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蚕业局优质蚕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采购询价采购公告4691

来源:实践技能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公告自动 生成的采购项目编号为准)

 归档编号:亚华正信政采询(2017)07 号

 广元市朝天区蚕业局优质蚕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采购

 询 价 通 知 书

 中 国 ▪ 四 川(广元)

  广元市朝天区蚕业局 印制

 四川亚华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 2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 4 - 一、询价采购须知附表 .............................................. - 4 - 二、总

 则 ........................................................ - 6 - 三、询价通知书 .................................................... - 7 - 四、响应文件 ...................................................... - 8 - 五、确定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 ................................. - 13 - 六、询价工作纪律要求 ............................................. - 13 - 七、成交通知书 ................................................... - 13 -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 14 -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 - 16 -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 17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 18 -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 19 - 一、报 价 函(实质性要求)

 ....................................... - 20 -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 - 21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22 - 四、商务应答表 ................................................... - 23 - 五、产品技术参数表 ............................................... - 24 - 六、报价书 ....................................................... - 25 - 七、询价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 26 -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附件 1 ............................................................ - 27 - 第六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 - 28 - 一、资格审查 ..................................................... - 28 - 二、 询价 ........................................................ - 28 - 三、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 29 - 四、一次性报价 ................................................... - 29 - 五、复核 ......................................................... - 29 - 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 - 29 - 七、出具评审报告 ................................................. - 29 -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 - 30 - 九、终止采购活动 ................................................. - 30 -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 ....................................................................................................... - 31 -

 - 2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亚华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元市朝天区蚕业局委托,拟对其所需的广元市朝天区蚕业局优质蚕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采购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

 一、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公告自动生成的采购项目编号为准 归档编号:亚华正信政采询(2017)07 号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蚕业局优质蚕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出具的植物检疫证;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需由县级及以上(含县级)苗木主管部门出具的苗木质量证明书; (4)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方式:

  询价通知书自 2017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08:30- 12:00 下午 14:0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双

 - 3 - 羽凤凰城 3 栋 1 单元 16-1(利州广场旁)现场购买。

 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七、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 年 12 月 01 日10:00(北京时间)。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双羽凤凰城 3 栋 1 单元 1601。

 八、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朝天区蚕业局 地

 址:广元市朝天区蚕业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9-861015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亚华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双羽凤凰城 3 号楼 1 单元 1601 号

 邮

 编:628000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22676

 2017 年 11 月

 - 4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询价采购须知附表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1.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47.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2.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7.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反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未提供查询结果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5 -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询价保证金(实质性)

 金

 额:

 4700 元(大写:肆仟柒佰元整)。询价保证金不得多交、少交。

 交款方式:询价保证金以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递交,不收取现金。

 (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等能确认项目的具体信息)

 收款单位:四川亚华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人民路支行 银行账号:70071500000307 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30 日17:30前(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839-3269605 赵女士 6.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 5%。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蚕业局 开 户 行:采购人指定账户 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账号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7.询价通知书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22676 8.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亚华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69605。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双羽凤凰城 3 号楼 1 单元 1601 号。

 9.询问和质疑 1、对询价通知书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2、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注: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0.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朝天区财政局。

 地址:朝天区财政局。

 11.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朝天区财政局备案。

 12.招标服务费及前期需求论证费用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通知规定和采购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服务费及前期需求论证费用。

 13.投标须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单独提交:1.报名费交纳收据复印件;2.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询价则无须此要求,需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鲜章,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6 -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广元市朝天区蚕业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询价采购的采购机构。本次询价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亚华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3 “询价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询价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询价通知书。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 7 -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询价通知书 6.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6.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询价邀请; (二)询价须知; (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六)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七)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7.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

 - 8 - 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次采购项目不举行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询价采购单位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询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

 - 9 -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并单独提供报价函一份。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评审委员会询价。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

 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写资格性响应文件:

 (1)承诺函;

 (2)询价通知书第三章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14.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部分

  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写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产品技术参数表;

  (3)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产品验收清单;

  (5)售后服务承诺相关材料;

  (6)询价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商务应答表(根据询价通知书所规定的商务要求、其他要求等内容据实填写);

  (8)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

 - 10 - 物和服务以规避询价通知书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9)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0)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做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五章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供应商自行编写。

 16.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供应商参加询价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6.2 询价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第 5 条。

 16.3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1)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7)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 11 - 17.询价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询价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询价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询价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询价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询价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询价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其中每部分文件分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单独提供报价书一份。两部分响应文件均应在其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并在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8.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 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

 - 12 - 编号、项目名称。

 19.2 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9.3 单独提供报价函一份。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合格后,供应商应当在现场提供一份已填写完整,密封完好的报价书(密封袋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由招标组织单位现场公开报价,报价只公布总价,本次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评审委员会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

  20 .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询价采购单位将告知供应商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询价通知书的文号应当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和询价通知书的文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询价通知书的文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0.4 本次询价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询价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 13 - 五、确定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

 22. 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报名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六、询价工作纪律要求 23.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询价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询价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询价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七、成交通知书 24.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询价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

 - 14 - 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亚华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9-3269605。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8.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至四川亚华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9-3269605。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 15 -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

 - 16 - 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方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 17 -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3)提供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4)提供 2017 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询价适用);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询价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复印件; (9)提供苗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提供所投产品市级以上(含市级)出具的植物检疫证复印件; (11)提供所投产品县级及以上(含县级)苗木主管部门出具的苗木质量证明书复印件; (1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成交后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备注:上述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 18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朝天区蚕业局优质蚕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品名)名称 规格及技术参数 采购数量 1 “强桑 1 号”桑苗

 规格:当年生嫁接苗,根茎部青黄交界处直径达0.8 厘米以上,接口愈合良好,根系发达,植株高度 50 厘米,无病虫危害,合格率达 100%.

  30 万株 2 “嘉陵 30 号、红果2 号”桑苗 规格:根茎部青黄交界处直径达 1.0 厘米以上,接口愈合良好,根系发达,植株高度 50 厘米,无病虫危害,合格率达 100% 各 0.25 万株,共计 0.5 万株 三、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 7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广元市朝天区行政辖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文安乡、马家坝乡、羊木镇、转斗乡)。

 3、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4、验收方法:现场抽样。

 - 19 - 第五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 20 - 一、报 价 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通知书,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询价的有关事宜。

 一、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实质性要求)

  二、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实质性要求)

 三、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 21 -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诚信情况(实质性)。

  六、询价通知书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通知书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 22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 授 权 声 明 :

 ( 供 应 商 名称 )

 (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 职 务 )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 23 - 四、商务应答表

 序号 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询价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 24 - 五、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询价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询价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询价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 25 - 六、报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项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报价 总价(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小写:

  元)

 报价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报价书不在响应文件中反映,开标时现场单独提供一份密封好的报价书。

 - 26 - 七、询价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 27 - 附件 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四川亚华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按照询价通知书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前期需求论证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 28 - 第六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一、资格审查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2、供应商资格审查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为依据,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询价保证金,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3、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4、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

 5、评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6、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二、 询价 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 29 - 三、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

 四、一次性报价 1、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供应商进行报价,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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