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交通委员会-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卫生资格 发布时间:2020-11-03 点击: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 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 项目 支出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范围 (一)项目概况。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站在城市管理者的角度,内联政务大数据,外展社会化大数据,有效提升数据共享交换效率。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秉承大数据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战略思想,通过对整个城市的全局和实时的数据分析和研判,有效调配和使用公共资源,不断发现及修正城市运行中的缺陷,解决用现有方法不能彻底解决的城市交通发展中的一些关键矛盾。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作为贵阳市交通治理的核心,从城市管理的业务需求出发,用城市管理中大数据驱动城市业务,数据资源统一作为业务的发动机,再生长出层层的应用。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方式建驱动城市交通高效治理、高效预测、长远规划。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以城市交通管理为切入口,未来可以在环保、规划、治安、城管、旅游、气象预测等城市管理领域发挥重大作用。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是利用丰富的城市数据资源和互联网技术创新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完善社会治理的前瞻性实践。通过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的建设,完成了政府内部、

 贵阳市企业和互联网公司等多维度、跨领域的社会大数据的汇聚。这一全新的大数据汇聚的模式,为整个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颠覆式的设计思路,为大数据的共享交换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对于整个贵阳市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有着非常重要的前瞻性指导意义。

 本次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存储计算平台、数据资源平台、应用服务平台、贵阳市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及安全保障平台的建设。各平台之间通过标准化接口进行交互,平台内部以组件化模式设计,并融合使用大数据、云计算、交通工程、智能交通、人工智能等技术,使系统在不断的训练学习下,感知和形成最佳的方案来反哺系统,提供最佳的规划决策,最终达到缓解贵阳市日趋严重的拥堵问题的目的。

 本项目计划购买服务三年,计划时间自 2019 年至 2021年。其中,2019 年为主体建设任务年、2020 年为功能全面实现年、2021 年为功能全面提升及应用推广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总绩效目标。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市交委提供对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公路、公路客运枢纽、交通出行 OD 分析、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大数据资源的交通应用服务、数据工程服务、云计算及安全运维等服务。全面提升贵阳市交通行业管理、城市交通治理信息化能力和水平,为全市政务数据开放

 共享提供有力的交通大数据资源支撑。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完成有关前置手续办理,启动项目服务采购招投标工作。

 (2)完成项目招投标,签订项目合同。

 (3)服务提供商完成人员准备,培训相应数量、具备技术资质的专业服务人员,组建运营维护团队。服务提供商完成技术准备,针对项目的技术架构、服务内容做深入的技术预研、架构设计、技术路线选型等工作,保障平台的可靠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

 (4)服务提供商完成人员准备、智慧交通平台项目基础支撑环境建设,完成交通应用系统研发投入应用测试,启动并开展交通系统数据治理。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 年 7 月前按照相关流程完成大数据委评审,完成财政资金备案并拿到批复。

 2019年9月前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项目服务招标,确定了贵阳块数据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服务单位,并完成合同签订。

 2019 年 11 月前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项目监理招标,确定了武汉实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监理单位,并完成合同签订。

 项目服务合同、监理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与服务方、监理方成立了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组,明确了三方工作组人员工作职责。

 2019 年底根据相关要求,服务方完成项目支撑(运行)环境(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资源分配、调试,并投入相关技术人员启动并开展交通系统数据采集、治理工作。

 二、评价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 号); 2.《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58 号); 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58 号); 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两级政务数据一体化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7]21 号); 5.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研究情况报告(送审稿)》的处理签(五处〔2018〕517 号); 6.市财政局关于《关于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研究情况报告(送审稿)》的回复意见; 7.市大数据委关于《关于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研究情况报告(送审稿)》的回复意见; 8.市大数据委《2019 年政府投资信息化采购项目入库

 表》。

 三、各项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及说明 (一)项目立项。

 本项自评得分 5 分,无扣分点 1、 项目立项规范性。

 根据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本项自评如下:

 (1)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2)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3)事前已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评估及集体决策; 贵阳市智慧交通项目按照相关流程报送是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大数据委,并取得上述部门同意、批复后开展相关工作。本项自评得分 1 分。详见绩效考核资料 1.1.1。

 2、 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本项自评如下: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

 委政府决策; (2)本项目服务单位为贵阳块数据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为贵阳市国资委下属市大数据集团全资子公司,是贵阳市发展大数据产业及运营政务数据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与项目关联性较高; (3)本项目是为驱动城市交通高效治理、高效预测、长远规划事业发展所必需; (4)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贵阳市交通委员会正常的业绩水平。

 贵阳市智慧交通项目按照相关流程建设,符合贵阳市交通委员会三定方案工作职责,服务方为贵阳块数据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为贵阳市国资委下属市大数据集团全资子公司,是根据贵阳市大数据建设指导精神成立的专业国有平台建设企业,预期效益和效果将作为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后期日常工作的主要职能管理平台。本项自评得分 2 分 3、 绩效目标明确性。

 根据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本项自评如下:

 (1)已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 19 个三级绩效指标;

 (2)19 个三级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 (3)按照项目三年整体目标,本年度任务按照计划任务数执行; (4)本年度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申报的财政计划资金量一致。

 贵阳市智慧交通项目按照相关流程,已经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与项目整体目标一致,相关预算资金与投资额度严格按照市财政关于项目建设资金批复要求使用。本项自评得分 2 分 (二)资金落实。

 本项自评得分 5 分,无扣分项 1、 资金到位率。

 评价要点: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评分标准:100%得 4 分,90%以上得 3 分,80%以上得 1 分,低于 80%得 0 分。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 2019 年度计划投入资金 1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 1500,资金到位率 100%。本项自评得分为 4 分。详见绩效考核资料 1.2.1。

 2、 资金到位情况。

 评价要点:资金及时到位;评分标准:及时到位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 2019 年度资金应到位时间

 2019 年 10 月、11 月,实际到位时间 2019 年 10 月、11 月。资金到位及时。本项自评得分1分。详见绩效考核资料1.2.2。

 (三)业务管理。

 本项自评得分为 9.5 分。主要扣分点为项目质量可控性中未采取更有效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1、 管理制度健全性。

 根据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制定了组织管理实施规范、监理规划、监理细则、质量保证计划、项目变更管控制度、项目例会制度、保密制度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上述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制度文件见支撑材料。本项自评得分 4 分。详见绩效考核资料 2.1.1。

 2、 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根据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进度、质量、投资、变更、保密等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管理制

 度。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未涉及调整(变更)及支出调整。项目承建合同书(含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书(含中标通知书)均已齐全并及时归档。

 因本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暂时不涉及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依据招标投标文件、承建合同及承建方项目团队任命书、监理合同及监理机构任命通知等相关文件对项目实施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有要求并已落实、执行到位。本项自评得分 4 分。详见绩效考核资料2.1.2。

 3、 项目质量可控性。

 根据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本项自评如下:

 在项目标准建设方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项目承建合同中均有相关质量标准或要求。

 但在项目日常质量管理中主要采取周例会检查手段对项目质量进行检查、管理,由于项目处于建设期内,未采取更为有效的验收项目质量检查措施。本项自评得分 1.5 分。详见绩效考核资料 2.1.3。

 (四)资金管理。

 本项自评得分为 10 分,无扣分项。

 1、 资金使用率。

 评价要点:资金使用率=[(实际支付资金+预留保证金)/实际到位资金]×100%;评分标准:100%得 3 分,90%以上得 2 分,80%以上得 1 分,低于 80%得 0 分。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 2019 年度实际支付资金 1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 1500 万元,资金使用率 100%。本项自评得分 3 分。详见绩效考核资料 2.2.1。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根据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 2019 年度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以及有关专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并按照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财务制度完成相关拨付流程申请,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重大开支经过专题会议议定并按照议定程序支付;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市财政关于本项目资金审批要求严格执行,符合预算批复和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本项自评得分 5 分。详见绩效考核资料 2.2.2。

 3、 财务监控有效性。

 根据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已制定相关财务监控及财务检查制度,采取了财务检查手段。本项自评得分 2 分。详见绩效考核资料 2.2.3。

 (五)项目产出。

 本项目总分 30 分,自评得分为 19 分。主要扣分点为贵阳市智慧交通系统平台功能性服务指标、稳定运行情况、稳定运行情况、页面响应速度等考核指标必须在平台建设完成才能进行相关指标检查,2019 年度不得分。

 1、 建设任务完成率 根据评价要点:①指标考核项目合同约定的所有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②建设任务完成率 = 已完成建设任务数 / 项目标准化建设方案规定的年度建设任务总数 * 100%。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计划 2019 年建设完成,受建设流程及贵阳市职能部门整体办公搬迁工作影响,实际于2019 年 11 月才开始建设,按照标准建设方案,2019 年实际建设任务为:

 (1)完成项目组团队建设,服务方、监理方指派专人

 负责联络,并监督团队成员各自工作开展情况。

 (2)按照贵阳市大数据建设标准,完成平台所需云资源租用。

 (3)完成 20%数据接入。

 项目开始建设后,服务方贵阳块数据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租用了相关云平台资源;服务单位授权委派了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授权委派了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代表。技术团队按照标准服务方案及合同要求接入了部分交通相关行业数据,接入数据数量达到平台整体计划接入总数的 20%。本项自评得分 14 分。详见绩效考核资料3.1.1。

 2、 功能性服务满足率 根据评价要点:①指标考核项目已建设内容功能性服务提供情况;②功能性服务满足率=(满足服务方案要求的功能点数量 / 考核范围内的功能点总数)

 * 100%。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实际 2019 年度尚未完成建设、不得分。本项自评得分 0 分。

 3、 系统平台考核范围内功能点整体稳定运行情况 根据评价要点:全年系统可用性指标≥99.5%,按非计划外停机时长不超过 43.8 小时。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实际 2019 年度尚未完成建设、

 不得分。本项自评得分 0 分。

 4、 系统内数据资源稳定情况 根据评价要点:全年系统允许最长数据丢失时长(RPO)≤15 分钟。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实际 2019 年度尚未完成建设、不得分。本项自评得分 0 分。

 5、 系统平均页面响应速度 根据评价要点:按系统最长响应时长≤3 秒。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实际 2019 年度尚未完成建设、不得分。本项自评得分 0 分。

 6、 完成时效性 根据评价要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者因客观原因延迟(最长延迟不能超过 6 个月)完成的得满分。本项自评如下: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建设实际于 2019 年底开始建设,相关建设任务中团队组建、云资源租用、初步数据接入工作均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尚未延迟。本项自评得分 5 分。详见绩效考核资料 3.3.1。

 (六)项目效益。

 项目为新建,目前该领域数据资产增长率为 0,2019 年增长率没有基数计算,2019 年不计入考核,2020 及 2021 年数据资产增长率在 2019 年基础之上计算;

 (七)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本年度为建设年,暂未对公众及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未进行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针对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服务对象,建设期内主要是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相关处室及二级单位,根据参与建设期内的交研中心、交调中心、城市交通处三个处室满意度调查问卷反馈,本项目整体满意度为 82.3%。本项自评得分 10 分。详见绩效考核资料 5.1.1.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项目 2019 年财政资金批复后,实际于 2019 年底才开始建设,部分指标需建设完成后才能进行考评,自评不得分。2019 年上报的【支出绩效目标表(市交研中心-智慧交通平台项目)】中关于项目效益:数据资产增长率一项 2019 年度不计入考核(该部分目标分值为 30分),本年度纳入绩效目标考评的相关指标总体分数为 70 分,整体自评得分 58.5 分,按照百分制计算(58.5/70=83.57%),项目 最终整体自评得分 6 83.6 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建设过程经验及做法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信息化建设起步晚,水平相对较低,除开原运管局建设的信息化系统相对较完善之外,其他部门信息化基础仅有基础业务系统,基本满足基本业务需要,但

 各政务系统独立运行,主要还是依赖国家级、省级及市级下发的业务系统。尽管目前能够满足基本的政务需求,但政务效率不高,各部门间的协同能力有限,随着未来业务的不断扩展,交通行业各业务系统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根据交委的实际业务需求,加强完善顶层设计,分阶段逐步实施,统筹建设,避免各部门各自为战,重复建设,形成数据孤岛。同步加快信息平台整合,消除原有信息孤岛、信息烟囱,着力推进数据汇集与挖掘,推动贵阳市交通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汇聚整合,最大程度的减少重复投资,促进贵阳市交委信息化建设,提升交通行业综合治理能力,最终建设目标分为以下三点:

 1 实现管理模式的转变 通过智慧交通平台项目建设,进一步理顺和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责职范围和管理方式,推动贵阳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转变观念、提升服务意识,有助于加快形成贵阳交通运输行业新的管理模式和机制。

 2 实现数据共享模式的转变 从原有的相关业务局(处)、交通运输企业内部的数据存储与管理向行业数据共享转变;由传统的相关业务局(处)或运输服务企业只给管理部门共享数据的方式向依托平台获取其他关联相关业务局(处)、企业的动态数据转变,使得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可以获取相关业务局(处)或交通

 运输不同企业的数据,相关业务局(处)或运输服务企业通过该平台可以获取与之关联的其他动静态数据。

 3 实现出行信息服务方式的转变 从原有静态、单一、信息匮乏的信息服务向动静态结合、内容丰富、手段多样的信息服务方式转变;从单一运输方式的出行信息服务向交通运输行业内不同运输方式协同、一体化、综合化的信息服务方式转变,使出行者享受一体化、准确、便捷、及时、综合的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交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按照十九大报告中“交通强国”的指示精神,遵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智慧交通发展行动计划(2017 年-2020 年)的建设要求,结合贵阳市“大数据”建设理念,本项目建设时需大量接入城市道路、交通枢纽、重点场所相关人流、车流数据,目前除城市道路由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建设的交通信息化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外,相关交通枢纽、重点场所的交通信息化基础设施严重滞后。

 二是交通信息化建设中存在交通信息孤岛现象严峻:智慧交通的发展依托于交通行业大量数据的分析及研判,由于交通行业涉及范围较广,所属多个行业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不同步,相关标准不统一,导致交通全量数据的接入工作推

 动困难,信息孤岛现象严峻。

 建议相关公共交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对应行业基建内容,扩充交通行业信息全量数据源,如公交、BRT、机场及火车站站点建设时考虑增加人流统计设备;同步在贵阳市“大数据”建设过程中,明确信息分类及共享要求,如非涉密数据建立市级层面的数据共享中心,提高数据使用范围,增加数据价值。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完成财政批复后,根据招投标流程,实际开始建设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下旬。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7 月前按照相关流程完成大数据委评审,完成财政资金备案并拿到批复。

 2019年9月前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项目服务招标,确定了贵阳块数据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服务单位,并完成合同签订。

 2019 年 11 月前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项目监理招标,确定了武汉实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监理单位,并完成合同签订。

 2019 年 11 月下旬贵阳块数据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流程完成项目招标工作,确定了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承建单位,开始项目建设工作。

 本项目拟于 2020 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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