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工资分配管理办法(新修改讨论稿) 修改后的土地管理办法

来源:实践技能 发布时间:2020-03-23 点击:

  白腊坪煤矿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了充分调动全矿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职工惜业守业、争优创效,根据《四川达竹煤电(集团)公司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达竹人[2011]64号)以及配套分配管理规定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白腊坪煤矿的生产及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科学确定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调整分配结构,工资收入体现劳动效率、劳动效果、安全管理责任,向技术、向管理岗位适当倾斜,风险共担,效益共享。

 (二)工资收入以搞好安全工作为前提,以提高劳动效率完成生产任务为目的,以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目标为宗旨,精细管理,效果考核。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鼓励节能降耗、增效创收。

 (二)工资分配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生产任务(产量及进尺)、产品及工作质量、经营效果挂钩,不突破达竹公司核定的工资成本和工资总额。

 (三)根据不同的岗位工种性质和岗位职责,重点体现技术、管理岗位合理的工资报酬差别,兼顾公平。

  三、工资分配形式

 (一)采掘队各操作岗位、机电队电钳工(含加工班组、综采综掘包机班组)、通风队密闭维修班、运输队各操作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煤质、生产计划等挂钩考核。

 (二)二三线三班制操作岗位,实行台班工资制,非三班制操作岗位,实行岗位标准工资制,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全矿产量和进尺挂钩考核。

 (三)综采综掘队电钳工、机电队电钳工(含包机组)实行技能津贴,与本人技术水平、工作实绩挂钩考核。瓦斯检查工实行现场安全监察津贴,与所负责头面的安全业绩挂钩考核。

 (四)地面部分特殊岗位(河边和二级加压站水泵工、地面推煤司机、水电维修工)实行包干工资制,与安全、生产任务、质量标准化挂钩考核。

 (五)采掘队干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与安全、生产任务、质量标准化、煤质、材料消耗等挂钩考核。

 (七)机关管理人员、机通运队队干实行岗位工资制,与安全、生产任务、质量标准化等挂钩考核。

     四、工资序列及标准

 工资序列由岗位工资、安全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其他工资(年功工资、津补贴、假别待遇等)构成。安全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津补贴的发放均以实际上岗出勤达到规定为前提条件,按实际上岗人数计发。

 (一)岗位工资

 操作岗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一,管理岗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二,新进操作岗人员、新进国家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岗位标准按达竹公司规定执行。岗位日工资标准的计算一律按计薪工作日(21.75天)计算。

 (二)安全工资和效益工资

 1、安全、效益工资。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采掘队干的安全和效益工资均实行年度考核计发。

 机关生产口管理、非生产口副科级以上管理的安全工资实行年度考核计发,效益工资按月考核计发。

 机关非生产口副科级以下管理人员、全矿操作岗位员工的安全和效益工资按月度考核计发,月度考核办法、年度发放及考核办法另文下达。

 2.各类新进人员在试用期或见习期内,按对应岗位标准的70%执行,部门负责人被聘为副总师的,按副总师标准执行。

 (三)奖励工资

 1、属达竹公司行文规定的奖励,按达竹公司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各项目相关负责人向劳资科提供达竹公司领导审核签字的奖励资料,经劳资部门在达竹公司结算工资粮票后方能兑现奖励。

 2、本矿自行设置奖励,其奖励办法必须符合《达竹煤电(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各单位(部门)奖励工资的通知》(达竹人[2011]397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奖励的发放必须报达竹公司审批,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不发放。

 3、基层连队利用节余工资对本队职工进行内部奖励,必须先拟定办法经本队民管会讨论通过,并报矿工会、劳资、纪监审查认可,再报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年功(工龄)工资

 实际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按6元/年计算;11至20年的,按7元/年计算;21年至30年的,按8元/年计算;31年及以上的按10元/年计算。年功工资不进入各单位工资结算表,由矿核定计发。

 实际工作年限的确定:关闭破产重组人员以资产重组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计算;新招收或聘用的合同工以最后一次进入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计算;未参与破产的本企业原固定工和原全民劳动合同制工及混岗集体工从其参工(含军龄、知龄)之月起计算。

 (五)津补贴工资

 1.井下生产津补贴:

 采煤、掘进(含瓦检)工:40.6元/工,其中:井下艰苦津贴30元/工,班中餐10元/工,矽尘保健津贴0.6元/工。

 井下辅助及其他下井人员:25.5元/工,其中:井下艰苦津贴15元/工,班中餐10元/工,矽尘保健津贴0.5元/工。

 班中餐、矽尘补贴不纳入各单位计件工资结算,由矿按人员定位系统统计数为依据核实单列结算发放。

     2.夜班津贴

     井下夜班按6元/工执行、地面夜班按4元/工执行。

     3.有毒有害津贴

     充电工、电焊工、绕制工:0.60元/工

 4.女工卫生费:10元/月

 5.高温津贴

 (1)符合《煤炭行业特殊工种目录》规定的高温工种(锅炉工、锻工),在每年5-9月以实际上岗出勤按8.0元/工执行。

  (2)对于地面从事露天作业的非高温工种(矸石山信号把钩工、煤坪推煤司机),每年5-9月内在气温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中持续作业6小时以上的,以其在高温时段(早、中班)的实际出勤,按8元/工计发高温津贴。

 (3) 对于地面室内未安设风扇、空调等降温设施或未采取其他降温措施降温的非高温工种工作人员(机电队地面加工班组、矸石山绞车司机、地面翻煤工、地面水电维修工、护矿工、皮带司机、井口计量工、洗衣工),每年5-9月内在气温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时持续作业6小时以上的,以其在高温时段(早、中班)的实际出勤,按8元/工计发高温津贴。

 (4) 高温天气以**市专业气象台公布的高温天气日历数为准。

 (5)非《煤炭行业特殊工种目录》规定的高温工种人员,在作业环境发生改变不符合享受高温津贴条件时,不计发高温津贴

 。

 6.班组长津贴

 班组长津贴的标准见附表三,一二线基层连队班组长以矿文件任命为准,三线班组长由部门确定,班组长津贴按月度标准考核计发,严禁班长津贴超标准、超职数发放。

 班组建制及班组长的设置,10人及以上的班组设班长1名,副班长1名;4至9人的班组设班长1名,3人及以下的工作单位原则上不单设班组。班组长发生变更,由队长按规定向矿工会报批。

 一二线基层连队生产工序或班组建制发生较大变化,不需再保留班组时,原班组的班组长津贴从次月起停发。

 7、瓦检员安全监察津贴:采煤工作面25元/班,掘进工作面20元/班(含掘进专项巷修),按采掘头面实际生产天数考核计发,考核办法另文下达。

 8.群监员津贴:采掘岗位120元/月.人;井下辅助岗位60元/月.人,地面岗位30元/月.人。

 所聘人员及考核以矿工会文件规定为准。

 9.职称津贴

 初级职称:员级100元/月、助级150元/月;

 中级职称:200元/月;

 高级职称:300元/月;

 在煤矿主体类专业(即:采掘、机电、通风、地测专业)岗位上工作的职称津贴,按标准上浮10%后执行。

 享受职称津贴范围人员指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并被本矿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在岗管理人员。经考核确认未尽到职责的范围内人员,取消当月职称津贴。生产专业岗位上的考核由总工程师负责提供取消依据,非生产专业岗位上的考核由政工部负责提供取消依据。

 10、电钳工技能津贴

 执行电钳工技能津贴人员范围:综采队电钳工、综掘头电钳工、机电队电钳工、机电队包机组电钳工。技能定级每年考核评定一次,考核评定办法另文下达。

 初级:10元/班

 中级:15元/班

 高级:25元/班

 技能津贴按每月制度出勤核定计发。

 11.其他补贴

 (1)机关管理人员跟班补贴(指领导特别安排的须与工人同进同出的点跟、矿安监处安排的不少于6小时的片区巡视):50元/个;双休日跟班100元/个。

 (2)机关管理人员带班补贴(指副总工程师及领导带班):50元/个;双休日带班100元/个。

 (3)机关管理人员夜间查岗补贴:20元/个;双休日查岗30元/个。

 (4)调度值班补贴:按达竹公司规定安排的领导值班(按规定留矿休息的不享受补贴待遇),其值班补贴按工作日值班30元/天,周末值班50元/天执行。

 以上四项补贴均以矿安监处考核合格的个数为准,经安监处长和矿长审核签字后作为计发依据。

 (六)假别待遇

 探亲假、婚丧假、病假、计划产假、计划生育假、公假和带薪年休假等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矿按规定计发支付。假别工资核算一律以矿劳资或政工部门出据的正式假条为准。

 1.带薪假:公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按职工所在工种(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所有管理人员的假别工资标准均以附表二所确定的岗位工资标准为计算标准。年休假按国务院《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具体实施办法按(白腊坪劳[2008]107号)文件执行。

 2.劳动保护假:病假(医疗期内)、伤假(停工留薪期内);

 (1)病假(医疗期内)待遇以职工所在工种(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为基数,同时根据川府发[1988]170号文件按以下规定计发:

 工作年限

 六个月及以内计发比例

 六个月及以上计发比例

 连续工龄不满十年

 75%

 65%

 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

 85%

 70%

 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

 95%

  

 75%

 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

 100%

 按上述规定计发的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癌症病可在上述比例基础上增加10%,但不超过100%。医疗期严格按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执行。医疗期满后无特殊情况未复工的,一律停发工资待遇。

 (2)工伤假工资的计算: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伤假工资、效益工资,不享受安全工资。伤假工资按职工本人受伤时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效益工资按本队效益考核结果执行。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按《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假别天数管理规定》(达竹人[2009]371号)规定执行。

 停工留薪期满经本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仍需停工治疗的,按本人受伤时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的80%计发伤假工资,停止享受效益工资。凡停工留薪期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一律停发工资待遇。

 工伤治疗终结或鉴定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伤情严重,经定点医院证明确需护理的,由伤员所在单位负责安排护理人员:由职工护理的,其实际护理出勤工资待遇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计发;由伤者家属护理的,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分别按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40%、50%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3)劳动待遇假

 加班工资: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内被安排加班的,按职工本人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不含安全、效益工资)日标准的300%计发。所有队级、机关管理人员的日标准均以附表二所确定的岗位工资标准为计算标准。机关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发生多工作日,在特殊情况下,发生多工作日,必须经矿长审批签字方能结算计发。二三线三班制岗位,按台班数核发加班工数。

 (4)年终计划停产检修,在停产检修期间无工作任务的人员,按15元/天发放生活费(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停产期间由单位组织学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学习期间的工资;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旷工处理。

 五、岗位设置及定员

     二、三线操作岗岗位设置及定员另文下达,定岗定员的管理,按照达竹公司劳动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本矿根据生产实际按需增减。

 六、工资分配的具体运作与管理

     岗位工资及生产性津补贴的分配按工种性质实行计件、台班、计时、包干等方式结算分配。

 (一)采掘队操作岗计件工资分配

     1.采掘队计件单价组成。

 采掘队计件单价=采掘综合岗位工资日标准53元/工(岗位标准1150÷21.75)+32元/工(井下艰苦津贴30元/工,三分之一夜班津贴

 2元/工)。

 2. 劳动定额按《集团公司统一劳动定额》、《白腊坪煤矿统一劳动定额》执行。

 3.采掘各队计件人数的确定

     采掘各队计件人数按当月实际在册人员确定。本队连续休工在66个工作日以上的长伤、长病假人员不计入当月计件人数。新工人当月15日(含)前分配调入的,从次月起计算为计件人数,15日之后分配调入的,从第三个月开始计算为计件人数;当月15日(含)前调入人数从当月起计算为计件人数,15日之后调入人数从次月起计算为计件人数;终止或解除合同人员、调出人员从次月起核减计件人数。

 4.班组长津贴,以矿文件任命的班组长为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结算。

     5.结算及支付办法

 (1)煤炭产量以供销科井口计量为准,掘进进尺以生产科地测现场实际收尺为准,经部门负责人、生产副矿长审核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

 (2)结算公式:

 采掘队当月可供分配工资总额=产量(进尺)÷执行定额×计件单价×结构考核得分%+超产工资+计件外计时工资+班长津贴+考核后安全、效益工资±奖惩工资

 超产工资结算:

 采掘队当月实际完成生产计划的比例达到105.1%及以上时,当月实际完成的产量(进尺)另按下表标准结算超产工资。    

  采掘工作面超生产计划结算明细表

 类别

 超额结算标准(元/吨、米)

 完成比例105.1%至110%

 完成比例110.1%至120%

 完成比例120.1%以上

 掘进

 炮掘岩巷

 90

 110

 130

 炮掘单层半煤岩巷

 70

 90

 110

 炮掘煤巷

 50

 70

 90

 机掘单层半煤岩巷

 50

 65

 80

 采煤

 综采、机采

 1.5

 2.0

 2.5

 炮采

 2.0

 3.0

 4.0

 说明:1.掘进加价部分必须是当月的实际成巷进尺,开拓巷道车场等超大断面,按断面折算后的进尺核定。

 2.采煤加价部分必须是当月工作面实际产量,开切眼煤不进入加价。

  

 (3)支付范围

     采掘队实结工资总额应支付在回采、掘进施工过程中各道工序及安

 全工作、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工作等其他工作所有用工的工资及安全和效益工资、井下艰苦津贴、夜班津贴、班(工)长责任津贴和奖励工资等。

 6.考核

 采掘一线操作岗职工的计件工资实行产品工资总额与当月安全效果、质量标准化、产品质量进行挂钩考核结算。其中生产任务占50分、安全占20分、质量标准化占20分(掘进占30分)、煤炭质量占10分(指采煤队)。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五。扣分不超过所占比例。

  (二)机通运队操作岗工资分配

 1、机电队电钳班(含包机组电钳工)、加工班,通风队密闭维修班,运输队各班组均按计件结算工资。其余工种按计时或台班制结算工资。

 2、实行计件工资管理的队或班组,其计件管理按照《白腊坪煤矿二三线计件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3、劳动定额按《白腊坪煤矿统一劳动定额》执行,属维修维护等不能明确计量的工作,按定包工时结算,各工种定包工时见附表四。

 4、计件单价依照本办法岗位工资标准,按计薪工作日21.75确定。

 5、机电队包机组电钳工,按定岗人数以综采综掘队计件人均工资的80%为基数结算岗位工资(不包含绩效工资、安全工资、井下津补贴)。

 6、通风队瓦检工所负责的非生产头面(含年终计划停产)的瓦斯检查工作,岗位工资按二线二类岗位标准、井下津贴按二线标准结算。

 7、结算公式:

 计时班组当月可供分配工资总额=月岗位工资标准(或台班日标准工数)×结构考核得分%+核定津补贴+考核后安全、效益工资±奖惩工资

 计件班组当月可供分配工资总额=结算工时×计件单价×结构考核得分%+核定津补贴+考核后安全、效益工资±奖惩工资

 运输队当月可供分配工资总额=核定车数×计件单价×结构考核得分%+核定津补贴+考核后安全、效益工资±奖惩工资

 [核定车数=当月井口原煤实际产量÷0.8+当月实际进尺(不含切眼、反眼)×10+材料及杂物车]

 [计件单价=全队定员岗位工资总额÷(矿全年月平均原煤计划产量×90%÷0.8+全年月平均掘进计划进尺×10+1200车)]

 全年月平均计划按11.5个月计算,运输计件单价随全矿采煤队原煤完成计划的百分比同步上浮。

 8.支付范围

 机通运队实结工资总额应支付本队所有人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及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工作等其他工作所有用工的工资、安全及效益工资、井下生产性津补贴、夜班津贴、班

 组长责任津贴和奖励工资等。

 9.考核

 机通运队连队结算的工资总额与当月安全效果、质量标准化、工作任务(产品)质量等进行挂钩考核。其中安全占20分、质量标准化占20分、工作任务占60分。考核细则详见附表五。

 通风队安瓦员的安全与质量标准与所负责头面挂钩考核。

 (三)三线操作岗位工资分配

 1、供销科推煤司机、生服司水电维修工、河边和二级加压站人员实行岗位包干工资分配管理,按定员岗位结算工资。

 岗位包干人员工资=实际人数岗位工资×结构考核得分%+1个绝对额岗位标准工资+核定津补贴+考核后安全、效益工资±奖惩工资

    2.计时或台班工资制人员按岗位工资标准或岗位日标准工资结算分配。

 结算公式为:

 当月台班制人员应得工资=出勤工数×岗位工资日标准×结构考核得分%+核定津补贴+考核后安全、效益工资±奖惩工资

 当月计时人员应得工资=月岗位工资标准×结构考核得分%+考核后安全、效益工资+核定津补贴±奖惩工资

 3、考核

 三线操作岗位人员的岗位工资实行与安全效果、产量完成情况、质量标准化(

 含工作职责)进行挂钩考核。其中:安全占20分,生产任务占60分,质量标准化占20分。扣分不超过所占比例。

 (四)二三线与矿井生产任务挂钩的,总体上以集团公司下达全年生产计划除以11个月为月度考核基数(其中:原煤占80%,进尺占20%),实际完成百分比每增减1%,考核分加减1分(不包括计件人员)。

 (五)队干、机关管理人员工资分配管理

 基层队干的工资不在各队操作岗实结工资总额之内,矿按如下办法考核结算计发,由矿劳资科造表发放。

 1.采掘队队干工资计发办法

 (1)采掘各队队干的岗位工资只作为假别工资计算标准,具体分配办法按本队当月实结计件总额(不含安全工资、效益工资、超产工资)人均工资为基础,与本队当月完成生产计划比例挂钩,实行超产系数浮动制结算。基础系数标准正队级为2.0,副队级为1.6,与安全、本队质量标准化、煤质、材料消耗挂钩结构考核,工作职责考核按矿精细化管理制度执行,具体结算公式如下:

 采掘队干工资=(本队当月计件人均工资×工资系数)×结构考核得分%×精细化考核得分%+本人实际井下津贴±奖惩工资

 本队计件人均工资=[本队当月实结计件工时工资总额-(本队当月实结计件工时数×井下津贴30元)]÷本队当月计件人数

 队干井下津贴以人员定位系数实际统计数据为准,按本人实际下井个数结算。

 奖惩工资按有关规定或决议执行;未作责任明确的,按正副职1:0.8的比例分配。

 (2)工资浮动系数按下表执行:

   

  

  

  

  

  

  

  

 类别

 完成计划比例

 浮动系数

 正队级

 副队级

 备注

 完成比例85%及以下

 1.2

 1.0

  

 完成比例85.1%—90%

 1.4

 1.12

  

 完成比例90.1%—95%

 1.6

 1.28

  

 完成比例95.1%—100%

 1.8

 1.44

  

 基础系数

 完成比例100.1--105%

 2.0

 1.6

  

 上浮系数

 完成比例105.1--110%

 2.1

 1.68

  

 完成比例110.1--115%

 2.2

 1.76

  

 完成比例115.1--120%

 2.3

 1.84

  

 完成比例120.1--125%

 2.4

 1.92

  

 完成比例125.1--130%

 2.5

 2.0

  

 完成比例130.1%及以上

 2.6

 2.08

  

  

 (3)结构考核。

 采掘队干结算工资总额结构考核:安全占20分,质量标准化占20分(掘进占30分),煤质占10分(指采煤队干),材料消耗控制占10分,生产任务占40分。扣分不超过所占比例。结构考核后实得工资低于800元时,按800元计发实得工资。考核细则详见附表五

 生产任务:本队当月生产任务完成比例在100%—105%,考核分不加不减,完成比例在100%以下实行扣分,完成比例在105.1%以上实行加分。

 工作职责以本队队长精细化考核得分作为本队工资结算的依据。本队其它队干在结算工资总额内按各自的考核分进行分配。

 2.机通运队干、机关管理人员计发办法

 (1)机通运队干、机关管理人员按矿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安全工资、效益工资标准考核计发。井下津贴以人员定位系统统计数据实计发。

 结算公式:

 范围内人员当月工资总额=本人岗位工资标准×考核分%+核定津补贴+考核后效益、安全工资±奖惩工资

 (队干、机关副科级及以上管理的安全、效益工资当月不结算,按年度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2)结构考核:

 机通运队干、机关管理岗位工资总额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全矿生产任务、材料消耗挂钩,实行结构考核,扣分不超过所占比例,考核细则详见附表五。工作职责考核按矿精细化管理制度执行。

 ①、机通运队干:安全占20分、本队质量标准化占20分、本队材料消耗控制占10分、生产任务占50分。

 ②、机关管理岗位:安全占20分、矿井或专业线质量标准化占20分、材料消耗控制占5分、煤质占5分、矿井生产任务占50分。

 ③、生产任务:以达竹公司全年生产计划分解到每个月的计划为基数(其中:原煤产量占80%,掘进进尺占20%),实际完成百分比每增减1%,考核分加减1分。

 七、计时工的管理办法

 (一)各生产单位岗位工作职责范围内工作、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工作等,矿一律不另结算计时工,各队无法日常性落实的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工作等,当月内部工资分配可预留节余工资,待集中安排或整治时支付所发生的工资。年终停产检修,所列检修项目属于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范围内工作的,矿不再重复结算工资。

 (二)因生产需要,由生产调度平衡安排的不属本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经业务部门验收合格的,其计时工结算,经调度主任审核,生产副矿长签字后,劳资科按定额或确定人数结算。属于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或管理失职造成的,由调度主任审核,明确工时拔付单位(承担工时费用的责任单位或个人),经生产副矿长审批后,劳资方能结算,未明确工时拔付单位的,不予结算。

 (三)影响生产,按照谁影响、谁负责的原则,由调度主任在当天生产碰头会上明确并追究责任,经追查属矿客观原因造成的影响,只结算误工的井下津补贴。属管理失误造成的计时工,由责任部门或相关责任人承担工时赔偿。

 (四)专项工程或重大工程竣工后,必须经主管业务部门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并经生产副矿长审批后,劳资方能按定额结算。

 (五)所有计时工的结算,一律实行报批审核制度,并以工种岗位对应的岗位工资(不含效益、安全工资)日标准结算,属各队与队之间平衡支付的,在生产碰头会上可自行确定,由调度主任标明;发生的地面计时工,不得结算井下津贴。

 八、其他规定

 (一)安全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的分配资格,只以实际上岗出勤为准(公假、年休假按实际出勤计算),当月实际上岗出勤不足制度工作日2/3的(即15个及以下)不计发;实际上岗出勤在15个至21个的,按标准的50%考核计发;实际上岗出勤

 达到21个及以上的,按全额考核计发。

 (二)各基层队和有操作岗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队或本部门具体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经队民管会或部门职工讨论后并报矿工会、纪监审办、劳资科审定备案后实施。其内部分配要充分体现“向技术含量高、安全管理责任大的工作岗位倾斜”的指导思想,严禁队、班内部大锅饭现象。

 (二)各生产连队或部门的内部工资分配考核办法必须要落实到每一个职工,各生产连队内部考核的扣款进入本队节余工资,由矿劳资科、财务科建账管理,其余各单位(部门)的考核扣款纳入矿工资基金管理。

 (三)岗位工资及效益、安全工资等实行“岗动薪动、岗变薪变”的原则;所有奖励性工资的发放均实行与实际上岗出勤挂钩考核的原则。

 (四)执行技能津贴的电钳工,每年进行一次技能测评,技能津贴按测评结果对应执行。各队电钳工的岗位工资标准,要根据操作技能水平、工作态度、业务素质情况实行内部浮动分配,浮动比例可在±30%范围内,工资分配不突破结算的工资总额。

 (五)生产连队的内部工资分配可实行以丰补欠,补欠金额必须按规定程序申报和报批,并在工资表单列显示。补欠金额只能来源于本队结余工资,补欠金额不得超过本队实际节余总额。

 (六)按达竹公司规定,正常生产情况下,矿实际工资分配不得突破达竹公司结算额度,每月应有不低于10%的余额。

 (七)本办法适用于与矿签订了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职工。

 (八)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安全工资、年功工资、津补贴等标准,在达竹公司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附表:1.白腊坪煤矿操作岗职工岗位工资标准

 2.白腊坪煤矿管理岗职工岗位工资标准

 3.白腊坪煤矿班组长津贴标准

 4. 白腊坪煤矿二三线计件定包工时工明细表

 5. 白腊坪煤矿职工工资结构考核细则

  

  

  

  

  

  

 附表1

 白腊坪煤矿操作岗职工岗位工资标准

 岗位类别

 岗位工资标准

 月度安全工资

 效益工资标准

 执行范围

 井下采掘岗位

 一类

 1150

 620

 620

 采煤工、掘进工、综采电钳工

 二类

 1130

 采、掘队巷道维修工、

 三类

 1100

 采煤队溜子司机、采煤队支柱管理工、采掘队一般电钳工、采掘队运料工、采掘队机车司机及跟车工、采掘队小绞车司机、采掘队信号把钩工、采煤队放煤工、采煤队乳化泵司机、采掘队皮带司机、采煤队记量工、掘进队钉道工、掘进队辅助工、采掘队水泵司机、安瓦员(瓦检工)

 井下辅助岗位

 一类

 1060

 440

 440

 井下巷道维修工、井下两米及1.6米斜巷信号把钩工、井下电工、井下钳工、机矿车维修工、井下设施工、井下机车电瓶维修工、井下地质测量工、安监信息员

 二类

 1040

 井下钉道工、井下机车司机及跟车工、井下1.2米及以上绞车司机、井下翻煤工、井下胶带司机、井下地滚工、井下安全质量检查工、井下电子电工、井下通信设备维修工、井下瓦斯监测监控工、井下皮带司机、井下通风防尘工、井下防爆设备检查工、

 三类

 1020

 井下压风机司机、井下小绞车司机、井下水泵司机、井下坑代兼电锯木工、井下废旧材料回收工、井下测风测尘工、

 四类

 1000

 井下煤质采制样工、通风调度员、井下库管工、井下架空人车司机井下配电工、运输调度员、井下设备管理工、井下其他二线工种

 地面岗位

 一类

 910

 375

 375

 锻工、矸石山人力翻矸工、矸石山挂钩工、车工、电机绕制、推煤司机、焊工、汽车司机、水电维修电钳工。

 二类

 890

 1.2米及以上绞车司机,、矸石山翻笼翻矸工、0.5吨及以上压力容器锅炉工、人力翻煤工、五小件维修工、打字(含油印)员、抽风司机、矿灯充电工、胶带机司机、地面炸药库管工兼油库工、木工

 三类

 870

 坑木加工工、电翻笼司机、小绞车司机、煤质采制样工、水泵司机、护矿工、澡堂工、计量员、售煤(司秤)工、广播员、配电工、仪器仪表修理工、洗衣工、库管工

 四类

 850

 水煤质化验员、看守工、井口检身工、污水处理工、来宾澡堂服务员、招待所服务员、地面其他工种

      注:新进操作岗员工(含新分配学生)在试用期内按所在工种岗位工资标准的85%执行。

  

 附表2

 白腊坪煤矿管理岗职工岗位工资标准

 序号

 类别

 管理岗位

 岗位工

 资标准

 (元)

 月度安全工资、效益工资

 备注

 安全标准

 效益标准

 系数

 1

 采掘队干

 正队级

 1900

 675

 675

 1.75

  

 技术员、副队级

 1700

 1.4

  

 2

 机通运队干

 正队级

 1900

 1.7

  

 技术员、副队级

 1700

 1.35

  

 3

 生产、安全、技术口管理

 副总工程师

 2800

 675

 675

 2.2

  

 科长

 2250

 1.8

  

 副科长

 1900

 1.5

  

 主管

 1700

 1.35

  

 一般管理

 1550

 1.15

  

 4

 非生产、安全、技术口管理

 科长

 2100

 675

 675

 1.7

  

 副科长

 1800

 1.4

  

 主管

 1600

 1.25

  

 一般管理

 1400

 1.1

  

      注:1、新进管理岗位半年内按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新分配国家统招毕业生,在见习期内,按见习所在岗位工资标准的80%--95%执行(大专生80%,本科生85%,博士**士生95%)。2、上年度被评为“基本称职”(每条线的倒数一、二、三名)的管理人员在对应系数的基础上下调0.1的系数执行。

  

  

  

  

  

 附表3

 白腊坪煤矿班长津贴标准

 队别

 类别

 月津贴标准

 执行范围人员

 (元/月)

 正班长

 副班长

 采煤队(综采)

 割煤生产班

 280

 200

 工作面割煤、移架、收煤

  

 电钳班

 240

 160

 包机组电钳工

  

 辅助班

 120

  

 运输、辅助人员

 采煤队(炮采)

 支回柱班(含清煤)

 260

 180

 工作面支回柱,清收煤

  

 打放炮班

 220

 140

 工作面打放炮

  

 辅助班

 120

  

 运输、辅助及电钳工人员

 掘进队(综掘)

 生产班

 280

 200

 碛头掘进、支护

  

 电钳班

 240

  

 包机组电钳工

  

 辅助班

 120

  

 一个队1人

 掘进队(炮掘)

 生产班

 240

 160

 碛头掘进、支护

  

 辅助班

 120

  

 一个队1人

 机电队

 电、钳班

 180

 120

 电工班、钳工班正副班长各1人

 ( 个班组)

 地面加工制作班

 120

 班长1人

 井下运转班7

 60

 每个运转硐室1人

 地面抽风司机班2

 60

 **坝、元发号各1人

 地变所

 60

 班长1人

 包机组电钳工

 150

 班长1人

 地面锅炉班

 60

 班长1人

 通风队

 瓦检班

 80

 班长1人/头.面

 ( 个班组)

 瓦期监测监控班

 80

 班长1人

 通风防尘班

 80

 班长1人

 密闭维修班

 80

 班长1人

 运输队

 主平硐机车班

 100

 班长3人

  

 煤翻笼班

 80

  

 班长3人

 ( 个班组)

 井下2米绞车司机班

 80

 班长1人

 2米挂钩班

 120

 90

 班长3人,副班长3人

  

 +200北大巷运输班

 100

  

 班长3人

 0水平大巷运输班

 100

 班长3人

 运输调度员

 80

 班长1人

 机矿维修、钉道班

 80

 班长各1人

 矸石提升系统

 80

  

 班长2人

 机关

 井下通讯维修、地测组

 80

 班长各1人

 ( 个班组)

 小车班、井口检身班

 60

 班长各1人

 护矿执勤班

 60

 班长各1人

 供销科

 井下药库班、坑代班

 60

 班长各1人

 ( 个班组)

 井口、索道计量班

 60

 班长各1人

 皮带班

 80

 60

 正副班长各1人

 采制样班

 60

 班长1人

 生服司

 生产澡堂班、洗衣房

 60

 班长各1人

 ( 个班组)

 水电维修班

 60

 班长1人

  

  

 附表4

 白腊坪煤矿二三线计件定包工时明细表

 队别

 工种

 定员

 包干津贴

 包干计时工数

 井下津补贴

 夜班

 津贴

 工数

 金额

 工数

 金额

 工数/月

 包干计时工作职责范围

 机电队

 电工

 12

 216

 3240

 60

 360

 130

 小班维护,本队职责范围内维护维修工作,电器设施设备定期检修

 钳工

 12

 216

 3240

 60

 360

 120

 小班维护,本队职责范围内维护维修工作,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包括主绞车日检与采区绞车的周检.

 包机组

 6

 90

 1350

 30

 180

 30

 负责综采综掘周检和月检、综采综掘机规范操作的巡视监督、参与安装和拆除、协助故障处理。

 车工

 2

 10

  40

 5

  各种不成批加工零星配件的维修、钻孔、扩孔、车丝扣、轴类校正

 焊工

 2

   

 10

  40

 5

  全矿各生产单位的工器具维修、焊接,不成批加工的各类毛坯切割,零星配件维修、焊接、切割

 锻工

 2

   

 10

  40

 6

  全矿各生产单位的工器具整形、粹钢火、煊单头、煊钎头钎尾,不成批加工的各类零星配件维修、整形、弯曲,镏子配件整形

 绕制工

 2

   

 12

  48

 4

  工器具维修,小型电机、线圈维修

 通风队

 维修

 密闭工

 3

  69

  1035

 15

  90

 12

 各类密闭墙、风门墙、风门、调节(门)窗、风障、栅栏等设施的日常质量标准化整改、维护,主要运输大巷、采区进回风巷日常刁岩安全处理

 注:若矿计划增减人员,只对井下津补贴和夜班津贴进行增减,包干计时工不进行增减。

  

  

  

 1

  

 附表5

 白腊坪煤矿职工工资结构考核细则

 类别

 考核指标

 标准分

 考核细则

 备注

 采掘队 操作岗

 生产任务

 50

 当月生产任务完成在100%以下,每差1%扣0.2分

 以劳资科与采掘队结算数据为准,下同

 安全

 20

 本队发生死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扣20分,本队发生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扣10分/人次,本队发生一般事故每次扣1分;本队轻伤每超指标1人次扣1分,本队发生严重三违扣0.5分/人次,本队发生A级隐患扣0.5分/条;矿井发生死亡扣10分,矿井发生重伤1人次扣3分。

 以安监处工伤事故报告单为依据,下同

 质量标准化

 采20

 掘30

 采面按旬、掘进碛头按月考核,当月工程质量出现各格品扣2分/旬.月、出现不各格品扣5分/旬.月。文明生产附加考核每超1分扣0.5分。季度矿井得分在95分以下扣2分、得分在85分以下扣5分。

 以安监处提供考核依据为准,下同

 煤质

 10(采煤)

 当月下达煤质灰份指标每超0.5个百分点,扣1.0分

 以供销科提供考核依据为准,下同

 机通运队操作岗

 生产任务

 60

 当月矿井生产任务完成每±1%,考核±1.0分(不含计件)。当月未完成月度计划工作任务,一项扣1.0分

 矿井生产任采煤占80%,掘进占20%,下同。

 安全

 20

 本队发生死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扣20分,本队发生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扣10分/人次,本队发生一般事故每次扣1分;本队轻伤每超指标1人次扣1分,本队发生严重三违扣0.5分/人次,本队发生A级隐患扣0.5分/条;矿井发生死亡扣10分,矿井发生重伤扣1人次3分。

 安瓦员与所负责头面挂钩考核

 质量标准化

 20

 本队当月质量标化得分在95分以下,每降1分扣1.0分。季度矿井得分在95分以下扣2分、得分在85分以下扣5分。

 安瓦员与所负责头面挂钩考核

 三线操作岗

 生产任务

 60

 当月矿井生产任务完成每±1%,考核±1.0分。当月未完成月度计划工作任务,一项扣1.0分

  

 安全

 20

 本部门发生死亡扣20分、矿井发生死亡扣10分,本部门发生重伤扣5分/人次,本部门发生轻伤1人次扣1分。季度矿井得分在95分以下扣2分、得分在85分以下扣5分。

  

 质量标准化

 20

 本部门当月质量标化得分在95分以下,每降1分扣0.2分

  

 采掘队干

 安全

 20

 本队发生死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扣20分,本队发生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扣10分/人次,本队发生一般事故每次扣1分;本队轻伤每超指标1人次扣1分,本队发生严重三违扣0.5分/人次,本队发生A级隐患扣0.5分/条;矿井发生死亡扣10分,矿井发生重伤1人次扣3分。

  

 质量标准化

 采煤20

 掘进30

 采面按旬、掘进碛头按月考核,当月工程质量出现各格品扣2分/旬.月、出现不各格品扣5分/旬.月。季度矿井得分在95分以下扣2分、得分在85分以下扣5分。

  

 煤质

 10

 当月下达煤质灰份指标每超0.5个百分点,扣1.0分

 本项不涉及掘进队干

 材料消耗

 10

 当月本队材料消耗每超耗2%,扣1.0分

  

 生产任务

 40

  

 本队当月生产任务完成比例在100%—105%,考核分不加不减,完成比例在100%以下,每欠5%扣1分,完成比例在105.1%以上,每超5%加1.0分。

  

 机通运

 队干

 安全

 20

 本队发生死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扣20分,本队发生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扣10分/人次,本队发生一般事故每次扣1分;本队轻伤每超指标1人次扣1分,本队发生严重三违扣0.5分/人次,本队发生A级隐患扣0.5分/条;矿井发生死亡扣10分,矿井发生重伤1人次扣3分。

  

 质量标准化

 20

 本队当月质量标化得分在95分以下,每降1分扣1.0分。季度矿井得分在95分以下扣2分、得分在85分以下扣5分。

  

 材料消耗

 10

 当月本队材料消耗每超耗2%,扣1.0分

  

 生产任务

 50

 当月矿井生产任务完成每±1%,考核±1.0分,本队月度计划工作任务一项未完成扣1.0分。

  

 机关管理

 安全

 20

 矿井发生死亡,责任专业线科室扣20分,生产口管理科室扣15分,其他科室扣10分。发生重伤1人次,责任专业线科室扣10分,生产口管理科室扣7分,其他科室扣5分。被上级查出A级隐患或严重三违,每次扣责任专业线科室1.0分。

  

 质量标准化

 20

 生产科、机运科、通风科以集团公司上一季度考核结果作为下季度考核依据,以95分为基准,每降1分扣0.2分,调度室、安监处、技术科按主体专业科室平均扣分的50%扣分。季度矿井得分在95分以下扣2分、得分在85分以下扣5分。

  

 材料消耗

 5

 生产科、机运科、通风科按专业线考核,专业线材料消耗每超耗1%,扣0.1 分,其余管理按矿井考核,材料消耗每超耗1%,扣0.05分,供销科扣0.5分。

 以矿财务数据为准

 煤质

 5

 当月下达煤质灰份指标每超1个百分点,扣0.1分,其中供销科、生产科各扣0.5分。

  

 生产任务

 50

 当月矿井生产任务完成每±1%,考核±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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