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监理实施细则

来源:选调生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环保监理实施方案

 一、专业工作特点

 环境保护监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工作内容不仅仅限于工程本身,涉及到环保技术,因此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独立性。

 环境保护监理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

 公路环境保护监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监理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称为“工程环境监理”或“环境监理”;二是对保护营运和施工期的环境而建设的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理,称为“环保工程监理”,包括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等。

 二、监理工作流程

 环境保护监理程序图

  三、环保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A A 、临时设施:承包人永驻地监理师的临时驻地和临时施工现场。

 (一)供水 生活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饮水标准的要求。

 (二)生活污水 1、临时驻地必须建有化粪池或其它满足使用要求的系统,并于以管理1. 组织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交底会和有关协调会 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方案 3. 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环境性能指标 1. 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2. 现场检查、监督并发布各项指令、文件及协调管理 3. 结合环境监测数据调整环保监控力度 4. 编写工作记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 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报告书,参与工程竣工及环境保护验收 建立项目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机构 按照实施细则进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资料 编制单项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维护直至合同终止。此化粪池或系统,以用于汇集与处理由临时驻地的住房,办公室及其它建筑物和流动性设施中排放的污水。

 2、污水处理系统的位置,容量与设计均应能够满足是正常使用的需求。

 3、每一处临时施工现场均应备有临时污水集中设施,对拌和物清洗砂石料的污水应处理回用,不得排出施工现场以外的地方。

 (三)垃圾处理 1、临时驻地产生的一切垃圾必须每天有专人负责清理集中并处理,临时施工现场产生的施工垃圾必须随当地作业班组清理集中处理,以保证作业现场保证整洁卫生。垃圾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交验后为止。

 2 修建临时工程应尽量减少对原自然环境的损害,在竣工拆除临时工程后,应恢复原来的自然状态。

 (四)控制扬尘 1、拌和场对于可产生扬尘的细粉料拌和作业,应在其作业现场设置喷水嘴装置洒水,以使作业产生的扬尘减至最低程度。

 2、运输对易引起扬尘的材料运输,运输车辆备有帆布,盖套及粪似的物品进行遮盖。

 3、料场对易引起尘害的细粉料堆应予遮盖或洒水措施处理。

 (五)噪声控制 施工机械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时,应采取降噪措施或调整作业时间或调整施工机械,以保证居民能够有安静休息的环境。

 B B 、路基、桥梁的环保

 (一)路基工程 1、场地清理 1)公路用地及供土场范围以内的所有垃圾和非适用材料均应清除与移运到适宜地方妥善处理。

 2)清除表层腐植熟土应集中堆放,以备工程后期用于绿化或用于弃土、碴场复土还耕。

 2、防水、排水 1)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和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2)在施工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在没有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各类施工活动不应干扰河流,水道或现有灌渠或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

 3)在路基和排水工程(涵洞、倒虹吸等)施工期间,应为邻近的土地

 所有者提供灌溉与排水用的临量管道。

 3、路基填方 1)取土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自然环境。

 2)借土结束或借土场废弃时,应对借土场地面进行修整和清理。在条件许可时最好在地表覆盖熟土还耕。

 (二)桥梁工程 1)桥基施工钻孔桩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钻孔泥浆直接排入河水或河道中。

 2)桥基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有序。废弃的包装等材料应坚持每日清理收集。

 3)施工现场应设置简易临时厕所,以防粪便侵入河体污染河水。

 4)桥梁预制厂必须设置排水系统,防止产生的废水随意溢流,有条件者,也可采取废水回收处理后循环使用。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环保监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以日常巡视为主,辅以必要的环境监测,以便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环保工程监理从合同、计量到支付等都与其他工程的监理相似,工作方式主要以工程监理的方式进行。

 对于环评中的相关要求和内容,环保监理人员应在开工前熟悉与工程有关的内容。

 (二)环境保护监理资料体系 1、日常工作记录 (1)天气记录 (2)监理人员工作记录 2、会议记录 3、监理月报 (1)环境保护监理月报 (2)施工单位环境月报 4、与业主、施工单位往来函件 5、工程竣工记录 6、工程建设文件 7、环境监测报告 A A 、施工准备阶段的环保监理

 (一)、生活服务区

 生产服务区潜在环境影响 项目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食堂 1 油锅炉灶油灶 1.漏油 2.能源消耗 3.产生油烟 2 油烟机 1.油烟排放

 2. 噪声 3 废弃物污水 1.污水 2.废物 3.能源消耗 4 冰箱 1.产生有害气体 办公室 1 空调 1.产生有害气体 2 电脑手机使用 1.产生辐射 3 复印机打印机 1.产生有害气体 2.噪声 3.废物回收 4 生活用水用电 1.能源消耗 5 纸张使用及废弃 1.资源消耗 2.废物回收 宿舍 1 生活垃圾 1.资源消耗 2.废物处置 3.有害气体 2 生活用水 1.资源消耗 2.污水 3 厕所 1.水污染 2.土壤污染 停车场 1 车辆 1.资源消耗 2.有害气体 3.污水 4.噪声 供电设施 1 发电机 1. 噪声 2.资源消耗 3.油料污染 选址阶段的可能影响和避免措施:

 影响 1:因选址不慎,造成对生态敏感点的人为干扰。这些生态敏感点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各种纪念地以及各种生物保护地如植物园、果木园、种子基地、特产农业用地等等。

 措施:基本上应采取避让的措施。通过实地踏勘,避开各种生态敏感点,对于生活服务区附近可能存在的生态敏感点,应加强管理,并提示服务区内各员工,控制员工对附近生态敏感点产生潜在的人为干扰。

 影响 2: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生活服务区一般多设置在地势较平坦的地域,这些地域通常涉及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或临近这些用地,另外,还有可能临近水域或居民点。

 措施:临近城镇或农村的居民点时,应尽可能租用当地的民居;若无现成的房屋可以租用,生活服务区选应尽可能避开农、林等生产用地。对临时

 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选址确定后,对生活服务区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

 生活服务区污水和洗车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 中所规定的 I、II 类水域。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如油污水应进行隔油处理。机械和车辆最好由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维修。

 (3)

 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 30m 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堆放点应无直通沟道与邻地相通。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如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可增设垃圾筒。

 (4)

 施工单位生活服务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生活服务区在整个施工期都存在,因此在不同阶段执行相应的标准。服务区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噪声源是备用的柴油发电机,应放置在室内,加强门窗隔声,并在进风口、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生活服务区应离开居民点 200m 以远。

 (5)

 施工人员如自建宿舍,应配套建设简易厕所,简易厕所尽量建成有冲洗水和粪便回收装置的流动厕所。

 (6)

 厨房应设置排风系统。

 (二)、临时施工道路

 临时施工道路的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主要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水地流失及扬尘等污染,例如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和修筑以及运输车辆的行动会破坏地表植被,包括耕地、用地、林地以及牧草地等。主要防治措施有:

 (1)严格规划临时施工道路的路线走向,以减少植被破坏为首要原则,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若无现成道路可利用,则应严格控制施工道路修筑边界。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3)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4)

 施工便道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专职人员,即时洒水清洁保持运行状态良好,减少扬尘污染。

 (5)

 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的限值为昼间 75dB,夜间 55dB。夜间在居民区居民区附近禁止施工便道的作业,必要时应报当地

 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才能夜间作业。

 (三)、临时材料堆放场

 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环境潜在影响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为符合材料的堆置要求,料场的选址多位于地势较平坦的地域,通常涉及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或临近这些用地。此外,物料的散失和飘散污染也会影响环境。主要措施和办法:

 (1)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2)

 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3)

 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4)

 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密。

 (四)、搅拌场和预制场

 拌和场和预制场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拌和场 1.扬尘 2.废水污染 3.噪声 2 预制场 1.废水污染 2.噪声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1)

 稳定土拌和站、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2)

 拌和站距离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 300m,减少拌和站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3)

 拌和场和预制场地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 70dB,夜间 55dB。不能达标时,夜间应停止作业。

 (4)

 大型拌和站(预制场)应配有除尘装置;沙石料场应及时洒水;沙石装卸时应尽量降低落差。施工人员应配有防尘用具,以保护工人健康。小型临时拌和场地应离敏感点大于 100m,并应尽量避开下风向有人群的时段。

 (5)

 砂石料冲洗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洒水防尘。

 (6)

 混凝土养护可以直接用薄膜或塑料溶剂喷刷在混凝土表面,待溶

 液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塑料薄膜,使混凝土与空气隔离。

 B B 、施工阶段的环保监理

 第一部分

 路基工程

 (一)、地表清理及结构物拆 除

 地表清理及结构物拆除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清除草丛、树木等植被 1.生态破坏 2.水土流失 2 清淤 1.水土流失 3 结构物拆除 1.扬尘污染 2.噪声污染 3.损害景观 4 场地内积水 1.水污染

 2.传播病媒 5 废弃物未及时处理 1.废弃物流失 2.传播病媒 开挖施工中表层土保护是一个重点环境保护问题,表层土流失除引起水土流失外,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生态平衡失调,如植被丢失、景观破坏等。地表清理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表层土壤的剥离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主要措施:

 (1)在施工前应明确清理对象和范围,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沿线两侧的植被。对于古树名木等有保存价值的植物,应事先联系当地林业部门,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的方法加以保护。地表清理物应有专门的场地用以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2)

 施工清场的树木、农作物、杂草,除部分可作为肥料外,应及时清运。

 (3)

 剥离表层土予以保存,用于其它地面的土地改良,或沿线受破坏土地的恢复。不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直接覆盖至可供耕作的其他地面;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移至它处堆存,堆放地宜相对低凹、周围相对平缓,并设置排水设施。

 (4)

 结构物拆除点周围 30m 范围内有居民点的,拆除框架混凝土结构,宜整体大部件吊装移除,减少粉尘排放,并且在拆除前应对被拆体充分洒水,保持湿润。

 (二)、路基开挖

 路基开挖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土石方开挖 1.生态破坏 2.水土流失 3.资源消耗

 2 开山 1.生态破坏 2.水土流失 3.噪声(振动)

 4.扬尘

 5.资源消耗 6.损害景观 3 挖掘机、装载机等 1.噪声 2.漏油污染 3.扬尘 4消耗能源

 5.排出有害气体 4 土石方运输 1.沿路洒落

 2.随意丢弃 5 运输车辆 1.噪声2.尾气 3扬尘 4消耗能源 6 炸药残留 1.污染环境 7 开挖时管道破裂 1.水污染 路基开挖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将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土壤的剥离与开挖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弃渣问题在此也会比较突出,弃渣场若选址不合理,有可能导致河道淤塞而阻碍行洪、滑坡、地基下陷,以及损毁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土地。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1)施工前应明确开挖范围,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沿线两侧的植被。根据环评报告书的结论对弃渣场进行认定,明确弃渣场的范围。弃渣应在指定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堆置。

 (2)预防表层土流失。剥离表层土,不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直接覆盖至可供耕作的其他地面;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移至它处堆存,堆放地宜相对低凹、周围相对平缓,并设置排水设施。

 (3)将弃土、弃渣于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其流入水体。公路边的临时零星弃渣,应在公路封闭前处理完毕,以免公路全封闭后,难以清理。

 (4)

 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5)

 土石方开挖回填时避开雨季,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在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及时设置临时土沉淀池拦截混砂,待路基建成后,及时将土沉淀池推平,进行绿化或还耕。

 (6)

 在雨水充沛地区,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

 (7)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 75dB,夜间 55dB,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停止作业,如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8)

 尽可能以挖掘代替爆破,以多点少药代替大量炸药爆破,采用延

 时爆破技术等手段降低噪声和振动。夜间禁止开山爆破,敏感点及文物保护单位附近禁止开山放炮,确需放炮作业的,应加以阻挡,防护,以防碎石冲击,并减小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

 (三)、路基填筑

 路基填筑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挖掘机、装载机等 1.噪声 2.漏油污染 3.扬尘 4 消耗能源 5.排出有害气体 2 土石方运输 1.沿路洒落

 2.随意丢弃 3 运输车辆 1.噪声 2.尾气 3 扬尘 4 消耗能源 4 压路机、夯实机械等 1.施工噪声 2.漏油污染 3.水泵能源 4.排出有害气体 5 履带式设备行驶 1.对道路场地破坏 6 施工设备、车辆等维修保养 1.机油洒弃 2.零配件丢弃 3.包装物丢弃 7 粉喷桩施工 1.粉尘污染 2.噪声 8 塑料排水板等施工 1.噪声 2.边料丢弃 9 土工格栅等铺设 1.边料丢弃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1)

 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2)

 对成形施工路段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3)

 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 75dB,夜间 55dB,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停止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4)

 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资料,以便按降雨时间和特点实施雨前填铺的松土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第二部分

 桥涵工程

  桥涵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河道开挖 1.生态破坏 2.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 2 钻孔机和打桩机作业 1.噪声 2.漏油污染 3.钻孔作业时拓放污水污染环境 3.钻孔打桩对河床的破坏 4.泥浆外泄对土壤污染和泥浆泄漏的水污染 3 打桩机械维修保养和进1.打桩机械维修保养时机油、废油洒漏和废配件丢弃 2.进出场运输时有机油泄漏和泥尘粉尘洒

 出场运输 落 4 水泥混凝土 1.水泥浆搅拌和输送噪声 2.水泥倾倒、拆袋有扬尘污染 3.砼插入震捣机震捣噪声 4.商品砼运输、泵送噪声 5. 震捣棒维修滴油、配件丢弃 6.浇筑时砼落于河道污染河水 5 场地碎石、黄砂堆放 扬尘 6 钢筋 1.装卸、声内搬运噪声、扬尘 2.锈蚀产生锈水 3.钢筋焊接产生废气和废渣 4.焊接和生电火花、电弧光 5.钢筋切断机、弯曲机使用产生机械噪声 6.零星废钢筋等未及时回收 7 机械设备 1.漏油污染 2.能源消耗 3.废配件丢弃 8 各类运输 车辆 1.噪声 2.扬尘 3.有害气体 4.漏油 9 钢模钢管 1.装卸噪声、扬尘、防锈漆震落 2.搬运噪声 3.钢模施工噪声、扬尘 4.支模架搭拆噪声、声尘 5.钢模钢管扣件遇水腐蚀产生锈水 6.零星扣件散落 10 钻孔平台 搭设 1.使用后的处置 11 工程船舶 1.船舶生活废物处置、水土污染 2.抛、起锚的噪声 3.主辅机运行时噪声、有害气体 4.油料泄漏污染水源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1)

 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桥梁打桩噪声的场界限值为昼间 85dB,夜间禁止打桩。

 (2)

 施工期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 中所规定的 I、II 类水域。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

 (4)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施工过程中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护水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 I—III 类水源地保护区。

 (5)

 对桥梁施工机械、船只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6)

 桥梁施工中的工程用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放,工程弃方不能随意丢弃河流中或岸边;涵洞出口流速较大时,必须在进出口进行加固,防止冲刷。

 (7)

 水泥混凝土的搅拌、振捣、运输、摊铺等作业中防粉尘、防噪声(振动)措施同前。

 (8)对于不可避免的河道及河岸开挖工程,要明确并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将受影响的两栖动物生境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部分

 其它工程

 (一)、排水工程

 排水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挖掘机、装载机等 1.噪声2.漏油污染 3.扬尘 4消耗能源 5.排出有害气体 2 土石方运输 1.沿路洒落

 2.随意丢弃 3 运输车辆 1.噪声 2.尾气 3 扬尘 4 消耗能源 4 夯实机械 1.施工噪声 2.漏油污染 3.水泵能源 4.排出有害气体 5 砂浆拌和机搅拌 1.噪声 2 砂浆外漏污染 6 砂浆喷射机 1.噪声 2.砂浆泄漏污染 7 清洗砂浆设备污水 1.水污染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1)

 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止或者减轻施工对水源、植被、景观等自然环境的破坏,改善、恢复施工场地周围的环境。

 (2)

 将弃土、弃渣于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其流入水体。

 (3)

 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 70dB,夜间 55dB。

 (4)

 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二)、挡土墙、防护及其它砌石工程

 防护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挖掘机、装载机等 1.噪声2.漏油污染 3.扬尘 4消耗能源 5.排出有害气体

 2 土石方运输 1.沿路洒落

 2.随意丢弃 3 运输车辆 1.噪声 2.尾气 3 扬尘 4 消耗能源 4 夯实机械 1.施工噪声 2.漏油污染 3.水泵能源 4.排出有害气体 5 砂浆拌和机搅拌 1.噪声 2 砂浆外漏污染 6 砂浆喷射机 1.噪声 2.砂浆泄漏污染 7 清洗砂浆设备污水 1.水污染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1)

 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止或者减轻施工对水源、植被、景观等自然环境的破坏,改善、恢复施工场地周围的环境。

 (2)

 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2 评价水土流失的影响,并提出治理措施。

 (3)

 将弃土、弃渣于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其流入水体。

 (4)

 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 70dB,夜间 55dB。

 (5)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C C 、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环保监理:

 1)参加交工检查,确认现场清理工作、临时用地的恢复等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资料是否达到要求; 3)评估环保任务或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尚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继续监测或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4)完成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5、项目监理部环保监理的职责:

 五、环境隐患的处理

 监理过程中如发现一般性和程序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情况,应立即口头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应发出书面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根据施工单位的书面回复检查整改结果。严重的环境问题,还应同时向总监办(业主)汇报。如整改情况不理想,发布工程停工指令。

 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处理

 1)施工单位在发生事故后,除在规定时间口头报告监理组外,应尽快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初步调查结果,报告应初步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污染事故原因、应急措施等; 2)立即汇报总监办(业主),及时向当地汇报,同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根据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意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 3)监理组和施工单位对污染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并和有关方面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后报总监办(业主),交环保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七、监理部环境保护监理保证体系

 1 1 、成立环境保护领导组:

 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成立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设施和一名环境保护工程师及一名专职环保员,日常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切实搞好环保工作。

 成立环境保护管理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 赵四喜

  副

 组 长:宗明青

  成

 员:

 于学军、刘龙、宋国军、隋国军、全小良、李春光 2 2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框图

 3 3 、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建筑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路基路面环保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为防止和减少环保事故,保证全体建设者的生命和财产环保,特成立瓜敦公路改建工程 GDJL3 项目监理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各级成员的环境保护责任。

 4 4 、环境保护管理职责

 (一)监理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职责 1)高级驻地是环保的第一责任人,对监理部及所监管合同段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各领导小组成员对高级驻地负责,在驻地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和落实驻地安排的工作和任务。

 3)建立和健全监理部的环保责任制。

 4)组织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并督促、检查监理部及所监管合同段的环保组

  长(驻地监理工程师)

 )第一监理组 副 组 长(安全环保工程师)

 第二监理组 LBAMSG-3 项目总承包第五项目部

 工作,及时消除环保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监理部及所监管 2 个合同段的环保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组织环保小组成员及承包人环保小组成员学习,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8)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作。

 (二)环保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监理部有关环保的指导精神。

 2)环保领导小组组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理部合同段的环保工作。

 3)环保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和安排具体日常环保工作;各部、室、监理部各负责人、专业工程师为各自的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自己主管工作范围的环保工作。

 4)组织和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

 5)保证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实施对环保目标管理的考核和奖励办法。

 7)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环保检查,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结果予以落实。

 8)向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汇报环保工作。

 (三)环保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监理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环保监督和管理;

 2)环保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部全面负责所辖合同段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环保监督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环保承担监理责任。监理组主要负责人对所管标段的环保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监理部的环保管理规定。制定内部环保监理责任制和所管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制度。

 4)监督施工单位履行环保职责,执行施工工序、规范和标准。

 5)负责审查施工环保方案及环保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环保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环保技术交底。

 6)负责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对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处理。当发现有危及施工环保的重大隐患和环保管理严重失控时,应及时下达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监理部报告; 7)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不称职和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更换; 8)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注册登记; 9)负责施工生产中各种不环保因素的分析和预控制,尽力避免和减少环保事故的发生。参与对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施工单位对环保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维护好事故现场。

 10)负责建立环保监理档案;应在监理日志中详细记录施工现场每天的环保监理工作情况,监理部要定期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 11)协助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环保管理月度考核,每月向项目办和质量环保部报告环保情况,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环保统

 计报表,及时反馈环保信息。

 (四)现场监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保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监理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监理部制定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3)在施工现场随时检查环保预防措施(包括高空作业、用电、防火、防汛、交通、危险品使用等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当发现环保隐患时,要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4)在施工现场发现违章操作及其它违规现象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向环保领导小组汇报。

 5)具体落实环保领导小组安排的环保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对承包人及其施工队伍环保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对上级部门检查所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7)施工现场环保一旦受到危害,要督促施工负责人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外,必须立即暂停与此有关的项目施工。

 8)当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现场以便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并及时向监理处领导汇报。

 9)定期向环保领导小组汇报环保工作,同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 5 、 环保检查制度

 1)监理部环保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环保检查工作,环保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环保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下发整改指令,督促承包人尽快整改。

 2)监理部每星期对承包人进行一次环保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到监理部环保领导小组,由监理部根据检查结果下发整改指令。

 3)承包人环保领导小组的负责人每周组织本项目部的专职环保员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展环保大检查;承包人环保领导小组成员每日进行环保检查,并如实填写每日的环保检查日志。

 4)检查内容:环保内业资料和施工现场环保隐患。具体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防范措施、查事故处理。对现场作业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必须到位,进行登记。对发现的环保隐患必须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监理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

 6 6 、 环保教育制度

 1)监理部环保领导小组要在本监理部及其所监管的合同段的范围内,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教育宣传活动,同时督促、检查各承包人开展环保教育宣传活动。

 2)监理部环保领导小组要积极参与和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环保教育工作。

 3)环保教育的范围包括:监理部的领导和全体员工,施工单位项目部的负责人、专职环保员、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人。

 4)环保教育的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国务院《建筑工程环保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环保技术规程》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管理技能、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环保的文件等方面。

 5)要求承包人坚持先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的原则,对不同的岗位或作业工种分别采用不同的形式,经常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6)主动下工地开展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在上班前必须进行上岗环保教

 育,二上岗检查,三上岗记录,每月不少 2 次巡检教育环保活动,要有考核措施并做好记录。

推荐访问:实施细则 监理 环保
上一篇:小学英语教师11月个人工作总结
下一篇: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