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0年

来源: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2018-2030 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Zhongshenghuayuan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二 O 一九年四月

 目 录

 前 言

  ................................................................... -..1.. - 1 规划分析 ...................................................................................................................-..3 .. - 1.1 规划概述 ............................................................... 3.

  - 1.2 规划协调性分析 ........................................................ 1-7 - 1.3 规划的不确定性分析 .................................................... 3-2 - 1.4 “零方案 ”影响分析 ................................................... 3-3 - 1.5 评价范围及时段 ........................................................ 3-5 - 2 开发区回顾性评价

 ..................................................................................................-

 3. 7 - 2.1 开发区发展历程 ........................................................ 3-7 - 2.2 开发区发展现状 ........................................................ 3-7 - 2.4 现状基础设施概况 ...................................................... 3-8 - 2.4 现状主要环境问题及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

  ................................ 4- 0 - 3 环境概况 .................................................................................................................-..4

 2 - 3.1 自然环境概况 ......................................................................................................4 . 2 - - 3.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4-3 - 4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及优化调整建议 .......................................................................-

 46 - 4.1 规划编制背景 ......................................................................................................4 . 6 - - 4.2 评价过程 ..............................................................................................................4. 7- - 4.3 规划协调性分析 ........................................................ 4-7 - 4.4 规划方案合理性分析 .................................................... 4-8 - 4.5 开发规模的环境合理性论证 .............................................. 5-0 - 4.6 基础设施环境合理性分析 ................................................ 5-2 - 4.7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 5-4 - 4.8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 5-6 - 4.9 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5-9 - 4.10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6-2 - 4.11 公众参与结论 ......................................................... 6-2 - 5 规划结论 .................................................................................................................-..6

 3 - 6 联系方式 .................................................................................................................-..6

 4 -

  前 言

 本溪满族自治县位于辽东半岛腹地、 太子河上游, 东与桓仁满族自治县、 宽甸县相临,西与本溪市、辽阳市接壤,南与丹东市毗邻,北接沈阳市、抚顺市。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推动全县经济建设发展, 2003 年经本溪 市人民政府批复成立小市工业园区, 2011

 年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将其更名为本溪 观音阁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2 年撤销本溪观音阁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立本溪(小市)传动装置产业园区和本溪(高官)玻璃制品产业园区。

 2018 年 4 月,将传动产业园区和玻璃产业合并成立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筹备组。

 受经济开发区筹备组委托,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2018-2030)》的编制工作, 规划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以 “一区两园五点 ”的发展格局来助力开发区的快速发展。

 “两园”指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 —— 县城内小市园区和高官镇内的高官园区。

 五个分散产业区分别为:以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为主的田师付镇产业园区;以本溪华声 铸造厂为主的草河城镇产业园区; 以本溪连铸曲轴有限公司、 本溪市北方炼铁厂 为主的草河口镇产业园区; 以本溪满族自治县富比生电石有限公司为主的碱厂镇产业园区和以本溪富比生电石有限公司为主的南甸镇产业园区。

 本次规划五点仅进行了区域位置规划,未列入规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的具体范围:

 小市园区北起城市规划区北部界限,

 南至现状本溪县金枫木业总厂,东至太子河,西至温泉变电站,总用地 512 公顷。经济开发区的高官园区北起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出口处, 南至太子河, 东至红光村, 西至三合村,总用地 736 公顷。产业定位:

 小市园区主导产业为钢铁深加工与汽车零部件加工、新能源与微电子产业;

 次要产业为农产品深加工产业。

 高官园区主导产业为玻璃生产及深加工产业。

 规划围绕绿色、 低碳、高效的现代科技产业建设要求,

 坚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型产业培育壮大 “双轮”驱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高新化、 优势产业集聚化、新兴产业规模化、 先进制造业与高技术服务业融合发展, 做高做精汽车零部件加

 工、微电子产业、玻璃生产及深加工、钢铁深加工四大主导产业,把握主导产业发展趋势,谋划孵化一批战略性产业,着力构筑产业发展体系,建成特色鲜明、技术先进、生态环保、可持续性发展的省级经济开发区。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积极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筹备组 2018 年 12 月委托中晟华远 (北京)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2018-2030 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进行了多次的现场踏勘并征求了部分专家的意见,按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规范要求组织实施环评工作,编制了本规划环评报告,呈报环保行 政主管部门审查。

  1 规划分析

 1.1 规划概述

  1.1.1 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

 规划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以 “一区两园五点 ”的发展格局来助力开发区的快速发展。

 两个主园区包括小市园区和高官园区, 五个分散产业区分别为:

 以本溪参铁 (集团)有限公司为主的田师付镇产业园区;以本溪华声铸造厂为主的草河城镇

 产业园区; 以本溪连铸曲轴有限公司、 本溪市北方炼铁厂为主的草河口镇产业园区;以本溪满族自治县富比生电石有限公司为主的碱厂镇产业园区和以本溪富比

 生电石有限公司为主的南甸镇产业园区。

 经济开发区的小市园区北起城市规划区北部界限, 南至现状本溪县金枫木业 总厂,东至太子河,西至温泉变电站,总用地 512 公顷。

 经济开发区的高官园区北起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出口处, 南至太子河法台段,东至红光村,西至三合村,总用地 736 公顷。

 规划期末( 2030 年)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两个主园区规划期内总用地面 积 1248 公顷,其中小市园区总面积为 512 公顷,建设用地

 511.23 公顷;高官园区总面积为 736 公顷,建设用地 702.76 公顷。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 2018-2030 年。

 其中近期至 2022 年,远期至 2030 年。

 1.1.2 总体定位与规模

  1.1.2.1 总体定位

  以玻璃生产及深加工、钢铁深加工、汽车零配件和微电子产业为主导功能, 农产品深加工为次要功能,服务全省、影响东北的现代化省级经济开发区。

 1.1.2.2 人口规模

  规划期末( 2030 年)小市园区人口规模为 1.25 万人;高官园区人口规模为

 1.45 万人。规划人口将到本溪县城区或高官镇各村屯居住。

  1.1.2.3 用地规模

  规划期末( 2030

  年)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两个主园区规划期内总用地面积 1248 公顷,其中小市园区总面积为 512 公顷,建设用地

 511.23 公顷;高官园区总面积为 736 公顷,建设用地 702.76 公顷。

 1.1.3 产业发展规划

  1.1.3.1 产业发展定位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小市园区的产业定位为:

 主导产业为钢铁深加工与汽车零部件加工、 新能源与微电子产业; 次要产业为农产品深加工产业。

 高官园区的产业定位为玻璃生产及深加工产业。

 1.1.3.2 产业发展目标

  加快园区开发建设,近期(

 2018— 2022

 年)为快速发展时期,产业基础进 一步夯实,经济快速发展;中期( 2023—— 2025

 年)为优化提升期,产业体系 进一步完善,技术全面升级,产业特征突出;远期( 2026—— 2030 年)为品质提升期,全面建成特色鲜明、技术先进、生态环保、可持续性发展的省级经济开

  发区。

 1.1.3.3 产业发展体系构建

  1、玻璃生产及深加工产业体系 发展重点以玻璃原片、 建筑节能、洁具卫浴和光热电子为主的多门类玻璃及制品产业集聚。

 2、钢铁深加工产业体系 发展重点以短流程铸造工艺应用为主, 发展精密铸件, 建设一套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综合利用指标高的以精密轴承制造为主导产业的钢铁深加工产业集群。

 3、汽车零配件产业体系 发展重点以汽车电线、电缆、发动机飞轮、乘用车、曲轴发动机进排气管等

 零部件生产为主, 形成规模, 建成辽宁地区乃至东北三省的汽车零部件生产、 加工集群。

 4、微电子产业体系 发展重点以电子芯片、 集成电路、 传感器为代表产品的高新技术产业, 是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技术和信心社会发展的基 础,作为园区的新型产业和未来发展的新方向。

 1.1.4 空间布局规划

  1.1.4.1 用地选择

  规划两个园区的用地选择将以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等空间管制要求为基础,选择地势较为平坦且相对集中的土地作为园区未来发展用地。

 规划确定小市园区的用地将围绕太子河两岸, 以现状产业用地为基础, 重点发展其西部和北部用地,总用地 512 公顷。

 高官园区由于其位于山区, 规划选择用地依托交通道路, 避开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规划形成多个组团发展的模式,总面积为 736 公顷。

  1.1.4.2 规划结构

  小市园区形成 “五区”的用地结构。

 “ A 区”:占地面积为 114 公顷,位于小市园区的东南部, 规划将其整合优化,未来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

 “ B 区”:占地面积为 169 公顷,位于小市园区的西部,未来主要以发展钢铁深加工产业为主。

 “ C 区”:占地面积为

 83 公顷,位于小市园区的中部,未来主要以发展汽车零部件加工产业为主。

 “ D 区”:占地面积为

 31 公顷,位于小市园区的西南部,未来主要以发展微电子产业为主。

 “ E 区”:占地面积为 115 公顷,位于小市园区的东北部,未来将作为各个产业的承接地。

 高官园区形成 “六组团 ”的用地结构。

 “高官组团 ”:占地面积为

 166 公顷,位于高官村高速公路出口附近。

 “三合组团 ”:占地面积为

 88 公顷,位于三合村境内。

 “泥塔组团 ”:占地面积为

 110 公顷,位于泥塔村境内。

 “偏岭组团 ”:占地面积为

 47 公顷,位于高官镇区偏岭村境内。

 “法台组团 ”:占地面积为

 160 公顷,位于法台村境内。

 “红光组团 ”:占地面积为

 165 公顷,位于红光村境内。

  1.1.4.3 用地布局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本次规划在小市园区内保留环卫处和汽车检验中心用地。

 规划小市园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1.99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0.39%。

 2、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小市园区的商业服务业总面积为

 8.55 公顷,占规划总面积 1.67%。其中商业用地为 7.82 公顷,分别布置在 A 区、B 区和 E 区。在 A 区 D 区和 E 区内各布置一处加油加气站用地,占地面积为 0.73 公顷。

 在高官园区内的高官组团、 泥塔组团、 三合组团、 红光组团和法台组团给布置一处商业用地,总占地面积为 11.35 公顷,占总规划用地的 1.62%。

 3、工业用地 规划小市园区工业用地总面积为 337.51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66.02%。小市区内除现状已经建成的工业企业外, 未来入驻的企业, 一类工业主要布 置 A 区和 E 区内。三类企业主要布置在 B 区的北部,其余的工业用地主要为二类工业。主要规划布置企业类型为钢铁深加工、 微电子产业和汽车配套加工企业, 建筑均以低层、多层为主。

 规划区一类工业占地面积为 63.18 公顷,二类工业占地面积为 256.97 公顷, 三类工业占地面积 17.36 公顷。

 规划高官园区工业用地总面积为 423.55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60.27%。其中二类工业占地面积为 266.03 公顷,三类工业占地面积为 157.52 公顷。

 园区内主要规划布置企业类型为玻璃产业加工类企业为主,为三类工业用

 地,沿太子河布置一些玻璃产业的配套产业,以二类工业为主,建筑以低层、多层为主。

 4、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在小市园区内,结合铁路在 A 区、B 区和 E 区内布置部分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 36.46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7.27%。

 规划在高官园区内, 结合高官村的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建设一处物流片区,

 同时在各组团内配备各产业区的仓储物流配套区,规划用地面积

 75.53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11.00%。

 5、公用设施用地 小市园区公用设施用地包括 66KV

 变电所、污水处理厂等,用地面积 5.47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07%。

 高官园区公用设施用地包括 220KV 变电所、 66KV 变电所、污水处理厂、集中锅炉房等,用地面积 4.16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0.61%。

 6、绿地与广场用地 小市园区的绿地主要为防护绿地,总占地面积为 41.01 公顷,占建设用地

 8.03 %。

 规划沿溪田铁路和省道 304 线及小右线两侧分别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绿地, 沿园区内水系两侧规划一定宽度的防护绿地。

 高官园区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总占地面积为 97.39 公顷,占建设用地 13.86%。其中公共绿地占地面积为 3.88 公顷,防护绿地占地面积为 93.51 公顷。

 (1)

 公园绿地 结合工业园内部的高压线内夹杂的零散地块设置有公园绿地, 可布置园林景观,满足产业园区产业工人的生活娱乐的需要。

 (2)

 防护绿地 规划沿 66kv 高压线两侧预留 20 米的高压走廊, 沿沈环线和小小线两侧各预留 10 米宽绿带,沿园区内水系两侧规划一定宽度的防护绿地。

 7、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小市园区内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80.24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15.70%。

 规划高官园区内道路广场用地面积 89.34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12.77%。

 表 2.1-1 小市园区用地统计表 用地代码 大 中类 小类类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m2)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用地 1.99 0.39%

 A1

 行政办公用地 1.99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8.55 1.67%

 B1

 商业用地 7.82

  B4 B41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73

 M

  工业用地 337.51 66.02%

 M1

 一类工业用地 63.18

  M2

 二类工业用地 256.97

  M3

 三类工业用地 17.36

 W

  物流仓储用地 36.46 7.13%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36.46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80.24 15.70%

 S1

 城市道路用地 78.74

 U

  公用设施用地 5.47 1.07%

 U1

 供应设施用地 0.70

 U12 供电用地 0.70

  U2

 环境设施用地 4.77

 U21 排水用地 4.7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41.01 8.02%

 G2

 防护绿地 41.01

  H11

 城市建设用地 511.23 100.00%

 E1

 水域 0.77

  城乡用地 512.00

  规划园区职工人口为 1.25 万人。

 表 2.1-2 高官园区建设用地统计表 用地代码 大 中类 小类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m2)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 类

 C

 公共设施用地 11.35 1.62%

 C5 商业金融用地 11.35

 M

 工业用地 423.55 60.27%

 M2 二类工业用地 266.03

  M3 三类工业用地 157.52

 W

 物流仓储用地 75.53 10.75%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75.53

 S

 道路广场用地 89.34 12.77%

 S1 道路用地 83.74

 S2 广场用地 5.60

 U

 工程设施用地 4.16 0.60%

 U1 公用工程用地 4.16

 G

 绿地 97.39 13.86%

 G1 公共绿地 3.88

  G2 防护绿地 93.51

  H11 建设用地 702.76 100.00% E1 水域 33.24 城乡用地 736.00 注:规划园区职工人口为 1.45 万人。

 1.1.4.4 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网格局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 2013-2030)》,本次小市园区内的规划中主干道系统不变,对部分次要干道进行适当调整。

 道路交通规划利用省道 304、小右线等到道路作为园区主干路,并根据实际企业入驻情况和工业用地规模合理设置次干路,共同形成园区道路内循环系统。

 规划高官园区内的主要道路依托沈环线和小小线, 在高官镇镇区附近, 以高官镇镇区总体规划路网为基础,

 向外延伸, 工业区其他各组团内以一条主要道路 为主,在根据合理的路网密度设置次干路和支路,形成六个独立的道路网系统。

 2、货运交通规划 规划两个园区的货运交通主要依靠园区主干路,最终通过高速公路出入口、本溪县或高官镇对外交通道路与其它城市或乡镇相连。

 1.1.4.5 空间景观规划

  1、绿化景观 两个园区内河道水系资源可充分利用, 现状景观资源基础较好。

 规划重点是以水渠、河道和主要道路绿化为骨架, 构筑整个园区的自然渗透的网状绿化格局。形成由园区生态公园、 道路绿带、 滨水绿化、 广场等构成的多样化的景观空间系统。

 整个景观空间系统,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通过景观核心、景观轴线加以引导和控制。

 2、景观核心 景观核心包括园区广场、 主要干道的对景群、 园区主要出入口等代表园区门户的窗口地段三类空间。

 3、建筑色彩 建筑整体风格为现代风格, 工业建筑色彩宜采用白色、 蓝色、砖红色等体现工业建筑特点的色彩。公共服务设施的色彩宜采用淡雅的颜色。

 4、夜景照明 两个园区的重点照明地段为主要的公共活动空间和人流集散空间, 包括绿化广场及主要公共建筑群、区域标志性场所。

 道路照明按照道路的等级加以区分, 以加强引导和辨别的功能。

 景观道路可通过道路绿化照明或广告灯箱的处理达到突出的景观效果。

 1.1.4.6 地块规划控制

  1、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容积率根据地块区位控制上限分别为 1.5;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容积率控制上限为

 1.8;工业用地、物流用地的容积率控 制下限为 0.6,公园绿地的容积率控制为 0.1 以下。

 2、建筑退道路红线和间距控制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是指建筑临道路一侧的外墙皮距道路红线的距离, 具体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各地块之间建筑后退地块边界线最小距离 5 米。

 3、建筑高度控制 本开发区的两个园区内工业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24 米,物流仓储建筑不宜超

 序号 表 2.1-3 道路红线 (m) 建筑退道路红线和间距控制表 退让最小距离( m )

 1 30-24 8 2 18-12 5

 过 30 米,商业建筑不宜超过 60 米,行政办公建筑不宜超过 50 米。

 4、道路交通控制 (1)

 机动车出入口 机动车出入口距主干路交叉口和桥隧坡道起止线应大于 50 米。

 (2)

 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规划园区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按下列标准控制:

 主干道:

 15 米~ 25 米;次干道:

 10 米~ 20 米; (3)

 地块停车泊位 为了适应未来不断增加的机动车交通量的要求, 规划中对交通设施的考虑主 要是机动车停车位的安排。

 按相关技术规定, 商业用地停车场按照每 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配 0.5 车位设置,工业用地停车场应按照每

 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配 0.3 货车位设置。

 1.1.4.7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估算 通过用水量估算:规划小市园区总用水量约为 1.9 万 m 3 /d,其中:净水量需求为 1.0 万 m 3 /d,再生水量需求为 0.9 万 m 3 /d。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 80%,供水普及率为 100%。

 规划高官园区总用水量约为 2.5 万 m3 /d,其中:净水量需求为 1.4 万 m 3 /d, 再生水量需求为 1.1 万 m 3 /d。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 80%,供水普及率为 100%。

 2、水源选择 规划由太子河水源铺输水管线引水至本溪县城区水厂, 原水经净化处理后供给用户,水厂供水规模为 9.0 万 m 3 /d。

 小市园区用水由本溪县城区水厂供给, 水量、水质和水压基本可以满足用户 需求。

 高官园区规划在高官组团和红光组团、 法台组团各设置一处水厂, 水源井均位于水厂内, 取深层地下水; 偏岭组团和三合组团、 泥塔组团均引自高官镇镇区

 水厂。采用微机调频供水。

 3、再生水水源 规划两个园区的再生水水源为区内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源水, 经过再生水厂处理后供给。通过铺设市政管网引入本区。

 4、管网布置 (1)

 系统布局 两个区内给水管网遍布在整个给水区域内,以保证用户有足够的水量和水 压,给水管网采用环状管网与枝状管网相结合的布置方式, 近期以枝状管网为主, 远期逐步连成环网,确保供水的安全性。给水管径最小为

 DN150mm,给水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或 PE 管。供水最不利点压力按 0.28Mpa 控制。

 消防采用低压供水系统, 与生活给水共用同一管道。

 为满足消防需要, 在给水管道上每隔一定距离设置地埋式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120 米。

 (2)

 工程措施 市政给水管预留口间距采用 200~240m,预留口管径一般采用

 150~200mm;输配水管道一般沿道路东、 南侧布置, 园区主干道可采用双侧布置, 管道最 小覆土厚度 0.9 米; 给水 管 道 与 其 它 管 线交 叉 要 求 按 《 城 市 工 程 管 线 综 合 规 划 规 范

 (GB50289-98)》要求控制。

 (3)

 节约用水 两个园区必须节约用水, 合理利用水资源, 同时应限制耗水量大的企业进驻区内。

 在园区内应合理安排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 大力推广先进节水技术, 改进生产工艺和用水工艺,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同时采用中水回用。

 在园区内的公共设施中推广节水型的卫生洁具, 提高职工的节水意识, 节约生活用水。

 (二)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确定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2、污水系统 (1)

 小市园区污水量约为 1.6 万 m 3 /d;高官园区污水量约为 1.5 万 m 3 /d。

 (2)

 小市园区内现状有两处污水处理厂,其中位于

  A 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已经投入使用,作为现状城区的污水处理厂,位于

  D 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已经建设完成,但未投入使用,规划将其作为工业园区的污水排至

 D

 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进行污水处理。同时在太子河沿岸设置两处污水提升泵站。

 (3)

 高官园区现状在三合村和高官村内各有一处污水处理厂,规划将在东

 部法台组团内各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 其中高官组团内污水排入现状高官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法台和红光组团内的污水分别排至规划法台污水处理厂处

 理,三合、泥塔和偏岭组团内的污水分别排至现状三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4)

 两个园区污水管道根据地形地势结合规划道路布置。污水主干管沿河

 流两侧铺设,干管垂直于主干管布置,污水管径最小为 d400mm。污水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或硬聚乙烯双壁波纹管。

 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 有污染的工业废水和医院污水须经企业内部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道。

 3、雨水系统 (1)

 本地区采用本溪县暴雨强度公式

 q=1191(1+0.97lgP)/( t+8)

 0.7

 (L/s. ha) (2)

 雨水管道设计流量公式:

 Q=ф ?q?F 式中:

 P—重现期(年)

 干管 P=2 年 支管 P=1 年t— 集水时间(分钟)

 F—汇水面积(公顷)

 ф—径流系数 综合径流系数取

 ф=0.5 -0.6 按照以上两式,即可得出雨水量和排雨水管渠的过流断面。

 (2)小市园区共设置 17 个雨水排出口, 高官园区共设置 19 个雨水排出口, 将雨水就近排入水体。

 雨水管径最小为 d400mm,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三)电力工程规划 (1)

 小市园区规划期末预测最大负荷为 49712.55KW,建成区域面积为 509.73

 公顷,负荷密度为 97.53KW/ha ;高官园区规划期末预测最大负荷为61626.45KW,建成区域面积为 701.32 公顷,负荷密度为 87.87KW/ha。

 (2)

 规划小市园区内电力供应仍由温泉变电所和右寨子变电所供给,为保 证电力供应,在规划区内新建一处 66kv 变电站。

 规划高官园区保留现状内的一处

 220/66KV 变电所和两处 66/10KV 变电所。远期在本区的泥塔组团内新建一座 220/66KV

 变电所,在法台组团、高官组团和 泥塔组团内各新建一处 66/10KV 变电所。

 (3)

 规划两个园区内的主要街路为 10KV

 干线,近期在现有基础上进行逐步改造,改造过程中可考虑在景观街路对电力线路采用埋地方式进行敷设 ,支线随道路改造逐步延伸。

 区内道路宜装设路灯, 主要建筑物应设置景观照明, 搞好亮化工程,美化环境。

 (4)

 两个园区内主干道道路照明的平均照度为 20~25LX ;次干道平均照度为 15~20LX 。道路照明采用户外箱式变电站供电,道路照明回路供电半径为800~ 1000

 米。路灯控制方式采用时控、光控和手控三种方式,路灯按不同道路的需要设全夜灯和半夜灯。

 (四)通讯工程规划 (1)

 预测小市园区规划期末电话需求量为 1.2 万门,宽带业务需求量为 0.84 万户。规划总装机容量为 2.04 万门; 预测高官园区规划期末电话需求量为 1.6 门,宽带业务需求量为 1.12 万户。规划总装机容量为 2.72 万门。

 (2)

 规划在小市园区内新建一座模块局;规划对高官园区现有的法台局电

 信接入网局进行改造, 并在法台村、 高官村和泥塔村分别新建一处模块局接入网局。

 (3)

 规划区内在主要街路通信及有线电视线路干线采用同沟不同管进行埋 地敷设或同杆架设, 通过车行道时以钢管保护。

 管道埋深均应在冻层以下, 支线

 2 随道路改造逐步延伸。

 (4)

 规划应适时将电话机交换机及通信线路扩容,近期规划采用交接箱方式,中远期可考虑逐步改建为光纤线路终端、光纤网络单元方式。

 (5)

 按规划路由逐步调整与重新架设与延伸通信线路。

 (6)

 大力发展移动电话、可视电话及宽带网络和多媒体业务。有线电视规

 划。

 (五)供热工程规划 (1)

 两个园区内建筑综合热指标取 65W/m 。

 (2)

 预测小市园区的规划采暖面积为 238.9992 万 m 2 ,规划采暖热负荷 155.35MW ;高官园区的规划采暖面积为 314.5656 万 m2 ,规划采暖热负荷 204.47MW。

 (3)

 规划在小市园区的 B 区内,建设一座本溪鑫礅生物制热电联产项目, 作为整个小市园区的规划热源。

 规划高官园区在高官组团、 泥塔组团、法台组团和红光组团内各新建一处集中锅炉房作为各个园区的集中热源, 远期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可考虑工业余热作为集中热源。

 (4)

 供热采用高温水二级网供热方式。热水一级网参数为 120℃/60℃,二级网参数为 75℃ /50℃。

 热水一级网和二级网宜采用直埋敷设,并应采用无补偿敷设方式。

 当热水管道穿越河渠时,原则上直埋穿越。要求埋深低于渠底 2.0m,补口采用电阻丝热溶法严格密封。

 当热水管道穿越铁路时,可采取方形涵洞内架空热网管道技术方法。

 热水管道采用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

 各项技术要求必须执行 《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 (CJJ/T114-2000)标准。

 当管径 DN≤150mm 时,热水管道选用无缝钢管;当管径 DN > 150mm 时,选用螺旋焊接钢管。管道钢材为 Q235B,规格及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

 定。

 层次

 国家层 次 表 1.2-1 规划方案协调性分析涉及的主要政策、法规和规划 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家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改版)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省 级 层次 《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辽宁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 《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 》 《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本溪市环境总体规划( 2015-2030 年)》 地 方层 次 本溪市 《本溪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本溪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 — 2020 年)》 《本溪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本溪县 《本溪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本溪市高官镇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六)环境卫生规划

 1、生活垃圾的管理 规划在小市园区内共设置 3 个公共厕所, 5 个封闭式垃圾转运站。规划在高官园区内共设置 4 个公共厕所, 5 个封闭式垃圾转运站。

 两个园区内的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由县城和高官镇的环卫部门分别管理, 高官 园区工业和生活垃圾排放到高官镇红光村的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小市园区的工业和生活垃圾运至县城的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危险废物的管理 限制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的数量, 尽可能综合利用。

 无法回收、 暂不能利用的危险废物, 应登记在案, 送往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建立起危险废物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1.2 规划协调性分析

 规划方案协调性分析主要是对开发区规划方案与相关法规、

  政策和规划的协调性进行分析, 其目的是从总体上明确开发区规划方案的合理性与限制性。

  规划方案协调性分析涉及的主要政策、法规和规划见表 1.2-1。

  1.2.1 与国家相关规划、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重点分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家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改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协调性,协调性分析见表 1.2-1。

 层次 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 《本溪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表 1.2-1 与国家相关规划和政策协调性分析 序号 相关规划和政策内容 本规划内容 协调、相符性分析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1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

 《“十三五 ” 2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章 主要发展目标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发展协调性明 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 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 更加定型。

 第二十二章 实施制造强国战略 第二节 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引导制造企 业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服务增值。推进制造业集聚区改造提升, 建设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培育若干先进制造业中心。到 2020

 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 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势头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 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1. 空气质量: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2015 年达到 76.7% , 2020 年达到 80% 。

 2. 水环境质量: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2015 年达 到 66% , 2020 年达到 70%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2015 年为 9.7% , 2020 年小于 5% 。

 4. 生态状况:森林覆盖率 2015 年达到 21.66% , 2020 年达到 23.04% 。

 5.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五年累计减少 10% ,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五年累计减少 15%

  ;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五年累计减少 10% 。

 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行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 相符

  本规划主导产业为以玻璃生产及深加工、 钢铁深加工、 汽车零配件和微电子产业, 推动本经济区改造升级。

 1 、环境功能分区及质量目标 相符 1 )

 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2 )

 太子河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的 II 、 III 类标准。

 3 )

 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核心区,环境噪声 限值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 2 类标准, 昼间 60 分贝、夜间 50 分贝; 工业区、 仓储物流区环境噪声限值执行 3 类标准,昼间 65 分贝、夜间 55 分贝;规划主干路、次干路两 侧区域执行 4a 类标准,昼间 70 分贝、夜间 55 分贝。

 2 、工业污染物排放目标 1 )开发区内已建项目和新建项目,污染物的排 放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 行业和地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100% 。2 )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3 )

 COD 、 SO 2 、烟尘、工业粉尘主要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在本溪县分配指标内。

 序号 相关规划和政策内容 本规划内容 协调、相符性分析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3

 录 (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改版)

 》

 《大气污染 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 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 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规范化 改造示范。

 重点工程:

 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限期改造 50 万蒸吨燃煤 锅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 本淘汰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完成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对钢铁、水泥、 平板玻璃、造纸、印染、氮肥、制糖等行业中不能稳定达标的 企业逐一进行改造。限期改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

 实现城镇垃圾处理全覆盖和处置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加快县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提高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全国城市生活垃 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5% 以上, 90% 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鼓励、限制、淘汰类别中相关产业,详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改版)》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 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 “煤改气 ”、 “煤改电 ”工程建设,到 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 3 、环境建设目标 集中供热普及率

 100% 、清洁能源普及率大于90% 、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100% 、园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

  本规划主导产业为以玻璃生产及深加工、 钢铁深 基本相符加工、汽车零配件和微电子产业。

  小市园区符合要 4 防治行动计划》 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 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 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 小市园区规划主热源为区域集中供热生物质热 电联产项目。

 求,高官要求未 明确规划热源规模和类型

 序号 相关规划和政策内容 本规划内容 协调、相符性分析 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

 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

 硫 设施,每小时 20 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 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 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 新型干法水 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

 燃 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 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 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 开展 “泄漏检测与修复 ”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 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 治理。完 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 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 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 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

 严格控制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 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

 序号 相关规划和政策内容 本规划内容 协调、相符性分析

 《水污染防 5 治行动计划》 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 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 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 30 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京津冀、 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 市群等 “三区十群 ”中的 47 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 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 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 同步规 划、建设污水、 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2017 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 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 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 的建设项目, 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强化城中村、 老旧城 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 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 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 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 泥 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 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 率应于 2020 年底前达到 90% 以上。

 到 2020 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 以上 提高用水效率。到 2020 年,全

  规划区逐步改造现有排水管网系统, 实现雨污分流,新建区要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道。

 规划区城区污水要集中处理, 统一排放。

 小市园区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高官园区根据组团分布,利用现有污水处理厂或新建污水处理厂。

  未明确: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及排放去向;未对污泥无害化处理率提出要求。

 序号 相关规划和政策内容 本规划内容 协调、相符性分析

 《土壤污染 6 防治行动计划》 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3 年分别下降 35% 、 30% 以上。

 (十七)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 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 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 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十八)严控工矿污染。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

 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

 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

 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

 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

 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规划区重点发展玻璃生产及深加工、钢铁深加 工、汽车零配件和微电子产业, 规划区产生的各类工业废物均能妥善处置。

  基本相符

  1.2.2 与省级相关规划、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重点分析规划与《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辽宁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 《辽宁省生态功能区划》 、《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 255 号)的协调性,协调性分析见表 1.2-2。

 表 1.2-2 与省级有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序号 相关规划内容 本规划内容 协调、相符性分析

 《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1 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新型工业化水平达到《中国制造 2025》第一阶段目标,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重点行业和企业具备较 强国际竞争力,先进制造业强省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城镇化发展质量和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构筑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的城乡区域发展格局。

  工业园区建设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招商引资、产业升级的承接平台,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载体。是本溪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主。

 基本协调

  《辽宁省环境 2 保护 “十三五 ” 规划》 (三)规划目标 到 202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治水、治气、治土取得新突破,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管、应急能力全面提升,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作用进一步显现,生态省建设得到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四)规划指标 1. 环境质量指标。

 —— 全省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达到 51.2% 以上;全省河流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16% 以下;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 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达到 96% 以上; —— 二氧化 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四项大气污染物稳 定持续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

 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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