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物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来源:选调生 发布时间:2020-08-26 点击:

  XX物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1、 制式保安服配置为 : 秋冬、春夏制服各 2套、大盖帽 1顶(含 帽徽) 、精神带和领带各 1条,肩章 1对,臂章一副。

 2、 护卫服配置为 : 秋冬装标准为上下装系蓝色制服尼和普通 长袖白色衬衣各 2 套。春夏上装为制式短袖白色衬衣 2 件, 男下装 为深蓝色平纹长裤 2 条, 女下装为深蓝色平纹裙子 2 条。佩饰为精 神带和领带各 1条,肩章 1对,臂章一副。男为贝雷帽 1顶,女为卷 沿帽 1 顶, 全年通用。

 3、 白手套视情况需要配置。

 4、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条服装的使用期限

 1、 保安 (护卫)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 2 年。

 2、 帽子和领带使用期限 2 年。

 3、精神带、领带、肩章、臂章等佩饰使用期限为 2 年。

 4、保安 (护卫)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 , 如发生遗失和 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 , 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 犯等造成的破损 , 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三条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 保安 (护卫 )人员的着装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小区或各盘项目 的要求 ,统一定款制作 , 并造册登记。

 2、 保安 (护卫)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 制作标准 , 除特别情况外 , 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条保安护卫人员服装折旧扣减

 1、保安(护卫)人员入职后 ,不收取服装押金 , 但因个人原因提 出辞职 , 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 , 应扣减服装折旧费 用。

 2、保安(护卫)人员入职服务不足 6 个月的(含 6个月), 离职 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 100%;服务满 6个月,不满 24个月的,按服务 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 24 个月的 , 按新发的标标准和 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护卫管 理规定的 , 亦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 , 缩减保 安(护卫)岗辞退人员的 , 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 ,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 ( 护卫) 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5、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6、服装折旧费用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 ,

 并通知计财部发放清算工资。

 7、属保安公司管理的保安员 , 按保安公司规定办理。

 第五条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 (护卫)人员,4 月 1日前配发夏装。

 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 (护卫)人员,10 月 1日前配发冬装。

 第六条行政人事部按照人员总量保留 10%-15%的服装存量 , 以 应临时补充人员需要。

 第七条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制服尼)一套 98元,普通白衬衣 30元,领带(拉链式)8 元。

 2、夏装一套 85 元。

 3、佩饰 (男 69.6 元、女 79.6 元): 精神带 12 元; 男式贝雷帽 连帽徽 43元;女式卷沿帽 53元;臂章 6 元; 肩章(1 对)8.6 元。

 4、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 , 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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