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植保无人机田间应用及药效试验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来源:选调生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

 《农业植保无人机田间应用及药效试验技术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我省是全国农产品供给大省,被誉为“中原粮仓”,供给着全国十分之一的粮食和四分之一的小麦,在全国粮食供给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农作物病虫害种类多,常混合发生、重叠危害,是影响农作物丰产丰收的主要障碍。

 (一)植保无人机应现代农业需求而生 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现代化管理方式,现代管理方式需要现代化植保,现代化的植保需要高效的施药药械,现代化的管理方法与植保机械、施药技术同样重要。

 1、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植保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近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加强农用航空建设”、“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内容。

 农业部 2008 年提出“公共植保,绿色植保”新理念,2015 年提出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2019 年又提出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2015 年《河南省到 2020 年化学农药零增长行动方案》指出,在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方面,突出抓好“控、替、精、统”四个技术路径:“控”是采取绿色防控措施,控制病虫发生危害;“替”是推广新型药剂和药械;“精”是精准施药;“统”是扶持发展植保专业化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扩大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

 2020 年 5 月 1 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国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扶持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

 2、重大病虫危害严重威胁粮食生产安全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种植结构调整、耕作制度变化、农产品贸易频繁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发生危害出现重大变化,发生面积居高不下,小麦条锈病、小麦赤霉病、稻飞虱、蝗虫、草地贪夜蛾、粘虫等大区域流性、迁飞性、突发性重大病虫害防控形势严峻,小麦赤霉病等病虫害更是可防不可治,防治时效性强,一是疏于防控,将造成产量、品质大幅降低,严重影响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

 3、病虫害常规防控措施跟不上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近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迅速,得益于农业机械的不断更新和完善,随着农业改革、土地流转、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农村劳动力出现结构性短

 缺,农民对粮食生产的重视度降低。从农业生产过程来看,病虫防治是技术含量最高、用工最多、劳动强度最大、风险控制最难的环节。

 目前,农业生产中的耕种收环节均实现了机械化作业,但病虫害防治仍是传统的人工施药方式,作业效率低、防治效果差、对环境污染大。对于具有跨国界、跨区域的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和新发生病虫害,农民一家一户难以应对,常常出现“漏治一点,危害一片”现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成为当前农业生产者遇到的最大难题。

 4、植保无人机成为顺应时代发展的高效植保机械 植保无人机具有作业效率高、喷洒效果好、操控自如、无需专门起降场地、不受作物长势限制、对人和环境安全等优点,利用植保无人机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既能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和耕种大户防病治虫难的问题,又能显著提高病虫防治效果、效率和效益。

 目前,利用植保无人机开展航空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是应急防控暴发性、流行性、区域性重大病虫害的最有效手段,也是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利用植保无人机大力推进航空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适应病虫发生规律变化、提升植保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机械化水平,逐步实现农业部“一减三提高”目标(即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提高绿色防控覆盖

 率,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安全水平),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7~2020 年,河南省安阳市每年开展小麦病虫害航空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 100~200 万亩,投入资金 1.2 亿元,连续采取政府购买植保社会化服务 691.85 万亩次,不仅有效地控制了重大病虫发生为害,防治效果较农民防治年均提高 12.06 个百分点,而且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354.46 吨,减少用药 37.77%,减少用水量 95%以上,施药效率较常规提高 40 倍。安阳县、汤阴县、北关区、文峰区等县域实现全覆盖,连续开创了全国多个先河,赢得了社会各界极大关注和高度赞誉。

 (二)我国植保无人机发展迅猛 20 世纪 90 年代,我国出现了专门为轻型飞机配套设计的农药喷洒设备,可用于小麦、棉花等大田农作物、草原、森林的病虫草害防治以及调控植物生长等。我国在“863”项目支持下,2008 年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开始植保无人飞机在农业应用的科研工作,研制出我国第一架“Z-3N”型农用植保无人飞机,并进行了小规模试验。

 自 2012 年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在漯河视察植保无人机喷洒农药以后,我国植保无人飞机迅猛发展,众多企业开始进行植保无人机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2013~2018 年,国

 务院汪洋副总理先后 7 次观摩安阳全丰植保无人机田间喷施农药防治病虫害作业,更是有力地促进了植保无人机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的快速发展。安阳全丰、深圳大疆、广州极飞等植保无人机研发、生产和应用企业迅速发展,由玩具变成植保机械,植保无人机正式进入农业生产。

 2014 年,植保无人机开始纳入国家农机补贴试点,大量资金开始涌入植保无人机市场,利用植保无人机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作业量剧增,已经形成生产——销售——服务的产业链。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从 2010 年的不足 10 家增至 2017 年的 260 余家。

 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计,我国植保无人机保有量和作业面积急剧上长。我国植保无人飞机的保有量,2014 年只有 695 架,2015 年 2324 架,2016 年 4892 架,但 2017 年达到 13340,远超日本,已成为世界第一。而 2018 年迅速突破 3 万架,2019 年更是达到了 5.5 万架。植保无人机作业面积,2013 年不足 100 万亩,2016 年 2882 万亩,2017 年 8300万亩次(河南省 2017 年植保无人机作业面积 1028 万亩次),而 2018 年作业亩次达到 2.67 亿亩次,2019 年作业面积约为4.5 亿亩次。预计 2020 年我国植保无人机的保有量约为 8 万架,作业面积将突破 10 亿亩次。

 (三)植保无人机施药技术急需规范 近年来,我国植保无人机应用发展迅速,作业面积涨幅

 明显,但整体而言,我国的植保无人机质量验证、性能评价等体系尚未成熟,植保无人机技术和产品性能参差不齐,在植保无人机作业性能和药剂效果的评价方法和与之配套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很多空白,急需规范完善,以便更有效地指导和促进植保无人机产业和利用植保无人机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快速健康发展。

 1、现有农药品种不能满足植保无人机施用 植保无人机采用低容量喷雾,亩喷药液量 0.8~1.5 升,雾滴直径 80~200 微米,药液稀释倍数在 50 倍以下,所使用的农药剂型以油剂最好,其次为乳油、水剂、水乳剂、悬浮剂等。我国农药市场上的农药剂型多为可湿性粉剂、分散粒剂等,是专为常规植保器械常量喷雾制备的,亩喷药液量15~50 升,雾滴直径 250~1000 微米,药剂稀释倍数多在500 倍以上,这些剂型的药剂不适用于植保无人机喷雾。即使是常规乳油剂型,如果直接或加少量水低倍量稀释后无人机进行喷雾,由于雾滴细小溶剂很容易挥发,导致药液沉积量下降,药效降低;而使用水剂、水乳剂、微乳剂、悬浮剂等水基化剂型进行无人机喷雾,由于细小雾滴中的水分易于蒸发,同样影响药液的沉积,而且含量高的悬浮剂或水乳剂较粘稠,在低倍量稀释后的药液黏度还是很大,常出现堵塞喷头、雾化效果差的现象,导致喷雾不均、漏喷机率大。

 因缺少专用于植保无人机施药的药剂登记产品,植保无

 人机在喷洒作业,只能选用市售的常规农药制剂,在低倍量稀释下直接喷施。由于不同型号的植保无人机,具有不同的喷洒系统,常规药剂不同的低倍量稀释,必然造成药液的物理性质较常规喷雾发生改变,如药液的表面张力、粘度、附着力、渗透性、抗蒸发情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导致药液的喷雾质量、雾滴的沉积量、药剂的防控效果等均不能表现出最佳状态。

 为了提高喷雾质量、工作效率和防控效果,植保无人机在实际作业中,普遍存在多种药剂混配、集中桶混的现象,有的药剂桶混后会出现脱乳、絮凝、离析、分层、结晶、沉淀等现象,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常出现堵塞喷头、产生药害、防效降低等现象,植保无人机喷雾防治病虫害的优越性还是得不到充分发挥。

 2、缺乏对植保无人机专用药剂性能的评价方法 农药新产品的研发和登记周期长、投资大,仅新产品的登记试验环节就需 3~5 年,而适用于植保无人机的低容量或超低容量喷雾药剂,有别于常规喷雾药剂,是一种新类型,需要投入更多的科研力量和更长的研究周期。面对植保无人机田间作业需求,可以在统一试验标准的条件下,通过田间试验的方法,从现有的药剂品种中筛选出适用于植保无人机使用的药剂,是一种快捷有效的解决方法。

 为提高植保无人机喷施常规药剂喷雾质量和防治效果,

 药液中普遍添加各种各样的增效助剂。助剂一般为有机硅类、植物油类、矿物油类、高分子类等,具有抗蒸发、抗漂移、促沉降、促润湿渗透等功能,但市场上助剂存在多、杂、乱的现象,宣传的作用普遍是增效,对植保无人机喷雾助剂缺少统一的验证评价方法。

 现有的田间试验方法、评价药剂性能的规范性文件,如:“GB/T 8321 (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NY/T 1464-2018 (所有部分)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等,多是在常量喷雾条件下实施的,而不适用于低容量或超低容量喷雾药剂。而“DB41/T 1520-2018 农用旋翼植保无人机安全及作业规程”等,虽然适用于植保无人机,但没有涉及植保无人机专用药剂、助剂性能评价内容。

 3、缺乏对植保无人机田间作业性能的评价方法 植保无人机是一种新兴的植保机械,是一种高效的田间施药工具,我国植保无人机按照旋翼数量分为单旋翼或多旋翼两种类型,按照动力来源分为油动或电动两种类型,具有喷雾、喷烟、抛撒等功能。不同类型的植保无人机、不同企业生产的植保无人机,其喷撒作业系统不同,植保无人机作业中的飞行速度、飞行高度、作业流量、喷幅宽度等技术参数不同,从而影响药液雾滴的穿透性、沉积率、农药利用率等,体现在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效率和喷施质量和防治效果的

 不同。

 目前,我国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各自为阵,各自制定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企业标准,选用不同的喷雾元件,没有统一的作业技术规范,有些作业指标在不同类型的植保无人机间存在着相互矛盾的现象,如:因对喷头基本知识缺乏统一认识,往往喷头使用混乱,常出现植保无人机仅一种喷头,却喷施所有作物、所有药剂,或者在一个植保无人机上同时安装不同的喷头,这种混乱的局面直接造成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性能、喷雾质量、防治效果参差不齐。

 现有的评价植保器械作业性能、安全操作等规范性文件,均不适用于植保无人机。如:

 “NY/T 1876-2010

 喷杆喷雾机安全施药技术规范”、“NY/T 1923-2010 背负式喷雾机安全施药技术规范”、“NY/T 650-2013 喷雾机(器) 作业质量”等,均是适用于地面喷雾的植保器械;而“GB/T 17997-2008 农药喷雾机(器)田间操作规程及喷洒质量评定”、“NY/T 3015-2016 机动植保机械安全操作规程”、“NY/T 1533-2007 农用航空器喷施技术作业规程”等,虽然有与航空器作业有关内容,但全部是适用于有人驾驶的固定翼或施翼的大飞机,“NY/T 3213-2018 植保无人飞机 质量技术评价规范”虽与植保无人机有关,但侧重于植保无人机整体性能要求的室内检测,没有涉及对具体的田间应用性能。

 面对植保无人机航空植保作业迅猛发展的态势,面对缺少适合植保无人机低容量喷雾所需的专用药剂、助剂的现实,面对植保无人机作业性能参差不齐,当前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是通过田间试验的方法,对植保无人机作业性能进行系统评价,筛选植保无人机专用药剂和助剂,但当前缺少的是相应的田间试验方法和评价规范。因此,及时发布有关植保无人机的田间喷雾及试验技术规范,系统评价植保无人机作业性能,筛选植保无人机专用药剂和助剂,是植保无人机开展统防统治所需的坚强基础和技术后盾,以充分发挥植保无人机在病虫害防治中的优势,对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机械化水平,实行航空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增强突发性病虫害防控能力,缓解农村劳动力短缺,提高病虫害防治的效率、效果和效益,降低农药使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 为了给植保无人机作业性能、田间喷雾及试验提供技术规范,由安阳市植保植检站提出,并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制定河南省地方标准《植保无人机田间喷雾及药效试验技术规范》的任务,在豫市监[2019]309 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 2019 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文件附件中,立项编号:20193110085。

 本规范根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标准的制定坚持了技术先进、实用性强、绿色高效的原则。为了将科学的使用技术集成于本标准,我们开展了大量的试验示范。2014 年以来,我们与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贵州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棉花研究所、中国农科院植保所、中国农科院作科所、广东省农科学植保所、安阳工学院、安阳全丰航空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等科研院所和单位、企业合作,在省内外开展植保无人机田间喷雾试验研究,在小麦、水稻、玉米、谷子、花生、大豆、油菜、棉花、甘薯、尖椒、苜蓿、山药、桃树等多种粮食及经济作物上进行试验,开展了不同药剂、助剂植保无人机筛选试验,植保无人机不同的飞行参数作业效果试验,不同品牌农业植保无人机雾滴沉积率、雾滴分布均匀性变异系数等性能测试以及防效差异试验,不同类型喷头雾滴粒径大小及沉积效果测试试验,不同喷雾助剂与农药混合安全性、有效性测试验,不同喷液量对药液沉积和防效的影响试验等,对不同机型不同作业参数下的雾滴大小、分布均匀性、沉积率、防治效果进行了测定。

 为了使此项标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我们充分听取了相关领域专家、基层农技人员、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种粮大户等有关人员的意见,使标准和生产实际紧密结合。

 三、编制过程

 编制工作从 2020 年 1 月份开始。为了使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安阳市植保植检站专门召开会议,就编制框架、内容、工作进度进行了详细的研讨和规划。编写人员在认真整理和评估试验数据的同时,也查阅了大量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在对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全国植保无人机作业的实际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和使用者的接受水平,于 2020 年 4 月底完成了标准草案。并组织全省植保、农机、农技等专家探讨研究,编写形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的确定 农业农村部 2018 年发布的《植保无人飞机质量技术评价规范》,侧重于植保无人机基本要求、质量要求、检测方法等;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年发布的《农用旋翼植保无人机安全及作业规程》,侧重于对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操作要求。均未对植保无人机田间喷雾及试验技术做出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植保无人机在农作物田间喷雾及试验的相关术语与定义、基本条件及施药时的方法和基本技术要求等。

 (一)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中的术语和定义,选择专业性强、出现频次大、难于理解的词语,根据“GB/T 20085-2006 植物保护机械 词

 汇、JB/T 7875-1999 植物保护机械 术语、MH/T 0017 农业航空技术术语”,进行了借鉴,或结合生产实际,在原有的基础上,对部分术语进行了完善修改。

 (二)试验条件 根据“NY/T 1464-2018 (所有部分)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等要求,结合植保无人机的作业要求,进行编写。

 (三)试验设计和安排 1、器械和药剂的选择 器械指生产中常用到的植保无人机、喷杆喷雾机、背负式喷雾器等植保药械,分为检测性能的试验器械和对照器械,试验器械即为单旋翼或多旋翼、油动或电动等型号的植保无人机,对照器械为自走式或车载式喷杆喷雾机、背负式人工或电动喷雾器等田间使用的常规药械。

 药剂指田间和试验中用到的农药、肥料、助剂等,分为检测性能的试验药剂和对照药剂。试验药剂优先选用高效、环保的药剂和剂量及水基或油基化剂型,适合植保无人机低倍量稀释喷施作业,不堵雾头。一是采用无人机喷雾专用剂型。如采用油剂、油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等,解决了常规剂型易于挥发、飘移等问题。二是在常规制剂中添加抗挥发剂或抗飘移剂等喷雾助剂。采用水剂、水乳剂、微乳剂、悬浮剂等水基化剂型进行无人机喷雾时,需要在制剂中添加水分蒸发抑制剂,可以保持雾滴尺寸大小,提高雾滴沉积,

 保证防效。添加增重剂,增加雾滴比重,减少雾滴的飘移。三是提高制剂产品质量。乳油剂型采用绿色环保高沸点溶剂,把液体剂型的 20 倍液乳液稳定性作为强制性质量标准,解决由于产品质量造成的无人机喷雾药效不佳的问题。

 试验助剂种类主要为植物油、矿物油、有机硅、高分子聚合物等,不同类型助剂以及添加浓度的不同对喷雾雾滴的抗飘移性影响不一。不同农药剂型因其理化特性差异,航空低容量喷雾时雾滴飘移风险也有差异。喷雾助剂能够促进药液在植物靶标表面润湿渗透,提高药液沉积量;改变喷雾雾化状态,减少雾滴飘移、飞散;抑制雾滴蒸发,加快雾滴沉降;增加农药表面活性,增强农药的黏附功能,耐雨水冲刷;增强药剂的内吸与渗透性能,加快靶标叶片蜡质层溶解,促进吸收;提高药液流动性,减少喷头堵塞,使得喷头更容易清洁。

 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产品、在实践中证明是有较好药效的产品或已经试验示范推广使用的产品。对照药剂的剂型和作用方式应与试验药剂相近,使用当地常用剂量,特殊情况可视试验目的而定。

 2、处理和小区的选择 植保无人机处理,主要按技术参数设定,如不同的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喷雾流量等,按田间操作实际,设为高中低或大中小等处理。植保无人机试验处理,应不少于 3 种作

 业参数或 3 个药剂处理;喷杆喷雾机、背负式喷雾器等对照器械处理,应不少于 1 种作业参数或 1 个药剂处理。其他参数试验,在固定变量的的条件下,可对试验参数设置 2~3种处理。

 药剂处理根据相关规范设为 3~4 个处理。试验药剂每种应不少于 3 个剂量处理,对照药剂应不少于 1 种或 1 个剂量处理。

 试验助剂应具有抗飘移、防蒸发、促沉降等功能,指示剂应使用能够标记液体颜色的无毒无害的产品(如诱惑红等),根据试验器械和药剂设置处理。

 根据实际操作,要求设空白对照处理。空白对照喷施相应量的清水,或添加与试验处理相同助剂、指示剂的清水。

 由于植保无人机作业效率高,受气象因素影响大,要求小区面积尽可能地大些,但受田间作物种植、田块面积的限制,小区面积又不能过大。依据多次试验结果,试验小区一般设定 1000 ㎡~4000 ㎡,植保无人机、喷杆喷雾机处理小区面积 2000 ㎡~4000 ㎡,背负式喷雾器、空白对照处理小区面积≥1000 ㎡。由于雾滳漂移影响,要求小区宽度≥6 倍喷幅,设保护行或隔离区宽度≥5×(1+风速值)m,风速越大,小区保护行或隔离区越宽。受地块面积和小区面积和数量的影响,植保无人机和喷杆喷雾机小区,可不设重复,在小区内大五点取样,记作 5 次重复,或根据田间喷雾及药

 效试验方案或协议要求设重复。

 3、试验方法的选择 根据“GB/T 8321 (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JB/T 9782-2014 植保机械 通用试验方法”等技术要求,结合我们试验及田间作业情况,对药剂配制要求、植保无人机等器械的施药方法、施药时间和次数、气象要求、作业区域要求、防治其他病虫害的资料要求进行了规定。

 (四)调查、记录和测量方法 1、效果调查 根据“NY/T 1464-2018 (所有部分)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等要求,进行编写,调查植保器械的田间喷雾效果及药剂的防控效果。在小区中间区域(中央 2~4 个喷幅内)大五点取样,每大点棋盘式 7~10 小点取样调查。避免在小区边缘区域取样,不在有可能受药液漂移影响的区域取样。

 2、喷幅宽度调查 根据多次试验的探索与成效,植保无人机喷雾处理区,分别在小区长度的 1/4(或 1/3)、2/4、3/4(或 2/3)处,按与植保无人机预设飞行航线的垂直方向,各设置 1 条检测点横列,共 3 条检测点横列,记为 3 次重复。相邻的检测点横列间距不少于 10 m。每条检测点横列长为 2~3 个植保无人机大致喷幅,以植保无人机飞行航线为中间线,分布在两侧。每条检测点横列上,间隔 20 cm~30 cm 设置 1 个检测

 点,各放置 1 枚雾滴测试卡,或者连续排列放置,各检测点及雾滴测试卡编号。将雾滴测试卡水平固定在支架上,高出试验作物冠层顶部 0 cm~20 cm。植保无人机按设定的飞行航线、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喷液流量等作业参数,单向式飞行作业 1 次。在小区近端边界开始喷雾、远端边界停止喷雾,喷雾区域超出 3 条检测点横列两侧距离不少于 30 m。

 雾滴测试卡若为水敏纸,则试验介质为药液或清水,待植保无人机喷雾结束 3 min~5 min 后收回,将卡编号装袋密封。雾滴测试卡若为普通纸、铜版纸等,则试验介质为加入定量指示剂的染色药液,待植保无人机喷雾结束 5 min~30 min 后,且雾滴蒸干后收回,将卡编号装袋密封。利用扫描仪及相应系统软件等,将每条检测点横列的雾滴测试卡按编号逐个扫描检查,统计单位面积雾滴数量。

 根据植保无人机的飞行航线、作业参数、气象信息、检测点位置及雾滴测试卡上单位面积雾滴数量,绘制雾滴数量分布图,确定喷幅、飘移等相关数据。雾滴测试卡第一个及最后一个平均雾滴数不少于 15 个/cm2 的检测点为作业有效喷幅的 2 个边界,该 2 个检测点间的距离为作业有效喷幅宽度。

 3、雾滴沉积分布试验 雾滴沉积分布包括雾滴粒径、雾滴密度及沉积率等因素,雾滴分布均匀性和飘移是决定农药有效利用率及防治效

 果的主要因素,但雾滴分布均匀性和飘移又是一对矛盾。细雾滴有利于均匀分布,但容易产生飘移;粗雾滴不易飘移,但较难分布均匀。理论与实践证明,粒直径≤200μm 雾滴容易飘移,粒直径≥400μm 雾滴容易由于重力作用而易于滚落。

 影响雾滴分布均匀性的因素,除了喷头类型、流量型号、喷雾压力外,还有喷雾角度、作业高度、喷头磨损与堵塞、喷杆的稳定性、风速风向以及作业速度等;影响雾滴飘移的因素包括喷头类型、流量型号、喷雾压力、作业高度、作业速度、风速、空气温度与湿度、农药特性和剂型。因此,根据需要,选择性能完好的喷头、合适的作业高度、作业速度、农药和剂型、适宜的天气,能使雾滴分布均匀性和飘移达到最佳平衡,使农药沉积率达到最高。

 植保无人机喷雾处理区,分别在小区长度的 1/4(或1/3)、2/4、3/4(或 2/3)处,在与植保无人机预设飞行作业方向的垂直方向上,各设置 1 条检测点横列,共 3 条检测点横列,记为 3 次重复。相邻检测点横列间距不少于 10 m。每条检测点横列长与小区等宽,或与调查取样的区域等宽,或每列两端(尤其下风端)长出 1~2 个喷幅宽度,各检测点编号并标记。每个检测点的布卡处各放 2 枚雾滴测试卡,按水平与垂直方向各放置 1 枚,分别固定在支架或植株上。根据不同作物,在每条检测点横列上,采取不同方法设置检

 测点。

 一般作物(如小麦、水稻、棉花、玉米等作物的生长中后期),间隔 50 cm 设置 1 个检测点,每点放置 6 枚雾滴测试卡,在植株最高处(上部)、株高 2/4~2/3 处(中部)、株高 1/4~1/3 处(下部)的水平与垂直方向上各布卡 1 枚。低矮作物(如花生、红薯及小麦、水稻、棉花、玉米等作物的苗期等),间隔 50 cm 设置 1 个检测点,每点放置 2~4枚雾滴测试卡,在植株的最高处(上部)、植株基部或近地表处(下部)的水平与垂直方向上各布卡 1 枚。高大植株(如果树等),等距间隔选取有代表性的植株 3~5 株,在每株树冠上部、中部、下部的等高平面内,分别按东、现、西、南、北、中等相对方位,每株均匀设置 8~15 个检测点。

 植保无人机按设定的飞行航线、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喷液流量等作业参数,穿梭式飞行作业 1 次。在小区近端边界开始喷雾、远端边界停止喷雾,或喷雾区域超出 3 条检测点横列两侧距离不少于 30 m,且小区不受其他喷雾作业影响。

 根据植保无人机的种类型号、飞行航线、作业参数、气象信息、检测点位置及平均单位面积雾滴数量,绘制雾滴数量分布图,统计雾滴穿透性、均匀性、喷幅、飘移等相关数据。

 4、农药沉积率和流失率试验 喷雾时,药液中添加定量的诱惑红等药液指示剂,用量

 为 10 g~30 g/667 ㎡。根据作物种类及种植模式,在处理小区内五点取样或棋盘式 10 点取样,每点在大小行间、株穴间的地面上,均匀放置 3~9 个麦拉片或滤纸,按水平方向固定。处理小区喷雾结束,待植株及麦拉片上雾滴蒸干后,在处理小区内五点取样或棋盘式 10 点取样,每点取 1~10株(穴),剪去地下部分,将地上部分装入自封袋内、编号,备测利用率,将麦拉片放入自封袋内,备测流失率。

 在 24 小时内,实验室检测自封袋内样株上的农药有效沉积量。根据待测物大小、数量和自封袋容量,向自封袋内定量加入蒸馏水 20 mL~1000 mL,震荡洗涤至植株上的诱惑红完全溶解于水中。用针管抽取洗脱液 5 mL~10 mL,用带有 0.2μm~0.4μm 水系滤膜的针管过滤器过滤,使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定诱惑红含量,统计植株上实际沉积量。

 根据配制或预先测定药液内诱惑红浓度与喷施药液量、喷施面积、作物群体密度,计算诱惑红在取样上的理论沉积量,进而计算农药有效沉积率(有效利用率)和流失率。

 5、重喷漏喷调查 依据作物上部的雾滴沉积密度检测数据,确定重喷与漏喷点,统计重喷与漏喷点的比例,查验植保无人机的性能。单位面积上的雾滴密度值高于有效喷幅内平均值 3 倍的检测点定为重喷点。有效喷幅内,单位面积上的雾滴密度值≤14个/cm2 的检测点定为漏喷点。

 五、采标情况 无。

 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 标准制定过程中,无重大意见分歧。

 七、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标准实施的建议 为了推进《植保无人机田间喷雾及试验技术规范》顺利贯彻实施,建议在我省成立标准推广工作组,率先对植保专业化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技术培训和宣传普及。在政府购买统防统治或实施统防统治补贴的防治服务中,强制该标准实施,结合统防统治监管平台的引入应用将标准实施成效作为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通过广播电视、微信、QQ、培训会、现场观摩等多种渠道宣传此标准的关键技术,尽快提高我省农药施用者对高效植保机械的使用水平,为我省农药减量增效、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九、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植保无人机田间喷雾及试验技术规范》标准起草小组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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