378万元,占调整预算 3000 万元的 146%,较上年同口径持平。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款项完成情况是:工商税收完成 25191 万元,同比增长6.2%,增收 1471 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完成 3151 万元,同比下降 33.9%,减收 1618 万元;企业所得税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 1476 万元,同比下降12.1%,减收 204 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完成 7232 万元,同比下降 26.4%,减收2599 万元。

 2 、支出情况

  全市 2017 年财政决算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本次向大会提交的各项财政支出是依据年度内分月预算执行情况统计的数据,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数尚未最终确定,因此本次报告的财政支出与最终的决算会有一定差距。待 2017 年财政决算汇编完成并由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将另行向市人大做专题报告。经初步统计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 28.5 亿元,占调整预算的 100%,较上年的 26.25 亿元增支 1.75 亿元,增长 6.7%,其中主要支出分功能分类完成情况以决算数据为准。

 3 、收支平衡情况

 预计 2017 年全市财政收支相抵,当年赤字 2.1 亿元,赤字的主要原因是累计超借上级资金 2.5 亿元。

 (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 14457 万元,较上年 11048 万元增收 3409 万元,增长30.9%;支出完成 14489 万元,较上年 6348 万元增支 8341 万元,增长 12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减去基金调出后,预计当年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基本平衡。

 ( 三)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完成 74142 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14021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31688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28433 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完成 64629 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0967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26547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27115 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加上上年结余,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494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5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85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53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951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1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18万元。

 二、2017 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为全面完成 2017 年财政收支各项任务,我们主要做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改进财税征管模式,收入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一是建立财税保障体系。针对我市财税收入面临的各种困难局面,财政部门联合市综合执法大队、住建、国土等部门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积极探寻税源和非税收入潜力,针对征

 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关于统筹推进我市税收保障和非税收入工作的试行意见》,成立了财税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每季末由财税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按月通报全市财税收入考评结果,充分调动了各级各部门抓收入的积极性。二是强化税收征管措施。积极协同税务部门,通过强化税收征管手段,堵塞征收漏洞,进一步完善了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及重点税源的监控机制,促进了主体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态势,确保了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财政收入质量大幅提高。今年以来,经过各方努力,积极与省市对接,在上年优化收入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实做细财税收入,通过深挖、细挖、广挖各类税源,改善税源结构,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使税收收入得到较快增长,税收占比达到 80%以上,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

 (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预算执行中,我们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扶持企业发展,不断壮大地方财源,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加快跑省进市步伐,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增量和各类项目资金达 12 亿元以上,有效缓解了我市财力紧张的状况,促进了各项事业顺利开展。二是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全年共筹集企业扶持资金 1480 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和挖潜改造,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增长。三是大力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集资金,拨付城区道路建设改造资金 14928 万元,城区交通出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筹集资金 1664 万元用于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规划工程;投入资金 4160 万元用于赵村镇 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

 取得咸阳市该项目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筹集资金 1250 万元用于支持重点镇建设;筹集资金 2651 万元,专项用于铁腕治霾和燃煤锅炉拆改等大气治理方面。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生重点保障有力。在上年积聚的财政收支缺口很大,缓解财政困难局面异常艰巨,资金调度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一方面切实加大资金调度力度,加快跑省进市步伐,除每月尽量多借上级资金外,花更大气力积极争取上级有关债券和转移支付资金达 2.2 亿元,有力地缓解了我市今年财力紧张的窘境;另一方面全力保民生、保重点,在每月财政库款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采取优先保证刚性支出需求的办法,每月对于各项财政支出集中进行安排,即依据当月库款结余情况,按照个人工资、扶贫资金、民生配套、上级专款和预算追加的顺序分层次予以安排,让有限的财政资金都能发挥应有的效益,全市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民生支出占公共预算支出达 86.4%,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学前教育及中小学公用经费投入6364 万元,补助学生 74688 名;中小学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1966 万元,惠及学生 42988 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440 万元,补助学生 4641 名;拨付校舍改造资金 460 万元,有力的改善了基层办学条件。二是社会保障惠及更多群众。全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4633 万元,惠及群众6831 户,17538 人;拨付冬令春荒等救灾及临时救助补助资金 478 万元,惠及群众 1954 户,7448 人;核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 25360 万元,惠及群众 59.34万人次;拨付养老保险金及相关人员工龄补助资金 11046 万元,惠及群众 86740人;安排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 3585 万元,惠及高龄老人 48730 人;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495 万元,涉及农户 1280 户;拨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五保供养

 补助资金 775 万元,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拨付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补贴资金 870 万元,惠及群众 10095 人。

 (四)加大财政惠农力度,促进农业农村和谐发展。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持续加大三农的支持力度,全年累计投入各类支农资金达 2.9 亿元以上。主要是筹集资金 685 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方面,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深松作业补贴、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等各类惠农补贴资金 4300 万元,惠及 10 万农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筹集资金 2660 万元用于渭河防洪治理及生态区治理等项目;筹集资金 1320 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筹集资金948 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生态保护方面;筹集资金 200 万元用于农村苗木花卉产业发展项目;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3322.5 万元,专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筹集 1158 万元实施完成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79 个,受益群众 13.9 万人;筹集资金 3180 万元用于美丽乡村、优美小镇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等项目,有力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五)严格落实财经政策,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今年年初及时对 2017 年部门预算予以批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面落实和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了公开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兴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交通补贴发放实施意见》的要求,于 4 月份对全市 75 个预算单位交通补贴予以正常发放;继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资金,全部予以收回统筹使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大省级财政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全年申报项目 118 个,申报资金 4.85 亿元;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出台了《兴平市

 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下发了《兴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益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进一步完善财务记账工作,切实摸清了家底。

 总之,2017 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为平稳,但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尚未消除,骨干企业复苏有待时日,财税收入增长略显乏力;二是财政支出刚性需求持续攀升,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显现、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等支出压力不断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三是县级可支配财力逐年减少,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予以解决。

  2018 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2018 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咸和市委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追赶超越为契机,大力推进零基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深化专项资金改革,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8 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3.88 亿元,同比增长 5%,其中:国税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1.66 亿元,同比增长 2.5%;地税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1.86 亿元,剔除调整因素增长 4.5%;财政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0.36 亿元,与上年实绩基本持平。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8 年全市

 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为 25 亿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若不考虑超借上级补助资金,财政收支可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 年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25亿元,其中:

 正常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以及奖励工资等人员支出 10.8 亿元(其中包含在职人员工资 8 亿元、财政配套养老金 20%部分 1.5 亿元、退休人员退休费财政补助 1.3 亿元);

 降温取暖费 2800 万元;

 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500 万元;

 住房公积金 8300 万元;

 各项事业发展和民生配套支出安排 21400 万元;

 非税收入成本及税收征收经费 2800 万元;

 公用经费安排 2200 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 10 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 6000 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 1500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000 万元,土地出让收益 3500 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 6000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预算安排 75848 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14607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32657 万元,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28584 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预算安排 66648 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1697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28352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26599 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加上上年结余,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 54145 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9474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154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1517 万元;当年收支结余 9200 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910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4305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985 万元。

 锐意进取、矢志超越

  确保2018 年财政预算全面完成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承接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机遇和挑战并存,收支矛盾更大,我们将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

 (一)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经济协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分析研究中省咸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有关最新政策方向,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一是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依据上级最新的决策和部署,积极主动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筛选和上报符合上级投资扶持要求的民生重大项目;同时持续加大项目前期费用的投入,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支持全市的项目争取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做好项目的论证、筛选、申报工作,以省级财政项目库为载体,全力以赴向上争取资金,努

 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二是狠抓财源建设。就我市来看,工业依然是兴平财政的支柱,抓住了工业,就抓住了财源建设的关键,要继续坚持走“工业强市”之路,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壮大支柱财源,不断提高其产值和税收占全市总量的比重,为长远发展积蓄后劲。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政府投融资、税费政策等手段,大力支持乡村旅游、电商、信息中介等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网、招商网、农经网等网络资源,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推广代理、咨询、会计、评估、经纪等市场中介服务方式,为企业经营管理、居民消费决策和社会信息沟通提供有效服务;依托税收保障平台,深入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困难状况,了解产品销路情况,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共同帮助骨干企业走出困境,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征管措施,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密切关注当前及今后经济财政运行情况,加强预判分析,对其中财税收入征管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积极应对解决,确保各项收入足额入库;充分发挥税保办和非税征管办的协税护税作用,坚持国税和地税收入齐抓、重点和零散税源共管的方针,层层细化分解任务,逐级进行量化考核,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的力量,全力以赴组织财税收入;定期开展财税大检查活动,摸清税源底子,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特别是要指导做好私营企业依法建账工作,抓好零星税收的征管,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严防小额税收流失,不留死角,多管齐下,堵塞漏洞;继续坚持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中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松动,积极协调督促国土、住建等执收执罚单位加大征管稽查力度,促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管尽管” 确保全年收入预算任务顺利完成。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重点支出需要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强化预算约束,坚持“有保有压”,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下大力气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压缩“三公”经费,集中财力将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全面落实到位,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同时,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民生重点等支出需求,将有限的财力用到支持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上来,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健康发展;切实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大力清理各类专户资金,分门另类进行梳理和甄别,对于沉淀两年以上或爬在账户上不用的资金全部予以收回,由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将更多的财力用到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上来;积极筹措和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大力支持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持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落实好耕地地力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村农业振兴发展。

 (四)深化各项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理财水平。着力抓好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定员定额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对于每年相对固定的专项经费和上级专项资金全部编入部门预算,确保年度预算的顺利执行;继续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增强部门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遵照财政部下发的预决算操作规程,按要求按时限做好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各项工作,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对重点项目支出实行跟踪问效;强化预算约束,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作用,设立预警机制,随时于金财网上监督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避免大额提现和违规转账现象的发生,规范预算执行,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探索建立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机制,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各项工作,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果惠及更多的群众。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新的征程,我们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

 作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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