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政局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村官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财政所( 办) 关键职能

 1、认真落实党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严格实施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2、主动组织财政收入,负责各项财政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做好本区域税源监控,配合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

 3、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实施本级人代会同意财政预算,编制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4、负责管理监督本镇(街道)范围内行政企机关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5、认真落实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主动组织和加强对涉农专题资金管理,做好粮食直补、农村低保、医保、扶贫等工作。

 6、负责本镇(街道)各单位会计管理和财务教导工作。

 7、负责本镇(街道)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代理记帐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代理记财工作。

 8、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施财政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机关、村级集体经济和公益性建设项目标财务检验和审计。

  9、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镇(街道)党委、政府(管委会)交办其它工作。

 预算管理关键职能

 1、做好本区域内税源监控工作,配合国税、地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

 2、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各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3、落实落实上级财政法规和制度,确定预算管理制度。

 4、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决算草案。

 5、负责分析预算实施情况,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预算收支方法和提议。

 6、负责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汇总审核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

 7、审批单位用款计划,按要求程序办理各预算单位预算追加(调整)手续。

 8、组织实施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9、围绕财政收支开展绩效评价,对相关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为镇(街道)党委、政府(管委会)当好参谋。

 支付结算关键职能 1、落实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

 2、负责本级预算内外资金调度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编制本级财政总决算和相关会计报表,跟踪分析预算实施情况。

 4、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财户。

 5、具体组织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6、负责和财政审计相关工作。

 7、批复单位用款计划,办理财政资金划拨和结算手续。

 8、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组织涉农补助发放和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上级下达各类专题资金、本级项目资金核实和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关键职能

  1、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指导建帐制,使会计工作规范、有序。

 2、严格根据票据管理要求,正确立即发放、使用、缴验多种票据,实施票据考评管理,提升票据管理水平。

 3、做好企业财务指导服务工作,帮助企业申请政府政策性补助项目,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完成好企业相关财务报表搜集、汇总、上报工作。

 4、加强对资产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行之有效管理制度,做到物尽其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5、监督预算内外资金运行,对镇、村专题资金、公共项目资金财务进行检验和审计。

  集中收付中心关键工作职能

 1、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实施。接收支付结算批复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复核并监控预算单位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及其它额。

 2、办理财政支付业务。接收并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开具支付令;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

 3、非税收入收缴。登记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核销执收票据;监督收入收缴实施情况;提供非税收入实施情况。

 4、办理资金清算、报表出具和对帐。处理收支结报并向预算、支付报送财政支出日报表及非税收入报表;登记收支总财、分类财和明细帐;定时和支付、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对帐;进行相关收支信息统计分析。

 5、内部监督检验。制订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收付中心内部进行监督检验;受理预算单位及收款人投诉;监管各类帐户使用范围;对资金收付过程进行监测并对疑点问题进行核查。

 代理记帐中心关键职能

 一、 镇级代理记帐职能 1、正确落实实施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依据收付中心提供收支凭证依法进行会计核实,负责各行政机关会计结算工作。

 2、对单位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监督单位各项财务收支活动、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正当、安全、正确。

 3、立即发觉、阻止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行为,重大事项向相关部门反应。

 4、定时向各单位提供完整会计资料,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提供会计资料和数据分析。

 二、 村级代理记帐职能 1、依据国家财政法规和镇政府相关要求,审核村(小区)提供原始凭证手续是否齐全、凭证是否正当、在此基础上进行会计核实。立即发觉、阻止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行为,重大事项向相关部门反应。

 2、定时向各单位提供财务收支情况表及债权务变动情况等完整会计资料,提出合理代提议。

 财政所( 办) 所长( 主任) 岗位职责 1、主持本所(办)全方面工作。

 2、领导全所(办)干部认真落实实施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不停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3、制订所(办)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所(办)人职员作职责,推行工作计划落实,督促所(办)内组员完成各自目标。

 4、根据《预算法》和建立“公共财政”要求,立即组织编制镇(街道)财政年度收支预决算关报请镇人代会审议。严格实施镇人代会经过各项预算,定时向镇政府、人大和区财政局汇报预算实施情况。

 5、主动组织财政收入,坚持依法治税,认真完成各项税收征收任务;推行乡镇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支出管理,不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方面完成各项收支任务。

 6、协调债务化解和预警工作,参与制订本镇债务化解和预警方案,合理确定债务预警线,建立债务风险基金,化解财政风险。

 7、负责协调各方关系,抓好内部各项制度落实和考评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及财政干部队伍健康发展。

 8、关心和珍惜内部干部,领导全所(办)干部以服务为宗旨,树立良好形象,坚持文明办公,全方面完成上级交办各项任务。

 9、当好党委、政府参谋,为发展镇级经济献计献策,发挥镇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方面发展。

 预算管理岗位职责

 1、落实落实上级财政法规和制度,确定本级预算管理制度。

 2、负责本级和行政机关部门预算编制、调整工作,编制财政年度预决算汇报。

 3、确保本镇(街道)级预算内支农“两高于”达标,和科技、教育经费投入,形成随本级财政通常预算增加而稳步增加机制。

 4、做好本区域内税源监控工作,主动组织财政收入,坚持以法治税,认真完成各项税收任务。

 5、负责和帮助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各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6、审批单位用款计划,并根据要求程序办理各预算单位预算追加(调整)手续。

 7、协调做好乡镇集中收付指标管理和用款计划管理。

 8、对相关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当好决议参谋。

  支付结算岗位职责

 1、组织乡镇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主动推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制

 度,建立健全集中收付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镇级预算内外资金调度。

 3、负责上级下达各类专题资金、本级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认真实施财政报帐制。

 4、定时分析财政收支实施情况,严格实施人代会经过各项预算。

 5、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施审批手续。

 6、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运行措施。

  监督管理岗位职责

  1、全方面协调会计管理、企业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2、根据上级会计主管部门要求,做好会计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继续教育等工作,督促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3、加强行政机关票据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依法行政。

 4、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建立有效资产管理制度。

 5、依法实施财政监督,规范预算内外资金和项目资金运行。

 6、做好企业财务指导和服务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集中收付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严格实施各项财经法规和制度,全方面负责收付中心业务工作。

 2、制订实施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收付中心人职员作职责。

 3、参与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决算编制,监督管理财政预算内外收支。

 4、负责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原始凭证审核,严格实施审批制度,认真组织中心内部财务互审工作。

 5、对行政机关报帐会计进行工作指导和考评。

 6、以“服务、效率”为宗旨,树立良好窗口形象,坚持文明服务。

  代理记帐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全方面负责代理记帐中心业务工作。

 2、参与各代理记帐单位财务收支决算编制。

 3、督促各代理记帐单位把预算外资金全额立即缴存预算外资金专户,并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4、依据本级政府相关要求和开支标准,对村级财务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严格实施审批制度。

 5、对代理记帐会计进行工作指导和考评,监督各项财务收支活动,确保会计资料真实性和收支正当性。

 总预算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实施人代会经过预算,定时做好预算实施情况分析并向领导汇报,负责编制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

 2、负责财政帐户、会计科目、报表等统一设置工作,明确各项会计核实要求。

 3、负责预算支出指标管理,坚持按部门收支计划、用途和按进度对预算单位核拨资金。

 4、加强和征收机关联络,正确、立即编制每个月税收进度表,并向领导汇报。

 5、组织和指导所属行政机关预算,认真汇总审核支出报表。

 6、做好本岗位集中支付系统应用工作。

 总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1、按要求范围和程序办理银行存款、现金收付业务,逐笔统计

 银行存款和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每个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表”。

 2、熟练掌握相关支出标准,认真审核原绐凭证,杜绝违纪收付。

 3、严格实施现金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

 4、认真实施银行存款管理要求,严禁多头开户和借户结算。

 5、根据集中收付要求,每日立即正确地办理同代理银行资金清算手续。

 6、做好本岗位集中支付系统应用工作。

  收入专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税收政策及相关法规,不停提升政策、业务水平。

 2、负责协税护税网络管理工作。

 3、负责各项非税收入核实管理工作。

 4、同税务部门定时走访关键企业,做好税源调查工作。

 5、定时分析财政收入情况,立即向领导反馈相关信息。

 6、负责福利企业退税管理工作。

  行政专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教育、科技、计划生育等包含上级条线考评财政投入相关工作。

 2、负责老师工资统一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实施“无偿”教育经费、农村独生儿女父母奖励金发放等项目标审核。

 3、做好教育、科技、文化、计划生育等专题经费管理。

 4、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5、行政事业各项政策宣传、各项津补助清理和规范,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标准统一和解释工作。

 6、上报相关报表和财政信息。

 农财专管员岗位职责

 1、主动宣传党和国家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针、政策和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农民相关法规、制度。

 2、配合分局长做好支农投入估计、调整、统计工作,确保支农投入实现“两个高于”。

 3、负责相关涉农补助政策落实,实施上级部门相关涉农补助管理制度,做好直接面向农民粮食直补、良种补助、农机具补助等涉农补助资金核实、管理、发放及跟踪检验。

 4、负责村干部酬劳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测算、核拨工作。

 5、参与支农项目标立项调研、实施过程跟踪管理、完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并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工作。

 6、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税收政策宣传和税源调查工作,抓好征收、减免等管理工作。

 7、配合所长做好镇级债务调查、分析和预警工作,并建好债权、债务台帐,按月上报债务情况及分析汇报。

  社保专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和法规,不停提升政策和业务水平。

 2、参与民政部门对农村“五保”户、残疾等特困户补助金额确实定工作。

 3、负责对各类民政定补对象财政补助经费发放及管理。

 4、负责本镇范围内各类参保人员管理及相关补助经费台帐工作。

 5、负责农村合作医疗专题基金监督管理。

 6、配合区财政局开展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稽查工作。

 企业专管员岗位职责

 1、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支持企业发展。

 2、了解、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和关键企业财务情况,分析反应企业发展动态和存在问题,为领导决议提供参谋。

 3、按要求要求正确、完整、立即上报外商投资企业季报、年报和企业财务情况。配合市局做好关键企业报表搜集及分折。

 4、做好对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指导,配合市局做好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和年度财务核查工作。

 5、掌握关键企业关键项目情况,对符合上级财政扶持项目主动参与组织申报,对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做好监督、跟踪问效工作。

 6、加强学习,努力掌握财会法规和业务知识,开展调查研究,反应政策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和提议。

 会计专管员岗位职责

 1、主动宣传和落实实施国家会计法令、规章制度,检验督促各项会计法规制度实施。

 2、熟练掌握各项会计法规制度,办事程序公开透明,服务优质

 高效。

 3、加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注册、变更、发放等服务工作,配合区局开展会计执法检验,杜绝会计人员无证上岗。

 4、对当地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验和考评,做好各类会计考试报名宣传服务工作,动员、激励会计人员参与各类会计专业学历教育,不停提升会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5、指导单位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做好建帐建制工作,促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6、建立会计人员信息交流平台,分析、研究、处理会计管理工作中出现新情况。

 7、加强对当地域代理记帐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情况监督管理,抓好会计代理记帐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

 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落实落实上级相关资产管理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镇(街道)行政机关资产管理。

 2、对镇行政机关资产使用情况实施监督,资产处理根据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报批手续。

 3、负责镇行政机关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核和监督工作。

 4、负责镇行政机关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检验督促工作。

 5、加强镇行政机关资产计划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对建成项目和购置设备实施审核、验收等工作。

 内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关掌握财政、财务监督各项政策和法规,不停提升业务素质。

 2、根据国家审计法规、内部审计制度相关要求,负责拟订本镇(街道)内审实施措施。

 3、监督各单位预算收支实施及相关经济活动。

 4、组织人员开展财务互查互审,不定时进行专题审计;编写内部审计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和提议;督促做好内审整改。

 5、负责做好相关原始审计调查资料搜集、整理、建档工作。

 6、帮助上级部门对本级各单位审计活动。

 7、配合基建评审中心做好本级基建项目标评审工作。

  财政票据专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票据监督和管理,建立和登记领、发、销、存台帐;使用票据管理专用软件,立即进行数据录入。

 2、严格审核用票单位资格,按要求范围限量发放票据,做到缴旧领新。

 3、把好票据缴验关,规范票据使用,杜绝乱收费,确保资金立即、足额缴入专户。

 4、监督各单位票据使用,对使用情况进行定时和不定时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向市局通报。

 5、认真做好票据定时清缴和年度清缴。

 6、负责票据保管工作,确保票据安全;并定时盘点,做到帐面数实际相符。

 7、制订票据管理和奖惩措施,对票据使用单位进行考评。

 政府采购专管员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及本级政府相关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统一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各项业务。

 2、主动参与本级建设项目标论证、招投标等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登记本级基建项目标政府采购台帐。

 4、参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级验收及

 采购资金结算审核工作。

 5、加强《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停提升政策实施能力。

 6、自行组织政府采购情况及相关资料分析上报。

  继续教育培训专管员岗位职责

 1、熟悉辖区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建立会计人员参与继续教育培训档案资料。

 2、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宣传发动,落实落实继续教育培训内容、计划及相关要求。

 3、了解和掌握会计人员素质情况,制订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提出培训提议,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工作。

 4、检验督促辖区内会计人员按时参与继续教育培训,确保学习时间,提供良好学习环境,做好会计人员接收继续教育后登记工作。

 5、常常和函校多联络、多沟通,立即反馈相关信息,改善培训方法方法。

 6、宣传财会大中专学历招生计划,激励财会人员不停深造。

 财政信息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文件签收、登记、传阅工作。

 2、认真做好局务会议和其它关键会议文字统计工作。

 3、立即整理文件和资料,做好各类资料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好秘级文件资料保密工作。

 4、立即宣传、报导相关财政、财务工作方面优异经验和优异事迹。

 5、加强学习,不停提升本身政治、业务素质和写作水平,做好财政信息文字组织和上报工作。

 6、热情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立即反馈相关信息。

 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落实实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措施》,统一管理分局各类档案资料。

 2、努力学习档案知识,不停提升业务能力。

 3、认真做好归档资料搜集,整理和分类组卷工作,确保案卷符合质量要求。

 4、认真编制档案目录,合理存放各类案卷,做到查况快速,充

 足发挥档案利用效果。

 5、严格遵守借阅、保密制度,不私自扩大档案使用范围。

 6、切实做好库房“八防”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7、严格实施档案销毁制度,对超出保管期限档案报市财政局、档案局批销。

  计算机专管员岗位职责

 1、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不停提升计算机应用水平。

 2、加强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加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通畅,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正常运行。

 4、确保数据服务器正常运行,确保数据安全。

 5、立即对计算机软件及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进行升级,确保作业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6、定时对各科室计算机硬件及操作系统进行检测,发觉问题立即处理。

 7、定时备份数据,立即查杀计算机病毒。

 8、确保电脑易耗品及备件供给工作。

  集中收付中心审核员岗位职责

 1、实施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本镇(街道)出台各项规章制度。

 2、审核单位收支结报业务、原绐凭证是否正当、合规;填列单据金额、内容是否真实、正确,;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3、审核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实施情况,按镇(街道)要求控制单位支出标准,做好授权范围内资金审批支付工作,对重大问题立即向

 分局领导汇报。

 4、认真查对各单位预留印鉴、领导签字字迹,确保单据审批手续权限和中心立案相符。

 5、增强窗口服务意识,严格根据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处理业务,正确处理好服务和监督关系。

 镇级代理记帐员岗位职责

 1、认真实施《行政机关会计制度》和《机关会计制度》,立即、全方面、正确地做好各单位会计核实工作。

 2、配合单位做好每个月预算计划指标申报工作。

 3、定时编制会计报表,立即报送相关会计资料,做好单位财务信息情况反馈工作。

 4、每个月同单位报帐员进行对帐,确保财务总帐、明细帐、实

 物、银行存款、现金和单位台帐、银行存款台帐之间数据正确无误。

 5、整理、装订并妥善保管村财务原始资料、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每十二个月一次移交村归档保留。

 6、定时检验、分析各村财务收支实施情况,立即向各村提出合理化提议,当好领导参谋。

 7、督促各村立即清理债权债务;配合各村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村级代理记帐员岗位职责

 1、认真实施《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立即、全方面、正确地做好各村会计核实工作。

 2、认真做好各村原始凭证交接手续,并登记签字。

 3、定时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报送相关会计资料,做好村财务信息情况反馈工作。

 4、每个月同村报帐员进行对帐,确保财务总帐、明细帐、实物、

 银行存款、现金和单位台帐、银行存款台帐之间数据正确无误。

 5、整理、装订并妥善保管村财务原始资料、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每十二个月一次移交村归档保留。

 6、定时检验、分析各村财务收支实施情况,立即向各村提出合理化提议,当好领导参谋。

 7、督促各村立即清理债权债务;配合各村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村级代理记帐审核员岗位职责

 1、实施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镇(街道)出台各项规章制度。

 2、审核各村报帐员报送多种原始凭证是否正当、合规、完整;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原始凭证给予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后再进行结报,对不正当原始凭证拒绝受理。

 3、认真实施“四个不予报帐”要求:违反财务制度要求支出不

 予报帐;在额支出项目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不予报帐;超出限额标准支出项目不予报帐;不规范票据不予报帐。

 4、认真查对各单位预留印鉴、领导签字字迹,确保单据审批手续权限和中心立案相符。

 5、审核各村财务收支预算实施情况,严格监督村级支出,预防支出超预算。

 6、对会计代理制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深入改善管理提议。

  勤政廉政制度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热爱本职,忠于职守,奉献岗位,文明办公。

 2、严格实施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实施公创办事制度,公创办事结果,自觉接收群众监督。

 3、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不停提升本身业务素质。

 4、相互尊重,相互了解,相互帮助,全方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认真推行财政监督职能,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6、艰苦朴素,勤俭办事,廉洁奉公,遵纪遵法,主动推进廉政建设,自觉实施“九不准”:

 (1)

 不准断章取义,随意解释政策、法令、要求。

 (2)

 不准越权减免税收。

 (3)

 不准收人情税,拨人情款。

 (4)

 不准挪用公款、贪污、索贿、受贿。

 (5)

 不准用公款游山玩水。

 (6)

 不准弄虚作假。

 (7)

 不准参与赌博和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

 (8)

 不准利用职权乱征、乱罚、乱扣、乱卡。

 (9)

 不准偏护、纵容违法乱纪行为或为一些违法乱纪单位或个人出谋策划、开脱责任。

  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分局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财政干部整体素质,依据《中国公务员法》及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考评 1、对工作人员考评,以工作人员职位、职责和所负担工作任务为基础依据,内容包含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关键考评工作实绩,并把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作为考评实绩关键内容。

 2、定时考评结果分为优异、称职(合格),基础称职(基础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

 3、工作人员考评分为平时考评和定时考评。定时考评以平时考评为基础。实施平时考评结果和机关岗位目标奖挂钩,平时考评结果和个人年度考评挂钩。

 4、工作人员考评相关要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实施。

 二、工作人员调动、轮岗交流 1、分局人员调入(调出),除属组织调动外,均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科室和分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局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办理对应调动手续。

 2、干部实施职位轮岗和交流制度 (1)

 干部轮岗交流必需符合所任职位任职条件,担任正副科长 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五年应实施轮岗交流;直接掌握资金分配、项目分配和拨款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五年必需实施轮岗交流。

 (2)轮岗交流能够在分局内设科室之间进行,也能够在全市财政系统进行,特殊情况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能够跨系统进行。分局通常人员内部轮岗交流由分局组织实施,正副科长级干部及全市财政系统内轮番轮岗交流由市局组织实施,跨系统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3)干部应该服从轮岗交流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要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或降职、免职处理。

 (4)干部轮岗交流应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移交公用物品、工作台帐和资料。

 (5)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应严格实施干部任职回避相关要求。

 三、假期和考勤 1、工作人员因病需要诊疗或休息,通常应取得医疗证实,并经分局领导同意(急诊、公出例外);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相关要求实施。

 2、长久病假在六个月以上恢复工作,必需经医院同意,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医生检验汇报,报分局领导同意,经过 30 天试复工(半休者为二个月),若在试复工期间病假,前后假期连续计算。

 3、病假连续在 30 天以上者,双休假(星期六、星期日)列入病假统计;连续性半天工作、半天病休双休日则不列入病假统计;短期病假双休日则不列入病假统计;短期病假双休日在病假末尾一天不统计病假,在病假中间则计入病假期内。

 4、工作人员确因需要请事假者,须书面汇报陈说理由后,经领导同意方可离岗。急事来不及办理手续时,事后应陈说理由,补办请假手续。但有多种假期者必需用完后方能请事假。整年事假不得超出7 天。

 5、工作人员请假先由所在科室责任人签署意见,报分局局长同意;分局局长请假在报镇领导同时通报市局领导。

 6、探亲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公休假等多种假期均根据国家及上级文件要求实施。

 7、工作人员享受多种假期,必需在不影响任务完成和妥善安排好工作前提下,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科室责任人汇报,按审批

 权限得到同意和办理相关手续后方为有效,不然视为旷工。

 8、工作人员必需严格实施作息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晚到或早走者,应事先向科长陈说事由,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工作人员因公外出,须按审批权限得到同意。

 财政预、 决算管理制度 一、预算编制 1、必需依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标准,确定预算支出定额和年度预算收支指标。依据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要求,在确保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前提下,突出关键,妥善安排各类外出。

 2、预算编制程序依据“公正、公开、细化、透明”要求,全方面推行“零基预算”,支出按功效和性质分类,分人员支出、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和基建支出。凡包含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按要求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基础支出预算定额分人员支出、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定额测算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和本级财力可能确定。

 4、各预算单位上报预算草案经整理、初审、复核、调整后编制本级财政总预算草案。

 5、建立必需预备费及预算周转金。

 6、总预算草案报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人大审查和同意。

 7、总预算草案同意后,下达各预算单位当年预算单位当年预算收支指标。

 二、预算实施 1、会同国、地税部门,认真分析收入形势,主动组织收入,立即足额入库。

 2、审核多种预算支出申请,根据人大同意预算方案,依法进行拨付。

 4、监督检验各单位预算实施情况并进行绩效评价分析,定时向政府、人大和市财政局汇报预算实施情况。

 三、预算调整 1、预算调整是指经本级人大同意本级预算,在实施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减收支,使原同意收支衡有所变更。

 2、立即编制预算调整草案,并报政府审定。

 3、预算调整方案经政府审定后,提请人大审查和同意。

 4、严格实施经同意预算调整方案。

 5、立即编制年度预算支出调整表,并上报市财政局。

 四、决算 年度终了后,根据市财政局要求,立即编制财政决算,经市财政

 局汇审和市审计局审计后,报送人大审查和同意。

 附:部门预算编制步骤。

 部门预算编制步骤

 1、部门预算编制实施综合预算,坚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标准,采取“两上两下”编制程序,下十二个月度部门预算在当年编制完成。

 2、部署部门预算编制。在当年 9 月初,依据区财政局及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向预算单位下达编制部门预算通知,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上报预算提议计划数。在当年 9 月底,各预算单位依据财政分局编制部门预算要求、标准、定额标准编制好部门预算提议计划数,并报送财政分局。

 4、审核预算数提议计划数。在当年 10 月份对各预算单位上报预

 算收支提议数进行初审,核定预算单位预算控制限额后下发到各预算单位 5、上报预算草案。在当年 11 月份,各预算单位依据下达预算控制限额,调整上报部门预算提议计划数,编制本单位预算草案,并再次上报财政所(办)审核。经审核汇总后,在 12 月初向政府、人大提交预算草案,并依据政府、人大意见再次进行修改。

 6、批复部门预算。预算草案经人大审议经过后,在 30 天内向各预算单位批复部门预算。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1、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关键组成部分,纳入乡镇财政统筹安排,实施综合部门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含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尝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尝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收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和政府财政资金产生利息收入等。

 2、财政所(办)是非税收入主管部门,是负责牵头组织镇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订当地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施工作中管理制度和实施措施;配合区财政局做好非税收入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

 3、非税收入各代理银行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和财政分局签署服务协议要求,办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

 4、镇级非税收入缴实施“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实时入专户”管理方法,具体收缴分这直接解缴和集中汇缴两种方法。

 5、财政所(办)是乡镇财政票据主管机关,负责财政票据购领、发放、核销和管理监督工作。镇级非税收入收缴应该统一使用通常缴款书,票据由财政所(办)统一向区财政局申请购领。各征收单位统一向财政所(办)购领,并实施票据领购登记制度。

 6、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后,需办理退付必需在要求退付项目范围内,经审核后,根据要求审批程序办理。

 7、财政所(办)应该加强所属部门、各单位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检验和监督,加强非税收入汇缴、划解、核实、结算等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处理非税收入管理中出现问题。

 8、各征收单位应严格根据国家和上级相关要求收取非税收入,不得多收、乱收、少收或不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级机制,增强非税收入收缴透明度。

 9、对在非税收入管理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要求,违规资金一律追缴国库,并对部门(单位)领导、直接责任人根据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行政处分暂行要求》等相关要求给予处理。

 10 本制度适适用于镇级行政机关、机关和代行政府职能社会团体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集中收付管理制度

 1、国库集中收会制度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收入通国库单一财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给者或最终用款单位,并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和核实。

 2、镇(街道)集中收付中心是财政部门收支实施机构,是镇(街道)财政对外窗口,受财政所(办)直接管理。具体负责办理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征收业务。

 3、实施国家集中收付制度必需遵照预算单位实施主体地位不变、资金使用权限不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实权基础不变标准,规范操作标准,方便单位标准。

 4、纳入集中收付范围包含镇区本级政府范围内行政机关和其它

 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

 5、建立由“预算内存款帐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帐户”、“特设专户”组成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取消各行政机关银行帐户,单位全部支出全部由国库集中收会中心直接支付。

 6、镇(街道)税收等预算内收入全部集中到“预算内存款帐户”,预算单位非税收入、暂存款、上级补助款等要直接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7、根据公共财政支出标准和社会经济建设实际需要,科学客观地界定支出范围,以部门预算为前提,以用款计划为依据,经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据支出管理需要对预算单位工程项目、工资、物品和服务采购等以转帐形式支出实施财政直接支付,对日常零星支出实施备用金报帐支付。

 8、以改革和优化部门预算编、建立财政实施信息系统、实施代理银行工作制度和资金清算措施等配套方法,为集中收付制度提供制度确保。

 附:集中支付步骤。

  集中支付步骤 1、分月用款计划管理。预算单位基础支出由预算管理科每个月3 日前自动生成后交付结算科批复。支付结算科每个月 5 日前批复到预算单位并传输给集中支付中心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由预算单位向预算管理科提出用款计划审请,预算管理科受理在 3 个工作日内审核用款计划并交支付结算科批复。支付结科在 3 个工作日内批复到预算单位,并传输给集中支付中心和代理银行。

 2、支付申请。预算单位依据用款计划和用款需要向集中收付中心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支付审核。集中收付中心受理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按要求进行审核,具体负责审核支付申请是否有用款计划、支付方法是否正确、手续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

 4、资金支付。集中收付中心依据受理审核过支付申请,按要求

 进行复审后,出具资金支付凭证(令)后传输给代理银行。代理银行依据集中收付中心出具支付凭证(令)按要求将资金从“财政零余额帐户”上支付给收款人。

 5、资金请算。集中收付中心天天定时和代理银行对帐,在一致基础上由代理银行出具资金性质分类清算凭证,分别从“预算内存款帐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特设专户”上将当日垫付资金进行划款清算。

 6、会计核实。财政总预算会计、非税收入会计依据要求对下达用款计划和资金清算业务进行会计处理。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等业务由集中收付中心依据相关要求代理单位进行会计核实。

 7、对帐工作。集中收付中心天天和代理银行进行对帐;集中收付中心每个月和财政总预算会计、非税收入会计、财政特设专户会计和预算单位会计进行对帐。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镇级党政机关、机关或其它使用财政性资金(包含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等)单位,凡有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需实施政府统一采购。

 二、单位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见附件)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

 三、政府采购采取以下方法: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起源采购;5、询价;6、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认定其它方法。

 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关键采购方法。采购人不得采取化整为零或以其它方法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如情况特殊必需经镇政府采购办报

 相关部门同意。

 四、政府采购程序:

 1、采购单位依据同意货物采购计划,填写《镇政府采购货物(服务)计划审批表》并注明货物名称、颜色、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参数、产地、数量、售后服务、特殊要求等。

 2、报财政所(办)领导审批、落实资金起源。

 3、报政府采购办审批立案。

 4、采购办依据采购总额确定采购方法。

 五、履约、验收、结算。确定供给商后,采购单位和中标供给商签署购销协议。协议签署后,双方应根据协议约定,在政府采购办监督下推行,协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应根据《协议法》要求办理。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在政府采购办主持下协调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货物验收依据协议约定进行,验收合格,由采购单位填写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经验收人署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供给商。货物由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和供给商直接进行结算,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凭政府采购办审核后购销协议、发票、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等支付货款。

 六、监督检验。镇纪委、监督、财政分局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发觉采购活动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要立即阻止并按相关要求给处罚。

 采购单位私自采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工程和服务或无正当理由应招标而未招标无效,已支付货款不得列支,并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要依法追究关键责任人行政责任。

 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依法严厉处理,触犯刑律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镇(街道)财政分局对本级政府采购情况及相关报表资料,按要求立即上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政府采购(货物)步骤。

  政府采购(货物)步骤

 一、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镇(街道)政府采购货物计划审批表或直接填写镇(街道)政府采购货物计划审批表; 二、报政府领导审批; 三、报财政所(办)领导审批、落实资金; 四、报政府采购办公室; 五、依据经费总额分别采取不一样采购方法:

 1、总金额 1 万以上批量货物采购,实施招议标采购方,采购方案由临方案由临时招议标领导小组确定,达成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要求公开招标。临时招议标小组由镇部门分管领导、镇纪委书记、政府采购办等部门人员组成。

 2、总金额在 1 万元以下低值批量物品由采购办公室会同采购单位一起进行市场采购,采购方案报政府采购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3、对于单位包干费用购置不超出 1000 元办公用具,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六、签署采购协议。协议由政府采购办公室和采购单位一起会同供给商签署。协议一式三份,一份采购供给商、一份采购办公室。为确保质量,采取分期付款或货到验收后付款方法。

 七、验收。货物采购后,采购单位经办人、领导和政府采购办等部门人员,要对所采购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八、付款。依据采购协议、验收单及发票,经镇(街道)领导审批后由集中收付中心直接将款项付到供给商单位帐长。单位不根据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或私自在非定点单位采购货物,集中收付中心将予拒付货款。

 九、入帐。货物购置后符合固定资产条件,依据财政部门资产入帐审批手续,代理记帐中心会计登记单位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单位登记固定资产分类明细帐,并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帐。

  行政实施制度

 1、财政行政实施,是指在财政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财政行政职权,适使用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计划文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活动。

 2、要根据区财政局和本级政府布署,认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计划性文件,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关键,明确实施依据,分解执法目标和执法职责到岗位人,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化、计划化,切实维护行政执法相对人正当权益。

 3、每个执法人员要熟悉和掌握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要常常总结交流执法工作经验,不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4、行政执法时要严格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

 律、法规,遵遵法定程序,重视客观事实,正确运使用方法律条文,规范使使用方法律文书,杜绝行政执法错案。

 5、执法人员要依据相关要求和责任处理好行政执法事务,遇有重大和疑难问题,立即向上请示汇报。

 6、严厉执法纪律。杜绝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执法违法行为。执法时,要做到身份公开,处罚依据公开、处罚程序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受权力公开和处罚决定公开。不准在实施公务时接收宴请等法动,不准偏护、纵容违法行为,不准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意刁难、打击报复或加重处罚。

 7、公开行政执法程序,遵守市财政局制度行政执法公告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措施和行政执法考评评选措施,主动参与市财政局组织行政执法考评评选活动。

 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职责权限,强化制约和监督。

 2、工作人员不得同时兼办预算指标、资金拨付等业务。

 3、出纳不得兼管稽核、记帐、会计档案和票据,“管帐不管钱,管钱不管帐”。

 4、公章由所长(主任)负责保管,银行印鉴卡和财务章由总出纳保管,其它印鉴(私章)实施交叉管理。空白转帐、现金支票由总出纳保管,但不得预留印鉴。

 5、逐笔统计自用票据购领、使用情况,每个月进行查对。票据领用必需以旧换新,逐笔销号。

 6、认真实施指标、资金内审制度,定时对帐簿、报表、指标、

 资金、实物等进行复核审查,做到“相互符合”,复核后签字盖章。

 7、经办人应该在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职,根据制度要求审批意见办理相关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指标、资金等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

 8、不停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不停改善内部控制环境。

 支出审批制度

 1、必需严格实施镇(街道)领导一支笔审批制,任何开支报销事项必需经镇(街道)领导一人审批(领导授权除外)。

 2、各项支出凭证全部必需是税务或财政部门同意印制有效发票。自制凭证、从商店购置“三联单”等,一律视同无效凭证。

 3、支出凭证必需是有效发票或收据,支出额度和项目必需在预算范围内,报销用支出凭证要由经手人写明支出事由并署名;有证实人署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报镇(街道)领导审批;最终经财政分局局长审核无误后给予报支。

 4、大额专题支出,必需按年初预算控制使用;超出预算计划专题支出,须经镇长办公会讨论同意;日常零星支出依据镇制订费用开

 支标准实施。

 5、出纳员必需坚持标准,对多种不规范、不正当、手续不全单据和违反财务制度、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不予报销。

  现金及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1、单位之间经济往来,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范围能够使用现金外,全部应该经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2、发票报销凭正当凭证和完备审批手续。支付现金后,凭证上应加盖“现金付讫”字样。

 3、外出办事暂支现金,需由本人填写暂支单,经领导审批后支付,并确定归还日期。对暂支款,应定时向当事人催收,确保立即结帐。

 4、现金收付业务应立即编制凭证登计入帐,月末应编制现金收、付结存表。

 5、坚持日清月结制度,每个月终了查对现金帐面余额和库存现金,填写库存现金盘点表,如发生长款或缺款应说明原因。

 6、出纳员应依据需要量提取现金。发生现金收入时,应即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在每日下班前应将结存现金存入银行或寄存保管,现金不得放在办公室过夜。每日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出要求限额。

 7、有价证券管理工作分核实(专管员)、保管(出纳)、稽核三个岗位,各指定专员负责。

 8、根据相互牵制标准,专管员负责有价证券核实、新增、转期、结息、处理、报表等工作;保管员(出纳)负责有价证券登记、保管等工作;稽核员(科长)负责有价证券复核、检验等工作。

 9、有价证券新增、处理,须经分局领导同意后由专管员办理;有价证券到期后,由专管员立即办理转存、结息手续;每个月末,专管员须做好有价证券核实和报表工作。

 10、保管员负责有价证券保管工作,并建立有价证券台帐,统计每笔有价证券银行帐号、期限和新增、转期、结息、处理等明细情况。

 11、专管员负责有价证券保管工作,并建立有价证券台帐,统计每笔有价证券银行帐号、期限和新增、转期、结息、处理等明细情况。

 12、有价证券处理包含定时存单转活期、提供质押担保等,处理有价证券必需严格根据要求程序办理。

 13、有价证券应同其它财政资金一样建立检验和监督机制,各岗位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严防财政资金流失。

 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1、财政项目资金是指全部财政预算内外拨款、上级财政专题资金或由财政负担(包含承诺)贷款还本付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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