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2017年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机电设备),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9080

来源:卫生职称 发布时间:2020-10-18 点击:

 1

  采购编号:5110022018000003

 区 内江市市中区 2017 年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机电设备)

 第二次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内江)

 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

 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7 2017 年 年 2 12 月

 2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3 第二章

 谈判须知…………………………………………………………5 第三章

 采购需求…………………………………………………………20 第四章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21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2 第六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3 第七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4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27 第九章 第九章

 评审方法……………………………………………… 37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43

 3

 第一章谈判邀请

  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内江市市中区 2017 年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机电设备)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

 5110022018000003

  二、项目名称:

 内江市市中区 7 2017 年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机电设备)

 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七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谈判文件自 2018 8 年 年 1 1 月 月 5 5 日至 2018 8 年 年 1 1 月 月 8 8 日 日 09:00- - 17 :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金色夏威夷二期 A 座 12-10 号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谈判报价截止时间:

 2018 8 年 年 1 1 月 月 2 12 日 日 1 10 0 :0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

 2018 8 年 年 1 1 月 月 2 12 日 日 1 10 0 :00(北京时间)。

 4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谈判地点: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内江办事处(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金色夏威夷二期 A 座 12-10 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市市市中区水务局

 通讯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学山路 10 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832-202816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金色夏威夷二期 A 座 12-10 号(四川 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内江办事处)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2-5021323

 5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采购须知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222296 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222296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谈判 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6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或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谈判保证金 金

 额:4400元(谈判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 收款单位: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广元分行。

 银行账号:70000140900003008。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17:00 (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7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收款单位: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8 谈判 文件咨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2-5021323

  9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832-5021323

 10 成交通知书领取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 证明证件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咨询电话:0832-5021323

 11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咨询电话:0832-5021323 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2-5021323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金色夏威夷二期A座12-10号 邮政编码: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 14 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15 备注 投标人需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提交投标文件上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该项目不符合的做无效标处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温馨提示 1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保证金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报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因银行退票等,出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等情况影响您的正常投标。

 2.开标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网站为:四川政府采购网 3.我司工作人员将在法定时间内通知成交的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 书。成交人请在确认成交服务费已到账后(查询电 0832-5021323),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前往我司办理领取手续。

 4.保证金退还程序:

 未成交供应商:我司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各供应商可自行查账,若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没有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电话:0832-5021323)查询。

 成交供应商:我司将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1)采购合同原件壹份、(2)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提交资料后 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电话:0832-5021323)查询。

 8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叙述的货物或服务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本谈判文件“谈判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3.2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 3.3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在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等有关部门有效处罚期内。

 3.5 谈判文件和法律制度、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报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其他报价无效。

 9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报价,报价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报价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报价,报价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谈判文件

 6 6 .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6. .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判邀请; (二)谈判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0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七)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八)响应文件格式; (九)谈判事项; (十)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6.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谈判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前组织召开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1

  四、响应文件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报价(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约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12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1 资格性响应文件(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格性证明材料 (1)承诺函原件; (2)报价函原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第五章的要求提供)

 (6)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7)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的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谈判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9)证明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10)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不是原件请加盖公章(是原件的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单独装订成“资格性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中提供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的,评审时视为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2 技术和服务响应文件(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简介。注明公司办公地址、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以及公司优势等内容。

 (二)报价表:

 (1)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13 (2)以人民币报价。

 14.3 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4.4 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 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16.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三)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报价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之日后 90 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 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届满之

 14 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18.5 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逐页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

 18.7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或报价单或电子文档。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需要递交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和报价函。

 20.3 报价函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部分第 8 条和 9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报价”字样。

 21.3 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

 21.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

 21.5 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二)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21.6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6 五、合同事项

  22. 签订合同

 22.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2.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一部分。

 22.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2.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2.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壹份)送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0832-5021323。

 22.6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终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3.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3.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3.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3.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4.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

 17 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5.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6.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6.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7.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8.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9. 履行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 验收

 30.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18 要求进行验收。

 30.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成交人验收单到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1.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为:采购项目验收合格之后以 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六、谈判纪律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19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33.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八、其他

 34.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5、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特殊要求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6、除非谈判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报价竞争。

 20

 第三章:采购 需求

 采购名称:

 2017 年水利发展机电设备

 21 第四章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

 2. 本次采购采取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2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 第六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 (5)投标人提供 2015 或 2016 年度财务报表(供应商距投标期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单位财务制度或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 2017 年本单位的财务报表); (6)2016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职工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4 第七章

 采 购项目技术、服务、 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一 泵站

  (一) 永安镇瓦堆湾村林场泵站(新建)

  1 机电设备

  (1) 避雷器 11/5W5—10/30 组 1 (2) 零克 PW10—10F400A 组 1 (3) 隔离刀闸 GN16—10 组 1 (4) 变压器 S11-100 KVA 台 1 (5) 低压线 BV—16 型 m 100 (6) 电线 BLV—70 型 m 200 (7) 低压线 BV—35 型 m 200 (8) 配电柜 GGD400A,软启动控制柜 100KW 套 1 (9) 水泵电机 125D-25-8 含三阀 套 1 (10) 真空泵 SZB—8 套 1 (11) 计电设备 套 1 (12) 接地装置 套 1 (13) 辅材 批 1 2 10KV 输电线路 m 400 3 安装调试费(水利部 93-63 文定额)

 项 1 4 变压器防盗锁 套 1 5 站名、制度、附件 套 1

 25 6 零克棒.绝缘双套.工具.等 批 1 (二) 朝阳镇黄桷桥村黄桷桥泵站(扩容)

  1 机电设备

  (1) 配电柜 GGD400A,软启动控制柜 100KW 套 1 (2) 水泵电机 150S-78 含三阀 套 1 (3) 真空泵 SZB—8 套 1 (4) 计电设备 套 1 (5) 接地装置 套 1 (6) 辅材 批 1 2 变压器防盗锁 套 1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 60 日(具体时间与采购人协商)

 2.服务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 3.履约验收:项目完成、成交商提供采购人要求的项目成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成交商的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签订的条款组织财政、审计、相关专业人员对成交商的项目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成员和成交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均应在验收报告商签字认可并加盖采购单位鲜章。

 4.货款支付: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款项。

 5.履约保证金的退付:项目验收完成后十日之内凭验收报告到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为保证项目适用性,产品在送达项目所在地时,采购人可按批次抽样送检相关质检部门,检测费由供应商承担;抽样检测中存在不合格产品,所供货物不予验收,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6

 27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报价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28

  一、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报价。我方授权 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谈判报价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报价的有关事宜。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其中报价产品 XXXX 为进口产品。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XX 份,用于谈判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之日后 XXX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29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谈判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0 三、报价一览表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供应商必须把谈判文件 第七章全部技术要求列入此表。(供应商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3、。

 4、此报价表请投标人盖公章自备,以便现场报价。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项目完成时间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31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包号 项目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 第七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2 五、投 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 第七章技术服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3

  六、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谈判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谈判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谈判报价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4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5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XXX 行业,从业人员 XXX 人,营业收入 XXX 万元,资产总额XXX 万元,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XXX 单位的 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36 第 九章 章 评审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 。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 评审程序

 2.1 审查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审查,内容...

推荐访问:内江市 水务局 竞争性
上一篇:小学班级文化建设方案【可编辑版】
下一篇: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讲话稿和县规划编制中心十三五工作总结十四五工作重点合编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