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议上讲话

来源:卫生职称 发布时间:2020-11-16 点击:

 在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总体部署,对全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和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行安排部署。刚才,秀成同志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书正同志宣布了执法检查方案,福明同志汇报了我市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市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提供了书面材料,从各自职责和工作角度,全面介绍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查找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措施。不管是会议发言,还是书面材料,讲的都很好。下面,我就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今年 3

 月 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就生态文明建设再次强调: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发展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四个一”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把握,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体现了党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和要求,为我们做好这次执法检查提供了指引和遵循。我们一定要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碧水保卫战是必须啃下的一块硬骨头。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队赴地方检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总体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最近也就我省范围内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全

 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已经启动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结合商洛实际,紧扣时间节点,在全市迅速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近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市碧水保卫战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水污染问题具有复合性、综合性、难度大的特点,解决起来绝非一朝一夕之功,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复。全市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还比较滞后、处理能力不足,一些企业不配建或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排污口不达标排放现象依然存在,汉丹江出境水质总氮偏高,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压力逐年增大,消灭黑臭水体仍有大量工作要做。无论是市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还是人民群众关于水污染的投诉举报,都逐年增加。水生态环境状况与党中央的要求、省市委的部署、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面对这些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污染防治工作摆在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紧盯突出问题推进整改,紧盯群众感受加大工作举措,对全力打好以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为主要内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我们这次执法检查,既是按照监督法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们调整工作理念、推进人大工作创新的一次探索实践。因此,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从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深入贯彻“一法一条例”和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理念结合起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心和事业使命感,从人大工作角度推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水环境和水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水污染防治法》和《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于我们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生态安全,尤其是在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执法检查,既是对这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一次检查,也是对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水环境治理决策部署的一次检验。我们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取得实效。刚才,书正同志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对执法检查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这里,我再强调四点。

 第一,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人大执法检查,既不同于党委的环保督查,也不同于环保部门行政执法,一定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准绳开展监督,通过准确、翔实的案例和数据,说明法律法规实施和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不能把

 属于法律范畴的问题一般化、行政化,不能把违法行为视为一般性的工作失误,充分体现人大监督的特点。为此,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熟悉法律规定,弄清相关业务,用好法律武器,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就要弄清楚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什么,实施得怎么样,存在问题如何解决?同时,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为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保护条例提供依据,推动立法与执法的良性互动,促进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有效实施。这次检查,要始终以法律法规为基本标准,把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违法的表现“捞出来”,一网打尽。

 第二,要 聚焦检查重点。执法检查要全面准确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但又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五个重点:

 “打黑”,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 “消劣”,即基本消除重点区域劣 V 类国控断面; “治污”,即强化污染源整治; “保源”,即保护饮用水水源; “建制”,即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照法律法规查找和分析问题,善于发现那些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典型问题。重点要突出四个方面:

 一要重点检查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情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理念,也是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所秉持的根本原则。所以,这

 次要首先从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发展等查起,从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法律法规,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上查找问题。决不能以牺牲环境、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来换取工作的政绩,换取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绝不能让这种短期的发展行为再次出现。要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推动从根子上解决水污染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要重点检查各级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水污染“一法一条例”强化了地方政府在水污染防治中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工作责任、法律责任。要聚焦各级政府履行法定职责情况,了解防治效果和限期达标情况,了解依法向社会公开的情况,了解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依法追责问责情况,切实推动各级政府把法定责任落到实处。

 三要重点检查城乡水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污水垃圾处理场、工业及生活排污口、畜禽养殖场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了解排污设施建设运营情况,涉水企业达标排放情况,主要河流及支流水质情况,深入分析梳理和查找突出问题及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四要重点检查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水污染防治问 题。群众满意才是真满意,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这次执法检查,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比如,饮用水安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这次检查,就

 要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作为一个重点。再比如,农村水污染治理,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期盼,这方面的问题也是这次检查的一个重点。再比如,城市黑臭水体、流域水生态系统退化等,都要作为重点来检查分析,力求推动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尽快解决,不负人民群众的期盼。

 第三,要真查真看真正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问题的发现与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产生。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发现了问题不反映问题、不解决问题也是问题。在这次执法检查中,各级各单位一定要敢于自揭盖子,暴露问题,发现问题,主动作为,而不能只停留在配合上级、应付检查的工作层面。要切实解决“市内自己查查不出问题、中省环保一查就是问题”的现象。执法检查组要树立“不能真发现问题、发现不了真问题,就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做到该曝光的曝光、该点名的点名、该指出的严肃指出,真正形成监督压力。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一法一条例”相关责任的规定,依法尽责、担当作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和盘托出交给人大,自觉接受监督,共同研究解决矛盾、困难和问题的途径和办法。要把执法检查与推动整改结合起来,通过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推动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第四,要掌握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在方式方法上,要解决查什么、怎么查、怎样汇总结果的问题。这次检查,我们就是要实实在在地查,真正把水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彻底地查出来,通过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交给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政府解决问题。一定要力戒假大空,搞形式主义。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磨刀不误砍柴功。我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要精心做好准备工作。一要明确查什么。要熟悉检查的内容和重点,要熟悉法律法规、政府的责任、违法的表现。二要明确怎么查。做好基础工作,弄清辖区内有哪些河流、水源地,存在的重点问题有哪些,做到情况明,方向准、情况清。要搞好培训,学法律、学业务,讲清楚检查的内容和方法。要坚持以实地检查、抽查暗访为主,以座谈、听取汇报为辅。座谈会要重点听水源地周边的群众、信访群众、企业负责人和人大代表的意见。要深入实地,沿河检查,重点查看水源地、水电站、污染企业、排污口、采沙采石、违章建筑等情况,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统一。要设计统计调查表格,做好乘车安排及检验测试、摄像录像设备等保障工作。三要明确怎么汇总。主任会要听取各检查组的汇报,全面汇总检查效果,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目的 这次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唯一一次执法检查,也是多年来规格较高、规模较大的一次监督活动。大家

 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系统谋划,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统筹工作,这次执法检查组由我任组长,常委会其他几位副主任和书正同志任副组长,分 7 个检查组赴全市各县(区)进行检查,实现检查“全覆盖”。这次会后,各执法检查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按照执法检查方案的部署,落实责任、积极配合,保证各环节工作环环相扣、依次递进。特别是要把实地检查、汇报座谈、梳理汇总、形成报告、转办意见、跟踪落实、督促整改等环节的工作做实做细、做出质量,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各县(区)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倒排时间,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从严过细工作,一定不能降低标准,更不能走过场,确保高标准完成自查任务。

 二要认真对待。首先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法律法规,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把相关法律法规文本学深学透,立足法律的文本、条款、规定来研究执法检查工作。各职能部门也要把这次执法检查当做学法普法的过程,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按照检查的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协调,深入一线,实地查看,广泛听取各级人大、政府、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力求掌握真实情况,客观评价成绩,真实反映问题,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使检查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各检查组成员要处理好检查与本职工作的关系,集中精力,排除干扰,善始善终参加检查。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作为所到县(区)检查组成员参加检查,市环保、水利、住建、城管局有关负责同志随同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确保这次执法检查有条不紊,有序推进。要广泛听取意见,开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代表座谈会,使全社会都广泛参与进来,形成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

 四要严守纪律规矩。要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求真务实、不务虚功,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特别是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的相关要求,坚持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尽可能减少基层负担,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各检查组在深入实地检查中,山大沟深滩险,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

 同志们,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把这次执法检查组织好、开展好,努力为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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