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评估

来源:国家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0-09-13 点击:

 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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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目的 为了规范 ABC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控股公司、下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ABC 有限公司、各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

 3.0 基本原则 公司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公司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公司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公司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公司会计以货币进行计量。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公司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4.0 具体内容 4.1 会计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 记账基础及会计计量属性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会计计量属性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如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可以采用相应计量属性计量。

 4.3 记账本位币 4.3.1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4.3.2 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分、子公司采用当地法定币别作为本位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4 外币核算方法 4.4.1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按外币业务发生时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记账。期末,对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进行调整,除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4.4.2 公司以外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在编制折合人民币财务报表时,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利润表中收入和费用项目按照合并财务报

 表期间即期汇率的平均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对境外公司的现金流量表,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期间即期汇率平均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由于折算汇率不同产生的折算差额,在折合人民币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类设“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反映。在折合人民币现金流量表设“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反映。

 4.5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以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作为确定现金等价物的标准。

 4.6 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 4.6.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

 4.6.2 金融资产的计量 4.6.2.1 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4.6.2.2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a.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b.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4.6.3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4.6.3.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将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为公允价值; 4.6.3.2 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

 4.6.4 金融资产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 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d.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 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和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g.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h.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4.6.5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4.6.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4.6.5.2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损失的计量:按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期末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4.6.5.3 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单项金额重大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和经单独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其中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款、应收的出口退税款、处于信用期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信用期限具体按照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协议项中约定的信用期限),其他应收款项按账龄和规定的提取比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标准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5% 一至二年 20% 二至三年 50% 三年以上 100% 4.6.5.4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若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出现持续下降,且其下降属于非暂时性的,则可认定该项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

 4.7 存货 4.7.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

 4.7.2 存货发出的计价及摊销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发出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与货架,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为客户陈列商品而购置的货架,购进时增加货架的账面价值,货架发出时减少货架的账面价值。

 4.7.3 存货盘存制度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法;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

 分陈旧过时等原因导致可变现价值低于成本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定。

 4.7.4 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4.7.4.1 公司的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4.7.4.2 公司需要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4.7.4.3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约定价格、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约定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的金额。

 4.8 长期股权投资 4.8.1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核算。

 4.8.2 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4.8.2.1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母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母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子公司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4.8.2.2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4.8.2.3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应分享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4.8.2.4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产生差额的,对于借方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对于贷方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分别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

 4.8.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按照 4.14 资产减值规定处理。

 4.9 投资性房地产 4.9.1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4.9.2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4.9.3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公司并能够可靠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当期损益。

 4.9.4 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折旧及摊销政策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政策一致。

 4.9.5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按 4.14 资产减值规定处理。

 4.9.6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比照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4.10 固定资产 4.10.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4.10.2 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 各类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4.10.3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各类固定资产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后,确定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 年 5% 3.17% 机器设备 10 年 5% 9.5% 运输设备 8 年 5% 11.88% 办公设备 5 年 5% 19% 模具、冶具 4 年 5% 23.75% 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4.10.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照资产减值规定处理。

 4.11 在建工程 4.11.1 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分项目核算,并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有关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溢折价摊销、汇兑损益等),在相关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计入工程成本,在相关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4.11.2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照 4.14 资产减值规定处理。

 4.12 无形资产 4.12.1 无形资产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

 4.12.2 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4.12.3 对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于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则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4.12.4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 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b.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 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12.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照 4.14 资产减值规定处理。

 4.1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指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4.14 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及方法 4.14.1 减值测试的范围

 报告期末,对于因公司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进行减值测试;除此之外,对于存在下列迹象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a.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b. 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c.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d.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e.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f. 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g.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4.14.2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资产减值损失是根据期末各项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4.14.3 计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4.14.4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15 金融负债的核算 4.15.1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

 4.15.2 金融负债的计量 4.15.2.1 初始确认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4.15.2.2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b.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c.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16 预计负债 4.16.1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4.16.2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同时对该项单独核算的资产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对应的预计负债的账面金额。

 4.17 收入的确认原则 4.17.1 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收入: a.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c.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d.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

 e.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4.17.2 提供劳务收入 a. 对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公司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b. 对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

  况下,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4.17.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等 a.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b.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18 职工薪酬 公司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

 a.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b. 职工福利费; c. 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d. 住房补贴; e.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f. 非货币性福利; g.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h. 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产品成本、劳务成本、建造固定资产成本、无形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19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4.19.1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a.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

 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4.19.2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20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公司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21 所得税费用 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4.22 合并及汇总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4.22.1 合并及汇总财务报表以公司和纳入合并及汇总财务报表范围的各子公司及分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为合并依据,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公司和纳入合并及汇总财务报表范围的各子公司及分公司之间的投资、交易及往来等全部抵销,并计算少数股东损益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合并及汇总编制而成。

 4.22.2 合并及汇总时,如纳入合并及汇总范围的子公司及分公司与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按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对其进行调整后合并及汇总。

 4.23 除上述列出的各项重要会计政策外,未详尽的业务参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各项准则执行。

 5.0 本文件从 200 20 年 年 1 1 月 月 1 1 日起施行,对文件施行前会计处理方法与本核算办法不同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追溯调整的按照准则要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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