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处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来源:选调生 发布时间:2020-10-13 点击:

 公路管理处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1 应急领导小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公路管理处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由公路管理处、行政负责人主持工作、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党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站点负责人、监控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1.2 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公路管理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的应急办事机构。平常时期作为应急培训学习、应急演练、预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场所。应急时作为事故研判、应急决策、人员集中地点。应急办公室设在勐腊监控分中心,分管安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值班电话:

 1.3 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是分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临时指挥机构,事故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即转为应急指挥部。行政负责人任总指挥,党务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各部门、各站点、监控分中心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权顺序:按照行政负责人,党务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的顺序履行现场应急指挥的职责。即当行政负责人/党务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因事不在岗时,由其他副分处长、职能部门部长履行现场应急总指挥职责。

 如事态严重,需要扩大应急时,由事故现场负责人向当地政府、行管部门及社会职能机构请求扩大应急。政府部门应急力量到达现场后,本单位应急指挥部移交指挥权,全体应急人员服从指挥,配合参加应急处置。

 1.4 应急工作小组 应急指挥部下设 7 个应急工作小组,各小组组长及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1.5 应急组织机构的人员组成 1.5.1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行政负责人 副组长:副分处长 成

 员:各部门、各站点、监控分中心负责人 1.5.2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副分处长(分管养护营运安全工作)

 成

 员:综合办公室、养护营运安全部、征费财务部、各站点、监控分中心、稽查中队等相关人员。

 1.5.3 现场应急指挥部 总 指挥:行政负责人 副总指挥:副分处长 成

 员:各部门、站点、监控分中心及养护单位负责人 1.5.4 各应急工作小组 1)现场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 组

 长:副分处长(分管养护安全工作)

 成

 员:养护营运安全部科员(2 人)、各隧管站负责人(4人)、公建公司普洱项目部小磨机化站、交通科技公司普洱项目部勐宽维护所人员 2)警戒疏散组 组

 长:征费财务部负责人 成

 员:征费财务部科员、稽查中队员、各隧管站负责人(4人) 3)通讯联络组 组

 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监控分中心负责人 4)物资保障组 组

 长:养护营运安全部负责人 成

 员:养护营运安全部科员(1 人)、各隧管站负责人(4人)、公建公司普洱项目部小磨机化站、交通科技公司普洱项目部勐宽维护所人员 5)善后处置组 组

 长:副分处长(分管党建、综治维稳工作)

 成

 员:综合办公室科员 王冬香 1.6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6.1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分析、研究事故有关信息,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对事故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3)及时向上级政府应急机构报告情况,服从政府应急指挥机构

 的安排,配合处理好相关工作; 4)决定启动和终止分处生产安全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5)审定并签发分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组织人员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习、评估和修订,审查应急工作的奖惩考核制度; 7)向当地有关政府行管部门和周边单位寻求援助; 8)审核批准应急管理及抢险救援所需经费。

 1.6.2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接收、处理事故现场各类应急信息并报告分处领导小组; 2)做好非应急时期的日常管理,参与制定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计划及方案,并对其过程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3)做好事故应急期间的宣传和舆论引导; 4)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6.3 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分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的指挥和协调; 2)统一协调应急状态下的各种应急资源; 3)确定现场应急处置的指导方案;

 4)带领或指派指挥部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处置事故; 5)及时向分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1.6.4 各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1)应急救援组职责 ①按照应急指挥部指令和要求,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对现场情况进行侦察和评估,参与制定和执行指挥部的应急救援方案; ②按救援方案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并应保障施救人员安全;

 ③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尽力避免事态扩大; ④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情况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⑥及时与当地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协助专业医护人员抢救和转送受伤人员;

  ⑦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流行传染病、瘟疫的防控管理工作; ⑧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情况的检测与洗消工作。

 2)警戒疏散组职责

 ①事故发生后,随应急指挥部赶赴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周边居民、围观群众及车辆进行紧急疏散,并设置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故现场; ②对事故现场的交通进行疏导,确保应急抢险道路畅通,引导消防、救护等应急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③对事故现场尚未撤离的人员、重要财物及相关应急物资进行监护保管; ④如有人员受伤,应配合专业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做好伤员分类统计,对危重伤员,交由医护人员妥善处理后再进行转送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救治。

 3)通讯联络组职责 ①在事故、灾害发生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与应急指挥部及各应急工作组保持通讯联络,传达和反馈相关指令和信息;

 ②当通讯设施遭到破坏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通讯畅通; ③负责与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通讯联系工作; ④收集和整理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妥善保存; ⑤负责上报材料的起草和审定,并做好协调和接待媒体人员等相关事宜; ⑥做好事故情况的上报,并对所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

 责,同时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物资保障组职责 ①了解有关各类抢险救灾物资的保管常识,做好应急器材使用性能和储存保管工作;

 ②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日常检查工作,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在紧急情况下能有效使用; ③了解本单位紧急救援物资的数量、品名,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对救灾物资、装备的调配供应; ④负责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如:应急车辆、通讯工具的安排和生活用水、用餐、休息等物资的输送等; ⑤负责对本单位没有的大型救援设备设施,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征调或租借相关设备用于应急救援;

 ⑥认真做好应急物资的调用、损耗、租借等项目的台帐,应急救援结束后,及时将损耗的抢险救灾物资补充入库; 5)善后处置组职责 ①对在事故中受伤或死亡员工的家属进行妥善安置,合理调解矛盾,安抚情绪; ②配合交警、民政、司法部门及保险公司等,解决好受伤人员、遇难者的医疗、赔偿、救助等相关事宜;

 ③对事故现场进行清洗、恢复,避免环境破坏和衍生事故发生。

 2 处置措施

 1 2.1 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分析

 高速公路作为人们交通出行的重要通道,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车流量大,车辆行驶速度快,路况复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概率相对较高。特别是分处所辖路段属于典型的山区高速公路,具有弯多弯急、下长坡多、隧道和桥梁密集的特点,同时由于高速公路匝道多、以及公路周边居民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导致行人及牲畜上高速公路的情况时有发生,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有:碰撞、侧翻、倾覆、坠崖、追尾等。

 2 2.2 事故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根据勐腊分处所辖路段的公路设计、车流量、驾驶员安全意识、行驶车型、封闭管理、交通标识等情况来分析,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道路交通事故全年均可能发生,且具有突发性和伤害性的特征,轻则导致车辆损坏、货物受损,公路设施遭到破坏,重者引发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破坏,甚至可能引发社会维稳事件。

 3 2.3 信息报告程序

 1)事故及事故险情报告程序

 驾驶员或现场 辖区 营运安全县交警部门 县应急管理办 勐腊分处分处应急救援部门

  2)分处 24 小时事故报告电话:

 3)事故及事故险情报告内容 高速公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分处有责任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疏通应急通道、保护好公路设施,并协助有关部门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各路段监控室接到驾驶员或辖区交警、路政部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区域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分处应急办报告。应急办接报后,立即要求现场人员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向分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①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救助。

 4)报告方式和责任人 报告方式为口头报告或拨打移动值班电话,报告事故信息的责任人为本分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

 5)警情判断和记录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接报时作好记录,迅速对警情做出判断,并告知报警人员需采取的应对措施。

 4 2.4 应急处置措施

 1) 收费道口发生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①收费道口发生交通事故,收费当班人员立即关闭所在道口,调整车道指示信号灯,并在事故车后方 150 米外按照“由远及近,远疏近密”的原则,摆放发光锥形标,设置警戒区,疏导交通; ②当班人员及时向分处应急值班领导和监控分中心报告,监控分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通报所辖交警部门和 120 急救中心(有人员受伤的)等相关部门; ③监控分中心当班人员调整好广场摄像机,对事发现场进行录像; ④收费当班人员要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⑤事故处理结束相关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事情经过和处置结果报告勐腊分处相关部门。

 2) 高速公路路面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①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应急人员将事故车辆警示灯打开,夜间还需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警报器,警示后方来车。同时向分处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使用反光锥形标在事故地点来车方向不少于 200 米范围内设置警戒区域,按照“由远及近,远疏近密”的原则连续摆放反光锥形筒,设置标志标牌; ③协助交警部门控制交通肇事人,抢救伤员和财产,疏散无关人员,配合交警引导车辆减速通行; ④协助做好路损勘验,在路损现场摆放标志桶,拍照留存。及时将肇事车辆撤离或移至应急车道内,无法移动的,继续保持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直至救援、清障结束。

 3) 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①需要封闭交通的,协调辖区交警部门在事故来车方向最近出口处按规范摆放标志标牌,做好车辆拦截、引导分流工作;

 ②现场滞留车辆较多时,阻断时间较长的,安排应急队伍打开事故现场就近中央活动护栏,摆放标志标牌,指挥滞留车辆并道行驶。中央活动护栏打开时必须有专人看管,事故处理完毕及时封闭; ③采取分流措施前,需由征费财务部通知相关收费站,增加人员、开足道口,做好标志标牌摆放、电子屏幕提醒等工作; ④如遇事故车辆油料泄漏、危化品车、所载货物为易燃易爆(烟花爆竹等),严禁现场司乘人员、附近村民围观,严禁在事故现场抽烟、使用明火、车辆发动等不安全行为。如果发生危化品泄露,务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搞清楚危化品的种类、性质,做好事故现场信息上报、现场隔离、人员安全等工作; ⑤配合交警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做好滞留车辆护尾,禁止滞留车辆占用应急车道。在能够通行的情况下,配合交警维护现场秩序并疏导车辆减速有序通行; ⑥配合施救清障,根据专业消防救援部门和交警制定的救援方案,由政府事故处理工作组领导,在工作范围内配合开展救援工作按照“先人后车,先通后清,先易后难”的原则,尽快恢复道路通行 ; ⑦安全有序撤离,事故处理结束且现场清理完毕后,逆向撤除标志标牌,督促应急队伍人员清理现场杂物及泄漏物品,在路损现场摆放标志标牌,拍照留存。滞留车辆较多时,一旦恢复通行,协助交警控制交通流量,确保车辆有序、安全通行。

 4) 高速公路隧道内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①一般交通事故 a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对肇事车辆登记、拍照后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b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抢救伤者并立即与医疗部门联系,配合交警、路政部门快速勘查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②火灾、危险品泄漏事故 a 立即向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告,同时向分处领导报告; b 先行赶到现场的应急人员对现场秩序进行控制,划定现场警戒线,进行交通管制;指挥疏导交通,确保救援车辆快速到达现场; c属有毒物品泄漏的要向防疫、环保、当地政府等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5) 后期处置措施

 事故处理结束后,及时整理现场记录、照片并归档,根据事故等级要求,按照事故上报相关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资料。

 2.5 处置原则和要求 1)处置原则 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②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③切实加强事故救援人员自身防护,倡导科学救援。

 2)处置要求 ①加强隧管站消防队日常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思想过硬,响应迅速,科学施救,处置得当; ②坚持先人后物的救援处置原则,优先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其次保护公共财产及设施;

 ③施救人员要做好防护措施,必须配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防护手套、防护服装、防毒面具、防静电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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