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展家庭农场 [发展家庭农场的几点建议]

来源:国家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0-03-30 点击:

  发展家庭农场的几点建议

 1、完善惠农政策扶持。一是财政支持。要统筹安排涉农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要优先安排在家庭农场比较集中、符合相关条件的地域实施。鼓励涉农资金向家庭农场倾斜,积极稳妥推进省、市、县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项目优先安排。二是金融支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灵活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创投基金等方式,帮助家庭农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银行机构为家庭农场进行融资增信,创新家庭农场信用贷款产品。创造条件成立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提供担保服务。开展家庭农场综合性保险试点。完善政府补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家庭农场保险体系,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满足家庭农场风险需求的保险产品。

 2、健全土地流转体系。一是依托县(市、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开展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合同签订、价格指导、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平稳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其承包地,协调好土地流转关系,形成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二是加大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等服务,引导土地碎片化向家庭农场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三是进一步细化全县的土地流转管理办法,规范土地流转机制、方法、流程、用途、期

 限等,防止农用土地流入非农领域、打破家庭农场规划发展瓶颈、提升经济效益增长速度。

 3、强化技术服务指导。一是结合实际构建包含农业部门、农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的家庭农场培训服务交流机制,加强针对家庭农场经营人员的宣传工作, 对其提供必要的政策、技术、信息咨询。二是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握家庭农场人员培训需求, 形成明确清晰的培训目标,以此为导向设置涵盖农业技术、经营管理、品牌打造、产品销售等方面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三是依托“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项目,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多种形式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4、优化服务组织体系。一是构建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政策体系。加强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引导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其他类型的组织参与建设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各类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跨区域服务与协同合作,发挥协同效应,对具有示范效应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必要的财政扶持, 发挥其带动作用,提高服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二是明确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功能定位。结合家庭农场发展实际需要, 引导各类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生产技术、农资供应、产品加工、贮运保鲜、销售渠道以及金融保险、农业信息等方面服务。结合家庭农场

 发展实际需要, 引导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明确服务目标和功能导向,使其成为覆盖农资供应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体系。

 5、规范经营主体发展。一是严格规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并加强宣传。结合本地农业发展的实际, 进一步细化注册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和认定标准, 并加强对家庭农场申请方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信用情况、生产条件的审核, 做到“保质保量”“宁缺毋滥”, 以抑制通过注册家庭农场套取政策福利的行为。二是积极开展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并对家庭农场进行星级评定。根据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投资规模、经济效益、示范效应等对全县家庭农场进行星级年度动态评定,评定结果运用于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授信、贷款贴息、项目申报等。通过扶植和培育一些具有示范性的家庭农场, 为其他农户申请和注册家庭农场提供参考和借鉴。三是积极推进“商标富农”战略和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三品一标、名牌产品、老字号等品牌培植工作。推动农业转型升级,通过品牌引领,促进现代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

 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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