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贯彻两个《条例》情况报告汇总

来源:卫生职称 发布时间:2020-11-01 点击:

 交通运输在社会生产中分为生产过程的运输和流通过程的运输。交通的生产活动是实现人和物的位移及信息传输 ,运输产品是以人公里和吨公里计量。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交通运输局贯彻两个《条例》情况报告 1

 x 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提高了机关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监督指导,由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梳理及上传,确保了工作及时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

 我局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首问负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内容及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及时更新、充实政府网站信息,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真实有效。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x 年,我局充分利用《今日》、《中国交通报》、《现代交通报》等报刊,电视台、齐鲁电视台等媒体,党政办公网、局网站、政务信息网等,先后宣传 305 篇信息,更在《今日》刊发五期专版,回复市民服务热线 950 件,充分做到了及时有效传递信息,形成了交通运输工作与社会公众有效沟通的良好环境。

 四、存在问题

 x 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收获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的一些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我们在内容选择和规范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失,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做好分析总结;

 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还需进一步细化,报道信息的主动性方面还有待加强,有些群众迫切想知道的问题没能及时了解报道,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五、下步措施

  x 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宣传平台,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使群众更好的了解关乎他们切身利益的工作情况,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广大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市交通运输局贯彻两个《条例》情况报告 2

 2019 年,在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强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市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市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月月获评“月度服务工作先进窗口”,局政策法规处作为全省交通系统唯一部门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孙宏良等 2 名执法人员分别获得全省交通运输“十大执法标兵”和“十大执法标兵”提名奖,政策法规处后文斌被市法学会评为全市“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全市交通系统通过上下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简政放权进一步落实。出台《全市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在“放”、“管”、“服”三个方面的 25 项具体任务。梳理完善“一号答”清单和“服务指南”,不见面审批能力达 100%,“不见面”审批办件率达 100%。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应用,动态修订权责清单要素内容。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组织专题培训,明确工作责任,按时认领交通系统监管事项。对开发区暂未能承接的 14 项交通审批权力事项,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履职尽责。有效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取消网约车驾驶员个人信用证明。

 (二)稳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整合设置成 3 个综合窗口,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窗口全年零错案率、按时完成率 100%、承诺件提前办结率 99%、日常管理达标率100%、服务社会满意率 100%。交通窗口在“优质服务先进窗口”基础上持续保持月度服务工作先进,7 人被评为“月度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积极推进“三检合一”,货运车辆省内异地检测(年审)和网上审验,有效降低经营业户成本。结合交通实际打造的“24 小时船员自助服务超市”受到省政务办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交通“一路通”品牌被推荐参加全国交通系统“讲出你的品牌故事”展示活动。

 (三)切实做好许可事项取消和承接工作。按照要求取消 5 总吨以下(含 5 总吨)普通货车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业户经营许可证;取消机动车维修许可;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取消船员服务簿签发许可事项;取消开具 5 总吨及以下普货车辆《车辆使用性质一致性联动审核表》。加强对省厅下放事项承接事项的研究,较好完成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含配套事项),国内船舶业务经营许可,包括代管船舶的备案等事项的承接工作。

 (四)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严格落实“2 号文件”精神,全力服务挂联全市百强企业,市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走访了仪征化纤、江苏中惠医疗两个百强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征询企业相关诉求。大力推进“运政苏通卡”办理工作,货运车辆省内通行费从原先的 9 折降低到 5 折,部分特殊线路货运车辆通行费全免。严格执行船闸过闸费 20%

 优惠和集装箱船舶免收过闸费政策,优惠过闸费 615 万元,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充分利用“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双随机抽查活动,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和回填检查结果。有力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通过省“证照监管平台”认领 819 家企业,逐一电话联系进行行政指导,督促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向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归集数据,专门下发通知,专题部署,明确标准和要求,确保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不失分。

 (二)积极开展联合治超工作。加强路警联合,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治超工作,联合公安部门召开治超工作专题会议,实现治超点公安派驻、路政人员 24 小时值守。投入近 1000 万元,建成覆盖 328 国道等重点路段、近 400 公里市域环路的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提升了精准打击超限运输的能力。警示约谈 2018 年严重违法超限运输企业、“百吨王”排名前十企业。截至 11 月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 2247 辆,卸驳载 82 万吨,全市干线公路超限率控制在5%的省定目标以内。强化源头治理,有效开展“一超四罚”工作,对全市达到“一超四罚”标准的 45 家货运企业全部实施立案查处、停业整顿、信用记分,形成了“一处超限、处处受限;一车超限、全体受限”的管理链接。

 (三)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第一批通过全省交通干线环境整治“五项行动”考核验收。积极做好“18”、“扬马”、运博会、重大节日期间城市客运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旅游季节市区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省级测评工作,城市客运行业零扣分,得到了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开展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查纠出租汽车各类违规行为 727 起。专项整治旅游包车客运市场,联动执法 23 次,检查车辆 540 辆次,查处涉嫌违章 38 起;积极参与西部客运枢纽及周边秩序综合整治,检查大客车 1100 余辆,查获客运班车违章 32 起;查处伪造学时、飞单等违法行为驾校23 家 44 起,停训 45 连教练车,暂停开班 23 班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事关交通发展、事关百姓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的重大交通事项,按照《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执行,局机关及市直各单位所有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全部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出租汽车调价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升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妥当性。其中,出租车调价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二)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国、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双轮驱动,双重保障”,在政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答复、诉讼应诉等更广泛的领域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内部专业团队建设和培树,聘请 5 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公职律师,并让他们在重大案件讨论、审核、执法文书评查等活动中充分表达专业意见。

 (三)加强法律审查管理。建立机关合同法律审查制度,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加强重大问

 题的法律处置。先后对非法码头整治、出租车投诉处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撤销等多个行业管理矛盾和难题进行法律分析研判,提供法律意见。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法律处置失当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有序推进立法调研工作。配合部、省开展《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等多个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加快推动市级立法工作,组织开展《扬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扬州市普通公路服务区建设管理办法》前期调研,开展《扬州市南水北调船舶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并积极向市政府申报规章立项计划

 (二)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结合交通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各项要求,依照权责清单,进一步梳理交通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职能事项、公益职能事项,为推进交通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三)有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局长办公会专题学习公平竞争审查系列文件,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学习读本》《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资料汇编》400 余本。迎接公平竞争专项督查,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全系统共审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的制发的政策措施文件14 件,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起草或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 46 件。

 (四)积极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制定《2019 年江苏“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扬州行动要点》,在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推行信用等级考评,考核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以诚信“红黑榜”倒逼企业提升诚信水平。以品质工程创建、“乘客满意公交线路”等评选活动为平台,选树培育行业信用典型,江都区开元客货运出租服务中心荣获第二届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十佳诚信单位”。结合“15”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月”“信用周”等宣传活动,传播“树诚信、学诚信、践诚信”的正能量。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坚持动态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公示清单和分类公示指南,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公示;在全市较早开展使用执法记录仪试点工作,开展《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全面推广“一案一档一视频”,推进三项制度的相关做法在全省法治交通推进会上作交流。

 (二)强化内外部监督。组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摆和纠正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问题。加强警示预防教育,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执法人员拒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全员承诺活动。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认真听取政协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重社会监督,畅通和拓宽沟通渠道,完善网站、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

 (三)突出监督实效。以专项整治倒逼执法行为规范、廉洁,建立执法文书双月按执法门类评查、半年常规评查、年终重点评查的“三查”机制,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努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全市行政执法文书评查中,送评文书得到了肯定。坚持“行政处罚”

 和“行政许可”双公示报送,严格报送标准和质量。坚持涉企检查报备和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备案率达 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全年共办理蔡茂顺等 192 起行政复议案件和撤销行政许可申请,178 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已办结的扬州市海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诉交通运输局等 4 件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败诉,173 件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办理民事仲裁案件 1 件。加强复议诉讼应对,局领导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率 100%。

 (二)畅通和拓宽沟通渠道。构建高效规范化的投诉处理机制,在门户网站开通信访投诉受理版块和局长信箱,及时受理、限时回复群众(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投诉和信访事项。全年受理 96196(12328)交通服务热线 18204 个,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8 件、信访事项 2 件,群众回访满意度达 100%。

 (三)不断强化行政指导工作。提前介入涉路工程项目的管控、预审,落实涉路工程施工安全评价制度、重大事项专家评审制度,规范公路赔(补)偿费收取,明晰监管职责和安全责任。严把施工方案、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审查关,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一)注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坚持局长办公会月度学法制度,同时要求市直各单位同步建立办公会月度学法制度,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今年以来已陆续组织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 12 个专题。

 (二)注重执法人员培训常态化。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网上季度学法考试,近 2000 人次参加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 100%,有效促进执法人员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厅抽考,进行为期 7 天的封闭式训练,并取得较好成绩。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交通运输部门服务企业政策宣讲和行政指导工作,走进 328 国道仪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部开展“农民工工资兑付”政策宣讲活动。对《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新出台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组织开展“14”宪法宣传、“路政宣传月”、“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孙宏良同志作为全市唯一执法人员代表在 2019 年扬州市市级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暨新录入公务员集中宪法宣誓活动现场表态发言。

 市交通运输局贯彻两个《条例》情况报告 3

 2019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 年)》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

 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为指导,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奋斗目标,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做好审批事项精简、下放。今年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1 项,承接省级下放审批事项1 项。对各类变相审批进行了自查,我局无变相设置审批违规行为。完成省政府 320 号令调整实施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情况迎评工作。

 二是完成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划转工作。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行政审批局划转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青政字[2019]8 号)要求,将 46 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分两个批次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有效衔接办理。

 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服务。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学深圳、赶深圳”要求及“高效青岛建设攻势”部署,全面提升行政审批速度,绝大部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业务的审批时限提速到 5 至 7 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深圳标准。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好”改革,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实现“一次办好”。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编制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664 项)、实施清单(610 项),实现省、市、县三级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等十项要素统一。

 四是重新梳理并编制完成权责清单。根据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要求,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开展交通运输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新编制的权责清单含行政许可 31项,行政处罚 144 项,行政强制 18 项,行政裁决 1 项,行政确认 11 项,行政奖励 1 项,行政检查 9 项,其他权力 43 项,公共服务 4 项,实现省、市、县三级权责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四项要素基本一致,为部门履职尽责提供明确依据。

 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全年共对 479 家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推进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结果实现在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公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完成修改并由市政府 273 号令发布, 《青岛胶东国际机场管理办法(草案)》已由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完成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组织完成《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二是加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修改与改革开放不符内容、落实全市机构改革意见、不符合流程再造相关要求、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等多个方面,对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是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对各类新制定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以服务社会民生、满足社会关切为出发点,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需要,对国家、省、市下发的《优化营商环

 境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等 20 余件立法及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遵循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决策事项及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共 90 余件实施了合法性审查,准确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印发《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文件的通知》,强化对局属执法单位“三项制度”的督导落实,促进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二是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将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政航政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成立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正式运行。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组织全局 107 人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年审,组织完成 26 名新增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重点就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裁量权是否合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集中评查,并推荐优秀案卷参加省、市级案卷评查活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年共办理代表委员建议 70 件,提案45 件,所有建议和提案均按期办结。认真做好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1 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3 件。继续开展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网络在线问政 10 次、民生在线 1 次、阳光政务热线 2 次、行风在线 4次,答复政务服务热线 75318 件,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和群众诉求,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完善行政纠错问责监督机制。制定《关于 2019 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分解 29 项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整

 改等多个专项整治整改工作。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在重要时间节点,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组织全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70 余次,涉及 12 个基层单位,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出台《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应诉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对全局应诉工作的职责分工、办理流程等进行了统一规范。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 100%,严格贯彻行政应诉案件统计上报制度及开庭前报告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我局及局直单位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一审案件 5 件,二审及其他行政诉讼 8 件,全部胜诉。

 二是探索建立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机制。出台《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明确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具体责任和人员组成,为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提供规范化依据。

 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强化源头预防,落实属地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件 248 件,接待群众来访 82 起 1161 人(次)。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举办以“当前社会法律热点问题评析”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专题讲座,进一步加深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解和把握。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五法”普法知识竞赛,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在职公务员完成干部网络学院的网上学法考法工作,交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

 八、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落实

 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法制工作要点》,积极落实法治交通建设各项任务。按要求组织编写完成《2018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网站公示。

 二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监督。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在对局机关处室和局直属各单位的年度考核中,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明确和压实考核责任,确保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各项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

 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全年共组织撰写上报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论文 2 篇,报送交通运输法治信息 70 余篇,对交通法治理论及管理实践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按照市政府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的统一部署,立足本单位职责,勇于担当,积极参与,为我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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