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硬件项目

来源:村官 发布时间:2020-09-25 点击:

 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硬件)项目

  项目编号:藏财采【 2019 】

 0523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件

 采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0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2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要求„„„„„„„„„„„„„„„„„„34

 第六章

 评标办法„„„„„„„„„„„„„„„„„„„„„„37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47

  第一章投标邀请 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硬件)项目 1.2 项目编号:藏财采[2019]0523 1.3 采购预算:150.00 万元 1.4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1.5 标段内容: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防火墙、光闸、服务器等采购及安装(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6 条规定的条件; 2.2 具备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 2.3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每天9:30-13:00,15: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至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50 元/份,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 2016-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有效期内,查询结果显示有不良记录不予报名; (5)本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至时间:2019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6: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6:00(北京时间), 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 拉萨市林聚路圣安大酒店 4 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 22 号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林聚路 30 号圣安大酒店 3 楼 3-1 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4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2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三楼3-1室 联 系人:张先生 电话:0891—6166610 3 项目编号 藏财采【2019】0523 4 项目名称 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硬件)项目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8 交货时间 按合同要求 9 质量要求 合格 10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有效期 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13 采购预算 金

 额:150.00万元(最高限价) 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1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等将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1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拉萨市林聚路圣安大酒店 4 楼会议室。

 17 投标保证金 金

 额:20000元(贰万元)。

 交款方式:银行转款 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商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如下帐户,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个人名义、非报名公司名义交纳)。

 收款单位: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拉萨北京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81005185

  交款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下午16:00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1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西藏自治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9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 份

  副本:4 份

  电子文档 1 份

 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 份,单独包封投标保证金复印件:1 份

 分别单独密封(投标文件不退还))

 21 投标文件的包装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外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开标一览表包含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一览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5 5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参加评标,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0%。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制造商家授权书原件; (7)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1)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12)商务应答表; (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 14.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注: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需要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的,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得到了制造厂家授权,如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与制造厂家授权不一致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5 14.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 1 份、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1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投标保证金复印件、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分别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0 .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标段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标段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标段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投标文件的递交由投标人被授权委托人凭有效证明资料亲自递交,资料不齐或不合格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0.4 被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20.5 被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20.6报名后弃标,须于2019年11月21日前到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递交弃标函,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20.7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告。

 26. 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26.6 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7 天内,须向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按计价格代理服务费暂行标准的规定收取。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7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二份)送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编号。

 28. 合同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

 34.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6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7.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硬件)项目(项目编号:藏财采【2019】0523)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 1 份、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1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二、承诺函

 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四、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项目名称

 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硬件)项目 投标报价

 人民币小写(万元):

 人民币大写: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小写(万元):

 人民币大写:

 交货时间

 注: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六、商务应答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偏离情况说明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一、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注: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 政

 府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在上述范围内的投标货物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须打印并标注出所在位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a.节能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须打印并标注出所在位置。

 b.环境标志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部网()、中国绿色采购网()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须打印并标注出所在位置。

 注:1.在本处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内容(品牌、型号、规格等)不符,视为无效。

 2.如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法有效)(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 2016-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 3 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2)

 提供社保和纳税证明;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清单和具有完成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者自行做出相关承诺;

 (4)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或者做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包括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投标时提供)。

 4、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 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 投标人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三、 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概况:

 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硬件)项目

 设备清单:

 硬件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光闸 吞吐量 300Mbps,无用户数限制。标配提供文件单向传输、数据库单向同步、邮件中继转发、TCP/UDP 应用单向传输等功能模块。2U 设备,“双主机+隔离卡”架构,单主机硬件信息:6 电,内存 2GB(可定制扩展),硬盘 SATA 64GB SSD + SATA 1TB 企业盘(可定制扩展),冗余电源 100W。

 支持通过设备挂载 NAS 等外部存储来处理超大文件和超大存储形式的单向传输场景;(提供截图)

 系统支持数据库同步应用,支持 ORACLE、SQLSERVER、MYSQL、SYBASE、DB2、POSTGRESQL 等多种主流国外数据库的同步和国产达梦数据库、人大金仓数据库的同步(提供截图)

 支持同构、异构数据库之间的同步,支持大字段的同步。

 系统支持多任务的组播代理功能,可穿透三层交换机网络进行部署,支持 PIM 协议(提供截图)

 支持以用户定制的 ASCII、十六进制、正则表达式等多种方式来解析自定义应用的通信内容。实现单向数据传输的内容可控性。(提供截图)

 系统支持多任务的组播代理...

推荐访问:管理系统 全区 票据
上一篇: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云桌面解决方案V1.1
下一篇: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彭溪兴崇村节点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628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