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上半年总结暨下半年计划

来源:卫生资格 发布时间:2020-11-01 点击:

 X XX 区司法局 0 2020 年上半年总结暨下半年计划

  2020 年上半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 XX 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XX“XX”为主线,全力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推动法治、服务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疫情过后区域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 2020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两个加快”,全力服务复工复产 区委区政府将 2020 年定为我区“XX”,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被迫停工数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自觉履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职责,将全区司法行政资源与企业对接,积极服务复工复产。

 一是强化执法管理,提升政府形象。针对全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我局开展社会化调研,对建立完善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进行细化攻坚,从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营商环境的执法主体管理、设立执法监督联系点、推进“阳关执法”和建立“豁免清单”制度这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并将攻坚任务完成时间明确化。按照 XX 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的要求,对我区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系统录入,

 于今年 4 月组织我区 XX 名新领证人员开展执法理论考核并核发了 XX 省行政执法证。

 二是派驻工作人员,减少复工风险。通过派驻专职律师到重点企业,负责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准备及申报工作,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提供保障;派驻法律服务工作者到重点企业,按照城区地域划分,结合“十户联防、邻里守望”工作,负责本片区企业的防控知识宣传、日常巡查、上门服务等,并建立起由片区企业负责人、片区管理员组成的“政企防控”工作微信群进行资料下发、集中答疑;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到重点企业,开展摸排、执勤、测温等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排查掌握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矛盾纠纷、问题线索,全面服务企业开工复工;派驻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到重点企业,负责做好复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管控,查询其来坛前 14 天的行程轨迹,要求所有复工人员签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法律责任告知书》,目前XX 家复工企业 X 万多名企业职工均签订了告知书,有效避免了企业风险。

 三是拓宽法律服务,降低企业成本。在复工复产的关键阶段,我局组织律所、法律服务所等专业人士开展针对企业的巡回式、菜单式法律宣讲,编写了 8 期《疫情防控法律风险提示》、6 期《涉疫防控法律解答》,当好企业发展的“法治助手”。XX 律师事务所主任 XX 以《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合

 同签订风险防范》为主题,就前期尽调、合同签订八要素、证据收集等内容做了重要介绍,并结合实际案例,对疫情下企业涉及的合同签订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XX 律服务所每日梳理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群众、涉企法律服务的热点问题,研判后有针对性的发布法律咨询;XX 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接到的多起企业员工涉网络贷款诈骗案件,编写风险防范贴士,在微信群中警示群众和企业。

 二、紧扣法治宣传,完美收官“七五”普法 2020 年为“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在已获荣誉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打造全域人民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制度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制定了《2020 年度 XX 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从政治指导思想、强化宣传载体、落实精准普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六个方面对全区的法治宣传工作做好全年工作计划。发挥特色,在原有的普法考核项目积分表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考核标准增加案例、调研和法治文化作品等内容的比分权重,发挥各执法单位的主管能动作用,营造全区法治宣传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组织部署,各普法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普法末期验收准备工作,解读“七五”终期考核标准,逐项整理台账归档。目前 X 家成员单位台账已经搜集完毕,五年台账完成初步整合,全区“七五”普法宣传片文案基本成

 稿。

 二是有效宣传,学法氛围逐步形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为常态。依托学习强国、网上学法、“机关学习日”等载体,加强对各镇(街道)各部门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的自学能力。建立区委理论中心组和区政府党组定期学法制度,把宪法、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列入学习计划。区委党校在全区科级干部、中青年干部、党员干部等多个专题进修班开设法治课程计划,让更多的干部直接学、直接用。人民群众学法懂法渠道多样。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先后与妇联、环保、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幸福 e 家让爱启程”“守护网络安全 共建绿色网络”“助推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 XX”“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普法志愿活动、“法治校园论文评比”等主题宣传 16 场次。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连续七年主动送法进招聘会;与广播电台、检察院、教育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XX”活动;联合政府办等部门开展“4·15 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有奖问答。

 三是加强建设,法治阵地稳步推进。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因行政区域合并,我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由原来的 71 个变更为 60 个,占比由原先的 56%跌落至 47%,司法局牵头组成督查小组,按照“十一个一”法治建设新标准对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实地回访督查,对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可行性建议,拟定民主法治示范村三年建

 设计划。深挖区域法治文化内涵。以区法治体验馆为中心点,向周边辐射,借助 XX 村美丽乡村建设春风,提升“乡音普法演艺团”社会组织普法能力水平,打造有看头的 XX 镇“法治小镇”。挖掘“XX”普法文化内涵,鼓励法律明白人、驻村律师和大学生村官加入说书人队伍,用身边的案例普法说理。创优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与区气象局合作,在发布气象公益短信中加入法治元素,面向全区市民发送公益普法宣传短信。强化“XX 司法行政掌上 12348”微信平台作用,设置“以案释法”法治专栏,实现工作日每日推送。

 三、坚持风险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司法行政作为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关口,必须强化补位意识,主动防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一是抓住重点,重大矛盾及时调处。区司法局要求各司法所制定辖区内不安定因素预警方案,坚持每月排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疏理调处。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XX 司法所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XX 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 100%。1-5 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受理 XXX 起,调解纠纷 XXX 起,调解成功 XXX 起,调解率 100%,成功率 98.62%,重大疑难纠纷排查 X 起,成功调处 X 起,调处成功率 100%,社会不

 安定因素排查 X 起,成功调处 X 起。

 二是创新方式,复杂矛盾多元化解。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非诉讼服务中心,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等多种方式,旨在多元化解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领域纠纷。在法院和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做到小纠纷就地调,大矛盾集中调,疑难复杂矛盾联合调。5 月 20 日,为了便捷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法院将原设于法院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搬迁至区婚姻登记处,并借此契机联合妇联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端口前移、向基层延伸,全区 9个镇(街道)妇联、司法所联合组建 9 处家庭纠纷调解平台,并向村(社区)辐射,形成了“1+9+X”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家庭纠纷调解格局,实现家庭矛盾调处服务全覆盖、无缝隙、零距离。

 三是加强管理,社矫安帮稳定可控。疫情期间做好社区矫正无接触衔接、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开展远程教育监督,通过移动客户端等远程设备开展常态化教育,确保人员在管在控。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对 XX 名安置帮教对象都落实了防控措施,没有发生安置帮教对象不服从疫情防控要求等恶性事件。对 XX 等 X 名安置帮教对象进行了跟踪追查,掌握动态行踪;对 XX 等 X 名安置帮教对象进行了劝返等工作。春节及“两会”期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下简称《社区矫正法》)的宣传贯彻,集中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排查,对严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求每周报到一次,并对重点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实施定位监控,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管理。今年以来,我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78 人,解除矫正 113 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 204 人,其中缓刑 195 人,假释 2 人,暂予监外执行 7 人。共衔接安置帮教对象 121 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 35 人,解除矫正人员 86 人。社区矫正过程中没有出现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情况,安置帮教对象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件。

 四、围绕法治 XX,做实做优依法治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 80%的法律法规,由行政机关来实施。做实做优依法治区,最根本的就是要创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 XX。

 一是明确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的规定和 XX 市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 5 月出台了《2020 年 XX 市XX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并对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为 47 个具体工作,明确了工作责任部门,形成了 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攻坚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二是严格论证,出台严谨可辨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论证,审慎出台。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就《XX 市 XX 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退出宅基地农民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试行)》《XX 市 XX 区农村在基地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份文件开展专题研讨,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协助区政府处理各类涉企纠纷,提供专业处理意见。

 三是公正办案,争做公平正义的行政机关。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案件 13 起,其中维持 5 起、不予受理 3 起、终止 2 起、驳回 3 起、在办 0 起;区政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2 起,正在审理中;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2 起,一起经调解原告撤回起诉,一起正在审理中。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区政府及区直部门共出庭应诉 15 次,负责人出庭率达 100%。相关行政机关均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没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我局改进以书面审查为主的方式,充分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找准矛盾焦点,积极调解,有效解决了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对于存在明显违法的案件,给予了纠正,对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有很大促进作用,节省了行政资源。如外卖送餐员因非法载物被处罚不服复议一案,经我局协调,被申请人

 主动与申请人沟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达到了圆满的息诉止争作用。

 五、完善法律服务,助力改善民生福祉 “治政之要在与安民,安民之道在与察其疾苦”。司法行政系统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行政机关,就应该“察”民“疾苦”,并将之用于“疾苦”。

 一是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同心战疫情”专项行动,畅通实体平台现场咨询解答、热线平台在线咨询解答,实现了为企业、群众提供全天候不间断服务。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案件审查、领导审批,对企业困难职工和涉疫人员以及确实无法取得或提供案件部分证据材料,采用书面承诺代替、容缺受理方式,应援尽援。做好受援人的电话回访工作,对已结案的申请类案件 100%回访,做好回访记录,回访满意率达 100%。上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893 件,完成了全年目标的 162%,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 2000 余人次。

 二是公证服务快捷办理。疫情严重期间,在不能正常开展公证业务的情况下,派驻公证员以微信、互联网、电话等方式进行值班,接受线上业务咨询,并在 2 月份特事特办,为一名西藏军医办理了委托公证。恢复执业后,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办理了数十件涉及老年人的遗嘱、继承、委托等公证,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针对疫情期

 间双方对合同更改有异议,公证处开通保全证据服务绿色通道,通过现场拍摄实物现状,实时拍摄微信、电脑聊天记录等方式及时高效为公司、个人办理用于维权的保全证据公证十余件。与移动、电信等通信公司协商,草拟了用于继续使用被继承人生前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等相关财产的公证方案并予以试行。办理小额存款继承三十件,按规定减免各类公证费用两万余元。

 三是法律产品加快开发。扩大服务供给,通过联合走访调研、平台数据分析、组织需求研讨、网上征集意见等形式,加强服务需求收集和分析研判,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工作,推荐“计生特殊家庭专项法律服务产品”申报XX 省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组织发动律所、司法所、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研发,尤其针对因疫情引发的问题研发匹配适用的法律服务产品,开展“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职能定位和层级关系,强化错位发展,逐步形成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为法律服务产品开发提供坚实平台。

 2020 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司法“创新招”。重点做好《社区矫正法》实

 施工作。围绕《社区矫正法》新要求,做好各项制度机制的废立改工作。围绕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贯于行,在全区社区矫正对象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觉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实现良性发展。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进入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社会调查,制定专业矫正个案,给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和帮助、扶持,对矫正对象实施心理、行为矫正,提高矫正工作整体水平。

 二、行政执法“权下放”。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在前期进行了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整合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综合行政执法权下放清单,下一步,要结合镇、街道机构改革,协助镇、街道整合组建综合执法局,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领域执法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三、文件制定“严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对于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要求相关单位按规定的

 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 100%。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在开展合法性审查基础上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四、法律服务“大融合”。紧扣“XX”的工作要求,面对受疫情影响的严峻经济形势,我局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打包”,以版块形式纳入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并与园区管委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结合我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的法治体检“四进四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明确园区具体服务内容,根据园区产业结构特点,选聘组建专业的法律顾问团,为园区企业提供及时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服务民生福祉方面,加快整合村(社区)法律顾问、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等力量,进驻网格,利用“法润民生”微信群等方式开展服务,建立网格员工作台帐,实时记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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