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种一定要打的自费疫苗 山西“贴签疫苗”未发现质量问题

来源:导游资格 发布时间:2019-04-04 点击:

  近来,有关媒体刊登了“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致死致残”的报道。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派出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并由中华医学会选派临床专家,共同组成调查组赶赴山西。调查组从3月19日到4月1日对报道涉及的患儿、疫苗和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报道的患儿未接种“贴签疫苗”
  疫苗接种造成病残和死亡的调查诊断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多学科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此次调查中,儿科神经内科学、感染症学、临床免疫学、血液病学、流行病学、疫苗学等多学科权威专家们,集中调阅了15名患儿的病历和相关资料;赴太原、临汾、运城、长治等7市11个县区,对11名患儿逐一访视诊察,对4名已病故患儿的家属进行认真访谈;全面系统地核查了所有患儿疫苗接种史和患病后的临床资料,调查组集体对15名患儿的病情分别进行讨论分析,得出结论:
  第一,报道的15名患儿均有疫苗接种史,但均未接种过所谓的“贴签疫苗”。
  第二,查清了报道的15名患儿情况。3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有关,其中1例接种麻疹-风疹二联疫苗后发生过敏性紫癜,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例服用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后,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不能排除与接种疫苗的关系;1例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后发生接种部位红肿痛,属于一般反应。12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无关,其中4名病故患儿的诊断,1例为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例为癫痫、癫痫持续状态、遗传代谢病,2例为疑似病毒性脑炎伴中枢性呼吸衰竭。其他8例也都有明确诊断。
  
  2006-2008年期间山西疫苗安全可靠
  我国疫苗分为一类和二类疫苗,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报道的山西“贴签疫苗”涉及的是第二类疫苗。为了科学、全面地分析疫苗有效性和安全性,调查期间,调查组收集和整理了2006年以来山西省疫苗的整体资料,及疫苗使用数量、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资料,分别计算不同时段、不同疫苗异常反应,尤其是严重异常反应发生率,与国内外有关资料进行比较分析,总体评估山西省2006-2008年期间的疫苗安全性。
  第一,2006-2008年期间,山西省主要的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水平总体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2006-2008年期间,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率没有出现异常升高,在时间、地域、疫苗种类分布上也未出现聚集现象。疫苗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未超过国内外监测报告水平。
  第三,2008年11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山西省3个县级疾控中心和3个基层接种单位的3种“贴签疫苗”进行了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标准规定。
  
  “贴签疫苗”存在管理问题
  尽管没有发现山西省“贴签疫苗”存在安全问题,但调查组认为,在疫苗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山西省正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坚决一查到底,依法处理。
  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的措施。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广泛使用疫苗的国家之一,国家免疫规划全面展开,传染病发生率显著下降,疫苗在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免疫规划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4月1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好全国预防接种重点工作,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加强免疫规划管理,规范接种服务,加大对疫苗生产和流通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安全有效。同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开展全国性的督导检查活动,尤其是加强对麻疹、乙肝和狂犬病疫苗接种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疫苗监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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