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培训制度] 教师培训考核制度

来源: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2020-03-17 点击:

  教职工培训制度

 注重教师师德教育,重视教职工的专业化成长。

   1. 重视教职工的师德教育。每学期初开展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活动,认真研读、解析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教师团队打造活动,定期开展教师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教师思想觉悟与工作水平。

   2. 每月开展教师技能考核,逐月积累,年终进行评定,同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促进教师专业化可持续成长。

 3.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每年定期邀请幼教专家入园为教师进行专题讲座,组织教师外出参观、观摩,开阔教师视野。

 4. 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为培养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并通过有效机制选拔、培养、录用人才,幼儿园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制度,形成较完善的机制。

 u  培训制度

   1、园本培训制度

   2、教职工培训制度

   3、保育员培训制度

 u  人才选拔、激励制度

   1、带教制度

   2、骨干教师评优制度

   3、教师教学评优制度

   4、教师发展的分析与评价管理制度

 5、 教师考核制度

 一、 培训制度

 (一) 园本培训制度

   由幼儿园园本课程领导小组负责,各司其职,全体教师参与。

 1. 组长--负责制

 1) 园长任园本培训小组组长,统领幼儿园的园本培训活动,亲自参与教育研究活动,起引领和指导作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修改培训计划。

 2) 园长要提供经费支持。每学期拨出一定的经费,保障园本培训中所需要的提供培训、课题研究等需要的资金,并建立奖励机制,对在园本培训和园本课程开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在评优时优先考虑。

 2.副组长--实施制

 1) 副组长具体负责幼儿园的园本培训工作。根据教师在实施课程中遇到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园本培训活动。

 2) 积极开展有专题、有目的、有准备、有记录的多种形式的园本培训活动,提高园本培训活动的质量。

 3) 指导各教研组长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教研活动计划。

 4) 定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交流二期课改新的理念和教育理论,并结合实践进行讨论,理解二期课改理念的内涵。

 5) 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实践活动观摩,并以新的理念和理论进行评析,不断提高教师设计活动、组织活动、评析活动的能力。

 6) 做好园本培训活动中各种资料(文字、音像等)收集整理工作。

 3.组员--具体操作制

 1) 分园负责人深入教师的日常半日活动,及时了解培训的内容在教师平时工作中运用的情况,发现教师在实施新教材中的问题,并及时与副园长进行交流。

 2) 定期(寒暑假)与不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培训活动,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形式多样。

 3) 做好园本培训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向家长、社区、姐妹园宣传幼儿园园本培训活动的情况,传播课改的信息。

 4.教师--参与制

 1) 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的园本培训活动,在活动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化水平。

 2) 能将培训中研讨的问题在平时的实践中进行实践与运用,并在理论支撑下用案例、专题小结等方法不断地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

 3) 能通过上网、购买书籍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逐步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

 4) 能有准备地参与园本培训,在活动中结合实践与理论交流自己的做法与想法。

 5) 经常性地与同伴进行互动,发扬团队合作意识,互帮互助,共同提高。

 6) 通过建立教师"成长档案"收集自己在成长过程中相关资料。

 (二) 教职工培训制度

   1、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长。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2、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地对保教人员进行专业素养、知识与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3、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培训。

   4、坚持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各类学习和教研,使全体教职工获得新信息,了解新动态,解决实践困惑,提高课程实施力。

   5、每学期定期开展骨干教师专题讲座、教学展示等培训活动。共享幼儿园优质资源。

 (三) 保育员培训制度

   为树立幼儿园保育良好的形象,以提高保育员素质,不断为幼儿保育工作添砖加瓦,特制订本制度:

   1、由保健教师在学期初根据园务计划制定本学期保育员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告知保育员。

   2、保育员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长。鼓励保育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3、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保育员要对新入行保育员或经验不足的保育员进行传、帮、带。

   4、保健教师应根据学期制定的计划对保育员开展业务学习。使保育员不断获得新信息和了解自身不足,不断提高自身保育能力。

   5、每学期进行二次保育员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6、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保育论坛,提高保育员保教意识。 

 二、 人才选拔、激励制度

 (一) 带教制度

 1. 对青年教师的带教:凡是年轻教师实行一年有专人带教,主要分两个方面:班务管理工作带教;专业技能带教。

 2. 对有2—3年教龄教师的带教:有专人在专业思想、班务管理、保教能力、特色教学等方面实行全面带教。

 3. 对有4—10年教龄教师的带教:主要由主管业务副园长有目的地在形成带班风格、教学风格上全面带教。

 (二) 骨干教师评优制度

 1. 能够积极参加学校提供的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素质、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并积极用各种途径进行有效运用和传达。

 2. 重视对教育课题的研究,并以课题研究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课题质量高。有三年内区级立项课题,近两年内有案例、论文获取级以上奖项或发表。

 3. 每学期至少一次开放教学研讨活动或者组织一次公开教研活动,活动效果好。

 4. 积极参加园内教学评优活动。

 5. 积极参加或组织幼儿参加各类活动效果好。

 6. 评选小组在确定骨干教师名单后,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7. 如有不服从学校(或教研组)决定,给学校整体工作造成困难、师德修养和工作有重大失误的教师,该教师不享有评选资格;在评选为骨干教师后两年内发生上述状况的,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三) 教师教学评优制度

 1. 成立教学评优工作小组:由园长、业务园长、部分教研组长代表组成。

 2. 青年教师、中青年教师每学期开展一次教学评优活动。

 3. 参评资格:教龄不满5年的教师参加青年教师教学评优活动,教龄5年以上的教师参加中青年教师评优活动。

 4. 教学评优的内容依据课程改革进程,拟定主题和评比标准。参评教师在此基础上设计并组织活动。

 5. 奖励:对于在评优中胜出的教师,学校给以物质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并在考核中体现。

 6. 如有不服从学校(或教研组)决定,给学校整体工作造成困难、师德修养和工作有重大失误的教师,该学期不享有资格;在评优期间发生上述状况的,取消评优成绩。

 (四) 教师发展的分析与评价管理制度

 对教师发展的分析与评价主要从教育环境创设、设计组织教学活动、与幼儿互动三方面进行。建立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重视教师在教育思想、教育态度、教育教学行为及效果的分析与评,从而及时调整教师教学行为和策略,提高教师课程实施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1、教师自评:

   (1)每位教师在教学展示、研讨后应对自己活动的目标制订、环节设计、教学方法和活动中的互动策略进行全面、综合地分析和评价,并书面上报园方。

   (2)每学期根据园内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项目自评,教师根据项目工作指标对自己的工作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估,并书面上报园方。

   (3)学期初,教师根据园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发展规划,期末,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对自己工作进行阶段性和总结性的小结、分析与评估,并书面上报园方。

   2、他评:

   (1)每位教师每学期两次以上听取同伴教育教学活动,并对其教学行为等进行及时分析、评价与反馈。

   (2)教研组长每学期两次以上听取组员的教育教学活动,并对组员的教育行为等及时进行分析、评价和反馈。

   (3)教研组长每月两次抽查组内教师计划记录,及时做好记录并与组员分析、反馈。

   (4)分园负责人每月进班听随堂课4次以上,分析评估教师教育行为等,并及时与教师反馈。

   (5)分园负责人长每月一次抽查组内教师计划记录,及时做好记录并与组员、教研组长分析、反馈。

   (6)分园负责人每月底就本月保教工作开展情况对教师队伍发展作出分析、评估,并书面报园方。

   (7)园长、业务园长每月一次抽查组内教师计划记录,及时做好记录并与组员、教研组长、分园长分析、反馈。

   (8)园长、业务园长每月底就两所幼儿园四个教学点的保教工作开展情况对教师队伍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每月向全体教师作反馈、分析,并提出调整与建议。

 3、对教师发展的分析作为课程实施情况和教师实施课程能力的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下阶段课程执行的保障与监督。

 (五) 教师考核制度

 1. 建立教职工工作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 教职工的考核分为月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

 3. 月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履行本岗职责情况、工作效果等。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及各岗工作范围拟定考核具体项目。把结果记录在案并进行公示,作为月考核奖发放的依据。

 4. 学期考核中,教师平时月考核占60%,家长工作15%,幼儿发展评估15%,参与学习教研情况5%,安全工作5%。职工平时工作占80%,家长工作占20%。

 5. 年考核:每年度两个学期的考核成绩综合起来,即成为学年考评成绩。

 6. 月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是实施奖惩、教职工晋级评定职称、推优评优、评选骨干教师、竞岗、选送外出学习等工作的依据。

 7. 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

 8. 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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