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来源:卫生职称 发布时间:2020-09-21 点击:

 2016- -7 2017 学年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学术型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评选实施细则

 根据《云南财经大学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云南财经大学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学生提出的异议,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 2017 年 9月 15 日对原有评审细则做了补充完善,特制定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中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限二、三年级申报,学业奖学金一、二、三年级均可申报。

 二、奖励名额( ( 根据学校研究生部的分配名额,在所有 学术型 硕士研究生 中进行评选) )

 名额

 年级

 国家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 金

 三等奖学金

 二、三年级

 3 3 14 38 21 一年级

  9 30 三、奖励标准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 2 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 1 万元 (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一等奖每生每年 0.9 万元,二等奖每生每年 0.7 万元,三等奖每生每年 0.5 万元。

 四、奖励时限

 2016 年 9 月~2017 年 8 月。

 五、申请条件及资格

 (一)总体条件 研究生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禁止条件 研究生在奖学金评选当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获奖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撤销者; 2.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者; 3.超出基本学制修读年限者; 4.课程考试、考核不合格者;第二次毕业论文开题未能通过者;中期考核未能通过者; 5.凡获本学年国家奖学金者,不得再参评省政府奖学金; 6.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而不按期交纳学费、住宿费者。

 六、评 审规则

 按照上述各项条件,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以上学年(2016 年 9 月~2017 年 8月)研究生的整体表现为依据,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科研能力三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占 15%,课程学习成绩占 30%,科研学术水平占 55%。为了提高奖学金评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研究生年度整体表现将被量化考核,其综合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 (55) (30) (151 iC Max B Max A MaxQC B Ai ini       其中:

 Q — 综合得分

 A i — 政治思想表现得分 B i

 — 学业成绩平均得分 C i

 — 科研能力得分 Max(A) — 政治思想表现得分最高值 Max(B) — 学业成绩得分最高值 Max(C) — 科研能力得分最高值 评审委员会以研究生年度整体表现综合得分为依据,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拟定获奖者名单,直到奖励名额用完为止。

 (一)政治思想( 15% )

 政治思想分:基本分值 60 分。

 1.三好学生加分:国家级 30 分、省级 15 分、校级 8 分。

 2.获各级各类奖励(按项计分)加分:国家级 15 分、省级 10 分、校级 5分、院级 2 分。其它类奖励(比如无偿献血、见义勇为、学院的院徽院训等获奖、参加国土所的扶贫调研、到贫困地区支教等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贡献的,须有证书或证明)2 分,各项考试证书 1 分。部分国家级奖励、省级奖励加分由评审小组根据奖项的影响确定实际加分分值。

 3.学生干部加分:省级优秀党员、团员、优秀班干部等奖项 10 分,任校级、院级党和团干部、学生会干部 10 分,校级班委、校级和院级学生会干事、社团干部 5 分。院级教学班长 15 分、助理管理员 10 分。

 4.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含社会志愿者、党校优秀学员、研究生期刊编辑部编委委员)获奖加分:国家级 10 分、省部级 8 分、校级 5 分、院级 2 分。

 5.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2016.8-2017.9)5 分,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加 2 分。

 6.“燕园杯”百校百题应用型创新课题大赛按省级奖励计分 10 分。

 (二 )

 课程学习成绩( 30% )

 1.一年级学习成绩计算以入学考试成绩折算为 100 分 2.二、三年级按照学生在上一学年(2016.9-2017.8)的学习成绩的平均分计算(选修课成绩不计算在内)。

 (三)科研学术水平( 55% )

 科研成果分值一览表

 科研 著作 一类出版社 30 第一著者或主编(译)、副主编(副主译)首先提取总分的 30%,其余 70%的分值按参加人员实际工作量分配;若文章被转载,全文转载加 10 分,部分转载加 6 分,摘要转载加 4 分。

 论文第一作者按总分 70%提取,第二作者、第三作者根据工作量分配 30%。

 以云南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以学校的学术期刊目录为准(研究生学刊分值为按 D类计算)。

 二类出版社 20 三类以下出版社 15

 权威 30 A 25 B 20 C 15 D 1 纵向课题 国家级 5 参与导师和学校其他老师课题:立项系数为 1,结项系数为 2。

 立项申请书或结项证书必须有学生名字 省部级 3 地厅级(校级) 1 教育厅研究生项目 15 主持为 1,参与为0.1。

 参与者只记前 2 名(不含主持人) 学校研究生项目 10 挑战杯、百校百题 国家级 30-18

 团体比赛排名第一作者个人赛系数为 0.3,第二系数为0.2,第系数 0.1,剩余分数所有作者平均分配。个人赛系数为 1,合作者不计分 省部级 15-6 横向课题 横向课题必须在我校科研处有备案,以实际到账经费为准(到帐时间 2016.9-2017.8),根据每项课题每一万元记。0.4 分计算该课题总分数,由导师决定给参与课题学生分数。每位学生横向课题得分封顶 10 分。

 1.科研成果的认定时间截止到每年的 8 月 31 日,论文、著作、课题等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不承认用稿通知。

 2.以 2017 年《云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目录(修订)》(校科发【2017】1 号文件为准。

 3.在同一期刊同一年度发表 2 篇或 2 篇以上论文,只记为 1 篇。

 4.挑战杯、百校百题: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分数分别为:国家级:30、24、20、18;省部级:15、12、9、6;校级:5、4、3、2。挑战杯分获不同级别的奖项,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不得累计积分。

 其它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七、评审组织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成立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该年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分管副院长 委

 员:学院党政领导成员、学院纪委书记、研究生管理科老师(1 名)、

 导师代表(1 名)、学生代表(2 名)。

 八、评审程序

 (一)所有符合本方案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学位的本院学术型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应由本人如实填写相应《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年设定申报评奖材料截止日期,学生应在截止日期前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超过申报截止日期申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审核和初步评议后,确定拟奖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评奖资格,并且学院给予处分。

 (三)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给以答复。

 九、奖学金发放

 学院上报的拟奖名单经正式批准后,由学校向各位获奖研究生颁发奖金,研究生奖学金将由学校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内。

 十、本办法由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推荐访问:学年 硕士研究生 奖学金
上一篇:寒假法院实习报告
下一篇:水利工程施工防汛应急预案(同名15796)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