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小剧场音响系统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村官 发布时间:2020-08-28 点击:

  一.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63150HC508F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文化馆小剧场音响系统改造项目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发布日期:6 2016 年 年 1 11 月

  一.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0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 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供应商请 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 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 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 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 投标/磋商保证金必须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磋商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报价被拒绝,建议 至少提前 2 2 个工作日转账。

 五、 投标/响应文件应按顺序 编制页码。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 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七、 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

 八、 如投标/报价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九、 如投标/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的,请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一、 投标/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三、 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十四、 因场地有限,本中心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周边的停车场停车,如正南路咪表停车位、珠江国际大厦、广州大厦、机械大厦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

 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业务办理指南

 ●

 根据财政部进一步推广信用担保机制的精神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机制,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和风险,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政策保障、便利的融资渠道,有效缓解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

  担保公司:广东盈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审批快捷:采用“绿色审批通道”,担保公司保证 当天完成审批并出具保函; ● 手续简便:申请人只需在担保公司网站下载“政府采购投标委托函”,并将申请资料传真或发送邮箱即可进行审批,无需申请人上门提交资料;保函原件由担保公司送达省政府采购中心及传真回申请人,申请人可在担保公司网站查询或向省政府采购中心咨询保函情况; ●

 收费优惠:按投标(报价)保证金的 1.5%收取担保费,单笔最低保底 300 元/笔。

 业务流程:

  申请人需提供资料清单

  1、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采购文件发票复印件;

 3、采购文件首页扫描件或复印件;

 4、委托担保函的复印件及申请人联系方式;

 5、担保费的转账凭证复印件。

 开户名称:广东盈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佛山顺德支行 账号:11014633946003 服务热线:0757-22662204

 总机:0757-22622388

 传真:0757-22662211 邮箱:gd yingteng@163.com

  网址:

 sdf.lkj//sdf.lkjgdyingteng.com

 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云良路 71 号投资大厦 11 楼

 送达原件 传真复印件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交付保费 出具保函 申请人 申请人提交资料 项目受理、评审 1 、 登 录 盈 腾 融 资 担 保 网 址 :http://www.gdyingteng.com

 2、点击下载资料“政府采购投标委托函”

  +申请资料 3、资料整理后,传真 0757-22662211 或 发至邮箱:gd yingteng@163.com

 担保公司

  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文化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文化馆小剧场音响系统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63150HC508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文化馆小剧场音响系统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148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广东省文化馆小剧场音响系统改造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报价方案。

 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 sdf.lkjgpcgd.com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五、供应商资格:

 1. 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报价人必须具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报价时提供复印件。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 11 月 22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29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8 号之一 1 楼售标书处(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

  一.

 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8 日 14:30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307 室 九、磋商时间:2016 年 12 月 8 日 14:30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307 室 十一、本次采购的磋商保证金 23508 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20-6279 1652 电话:/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8 号之一 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01 号 邮编:510030 邮编:510000 QQ:2946594233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 年 11 月

  一.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1 . 报价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 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2 2 . “★”号条款:《用户需求书》中标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报价无效。

 3 3 .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不符合将影响评分。

 采购项目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备注

 广东省文化馆新馆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一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人民币 148万元 允许进口设备:音箱、配套功放、有线话筒、无线话筒、数字调音台 一、总则

 1. 项目背景

 广东省文化馆新馆(以下简称“新馆”)的建设一直备受省政府和省文化厅的重视,该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 1229 号,已于 2015 年年底完成馆址搬迁工作,并将在2016 年逐步启动面向市民群众的免费开放。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精神,新馆将有超过 80%的场地对外开放,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惠民演出、展览展示、免费培训等公共文化服务。新馆的投入使用,不仅将对全省文化馆业务的开展起示范性作用,对树立广东公共文化大省的形象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达到向群众提供多样化、特色化的文化服务的条件,省文化馆新馆仍有一些设施设备有待升级完善。如小剧场(多功能厅)只配备了基本的灯光音响设备,无法满足群众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的排练、演出、表演等要求。为保证小剧场的正常开放,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省馆需要进一步完善吊杆灯光音响等设备。

 2. 项目简介

 “广东省文化馆小剧场音响系统采购项目”为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以改善原有的设施设备情况而立项采购建设。项目内容包括了:小剧场音响设备的总体优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项目的完成将大大提高剧场的实用性和安全性,为举办各项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专业文艺团体演出活动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一.

 3. 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成交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成交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4.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项目基本要求

 1. 报价人应提供已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2.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 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 4.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报价人都应提供并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 5. 报价人在实际供货时,应提供货物清单、产品样本资料和产品技术性能条件说明书。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6. 报价人所提供产品的性能,配置参数等不能低于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

 7. 报价人应有大型音响工程施工的能力和经验,信誉良好。报价时应提交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成功案例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提供的验收报告或使用证明书复印件盖公章为准)。

 8. 报价人须承担所供货物牵涉的知识产权等法律责任。

 三、技术需求

 1. 质量要求

 1) 承包单位须 须坚持按施工详图及操作规范精心施工,工程质量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该工程须由建设单位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

 2) 本工程按现行国家颁发的质量验收标准,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

 应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均应是合法的、合格的、符合要求的,不得将侵犯知识产权、质量低劣的、不符要求的产品应用于本工程中。

 3) 音响系统工程包括:扩声系统的供货(按《用户需求书》)、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出厂检验、调试、验收、培训等)

  一.

 2. 项目验 收要求

 项目竣工验收时,施工场地须清理干净,否则拒绝验收。承包单位提出验收要求时须提交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全套竣工图及相关资料。建设单位收到上述资料后,要尽快审核该工程是否具备验收的条件,在三天内作出答复。只要竣工条件具备,建设单位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不符要求、不合格的项目承包单位要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符合验收条件方可组织验收,延期责任由承包单位负责。

 3. 项目保修

 ①本报价工程的保修期一年。

 ②在保修期间,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保修。如属使用不当或设计原因引发的质量问题,可由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③ 在保修期间,有质量问题或未在合理的时间内修补缺陷,如承包单位拒绝维修责任,则建设单位有权自行聘人维修,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四、项目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人暂住管理以及施工时如出现安全事故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有权进行监督。

 2.工程施工时,承包单位须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指示牌等),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单位负责。

 3.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要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相应的协调、协作工作。

 五 、设备配置与技术要求

 (一)内容及原则

 包括数字调音台系统、数字接口基站、扩声系统、舞台扩声/返送监听系统以及控制室监听系统。

 本工程的音频系统定位要求是科学、先进、实用,便于大型文艺团体的演出及外来团队演出使用。系统选用的扬声器、调音台、系统网络传输、音源机、处理器、系统所用的线材、接插件等等,应充分地考虑到通用性,并便于互换、维护、保养;系统的信号传输及接口、系统检测、监控、维护要立足于实用,符合小剧场的实际环境和使用要求,系统须安全可靠,而且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兼容性,以便和第三方设备沟通。在系统的构建和深化设计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先进性原则:

  一.

 扩声系统主要体现音频信号的数字化、网络化传输、分配与集中控制技术,系统配置壹台数字调音台作为主数字调音台,作为声控室使用;另外,在舞台配置了流动基站。这样在控制室、舞台之间可以使用数字网络连接,体现了系统的先进性及稳定性。而扬声器系统具有精确控制声场能力,整个系统既有灵活的系统控制又有优异的声场覆盖,在满足现场高质量音色的前提下,充分满足现场扩声声压级、声场均匀度的要求,而不出现话筒回馈。

 2) 可靠性原则:

 系统应具备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技术文件规定功能的能力。应具备系统长期和稳定工作的能力 3) 通用性原则:

 配置的各种音频设备除了应满足系统配置的技术要求外,还应考虑设备的通用性,以便系统今后扩展和扩容。

 4) 安全性原则:

 音频设备、连接器件及电源供应设备均应满足安全性原则,如是进口设备应提供 CE、UL 等主要电气安全标准认证。

 5) 产品要求

 系统中所选用的主要设备(数字调音台,音箱,功放,无线、有线话筒)品牌允许进口品牌。

 系统中所选用的主要设备(数字调音台,音箱,功放,无线、有线话筒)品牌须具有厂家或代理商对此次项目的相关授权正本(提供复印件),或提供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

 ( ( 二)扩声系统说明

 音频系统的组成说明:

 (1)音频系统主要控制设备配置壹台数字调音台,作为声控室固定使用,另外,还在舞台配置了舞台流动基站。

 (2)由于需实现多种功能的演出需要,确定服务于观众厅的扩声系统采用两声道系统,左/右声道共同覆盖全场观众区,并设有独立的低频通道的扬声器方案。

 (3)在舞台、观众厅等位置预留多功能接线盒,可满足系统的需要。

 音频扩声系统中包括扩声系统,信号的控制系统、传输系统以及相应的周边设备、话筒拾音部分和系统的线材、接插件、机柜与之相配合的其它部分。

 音频扩声系统工作位有以下两个部分组成:

  一.

 音频控制室;功放机房; 扩声系统主要由扬声器系统、功放系统和扬声器处理器等构成;信号控制系统主要由调音室调音台和系统处理、网络传输系统、话筒拾音系统、音源及周边系统组成;以达到综合控制的目的。

 ( ( 三)系统功能

 音频扩声系统应重点满足歌舞等大型综艺晚会的演出,满足会议扩声要求,并能兼顾电视转播和直播。

 (四)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为适应不同类型的演出,现场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以 GB/T28049-2011《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多用途类扩声系统一级指标。

 观众厅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按照以下要求:

 指标名称 设计指标 最大声压级 额定通带内:大于或等于 103dB 传输频率特性 以 100~6300Hz 的平均声压级为 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dB~+4dB;50~100Hz 和 6300~12500Hz 允许范围见下图。

 传声增益 125~6300Hz 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8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1000Hz 时小于或等于 6dB,4000Hz 时小于或等于 8dB 系统总噪声级 NR-20。

 (五)系统设计依据

 JGJ-57-2000/J67-2001《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一.

 GB/T28049-2011《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若是进口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和要求:

 各种进口设备要符合上述国家标准外,还要符合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和 CIE(国际电工协会)制定的国际通行标准规范。

 六、系统构成及配置

 1. 扬声器系统

 主扩声系统采用两声道(左、右)立体声扩声方式。

 扬声器部分 音响效果要保证应对不同节目和演出团体的对音色和音质的要求,也就是须满足一专多能的要求。

 (a a )左右声道 扬声器( 左右各 4 4 只 )

 两分频线阵列扬声器

 频率响应优于 62-18kHz 扬声器组水平覆盖角度 85±5° 最大声压级单只不小于 139dB 高频单元不小于 1″,低频单元不小于 2 X 8″ (b b )次超低频扬声器(左右各 各 1 1 只)

 低频下限不高于 40Hz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 133dB 双 15 寸超低频扬声器 能与全频线阵堆叠和吊装使用 (c c )左右拉声像扬声器(2 2 只 )

 频率响应优于 46-18kHz 扬声器组水平覆盖角度:85±5°,垂直覆盖角:65±5°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 136dB 高频单元不小于 1.4″低频单元不小于 15″ (d d )左右超低频扬声器(2 2 只 )

 低频下限不高于 32Hz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 141dB

  一.

 双 18″超低频扬声器 (e e )台唇补声扬声器(4 4 只 )

 频率响应优于 82-20kHz 扬声器组水平覆盖角度:85±5°,垂直覆盖角:85±5°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 115dB

 高频单元不小于 1″,低频单元不小于 6.5″ (f f )舞台流动返送扬声器(4 4 只 )

 频率响应优于 82-16kHz 扬声器组水平覆盖角度:55±5°,垂直覆盖角:55±5°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 134dB 高频单元不小于 1″,低频单元不小于 12″ 2 功放系统

 (a a )主扩声高频功放

 功率输出:

 不小于 8Ω: 4 x 350 Watt RMS;不小于 4Ω: 4 x 600 Watt RMS

  频率响应优于:4Hz--75KHz(+0db, -3db)

 总谐波失真:0.04% 信噪比:-125dB

 (b b )主扩声低频功放

 功率输出:

 不小于 8Ω: 4 x 1000 Watt RMS;不小于 4Ω: 4 x 2000 Watt RMS

 频率响应优于:4Hz--75KHz(+0db, -3db)

 总谐波失真:0.04% 信噪比:-125dB

 (c c )左右拉声像功放

 功率输出:

 8Ω: 2 x 600 + 2 x 350 Watt RMS ;4Ω: 2 x 1000 + 2 x 600 Watt RMS

  频率响应优于:4Hz--75KHz 总谐波失真:0.04% 信噪比:-125dB (d d )超低频功放

 功率输出:

 不小于 8Ω: 2 x 2000 Watt RMS;不小于 4Ω: 2 x 4000 Watt RMS

  一.

 频率响应优于:4Hz--75KHz(+0db, -3db)

 总谐波失真:0.04% 信噪比:-125dB

 (e e )台唇补声功放

 功率输出:

 不小于 8Ω: 2 x 350 Watt RMS;不小于 4Ω: 2 x 600 Watt RMS

  频率响应优于:4Hz--75KHz(+0db, -3db)

 总谐波失真:0.04% 信噪比:-125dB (f f )流动返送功放/ / 次超低频功放

 功率输出:

 不小于 8Ω: 4 x 1000 Watt RMS ;不小于 4Ω: 4 x 2000 Watt RMS 频率响应优于:4Hz--75KHz(+0db, -3db)

 总谐波失真:0.04% 信噪比:-125dB

  3 3 数字调音台及接口箱

 数字 调音台 技术 要求:

 最大混音输入 64 单声道及 8 组立体声

 16 个混音母线输出及 8 个矩阵母线输出通道 本地不小于 32 路模拟输入,16 路模拟输出 16 个静音编组 8 个效果机架 2 个扩展槽 300 个储存场景 内置不小于 10 英寸触摸面板

 不少于 34 个物理推子 可通过音频网络与 I/O 接口箱连接 舞台接口箱技术 要求:

 与数字调音台同一品牌。

 不少于 32 模拟输入,16 路模拟输出,8 路 AES/EBU 输出 输通过音频网络与调音台冗余备份连接。

  一.

 4.音源设备 系统配置 1 台专业 CD 机,1 台笔记本电脑、1 台专业声卡。

 5.周边设备 周边设备是当今音频系统不可缺少的声音处理设备,选用的好坏能直接影响到音色的优劣。系统配置与音箱同一品牌 2 台 4 进 8 出的音频处理器 2 台。

 6.传声器 A、有线话筒 话筒是第一道关口,也是整个音频系统链里关键的一环,话筒选用的好坏,最终会影响系统的音质、音色。为此该系统有线话筒应针对广播、电视对声音质量的高要求配置高质量国际知名品牌。

 电容合唱话筒 2 套; 心形动圈话筒 4 套; 心形电容话筒 4 套 B、无线话筒 无线话筒配置 2 套双通道无线话筒套装。

 以上说明如和货物一览表不符,以货物一览表为主。

 七、货物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产地 1 左右主扩声音箱 两分频线阵列扬声器 8 只 允许进口品牌 ▲频率响应优于 62-18kHz 扬声器组水平覆盖角度 85±5°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 139dB ▲高频单元不小于 1″,低频单元不小于 2 X 8″ 2 次超低频音箱 低频下限不高于 40Hz 2 只 允许进口品牌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 133dB ▲双 15 寸超低频扬声器 3 左右拉声像音箱 频率响应优于 46-18kHz 2 只 允许进口品牌 扬声器组水平覆盖角度:85±5°, 垂直覆盖角:65±5°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 136dB 高频单元不小于 1.4″低频单元不小于 15″ 4 超低频音箱 ▲低频下限不高于 32Hz 2 只 允许进口品牌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 141dB

  一.

 ▲双 18″超低频扬声器 5 台唇补声音箱 频率响应优于 82-20kHz 4 只 允许进口品牌 扬声器组水平覆盖角度:85±5°,垂直覆盖角:85±5°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 115dB

 高频单元不小于 1″,低频单元不小于 6.5″ 6 舞台流动返送音箱 频率响应优于 82-16kHz 4 只 允许进口品牌 扬声器组水平覆盖角度:55±5°,垂直覆盖角:55±5°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 134dB 高频单元不小于 1″,低频单元不小于 12″ 7 主扩声高频功放 ▲功率输出:

  1 台 允许进口品牌 不小于 8Ω: 4 x 350 Watt RMS 不小于 4Ω: 4 x 600 Watt RMS

  ▲频率响应优于:4Hz--75KHz(+0db, -3db)

 总谐波失真:0.04% 信噪比:-125dB

  8 主扩声低频功放 ▲功率输出:

  1 台 允许进口品牌 不小于 8Ω: 4 x 1000 Watt RMS 不小于 4Ω: 4 x 2000 Watt RMS

 ▲频率响应优于:4Hz--75KHz(+0db, -3db)

 总谐波失真:0.04% 信噪比:-125dB

  9 左右拉声像功放 ▲功率输出,不低于以下标准:

  1 台 允许进口品牌 8Ω: 2 x 600 + 2 x 350 Watt RMS 4Ω: 2 x 1000 + 2 x 600 Watt RMS

  ▲频率响应优于:4Hz--75KHz 总谐波失真:0.04% 信噪比:-125dB

 10 超低频功放 ▲功率输出:

  1 台 允许进口品牌 不小于 8Ω: 2 x 2000 Watt RMS 不小于 4Ω: 2 x 4000 Watt RMS

 频率响应优于:4Hz--75KHz(+0db, -3db)

 总谐波失真:0.04% 信噪比:-125dB

  11 台唇补声功放 功率输出:

  1 台 允许进口品牌 不小于 8Ω: 2 x 350 Watt RMS 不小于 4Ω: 2 x 600 Watt RMS

  频率响应优于:4Hz--75KHz(+0db, -3db)

 总谐波失真:0.04% 信噪比:-125dB

  12 流动返 ▲功率输出:

  1 台 允许进口品

  一.

 送功放/ 次 超低频功放 不小于 8Ω: 4 x 1000 Watt RMS 牌 不小于 4Ω: 4 x 2000 Watt RMS 频率响应优于:4Hz--75KHz(+0db, -3db)

 总谐波失真:0.04% 信噪比:-125dB

  13 数字调音台 ▲最大混音输入 64 单声道及 8 组立体声

 1 台 允许进口品牌 16 个混音母线输出及 8 个矩阵母线输出通道 ▲本地不小于 32 路模拟输入,16 路模拟输出 16 个静音编组 8 个效果机架 2 个扩展槽 300 个储存场景 ▲内置不小于 10 英寸触摸面板

 不少于 34 个物理推子 ▲可通过 Dante 音频网络与 I/O 接口箱连接 USB 存储录音;DVS 录音 14 舞台接口箱 与数字调音台同一品牌,是调音台配套设备。

 1 台 允许进口品牌 不少于 32 模拟输入,16 路模拟输出 通过音频网络与调音台冗余备份连接。

 15 音频处理器

 4 进 8 出音频处理器,是音箱的配套设备。

 2 台 允许进口品牌 频率响应优于:20 to 30 kHz(± 0.1dB)

 动态范围:不小于 115dB 失真:小于 0.002% 处理器:40bit 或以上 采样比率:96kHz 或以上 逻辑转换:24bit 或以上 带 RS-232 接口:母 DB-9 带 USB 接口:B 类型 带以太网接口:CAT-5 标准 延迟:最大 650ms 每通道 16 有源监听音箱 不小于 6 寸有源监听音箱 2 只

  17 专业监听耳机 专业监听耳机 1 付

  18 无线手持话筒 射频传输频率范围:

 470-952 MHz 2 套 允许进口品牌 工作范围:直线距离时 500 米 音频频率响应:40–18,000 Hz,(+1 dB, –3 dB). 19 电容合唱话筒 频响 50Hz-20kHz, 2 支 允许进口品牌 最大声压:126dB 1% THD 话筒头:50mm 话筒头在 90º-180º仰角内可 350º旋转关节。

 20 心形动 频率响应:50Hz - 16KHz

 4 支 允许进口品

  一.

 圈话筒 灵敏度:-73dB +/-3dB 牌 21 心形电容话筒 频响范围:50Hz-20KHz

  4 支 允许进口品牌 信噪比:64dB(A)

 最大声压级:125dB 22 话筒支架 高度:不小于 900-1605mm 8 付

  臂长:不小于 840mm 23 专业 CD机 专业 CD 机 1 台

  24 台式电脑 电脑配置:3.2GHz 四核 Intel Core i5 处理器 1 台

  Turbo Boost 高达 3.6GHz 8GB(2 个 4GB)内存,可选配高达 32GB 1TB 硬盘 1 AMD Radeon R9 M380 图形处理器,配置 2GB 显存 Retina 5K 5120×2880 P3 显示屏 27 寸 5K 显示屏 25 专业声卡 12 输入和 12 输出通道

 1 台

  4 x 模拟输入(话筒、线路、乐器) 4 x 模拟输出 (2 x XLR, 2 x Phones) 1 x ADAT I/O 或 1 x SPDIF I/O 光纤

 1 x MIDI I/O 1 x USB 2.0 (兼容 USB 3) 所有输入通道具有数字增益控制

 高阻抗和低阻抗耳机的分离输出

 TotalMix FX (EQ、混响、延迟) 26 安装辅材 根据系统需要配置,国产优质产品。

 1 批 国产 八、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

 1. 为了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需要下列项目管理要求:

 报价人须有详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职员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2. 报价人应详细列出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九、包装、装卸、运输、保管及保险

 1. 包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成交人负责; 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 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一.

 4. 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 5. 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装运标志(唛头)、毛重(kg)、尺码(长×宽×高,用 mm 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6. 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7.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8. 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十、施工、安全组织方案

 1. 成交人须制定周密可靠的施工、服务组织方案。报价人首先应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用户需求书中内容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之上完成项目技术方案的编写。技术方案应至少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总体设计方案;整体运作流程;拟投入的劳力资源调配、机械调配计划、物质供应管理及进度计划安排;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服务承诺;其它等有关内容。

 2. 施工、服务组织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服务组织管理、进度计划、劳力资源调配、机械调配计划、物质供应管理等。

 3. 成交人须制定严谨的生产安全计划,做好防火消防申报和措施,保证施工、服务期安全。

 4. 生产安全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件安全,施工,服务期安全,人员安全保障等。

 十一、安装调试

 1. 成交人负责到用户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2. 成交人应提交详细安装进度表; 3. 成交人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 4. 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成交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5. 调试: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 6. 货物的拆箱、安装、调试等项工作由成交人负责,但须在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十二、验收

  一.

 1. 报价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2. 国内生产的部件须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合格 格证; 3. 国外生产的部件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及原产地证明; 4. 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5. 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成交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十三、培训

 1. 成交人应免费对采购方的专业维护 护运行管理人员进行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专业培训; 2.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应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十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报价人须提供目前市场上技术较先进、成熟的原装、全新产品,并且符合国家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 质保要求:成交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配件需为原装正货,至少提供 1 年内免费保修服务,1 年内货物有任何损坏(人为原因除外),均免收配件费及人工费。并需在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货物及配件的全套原包装以便查询其正货来源; 3.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60 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4. 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人在接报后 1 小时内响应,3 小时内到达现场,48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 48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 十五、项目完成承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1. 本项目建设施工内容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时间内实施完毕(不多于 45 天),所有设计方案和图纸符合国家和有关剧场和公共场所的安全和消防规定后方可实施;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须经审核验收通过。所产生与安全、消防和验收相关的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2.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人承担。

 十六、技术资料

 1. 成交人应于验收后向用户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

  一.

 整的货物技术资料; 2.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货物技术资料。(包括各表的用途、关系及字段说明等)。

 十七、采购人配合条件

 1. 成交人在报价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十八、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如期如数支付款项:

 1. 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2. 第二次付款:项目根据采购人组成的专家组意见修改后,设计方案定稿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3. 第三次付款:项目完成安装和改造,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55%;剩余合同总额的 5%作为项目的质保金。

 4. 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质保期,质保期过后,成交人可向报价人申请支付剩余合同总额 5%的质保金; 5. 采购人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支付部门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时间)。

  一.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

 报价费用说明

 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成交服务费是集中采购机构收取的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以到达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该收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成交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成交金额 (百万元)

 1 以下 1-5 5-10 10-50 50-100 100-1000 1000 以上 费率 1.5% 1.1% 0.8% 0.5% 0.25% 0.05% 0.01% 例如:某货物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 400 万元,成交服务费金额计算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400-100)万元×1.1%=3.3 万元 收费=1.5+3.3=4.8 万元 3. 成交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交纳成交服务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二、

 采购文件

 4. 采购文件的构成 4.1 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1) 报价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供应商须知 4) 磋商、评审、成交 5) 合同书格式 6) 响应文件格式

 7) 在采购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5. 采购文件的澄清更正 5.1 集中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更正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

 5.2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可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及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6. 报价的语言 6.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 响应文件编制 7.1 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7.3 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7.4 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8. 报价及计量 8.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8.2 除非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磋商保证金 9.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9.2 磋商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等形式提交。交纳办法如下:

 1)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399000100100125151

  一.

 银行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300 号金安大厦首层 (此账号为保证金专用账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

 供应商(或代交人)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全称。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2)

 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报价有效期 30 天。

 3)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报价)有效期 30 天。

 4)

 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磋商保证金。

 9.3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9.4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9.5 为使磋商保证金得以顺利退还,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响应文件格式》“退保证金说明”中的内容并按要求填写及签章。

 9.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10.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0.1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叁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10.3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1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

  一.

 明“正本”、“副本”字样。

 11.2 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报价信封》并独立封装。

 11.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11.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 所有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12.2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响应文件:

 1)

 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

 12.3 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报价。

 1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 、

 磋商、评审、成交

 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六、

 询问、质疑、投诉

 14. 询问 14.1 报价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报价邀请函》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5. 质疑 15.1 报价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 5 个工作日;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报价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成交结果提出

  一.

 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报价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报价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5.2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20-62791628;传真:020-62791628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809 室;邮编:510030 16. 投诉 16.1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16.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广州市仓边路 26 号 8 楼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7. 合同的订立 17.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7.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8. 合同的履行 18.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18.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一.

 19. 有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更多细节请见《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第二部分的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

 八、

 适用法律

 20.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一.

 第四 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一、

 评审方法

 1.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终报价及进入综合评审。

 二、

 磋商小组

 3.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4. 磋商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三、

 技术商务磋商

 5. 磋商小组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磋商,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对供应商进行磋商排序。

 6.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7. 磋商文件的修正: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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