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校体育发展与改革研究】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新坐标

来源:选调生 发布时间:2019-08-05 点击:

  摘 要:本文采用文献资料、归纳整理、综合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日本学校体育的发展与改革进行了分析,明确了日本二战前学校体育的主流导向是军国主义体育思想,二战后逐渐向终身体育理念方向演变;学校体育的每次改革都能明确主题,解决重要问题,建立了持续发展反馈机制。其中,学校体育各项活动有法可依,学校经费、教师待遇、体育场馆的修缮与开放等有章可循。目前,日本学校体育正向着“培养学生终生热爱并积极从事体育运动的素质和能力”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日本;学校体育;军国主义;终身体育
  1.军国主义体育是日本战前的主流导向
   1889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宪法》(第3条)规定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神的化身。至此,振兴皇基、富国强兵成为日本教育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强调并鲜明的表明振兴皇基的教育目的,明治宪法颁布的第二年(明治23年),天皇又下达了《关于教育的�语》。混杂着儒教思想和近代资产阶级伦理观的《关于教育的�语》,表白了日本教育的最高理念的目标,既培养“忠君爱国”、“义勇奉公”的顺良臣民,“辅佐浩荡皇统”。该《�语》明确了日本教育的方向和国民道德的最高基准,一直被奉为日本教育的圣典,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后。他给日本的教育和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此后颁布的教育法规都是以《宪法》和《�语》为指针,如1900―1911年间颁布的《小学校令》、《小学校令实行规则》、《中学校令实行规则》、《中学校教授要目》等指令都以“忠君爱国”为教育理念。在期间确立了“忠君爱国”、“国民皆兵”的体育思想,以培养国民体育素养、提高保健卫生水平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规定及措施。例如将日本体育会体操传习所改成体操学校,规定了小学每周4课时,中学和女子学校为3课时的体操教学,确立了体操在各级学校的主体地位;文部省还派东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永井道明到欧洲调研[1],学校体育由军事化向体育化的转变迈出了第一步。体育课程则体现了“富国强兵”的军国主义目标取向。
   大正时期(1912―1925年),日本颁布了许多与教育相关的法令、法律以及诏书。但是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指导、贯彻《�语》所规定的目标服务的。如文部省颁布的《小学校令》、《学校体操要义》、《小学校令实行规则》、《中学校令实行规则》等规定了课程的方向,而“教育调查会官制”、“临时教育会议”、“临时教育委员会官制”、“教育评议会官制”等机构根据教育的法令制订课程的目标。大正时期民间曾一度出现了建立新型教育理念和目标的趋势,很多中小学都进行了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倡导体育教育的自由主义改革在全国广泛地开展起来。中村春二的成蹊小学[2],柳政太郎的成城学园、羽仁モト子的自由学园等都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学校体育呈多样化局面。大正后期日本文部省对学校教育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19年(大正8年)修改了《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和《小学校令施行规则》、《中学校令施行规则》,发布了《高等学校规程》、《高等学校教员规程》、“学校传染病预防规程”和“青少年近视及其预防的训令”,规定了高等学校体操课每周必修3课时、体操科教员免许证的相关事项,临时教育会做出了废止《临时教员委员会官制》,设置《临时教育委员会》的决定。1921年设立学校卫生课,1922年又公布了学校健康法、未成年者饮酒禁止法,东京高等师范学校设立体操科临时教员养成所,文部省设立学校卫生调查会等。在这一系列的规则与指令中,打破了原来单一的“国民皆兵”的军事体育思想,出现了自学主义、自动主义、学习主义、儿童主义等体育思想,其主流呈现出自由主义体育趋向。自由主义体育提倡学生自学、自习和自由创造,对游戏以外的教材要求游戏化。
   1926年(昭和元年),日本进入了昭和年代,从昭和元年开始直到1937年日华“七・七卢沟桥事变”(昭和12年),在这一期间日本由于受美国教育思想的影响,继续推行自由主义教育。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修改了《学校体操教授要目》,将西洋外来语的运动项目名称都改成了日文,如ウァレ�ボ�ル改成排球,ホップ・ステップ・エンド・ジャンプ改成三段跳,ハンドボ�ル改成手球等,对一些运动项目进行了日式化改造,体操、教练、游戏与竞技为小学和女校共同教材,剑道、柔道为中学和师范学校男子必修教材,弓道教材各学校酌情增加,女子学校和师范女校增加了�刀(なぎなた)项目。改正后的“要目”在上课时要求游戏和竞技教材灵活运用,合理安排教材,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特点日本近代学校体育史将这一时期称为昭和第一期体育。在1931年(昭和6年)发生了“满洲事变”,日本政府修改了《中学校施行规则》、《师范学校规程》、《高等学校规程》,重视武道,首次将柔道列为中学必修内容。体操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学习课时每周5课时。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控制,文部省设立了“学生思想问题调查委员会”,昭和9年又升格为“思想局”,从而加强了用皇道思想统一日本教育思想的方向。这时的体操课带有明显的军国主义色彩,把“国民精神振兴”、“国体明徽思想”作为体育发展方向的思想对策。这一时期,明治初期自由主义体育思想与实践虽然继续向前推进,但由于政府的指令调控,增加了武道教材,军国主义开始抬头,自由主义体育思想朝着军事与政治目的的方向转变。
   1937年(昭和12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加紧了对外扩张的步伐,同年8月发布了《国民精神总动员实事要纲》,制定了《中学校体操教授要目》、《师范学校体操教授要目》、《高等女学校实科高等女学校学校教授要目》、《高等学校、高等科教授要目》,批判了英美体育思想、自由主义体育思想,建议将剑道列为小学校、青年学校的正式课程,把武道内容列为体操课的第一国策。1938年教育审议会发出了《青年学校教育义务制的实施文件》,保健体育是其中的一项;文部省制定了《青年学校教练科要目》,在教育审议会总会上提出了“国民学校师范学校体练科纲要”。1939年文部省发布《青年学校令》称:满12岁至19岁未满的男子上学是义务,制定了《小学校武道指导要目》,要求小学将武道列入正式课程,把武道内容列为体操课的第一国策[3]。在此之后直至1945年2月,日本政府制定了《战时学生体育训练实施要纲》、《军事教育强化要纲》、《紧急国民劳动动员方策要纲》、《决战非常措施要纲》、《战时教育令》等一系列政策、指令,从“12-19岁青少年必须上学校学习,小学校和女子学校都要开设武道教材,12-60岁的国民必须登记并做好参战准备”的指令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军国主义思想和体育课程的价值取向。《军事教育强化要纲》除训练军事项目要求外,还倡导武士道精神,效忠天皇成了教育理念,使体育教育成为日本军阀对外扩张的工具。
  2.日本战后教育理念逐渐向终身体育方向演变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宣布投降,第二次大战结束。二战以后,日本按照美国占领军的旨意进行了全面的改革,1945年9月15日发表了《新日本教育方针》,废止了《战时教育令》等战时教育体制,日本的教育也终于摆脱了天皇的禁锢。1946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日本国宪法》,提出了国民主权、基本人权和放弃战争三大原则。1947年3月发布了《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学校教育法》是《教育基本法》的精神制度化、具体化的法律,它对中小学教育分别制定了目标。如小学阶段“以根据学生身心发育实施初等普通教育为目的”;“初中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根据身心发育,实施中等普通教育”。 这时的学校体育课程则加强了学科的改革与建设,文部省先后出版发行了《中学校保健体育指导书》和《小学校体育指导书》,恢复了一些武道项目,如发出了“关于在学校体育课程中实施“�刀”项目的通知,注重体育课程的学科性、系统性与连贯性。同时,还注重健康教育,公布了《学校保健法》及《学校保健法的实施基准》。保健体育审议会制定了《学校给食实施的改善对策》,文部省还下达了“关于儿童学生就学时实施健康诊断以及诊断的基本技术方法的补充事项”以及“尽快在学校设置药剂师”的通知。1953年日本文部省对《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体育科编》进行了修订,体育科的一般目标中的“通过身体运动,培养民主的生活态度”的目标在具体目标的实施中多达14项,显示出了向民主主义教育转变的新方向[4],这成为战后学校体育课程价值导向的起点。在此,教育在日本又恢复了它的本来面目,军国主义体育课程被废止,从美国引进的现代体育项目如篮球、排球及棒球运动非常盛行,学校体育向民主主义方向发展。
   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末,日本内阁作出“增进国民健康和体力对策”的决定,同时还设置“增进国民健康和体力恳谈会”和“增进国民健康和体力对策协议会”二个机构。教育课程审议会在“中学校教育课程的改革对策”中对体力问题进行了探讨,保健体育审议会对普及竞技体育、增进儿童健康和体力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1969年5月出版的《小学校指导书・体育编》和1970年5月出版的《中学校指导书・保健体育编》中,提高学生体力是这一时期体育课程的主要目标。这一时期在保健体育课程中提出了“在理解身心发展和运动特点的同时,适当地从事各种运动,促进健康增强体力,培养身心健康的生活态度” [5]的总括目标。体育教学目标则提出了四条:第一,提高体力;第二,掌握技能以实现体育生活化;第三,培养公正、协力、责任等态度;第四,掌握有关的体育与运动实践的相关知识,并培养合理的运动能力与态度。任务的第一条就是提高体力,上一个指导要领规定“活动能力”的地方,一般都改为了“提高体力”,“提高体力”是这次体育指导要领的要点,是这一时期的学校体育的工作重点。这在《小学校指导书・体育编》和《高等学校学习指导要领解说・保健体育编》中也是如此,充分反映了这次课程改革将学校体育课程目标放在提高体力方面的价值取向。
   体力主义的指导要领实施后,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批评,主要是指学习指导要领过于僵化,学校缺少执行指导要领的自主性,教师与学生则缺少选择教材的灵活性,这又不利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不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和能力。文部省汇总各方面意见,于1978年5月公布了《小学校指导书・体育编》和《中学校指导书・保健体育编》,1978年8月公布了修改“高等学校学习指导要领”、“学校保健法施行规则” 的告示。在《小学校指导书・体育编》和《中学校指导书・保健体育编》教科目标中要求学生在德、智、体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学生的运动欲求[6],提倡快乐体育,把培养学生喜欢体育运动、快乐的从事体育运动、终身进行体育运动的习惯作为这次修订体育学习指导要领的新设目标[7]。1992年开始实施小学学习指导要领,1993年开始实施初中学习指导要领,1994年开始实施高中学习指导要领。新的学习指导要领是教育课程审议会根据现代社会的发展变化,从“充实心灵教育、培养自我教育能力、重视基础教育与个性教育、尊重文化传统与加强国际理解” [8]四个方面制定的,其目标是面向21世纪的日本人的教育。1999年,日本文部省根据对“教育审议会报告”的研究与论证,公布了《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解说・体育编》、《中学校学习指导要领解说・保健体育编》、《高等学校学习指导要领解说・保健体育编・体育编》[9]。在新的学习指导要领中注视对学生学习方法的培养,重视宽松的学习氛围,提倡“创新生命活力”的实践性,并将其作为面向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方针。
   进入21世纪之后,日本的教育改革虽然又有诸多新的特点,但仍然属于第三次教育改革的继续。不同以往的重要特点是,教育改革已经超出了教育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成为全社会关心的、政府整体参与的重大议题。文部科学省于2001年2月公布了《21世纪教育新生计划》,并表示要把2001年作为“教育新生元年”,对计划中提出的改革措施予以迅速、果断的实施。在2005年2月,根据文部科学大臣提议,为了保障二十一世纪的教育质量,在提高教员资质和能力以及整合教育条件、设备等方面的基础上,国家的教育课程基准将全部进行检讨。因此,在中央教育审议会上提出申请,2005年4月审议正式开始。在这期间,对教育基本法,学校教育法进行改正,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同时,重视基础、基本的知识技能,以及思考力、判断力、表现力和学习兴趣。经过两年十个月后的最终审议,2008年1月,颁布了“改善幼稚园、小学、中学、高中以及特别援助学校的学习指导要领”的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全面开始实施新的各学科的学习指导要领。学校教育法明确规定,“小学是为了学生身心的发展,作为义务教育而施行的普通教育,目的在于以此为基础进行教育。”[10]体育课程目标根据学校教育法提出了“培养学生终生热爱并积极从事体育运动的资质和能力”的基本方针。同时,“培养终生热爱运动的素质和能力”、“保持健康处进”和“提高体力”三个方面是体育课程的具体目标,这三个目标互相是紧密联系的。
  3.学校体育教育有法可依
   日本的教育法规数量繁多,法律体系也相当完备。日本政府从明治维新开始,积极推行国家主义教育理念,第一任文部大臣森有礼主张“学政的目的在于为国”,“无论哪个学校都须时刻铭记,学政非为学生本人而是为了国家”。森有礼根据他长期担任驻欧美各国外交官期间积累的有关近代学校制度的知识和国家主义的信念,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法令,对学校教育进行了全面修订,建立了近代学校制度。从1991年三省堂出版的《解说教育六法》来看,日本教育法规分为《教育基本编》(包括《日本国宪法》、《教育基本法》、《儿童宪章》等3件)、《学校教育编(包括《学校教育法》、《国立学校设置法》等41件)、《教育振兴、奖励编》(包括《学校图书馆法》、《关于给予就学困难的儿童和学生国库援助的就学奖励的法律》等20件)、《学校保健编》(包括《学校保健法》、《学校给食实施基准》等12件)、《私立学校编》(包括《私立学校法》、《私立学校振兴助成法》等6件)、《社会教育编》(包括《社会教育法》、《终身学习审议会令》等16件)、《福利编》(包括《儿童福利法》、《心身障碍者对策基本法》等8件)、《教育行财政编》(包括《关于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及其运营的法律》、《义务教育费用国库负担法》等29件)、《教职员人事编》(包括《教育公务员特例法》、《教育职员任免许可法》等33件)、《国际编》(包括《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机构宪章》等11件);此外还有《小学学习指导要领》、《初中学习指导要领》、《高中学习指导要领》等并未包括在内,共有11大类。大至教育方针,小到学校膳食,共计179件都以法的形式出现,显示了完整而系统的特点。[11]从历史上来看,其数量更为庞大。伯莱大学的Jaseph.Ben―David教授仅凭日本100多项教育法规就盛赞日本的教育“是世界上最优秀的”。[12]
  4.规章制度保驾护航
   日本素以法制健全而著称于世,在教育财政上也是如此。日本在教育财政方面,有《地方财政法》、《地方交付税法》、《义务教育国库负担法》、《市镇村立学校教职员工资负担法》、《私立学校振光法》等。根据这些法律,还制定了各种财政制度和补助措施。总之,靠各种立法,保证了教育投资的顺利进行,也保证了教育经费的合理分担与分配。
   日本体育纳入教育范围,所以教育费用包括了日本学校体育经费来源。日本地方政府管辖的公立学校承担了教育的绝大部分责任,中央政府对教育的财力支持也是相当大的。在日本政府的财政支出中,关于教育经费的支出叫做“文教及科学振兴费”。2000 年日本国家预算支出的文教及科学振兴费用为65285 亿日元,2001 年度为66472 亿日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8%,约占国家总预算支出的8%。“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金”是政府支持义务教育最主要的转移支付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国立和公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几乎占文部省教育经费全部预算的1/2。“文教设施费”主要用于负担义务教育的公立学校校舍、设备的整修,国立学校的文教设施费来源于“国立学校特别会计转账”。“教育振兴资助金”项目包括:义务教育教科书费、学校教育振兴费、生涯学习振兴费、私立学校资助金和体育振兴费。其中义务教育教科书费和学校教育振兴费直接与义务教育直接相关,前者为全国所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无偿提供教科书的费用,后者用于教职员工进修、促进幼儿园教育发展以及对需要特殊照顾的儿童的入学补助等费用支出。因此,从教育经费的财政来源来看,日本教育经费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国库负担金、地方交付税和地方自有财政收入。从财政支出来看,日本把教育作为公共财政的一个重要部分,并由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两级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共同承担财政责任,中央政府依法通过无条件转移和专项配套补助相结合的形式,较好地解决了教育由地方政府负责所带来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5.建立持续发展反馈机制
   日本20世纪70年代学校体育进行了全面改革,每一次改革都是文部省开始启动,这里涉及几个机构。中央教育审议会是文部科学大臣之咨询机构,�置于文部科学省�,就教育、学术、文化有关基本的重要措施加以调查审议,并就此事向文部科学大臣建议。日本教育课程审议会,类似于中央教育审议会。日本文部省根据学校体育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再以课题的形式向中央教育审议会和教育课程审议会下达,由其制定相关方针和目标,文部省根据方针和目标颁布相应的法规条文。
   日本每次学校体育改革都是以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体育自身发展出现的问题来开展的,是日本教育改革的一部分。20世纪80年代后,日本为了适应向国际化、信息化和老龄化发展的社会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实施终生体育。日本文部省于1989年对学习指导要领进行了修订,提出了以终生体育、增强体力和健康教育为基本指导思想,要求各校发挥主动性和自主权仍得以保留,理由是为了适应国际化和信息社会的来临,改变课程的划一性和僵硬性是改革的方向。为了更好地贯彻终身体育思想,新学习指导要领将培养运动习惯与发展体力、增进健康放到同样重要的地位。为了处理学生时期激烈的考试竞争、社会实践以及人格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以便适应将来社会的国际化、信息化以及科技发展等方面的巨大变化,在1996年,为启动新一轮的课程目标的修订,教育审议会又一次提出了咨询报告。在这次报告中,对学校的改革提出了新的方针。即“在宽松的氛围环境中,培养学生包含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等素质的创新生命活力,并以此为基础实现教学内容的选择,彻底强化基础知识教育,使教育基本目标得以实现,推进每一个学生在个性教育方面均能获得发展。”[13] “创新生命活力”的理念包括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以及生存能力等多方面含义,包含了1978年体育学习指导纲要以后提出的“终生体育与快乐体育”、“个性与能力的发展”和“自我教育能力的培养”等多元化课程目标内容,体现了日本学校体育理念发展与转变的历程。进入21世纪,根据学校教育法和2008年修订的体育学习指导要领,从2011年4月开始,日本学校体育正向着“培养学生终生热爱并积极从事体育运动的素质和能力”的方向发展。
  6.结语
   日本从1872年明治维新将体操列入学校体育教育开始,到1945年战争结束,学校体育一直是以军国主义体育为导向,尤其是1889年日本政府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和第二年(明治23年)天皇下达的《关于教育的�语》,表白了日本教育的方向,确立了“国民皆兵”的体育思想,学校体育以培养国民体育素养、提高军事体育技能为主要内容,体现了军国主义目标取向。虽然大正时期自由主义体育思潮遍地开花,但由于战争爆发而昙花一现。1945年以后日本学校体育逐渐向终身体育方向演变,每次学校体育改革都是以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体育自身发展出现的问题来开展的,根据中央教育审议会、日本保健体育审议会、日本教育课程审议会的三项报告书的指导思想和改革方案修订学校体育学习指导要领,体育学习指导要领每十年修订一次,每次都承上启下明确主题,解决重要问题,建立了持续发展反馈机制。其中,学校体育各项活动有法可依,学校经费、教师待遇、体育场馆的修缮与开放等有章可循,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内容、教学课时与实施在体育学习指导要领中都有明文规定,为更好的贯彻学校体育教育目标提供了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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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文部科学省.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解说・体育编[M].东京:株式会社东洋馆出版社,平成20年
  [11]朱永新.当代日本教育概览[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2:374-375.
  [12]王新智.中日教育比较研究[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35.
  [13]文部省.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解说・体育编[M].东京:东山书房,平成11年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AZH03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0ZD&052)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 2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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